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里的“乙肝宝宝”
2009年08月10日 08:07:49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卫生部日前发布了新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中明确指出,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该消息一经发出,引起了轩然大波,宛如一个重磅炸弹在各大网站、论坛上轮番“轰炸”,其跟帖者浩浩荡荡。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大好的消息,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也有一些人对此表示喜忧参半;还有一些家长发出了“坚决反对”的声音。
郭娟 制图
入托--“乙肝宝宝”受歧的开始?
卫生部刚刚发出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2009年8月15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管理办法草案指出,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托幼机构发现入托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进行离园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入园。儿童离开托幼机构三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托幼机构。
获知“乙肝宝宝”拟可以正常入托的消息后,不少家长都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小孩终于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了。7月31日,一位家长给记者打来电话,他告诉记者,当天,在公交车上的广播中,他听到了“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的消息,当时他的眼角湿了。“我4岁的孩子就是乙肝携带者,为此他不能上好的幼儿园,从小就被‘特殊对待’,作为父母也一直生活在煎熬中,忧心孩子的未来。”他说,听到这个消息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在“肝胆相照”网页的论坛中,以“乙肝病毒携带者及亲属”为名的网友这样写道,大部分被查出是“携带者”的孩子,很多被“请”出幼儿园,并因此遭到左邻右舍和小伙伴的冷遇。有家长为了让孩子躲开“知情者”的歧视目光,只好把孩子送往外地、或关在家里。而入园入托被拒,仅仅只是这些孩子读书“受歧”的开始。因为再优秀的学习成绩和再优良的品德,都无法让他们不被贴上“阳性”的标签,都无法改变人们看待他们的另类眼光。
一位称自己是“过来妈妈”的网友说,她是过来人,已经历过了其中的辛酸。因为孩子是乙肝携带者,她被迫给孩子先后换了5家幼儿园,其中还发生了很无奈的“作弊”行为。
家住海口龙昆南路,今年5岁的小海(化名)因为携带乙肝病毒一直都没有上幼儿园。这件事成为她父母心中的“伤疤”。小海的母亲罗女士说,小海3岁那年,她带孩子到附近的幼儿园报名,招生老师刚开始很热情,开学3天后组织孩子体检,小海的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但肝功能正常。随后,老师就立刻给家长打电话,很客气地要求小海退学,并全部退还了学费。此后罗女士又向多家幼儿园咨询是否同意接收携带乙肝病毒的幼儿入园,均被拒绝了。
罗女士对记者说,听说义务教育阶段不会拒绝携带乙肝病毒的孩子。现在,她就盼望着小宝能早点上学,这样他就可以跟别的孩子一样过正常的学习生活了。
由“乙肝宝宝”可入园引发的争议
连日来,记者发现,“乙肝宝宝”可入园的消息,成为了很多网页的热点新闻,其各大网站的论坛跟帖更是火爆,其中,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有立场,说法不一。
网友“云舒”说,虽然不会歧视这类群体,但实话实说,作为家长还是无法接受。幼儿不比小学生,同学间肢体接触比较多,磕磕碰碰也是时常发生的事,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现在每家都只有一个宝贝,怎可能让孩子去冒这个险?
