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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例僧人遗骨并非“舍利”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4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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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叱石寺惊现“禅师舍利”?》报道追踪
此例僧人遗骨并非“舍利”
“过去禅师”出土有利于我市佛教史研究


  本报讯 前天本报的《叱石寺惊现“禅师舍利”?文物部门:有待进一步考证》的报道刊登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很多热心读者都非常关心这个文物到底是否真是“禅师舍利”,为此,本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

  市文物部门工作人员在陈白沙祠管理处主任、市文物普查队成员黄志强的带领下,前天一早就赶到了叱石寺进行实地考察,最后得出结论:这次出土的僧人骨骸不能称为“舍利”,但这些文物的出土,对于研究江门的佛教文化、佛教史有一定的作用。

  僧人遗骨被“二次葬”

  “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个‘二次葬’行为,而且极有可能是无意的行为。”黄志强告诉记者。据了解,“二次葬”即二次土葬,是岭南地区最具地方特色的一种常见葬风。二次土葬是在人死入土安葬3年或5年,甚至更久以后,重新挖出死者遗骸。这种风俗缘于人们为了彻底断绝死者与社会集体生活的联系和互相渗透,使灵魂得以安息。

  黄志强说,从这次出土的的遗留物来看,这次“二次葬”时,死者的遗骸剩下的已经比较少了,我们肉眼可以辨别的只有两块肢体骨、一块头盖骨和几颗牙齿,这就说明,在此次下葬之前,这位死者的遗骸已经散失了一些,而散失的最大可能性就是被“二次葬”。

  “另外,从墓碑上的字迹可以判断,当时安葬死者的人并不知道死者的法号,所以将其称为‘过去禅师’;也有可能,安葬死者的人就是一位僧人,且熟知僧人安葬的丧法。”黄志强分析,这次“二次葬”是一次无意行为,安葬死者的人无意中碰到了这位僧人的墓,心生怜悯,就把他的骨骸收集起来,按照习俗,对其进行了“二次葬”。

  此次出土遗骨并非“舍利”

  “‘舍利’一般是指死者经过火化之后留下的东西,而这次出土的僧人遗骨是没有经过火化的,从这一点最根本的判断,此例僧人遗骨不能称其为‘舍利’。”黄志强这样判断。黄志强又说,凭他多年来考古的经验,从死者的牙齿的磨损程度来看,这位“过去禅师”应该是一个中年人而不是老年人。

  而对于“过去禅师”文物出土的价值,黄志强表示,对于研究我市的佛教文化、佛教史还是有一定的作用,说明明清时期,曾经有僧人在这里进行过传教活动。而且,按照寺院的规矩,僧人的墓地不能与寺院在一起,僧人不能在寺院里土葬,寺院里只供奉装有得道高僧舍利子的灵塔,这说明,目前挖掘出文物的地方,不可能是寺院,但是这块地方的附近应该有寺院。

  (本报记者 杨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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