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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军:扎实开展藏传佛教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4日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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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刘立军在甘南藏族自治州调研时强调,要认真开展藏传佛教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僧人的爱国主义觉悟和政策法律素质,保证寺庙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人士手中,维护我省藏区的长治久安。

  刘立军指出,我省甘南州部分地方发生的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事件,是达赖集团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和指挥的,其目的就是破坏奥运、危害人民、分裂祖国。在藏传佛教寺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僧人思想认识、加强寺庙管理、维护藏区稳定、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在藏传佛教寺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有效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

  刘立军强调,要在搞好藏传佛教寺庙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好清理整顿和建章立制工作,依法加强对寺庙的管理,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要针对僧人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寺庙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提出对策,强化措施,切实改进。要注重实效,分层次、一对一、全覆盖地把工作搞扎实,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对一些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拿出具体办法,积极稳妥地予以解决。驻寺工作组和寺庙管委会要互相支持、紧密配合、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调研期间,刘立军深入合作市的合作寺、夏河县的拉卜楞寺、扎西寺和唐尕昂乡政府,了解在藏传佛教寺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乡政府受损情况,召开驻寺工作组和寺管会成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寺庙管委会的意见建议,看望慰问了驻寺工作组成员和基层干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院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佛教协会会长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活佛参加了在拉卜楞寺的座谈,并对拉卜楞寺全体僧人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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