2007年秋季传授三坛大戒的寺庙(2007年秋戒)
黑龙江大庆市净觉寺、果成寺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通启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大庆市佛教协会传戒办公室
佛在世时,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民图巩固,国道遐昌,佛日增辉,法轮常转。在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大庆市净觉寺与大庆市果成寺基础建设已经完成。饮水思源,极思总结汇报,藉慰多方寄托之众望,大庆市净觉寺与大庆市果成寺将举办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一堂,并以此功德,祈祷世界和平,消弭天灾人祸;祝愿人民幸福,国家繁荣富强。
一、传戒时间定于20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求戒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求戒人员必须是由政府依法登记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沙弥尼)。
2、求戒人员年龄必须在20-59周岁之间(即1948年至1987年间出生),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剃度后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由剃度师和所在寺院及当地佛教协会推荐受戒,须携带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和号条。
3、求戒人员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及无传染性疾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4、求戒人员必须独身,并持户籍所在地镇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上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无婚史者)。
5、根据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求戒人员必是自愿出家,须持家庭出具同意出家之证明,家长签名。
三、注意事项
1、求戒沙弥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受戒申请表》,一式叁份,由推荐寺院及当地佛协和宗教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8月26日之前,求戒者将受戒者申请表格等材料(包括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号条,婚姻状态证明,自愿出家证明、医院体检〈包括肝功检查〉证明和一寸僧装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传戒寺院审查,逾期传戒寺院不予受理,视弃权处理,名额作废。
2、受戒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戒场报到面试考核,材料不齐全者,传戒寺院一律不予接待。
3、本次传戒法会需交戒费,传戒寺院将统一成就新戒具、钵。
四、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黑龙江省大庆市佛教协会传戒办公室:0459—8102953、0459—8101338(传真)
悟法法师:13349475881、苏永丽、杨继勇、李守坤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发区净觉寺(大庆市佛教协会办公室)
邮编:163316
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发区净觉寺传戒办公点(客堂):0459—6030113
悟法法师:0459—8101338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发区净觉寺 邮编:163316
黑龙江省大庆市果成寺传戒办公点(客堂):0459—4681428、
常铭法师:0459—4683279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中林街植物园果成寺 邮编:163312
电子邮箱:hd.jjs@163.com
乘车路线到净觉寺:于大庆市火车站下车,在火车站对面公交汽车 总站乘座35路,在新玛特下车,换105路到净觉寺。
乘车路线到果成寺:于大庆市火车站下车,在火车站对面公交汽车总站乘座35路、225路等到中林街的公交汽车。
江西永修真如禅寺、瑶田寺将举办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
佛教在线江西讯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江西省永修县云居山真如禅寺、瑶田寺(尼众)将举办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
1、传戒时间:2007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
2、传戒三师:一诚长老为得戒大和尚,辉悟法师为羯磨阿阇黎,纯闻法师为教授阿阇黎;尼众部:宽敬法师为得戒和尚尼,大智法师为羯磨阿阇黎,法常法师为教授阿阇黎。
3、联系方式:
真如禅寺传戒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永修县云居山
邮编:330306
电话:0792-3091333
附:云居山真如寺,又名云居寺,位于江西省永修县境内云居山。唐宪宗元和初年(806年),高僧道容在云居山创建“"云居禅院”,此即真如寺的前身。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宋真宗书赐“真如禅院”匾额。1953年,虚云长老驻锡云居山,化募重建真如寺,先后重建大雄宝殿、天王殿、韦驮殿、藏经楼等数十座殿宇,并塑佛、菩萨像百余尊。后来一段时期内真如寺遭受严重破环。1982年起,逐渐修复。寺僧仍坚持“农禅并重”的传统,经营山林土地3600余亩。1983年,云居寺被定为汉族地区全国重点寺院。1989年赵朴初提名该寺为“"三大样板丛林”之一。
重庆梁平双桂堂、鸣钟寺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通启
关于举办重庆市第四次传戒法会的通知(5月10日)
