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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佛教协会向全省藏传佛教界发出倡议书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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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藏传佛教寺院及僧众: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大喜大庆之年。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带领各族人民致力于经济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进步,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继西部大开发之后,去年中央又专门出台扶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的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藏区、藏族同胞和藏传佛教的关怀和支持。同时,全面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不断扩大对宗教界的公共服务,我们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应当倍加珍惜。

  佛教的精髓是“大慈大悲”,佛教的宗旨是“普度众生”。大乘佛教更是倡导“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出家不忘爱国,修行不忘济世”。继承和发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为国家、民族和宗教贡献毕生力量,是全体藏传佛教界的历史使命。我们倡议:

  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社会动乱,是各族人民之祸。要坚持做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决不做损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决不做损害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事情,决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决不做损害藏传佛教形象和声誉的事情,坚持做到不传谣、不串联、不聚集、不静坐、不游行、不闹事,自觉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破坏行为。

  谋求全体人民的幸福生活,既是各民族的不懈追求,也是政府的根本宗旨,更是佛教固有的基本教义。要始终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倍加珍惜安定团结、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自觉接受和服从政府的管理,努力建设“平安寺院”,积极加强寺院内部管理,保持宗教活动的有序正常,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尽力发挥应有的作用。

  持戒净行,精进修学,奉行众善,弘扬佛法,是我们佛教徒的本业,也是树立藏传佛教良好形象的基本要求。要进一步完善藏传佛教学经、学衔制度,努力接受藏传佛教五明文化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佛学造诣和文化素质,切实满足信教群众的信仰需求;要始终坚持以戒为师,以藏传佛教的教义教规和戒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倡导教义中的爱国守法、平等团结、和谐宽容、慈悲行善等基本精神,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让我们携手并进,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以十世班禅大师为榜样,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坚持“四个维护”,为社会安定、国家太平、人民幸福多做好事和实事,为实现藏区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青海省佛教协会

   200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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