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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文化灭绝”纯属无稽之谈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1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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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的宗教信仰是十分自由的,达赖集团妄图利用宗教信仰分裂祖国的阴谋是永远不可能得逞的。”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民宗委主任洛桑久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用铁的事实愤怒揭批和声讨达赖集团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破坏西藏稳定和谐的反动本质及策划、煽动、制造拉萨“3·14”严重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的滔天罪行。

  洛桑久美说,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政府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基本而长期的政策,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党和政府充分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洛桑久美说,党和政府还始终把藏传佛教文化看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抢救和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改善宗教设施,满足广大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需要,中央和西藏地方财政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先后拨款4亿多元维修开放了1700余座寺庙。近年来,国家为维修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又专门拨款3.3亿多元,目前各项维修工程进展顺利。西藏现有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0余个,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僧尼)46000余人,各大寺庙的学经、辨经、受戒、灌顶和学经考核晋升学位等一切宗教活动都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正常开展。前来西藏朝佛、旅游、观光的国内外信教群众和游客络绎不绝,宗教秩序井然。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不受任何限制,在家中都设有小经堂或佛龛,按照宗教生活惯例和民族风俗习惯自由地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信仰完全成了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私事。全区广大信教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西藏的全面贯彻落实。

  洛桑久美说,1980年恢复了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并相继成立了7个地(市)的佛协组织,佛协理事均来自全区不同寺庙,不同教派,其中有活佛、堪布、格西、翁则等。在各级人大、政协、佛协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宗教界上层人士有600余人,其中一些宗教界人士还当上了国家和自治区的领导人,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我们同宗教界朋友之间的关系是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和宗教界爱国人士,在坚持自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同国外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之间的友好交往。改革开放以来,佛协西藏分会、各大寺庙的宗教界人士,先后组织10多批50余人出国进行友好访问、参观、考察和学术交流,同时也接待了外国宗教界和宗教信徒几十个团体和个人近万人次,前来西藏朝圣拜佛、参观、礼仪考察和学术交流。从1987年起,每年还推荐一定数量的活佛、高僧去北京藏语系高级佛学院进修,改善了宗教界后继乏人的状况。政府还先后拨专款整理出版了大藏经《丹珠尔》、《甘珠尔》及其他宗教专著、经书等,基本满足了寺庙和广大信教群众的需求。

  洛桑久美说,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了国家的承认和尊重。十世班禅1989年圆寂后,中央政府出资6600万元、黄金138公斤,在日喀则扎什伦布寺修建了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灵塔祀殿。与此同时,严格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由佛教界组织寻访转世灵童。经过6年寻访,于1995年底进行金瓶掣签,报请国务院批准,完成了第十一世班禅的认定以及册立和坐床。这些充分反映了藏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到尊重和保护,得到西藏广大信教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大昭寺是藏传佛教信徒心目中的圣地,每天到大昭寺朝佛的信教群众达3万人次左右,每当重大宗教节日,朝佛的信教群众超过10万人次。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光辉照耀下,1961年大昭寺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至1994年国家投入巨额资金对大昭寺进行大维修,既保护了国家文物,又满足了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2000年大昭寺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区。

  洛桑久美说,西藏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在西藏境内有三大宗教,即藏传佛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在西藏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约有4000余人,清真寺有四座;信奉天主教的约700余人,有天主教堂一座。目前,西藏的宗教关系十分和谐,无论是藏传佛教、伊斯兰教还是天主教,大家都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和谐相处,甚至一家人分别信不同的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也能和睦相处。西藏的宗教文化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重点保护,这是有目共睹的。达赖集团和一些外国敌对势力所谓的“宗教文化灭绝”论,纯属自欺欺人的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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