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首届宗教博学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中国宗教学会将从2009年开始举办宗教博学高级研修班,面向全国调集与中国宗教学会长期协作的优秀的师资力量,为佛教界有志于宗教文化全面研究的人士提供在学术性、系统性、创见性上都具有较高品质的专业课程。
自2000年中国宗教学会与北京大学合作首次开办“佛教文化硕士课程研究生班”以来,开创了中国佛教徒包括汉传、藏传、南传三大语系的高僧、活佛和佛爷以及企业家居士进入高等学府深造的新局面。人大、清华等著名院校也相继开办了类似课程班,迄今经过培训的学员已经数以千计。其中一些优秀学员不断向中国宗教学会提出开办高级研修班的要求,希望进一步开阔眼界,提高修养,增加学识,为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社会、适应面向世界的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而深造。
有鉴于此,中国宗教学会决定委派中国宗教学会副会长王志远教授出任培训部主任,中国宗教学会理事周齐教授出任培训部副主任,依托当今国际学术界最具综合实力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共同开展宗教博学高级研修,同时和海内外宗教研究机构和个人保持广泛联系,发挥长期从事各种宗教历史、理论、制度、文化等方面研究和教学的专门人才的作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招生对象及条件
1、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志于宗教文化的学习和研究。
2、具有任一大专院校佛教文化硕士课程研究生班结业资历。或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工作七年以上。
3、本宗教博学高级研修班欢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学员。
4、申请人需提交一篇任一宗教研究论文(3000字以上)作为入学资格考核。
二 报名及录取
1、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拟参加该宗教博学高级研修班的人员请于2009年9月1日前在iwr.cass.org.cn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僧侣填报名申请表1,非僧侣填报名申请表2),或到中国宗教学会培训部办公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大楼中国宗教学会秘书处)索取报名表,然后将全部材料寄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大楼中国宗教学会培训部办 公室报名登记。
材料包括:1、单位介绍信;2、学历学位证书或任一宗教文化研究生班结业资历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或台胞证、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4、400字以内本人简历;5、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6、考核论文;7、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4张、二寸照片2张。 2、录取
根据考核论文,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三 年限与学习方法
1、学习年限:
在职学习二年,每年分别在春、秋季集中授课,每次2周10学习日60课时。第一次授课时间为2009年9月9日—23日。 一般在第四学期安排到佛教历史悠久的国度考察游学,学员自愿参加,由培训部委派专家带队辅导。
2、学习方法:
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课程提供讲授大纲,或PPT大纲,或任课教授的专著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目。在第二次集中授课时考试第一次授课科目,依次递推。
3、考试方式:
培训部在统一规定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九月的第三周)组织结业论文与面试结合的考核方式。如因学员本人原因缓考或补考,需另交考试费。
4、授课地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科研大楼8层(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
四 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
首届学员限定人数为30—40人,绝不超员。按报名顺序考察录取。
学费、资料费咨询主办单位。在第一年入学注册时一次交清。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学员要求辅导论文等其他费用。游学考察费用由学员自负。
报名注意:由于该研修班每期限定不超过40人,因此依照报名先后录取满额后的学员只能安排在第二期。
五 颁发结业证书
根据课程设置的规定,各门课程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颁发由中国宗教学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共同盖章的《宗教博学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六 申请学位及办法
该研修班不与申请学位挂钩。
七 联系方式及地址(中国宗教学会培训部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85195477,65138329
地址: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大楼中国宗教学会秘书处
邮编:100732
负责人:王鹰、苏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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