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明寺将举办2007年秋季传授三坛大戒
为禀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续佛慧命,接引后学,绍隆佛种。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陕西省扶风县大明寺2007年秋季传授三坛大戒。
一、传戒时间
2007年9月20日至10月18日(农历八月初十至九月初八)戒期28天。
新戒报到时间:2007年9月13日至9月19日(农历八月初三至八月初九)额满为止。
此次传戒只为男众传授,新戒人数为300名。
二、本次传戒法三师
传印长老为得戒和尚(北京市佛协会长,中国佛学院副院长)、彻性长老为羯磨和尚(陕西省佛协副会长,大明寺方丈)、如诚长老为教授和尚(陕西省佛协副会长、卧龙寺方丈)。
三、求戒人员条件
(一)求戒人员必须是依法经政府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
(二)年龄在20周岁至59周岁之间(以身份证为准);
(三)剃度后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无法律纠纷;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必须出家独身,无婚姻或恋爱关系。曾有婚史者,应有离婚证复印件或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出具的丧偶证明;
(六)六根具足,身体健康,无生理、心理缺陷及传染病;
(七)能背诵五堂功课,熟悉《沙弥律仪》和《毗尼日用》。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符合求戒条件的人员,应到所在地佛教协会或重点寺院领取《受戒申请表》或网站下载(空白表复印有效);
(二)求戒人员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受戒申请表》,一式四份,内容简明,正确,文字端正清晰,不得涂改,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
(三)《受戒申请表》上应粘贴本人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证件清淅,粘贴端正,不出边框;
(四)剃度师意见栏(号条)应按规范格式填写,最后必须有签名和盖章,不要另行单独写号条;
(五)《受戒申请表》上必须有常住寺院的意见和盖章,应有求戒人员所在市、县两级佛协的意见和公章。如果当地没有设立市、县佛协,则必须有当地市、县级政府宗教部门的意见和签章;
(六)本省求戒人员必须从即日起至9月10日(农历七月三十日)到陕西省佛协办公室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填写完备和基层印鉴齐全的《受戒申请表》一式四份;2、身份证原件;3、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必须有胸透和肝功检查),一式两份;4、近期1寸免冠僧装相片4张;5、曾有婚史者,应提交离婚或者丧偶证明,一式四份。
(七)外省(自治区)求戒人员,必须通过所在省(区)的省级佛教协会与陕西省佛协联系,并接受所在省(区)级佛教协会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携带相关证明到陕西省佛协复审;未经所在省(区)级佛协审查的求戒人员,陕西佛协将不予受理。
五、报名手续
(一)求戒人员持陕西省佛协所制《求戒报名通知书》到传戒寺院报名;否则,一律不予接待;
(二)戒场报名时间为9月13日至9月19日(农历八月初三至八月初九日),额满为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进入戒场的求戒人员应参加传戒寺院的面试,考核(必要时复试,择优选取)。
六、收费标准:
每位求戒者在报名时,应缴人民币壹千叁百元整(1300元),三衣卧具及洗刷用品自备。
七、戒场线路与联系方式:
由西安或宝鸡乘坐至扶风的高速客运车辆,至段家镇街道下车,往西三公里即到。
陕西省佛教协会办公室:029---85252085(电话),029---85215444(传真)
宝鸡市佛教协会办公室:0917-5854154(电话),扶风县大明寺:0917---5236156(方丈室电话),0917---5236741(客堂电话),0917---523615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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