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信息>> 内地>>正文内容

叶小文会长一行应老挝政府邀请访问老挝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6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   作者:佚名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中国国家宗教局局长兼中华宗教文化交流网讯会长叶小文于2008年12月12-13日率团对老挝进行访问。

  访问期间,叶小文分别会见老挝政府总理波松?布帕万、建国阵线中央主席西沙瓦?乔本潘,并分别同总理府部长兼政府秘书长征?宋本坎、建国阵线中央常务副主席董叶陶就两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举行座谈和交流。叶小文局长还专程看望了老挝佛教联合会主玛哈维吉大师。

  在老期间,叶小文还在老挝国家文化宫做了以“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和谐”为主题的演讲,详细阐述和介绍了中国在宗教理论、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管理等领域的看法和经验,老挝党政各有关部门和各省市地方负责人等200余人出席。

  中国驻老挝大使潘广学陪同出席叶小文一行访老有关活动。


标签:访问|叶小文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