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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南佛学院二00八年秋季招生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5日
来源:【更多】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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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自愿献身佛教事业的佛教学术研究、佛学专业教学、佛教文化交流和寺院管理的人才。

  二、学制、课程设置及招生名额
  1、本院设女众部本科班.研究生。
  2、本科课程设置:(1)佛学(基础佛学、印、中佛教史、三论宗、唯识宗、天台宗、贤首宗、禅宗、净土宗、律宗等各宗派基本经论及重要佛教典籍);(2)社会文化学科(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通史、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政治、法律、外语、等)。 
  3、本科班学制四年,研究生三年。

  三、招生条件
  1、在寺院出家一年以上,严持律仪并能念诵五堂功课的僧尼。
  2、历史清楚、信仰虔诚、品学兼优,自愿从事佛教事业。
  3、报考本科应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中级佛学院毕业)以上;报考预科班应具备初中毕业。
  4、年龄在十八至三十岁之间,没有婚姻恋爱关系。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隐)疾及传染病或精神病,没有不良嗜好。

  四、报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由本人所在地的寺庙推荐,佛协和宗教部门同意。
  2、各地推荐考生时,应严格把关,真正把品学兼优的青年僧人推荐上来。
  3、考试期间食宿由本院负责免费招待,来回费用(车船、飞机、食宿等费)报销百分之五十。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8月15日——9月15日;
  六、有下列情况者 ,一律退回原推荐单位

  1、入学时经复试、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
  3、入学后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或患传染病(含奥抗阳性)、精神病、发现有不良嗜好及事假一个月以上者。
  4、凡退学者,一律退回原推荐单位。

  七、在校期间的待遇
  1、食宿免费,每月发给必需的生活费。
  2、医疗费按学院有关具体规定给予报销。
  3、教科书由本院发给,不收费。

  八、毕业后的去向
  1、学生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工作。
  2、根据需要并征得原推荐单位的同意,由本院调配安排工作。
  3、本科毕业可报考本院研究生班。
  4、本科毕业生参加工作,由用人的佛教单位参照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待遇负责解决。
  本院网站www.wzsscs.com(圣寿禅寺在线)提供招生相关信息和资料。
  浙南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
  本院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仙岩镇圣寿禅寺
  联系人:通越法师13676770841
  邮 编 :325206
  电子 邮箱 :sss_0577@126.com
  网 址 :http://wzsscs.com

标签:佛学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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