记者在一些“育儿”论坛上看到,对此提出反对意见,表现出恐慌的家长不占少数。有家长直言,如果知道自己的孩子身边有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不会让孩子再上那所幼儿园。
还有家长担心肝功能的正常监控。“听说乙肝携带者也是有可能发展成乙肝患者的,如果小孩进园时是一般携带者,之后变成有传染性的患者怎么办?作为家长,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和这类人群接触。孩子小,什么都不懂,不会保护自己,万一被传染了,即使不发作,也是一颗定时炸弹”。一位家长在论坛上跟帖道。
记者在海口、三亚等地,随机采访了近20位家长,几乎都一致的提出了质疑和反对意见,他们都认为不能因小失大,不能因照顾这群孩子而让健康的宝宝受到“威胁”。
海口市市民纪女士说,作为家长,能体会和了解“乙肝宝宝”家长的心情和感受,如果必须执行,必须让其他家长接受的话,“乙肝宝宝”家长也要有一定的承受力,要自觉地在权威机构定期给宝宝做体检,并告知幼儿园的老师和其他家长,让大家有知情权。“这绝对不是对这些宝宝的歧视,而是对每个孩子应有的保护”。她说。
海口市府城一家幼儿园园长说,从理论上讲,一块吃饭、一块休息传染乙肝病毒的可能性不大,但幼儿的年龄都很小,磕磕碰碰在所难免,打打闹闹是常事,一旦鼻子流血,口腔溃疡或皮肤擦破皮,就有可能被传染了。“万一有家长说孩子在幼儿园被传染上了乙肝病毒,这责任谁能负得起?”这名园长还说,“幼儿园不是义务教育,不能为了个别孩子而影响到更多健康孩子的成长。”
21CN一网友说:“现实就是这样,谁家的孩子不是无辜的呢?我是一名乙肝患者,尝尽其中的辛酸,所以我对这方面特别紧张,担心孩子(他是健康的孩子),拒绝一切不健康的东西。我也很无奈。”
“乙肝宝宝”入园--路漫漫其修远兮
在采访中,三亚一所私立幼儿园园长道出了幼儿园的无奈,她说,说实话,幼儿园不能接收这些“乙肝宝宝”的最大原因是怕遭到其他小朋友家长的强烈反对。此外,幼儿园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所以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必须收下孩子的话,幼儿园是有自主权的,在权衡利弊之后,幼儿园大多数都会选择不接受这样的孩子。这位园长还说,在幼儿园小孩子们接触非常密切,吃喝拉撒睡全在一起,因此家长们担心会被传染也很正常。事实上,这一点确实是最主要的原因。
网友荣誉会员一针见血的指出:国家对乙肝的科普还不到位,民众对乙肝的恐惧无法消除,所以说真正实施“乙肝宝宝”入园也许还需要一段时间。
记者深入采访发现,在接受采访的绝大多数家长,甚至包括很多幼儿园老师,对乙肝病毒的认识都非常的浅薄,大部分人甚至将乙肝病毒携带者归类到乙肝患者的范畴。
对此,记者采访了原海南疾控中心副主任、现任海南省儋州市卫生局局长韦茂国,他说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孩子,只是乙肝携带者,从医学的角度看,他属于健康携带者,不能归类成病患,与乙肝传染病患者有本质的区别。
韦茂国说,目前国家的婴幼儿疫苗种植工作抓得很好,乙肝疫苗早就列入了我国的计划免疫,婴儿一出世就要接受免费的乙肝疫苗注射,因此现在适龄入读幼儿园的儿童体内基本都存在着乙肝抗体,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的接触中更加不会感染乙肝病毒。
他说,乙肝病毒传播有三个途径,一是母婴传播,二是血液传播,三是性传播。乙肝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等途径传播,因此“乙肝宝宝”将乙肝传染给其他幼儿的几率很低。具体来说,就算两个孩子因为磕磕碰碰产生了血液接触,一个孩子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另一个是有抗体的健康宝宝,他们之间也不会产生传染性。
韦茂国认为,现实生活中,携带乙肝病毒的幼儿面临入园难的问题,主要是宣传工作还不到位,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并不是乙肝病人,很多人对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不清才导致了歧视,因此要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与此同时,作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孩子的家长,也要负责任的对孩子进行定期体检,避免病情“后发”。
海南中西医结合医院肝病科主任医师金玉珠说,家长无需谈乙肝色变。正常孩子们从小开始接种乙肝疫苗,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孩子能够产生抗体,有的不一定产生抗体,最好能够带孩子定期体检,如果体内没有抗体,要及时补种,这样能够有效预防感染乙肝病毒。
有评论者指出,出台政策固然重要,但关键是要有落实的对策。公众对“乙肝”的恐惧导致了“乙肝歧视”。既然偏见缘于对此认识不够,那么,国家首先要做的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乙肝常识,这比一句简单的“不具传播性”要更具说服力。否则,恐惧不除,偏见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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