为续佛慧命,绍隆佛种,接引后学,培养僧才,经重庆市民宗委、中国佛教协会批准,我会定于2007年秋季在梁平双桂堂、鸣钟寺(尼寺)举办第四次传授三坛大戒法会(二部僧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传戒时间:2007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农历8月初6至9月初5),戒期30天,报到时间以《受戒通知》为准。
二、本次传戒法会的得戒和尚为第七届中国佛协咨议委员会副主席、重庆市佛协会长、重庆佛学院院长、重庆慈云寺方丈惟贤长老。
三、受戒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由政府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沙弥尼。
2、年龄必须在20岁至59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剃度后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由剃度师和所在寺院、当地佛协推荐受戒。
3、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及无传染性疾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4、必须独身,并持有户籍所在地镇、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上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无婚史者)。
四、受戒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推荐寺院及当地佛协或宗教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体检表、婚姻状态证明、身份证复印、一寸免冠僧装照片4张,从速邮寄或面交重庆佛教协会传戒办公室,进行受戒资格的审查。
五、经审查合格,受戒人员须持有传戒办公室所发《受戒通知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07年9月14日至9月15日,分别到梁平双桂堂(大众)、鸣钟寺(尼众),参加面试(课诵)考核。
六、求戒人员缴戒费壹仟肆佰元整(1400元),申报时面交或汇寄重庆佛协传戒办公室;审查不合格者,预收戒费如数退回。传戒期中的生活日用品自备,传戒寺院将统一成就新戒三衣、具、钵。
七、市外求戒人员须有所在寺院及当地佛协在《受戒申请表》上签证同意,经重庆市佛协审核批准,报审时间同上。
八、联系方式
重庆佛协传戒办公室:重庆市渝中区罗汉寺街7号 邮编:400011
电话:023-63825441、86214723、63739833(传真)
双桂堂传戒办公点:重庆市梁平县金带镇金桂路78号 邮编:405227
电话:023-53378297
鸣钟寺传戒办公点:重庆市梁平县梁山镇石马路 邮编:405200
电话:023-53256368
传戒博客:http://shishenzhen.blog.sohu.com
电子邮箱:sgtchuanjie@126.com
请相关佛协和寺院接通知后,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抓紧做好有关推荐事宜,认真选送符合条件的求戒沙弥、沙弥尼,并按规定时间到重庆佛协传戒办公室完善报审手续。
附:《受戒申请表》,(此表根据需要份数,复印有效)
重庆佛教协会传戒办公室
2007年5月10日
陕西扶风县大明寺将举办2007年秋季传授三坛大戒
佛教在线陕西讯:为禀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续佛慧命,接引后学,绍隆佛种。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陕西省扶风县大明寺2007年秋季传授三坛大戒。
一、传戒时间
2007年9月20日至10月18日(农历八月初十至九月初八)戒期28天。
新戒报到时间:2007年9月13日至9月19日(农历八月初三至八月初九)额满为止。此次传戒只为男众传授,新戒人数为300名。
二、本次传戒法三师
传印长老为得戒和尚(北京市佛协会长,中国佛学院副院长)、彻性长老为羯磨和尚(陕西省佛协副会长,大明寺方丈)、如诚长老为教授和尚(陕西省佛协副会长、卧龙寺方丈)。
三、求戒人员条件
(一)求戒人员必须是依法经政府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
(二)年龄在20周岁至59周岁之间(以身份证为准);
(三)剃度后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无法律纠纷;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必须出家独身,无婚姻或恋爱关系。曾有婚史者,应有离婚证复印件或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出具的丧偶证明;
(六)六根具足,身体健康,无生理、心理缺陷及传染病;
(七)能背诵五堂功课,熟悉《沙弥律仪》和《毗尼日用》。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符合求戒条件的人员,应到所在地佛教协会或重点寺院领取《受戒申请表》或网站下载(空白表复印有效);
(二)求戒人员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受戒申请表》,一式四份,内容简明,正确,文字端正清晰,不得涂改,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
(三)《受戒申请表》上应粘贴本人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证件清淅,粘贴端正,不出边框;
(四)剃度师意见栏(号条)应按规范格式填写,最后必须有签名和盖章,不要另行单独写号条;
(五)《受戒申请表》上必须有常住寺院的意见和盖章,应有求戒人员所在市、县两级佛协的意见和公章。如果当地没有设立市、县佛协,则必须有当地市、县级政府宗教部门的意见和签章;
(六)本省求戒人员必须从即日起至9月10日(农历七月三十日)到陕西省佛协办公室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填写完备和基层印鉴齐全的《受戒申请表》一式四份;2、身份证原件;3、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必须有胸透和肝功检查),一式两份;4、近期1寸免冠僧装相片4张;5、曾有婚史者,应提交离婚或者丧偶证明,一式四份。
(七)外省(自治区)求戒人员,必须通过所在省(区)的省级佛教协会与陕西省佛协联系,并接受所在省(区)级佛教协会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携带相关证明到陕西省佛协复审;未经所在省(区)级佛协审查的求戒人员,陕西佛协将不予受理。
五、报名手续
(一)求戒人员持陕西省佛协所制《求戒报名通知书》到传戒寺院报名;否则,一律不予接待;
(二)戒场报名时间为9月13日至9月19日(农历八月初三至八月初九日),额满为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进入戒场的求戒人员应参加传戒寺院的面试,考核(必要时复试,择优选取)。
六、收费标准:
每位求戒者在报名时,应缴人民币壹千叁百元整(1300元),三衣卧具及洗刷用品自备。
七、戒场线路与联系方式:
由西安或宝鸡乘坐至扶风的高速客运车辆,至段家镇街道下车,往西三公里即到。
陕西省佛教协会办公室:029---85252085(电话),029---85215444(传真)
宝鸡市佛教协会办公室:0917-5854154(电话),扶风县大明寺:0917---5236156(方丈室电话),0917---5236741(客堂电话),0917---5236156(传真)
受戒申请表
(信息来源:陕西省扶风县大明寺)
河北赵县柏林禅寺、虚云禅林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通知
经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河北省佛教协会批准并报经中国佛教协会教务部审查通过,柏林禅寺定于今年10月1日~10月31日举行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礼请禅门泰斗本焕长老为得戒和尚,宝砚长老(现年九十四岁,戒腊七十多岁)为尼和尚。欢迎条件具足的衲子报名参加。报名须知如下:
1. 获取戒表的方式:向新戒所在省的省佛教协会或全国重点寺院客堂索取;从柏林禅寺网站下载(戒表下载须知)。
河北省内新戒可直接从戒场索取:
男众联系人:柏林禅寺 明居师 (电话:0311-84925630,13833195435)
女众联系人:虚云禅林 传灯师 (电话:0311-83625448)
戒表复制有效。
2. 填写戒表请一式两份,填好表、贴好照片后,请将戒表连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所在寺院证明复印件、寺院所在省佛协证明复印件、剃度本师号条复印件以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复印件一起寄往戒场(截止日期9月10日),原件请在赴戒场时随身带来。
男众寄:河北省赵县柏林禅寺 明居师 收,邮编:051530
女众寄: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大郭镇于底村虚云禅林 传灯师 收,邮编:050071
3. 戒常住收到新戒申请资料后,将按中国佛教协会的有关规定及戒律要求予以审查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新戒凭通知书赴戒场报到。
4. 新戒报到时,戒常住还将组织面试及相关考核,通过者正式进堂受戒。
5. 报名受戒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20岁以上,60岁以下;
(2) 六根具足,身心健全,无传染病、精神病,非两性人、变性人;
(3) 出家前已婚者请出具离婚证明复印件;
(4) 能背诵早晚功课、毘尼日用;
(5) 男众剃度一年以上,女众剃度二年以上。
6. 本戒场为新戒提供三衣钵具,其它详细事项见录取通知书。
河北省赵县柏林禅寺 2007年8月5日
戒表下载须知
下载戒表(Word格式)后,请打印两份,然后按要求填写各项并粘贴照片。
下 载 戒 表
http://www.bailinsi.net/01xwkb/2007/070806/jiebiao.doc
江苏句容宝华山隆昌寺、一叶庵2007年秋季传戒通告
江苏省佛教协会于2007年在句容宝华山隆昌律寺传授三坛大戒,通告如下: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由江苏省佛协会主办、句容市佛教协会协办、宝华山隆昌寺承办的传戒法会将于今年10月8日至11月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次传戒为男女二部僧单授。
二、传戒时间为2007年10月8日(农历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至2007年11月8日(农历九月二十九),戒期一个月。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三、受戒人员的条件:
1、受戒人员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2、受戒人员年龄须在20岁至59岁之间(1989年至1948年生),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剃度后在寺院修学达一年以上;
3、受戒人员必须独身。
四、注意事项:
1、受戒人员要认真如实地填写《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推荐寺院、当地佛教协会及所在地省佛教协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体检表、一寸僧装免冠照片4张,寄至江苏省佛教协会。
2、对经审查同意受戒的人员,江苏省佛教协会将发给“受戒通知书”。求戒人员须持本会所发的“受戒通知书”及身份证、剃度师戒牒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前往隆昌寺报到。
3、按照中佛协《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受戒人员进堂前,隆昌寺将对求戒者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堂。(面试内容:五堂课诵、佛教基本常识)
4、《受戒申请表》中“通讯地址”一栏,应详细填写求戒者现住寺院住址及联络方式,以便联系和发给“受戒通知书”。
五、被褥及生活用品统一有戒常住提供。戒费报到时面缴。
江苏省佛教协会地址:南京市汉口西路匡芦新村8号。
邮编:210024
联系电话:025—83738536 025—83731822
注:领取《受戒申请表》请联系以上地址
云南大理崇圣寺、鸡足山九莲寺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通告
云南省佛教协会举行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通告
云南省是全国佛教大省之一,三大部派佛教并存。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贯彻落实。适值国运昌盛,佛法兴隆之际,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接引后学,培养僧才,适应并繁荣云南佛教事业,应我省广大出家众的恳请,经中国佛协同意,云南省佛教协会研究,决定举行传戒法会,以满足云南全体出家众的迫切愿望。中国佛教协会通过对大理崇圣寺和鸡足山九莲寺的考察,认为具备传授三坛大戒的条件。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中佛会[2007]89号文件),由云南省佛教协会主办、大理崇圣寺、鸡足山九莲寺承办的传戒法会将于今年10月8日至11月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次传戒为男女二部僧单授。男众在大理崇圣寺,女众在鸡足山九莲寺。
二、传戒时间为2007年10月8日(农历二00七年八月二十八)至2007年11月8日(农历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戒期为时一个月。
三、受戒人员的条件:
1、受戒人员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及无传染性疾病),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2、受戒人员年龄须在20岁至59岁之间(1987年至1948年出生),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剃度后在寺院修学达一年以上;3、受戒人员必须独身,并持户籍所在地镇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上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须有离婚证,未婚者须有未婚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受戒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如实地填写《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推荐寺院、当地佛教协会(如无佛协,须由当地宗教部门盖章)及所在地省佛教协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体检表、一寸僧装免冠照片6张,尼众表格寄至云南省佛教协会或大理鸡足山九莲寺,信封上请注明“求戒”二字。从速邮寄或面交云南省佛教协会或鸡足山九莲寺,进行受戒资格的审查。
2、《受戒申请表》中“通讯地址”一栏,应详细填写求戒者现住寺院住址及联络方式(或电话),以便联系和发给“受戒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可否前来求戒。
3、对经审查同意受戒的人员,传戒寺院将发给“受戒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可以前来求戒。尼众求戒人员须持所发的“受戒通知书”及身份证、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在2007年10月8日之前到达鸡足山九莲寺报到。
4、按照中佛协《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尼众受戒人员进堂前,鸡足山九莲寺将对求戒者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堂。五、尼众求戒被褥统一由戒常住提供,其它生活日用品自备。
六、本次传戒法会之戒费为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佛学院学员减半。戒费报名时或报到时面缴。审查不合格者,预收戒费如数退回。传戒寺院将统一成就新戒三衣、钵、具。
云南省佛教协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圆通寺 邮编:670000 联系电话:0871―5123813
九莲寺地址:云南省宾川县鸡足山九莲寺 邮编:671600 联系电话:0872-7350399(客堂),13708645117(果清法师)
(注:①领取《受戒申请表》请联系以上地址或鸡足山九莲寺;②表格复印有效。)
云南省佛教协会
二00七年七月三日
附:号条范本
兹有求戒弟子法名ХХ,字ХХ,俗名ХХ,于Х年Х月Х日出生,系ХХ省ХХ市ХХ区(县)ХХ街道(乡ХХ村)人氏,于Х年农历Х月Х日Х省Х寺礼上Х下Х(和尚)法师披剃出家(现在ХХ省ХХ寺常住)。今遇胜缘,前来贵寺求大忏悔,授受三坛大戒,仰祈大德不弃慈悲摄受。
ХХ和南(盖章)
Х年Х月Х日
福建福鼎太姥山平兴寺、福州象峰崇福寺将举办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
经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同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福建省佛教协会将在福鼎太姥山平兴寺(男众)和福州象峰崇福寺(女众)举办第十九次传授三坛大戒法会。
1、传戒时间:戒期一个月。
2、传戒法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福建省佛教协会会长、莆田广化寺方丈学诚法师为得戒大和尚,中国佛教协会谘议委员会副主席、福建省佛教协会顾问、福州市佛教协会名誉会长传常法师为得戒和尚尼。
3、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法海路1号(福建省佛教协会)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551281 Email:buddhist@fjfj.org
附:平兴寺,位于福建省福鼎市太姥山东南500米的坪岗山麓。1966年,文革伊始,由福鼎县统战部组织全县僧众以青藏法师为首创办佛教徒茶场。1997年,礼请世行法师移锡于此,住持改建本山道场。因平地而起,兴作道场,故名“平兴寺”。1991年,修建大殿与僧寮。1992年,开办普隐学堂。1998年,再度扩建五观堂、净业堂、云水堂、尊客堂等。2000年初,新建如意寮、念佛堂、住静关房。同时,新建一座四层重楼伟阁,分别为法堂、学戒堂、普隐堂、藏经阁,巍峨壮丽。
崇福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北郊象峰山麓。原为“祝圣道场”,建于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后毁。明末清初重兴。后复废。光绪二十一年(1895)重修并扩建。该寺为曹洞宗法脉。新中国成立后,福州市佛教协会于1957年在寺内创办佛教安养院,并改为女众道场。1981年,福建省佛学院女众班设在寺内,首创当代中国尼众学府。1983年,崇福寺被定为汉族地区全国重点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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