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批评权为何要“规定”
2009年09月02日 09:03:54 来源:北京日报
老师在为学生准备午餐
老师应有“责任”批评学生
掌握好“度”是门艺术
“权利”是一种法律关系。教师面对未成年人,师生关系应以“责任”为好。教师所看的,应是批评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老师有责任教育管理学生,但“方式”非常重要。《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也指出,“前提是这种批评必须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必须是充满善意和关爱的,是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和人格完善的,应该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老师在批评教育孩子时,不能带有不良情绪,情绪失控往往会导致行为失当。
研究生毕业的小刘老师在本市一所“重点”小学教书。一次上课时,她所教的四年级某班有个孩子总和别人说话,影响了课堂秩序,批评他也不听,小刘老师只好把这名男生“请”出教室。男生的妈妈听说后不依不饶,称小刘老师不尊重学生,没权力不让孩子听课,要求学校严肃处理。学校领导最终让小刘老师向家长赔礼道歉。
本报记者、编辑请一名无关的小学生评论此事,小学生说:老师讲课好,我们就不会“乱”讲话;老师讲课虽然好,但拖了堂,我们也要讲话。
当了20多年班主任的赵老师也曾碰到一桩“窝囊事”。她带高三毕业班,正值冲刺关键,班上一名女生多次不完成作业,她忍无可忍终于发作,冲女生说了一些“就像你这样的还想参加高考”之类的话。女生甩门而出,转到其它学校读书。后来,学校就传出“赵老师为提高升学率将差生撵走”等言语。
赵老师所教过的大部分学生都认为她“为人直爽,教学方法也很实际”,并不像传说的那样。但赵老师对这名女生说的话确实不适当,对这个女生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适当批评”标准无细则
老师得凭经验具体实施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的正式法律,它应该是教育部所发“规定”的法律依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条文。
批评教育并不意味着体罚、“心罚”。采取怎样的批评形式才算“适当”?一些优秀的班主任结合自己的经验进行了诠释。
“如果只表扬不批评,是对学生错误行为的放纵。”一向倡导“让学生在爱与尊重中受到教育”的史家小学特级教师孙蒲远认为,批评是一种艺术,要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的基础上,不能有任何人身侮辱、讽刺挖苦。态度要真诚,就事论事。批评的内容要具体,不要牵扯家长以及孩子的过去。
北京宏志中学主管德育的副校长李运良表示,对犯错的学生应该予以惩戒,但惩戒的方式要以学生“能接受”并“最终能改正”为目的。批评学生时可以采取单独沟通的方式,给犯错学生留一些“情面”。
当了近30年班主任的北京22中特级教师田名凤相当直率:“惩戒应该在非常了解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只要家长和学生都能接受即可。”
然而,对于相当一部分年轻班主任来说,“适当批评”的尺度还是不容易掌握的。为此,他们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对班主任的批评权做出详细解释,进一步明确职责,从而令班主任们敢于大胆管理学生、教育学生,同时也能避免滥用权力、随意批评学生。
谁动了教师的批评权
乔学慧(法官)
批评是教育不可或缺的内容,对学生的适当批评,是老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但是《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重申教师有适当批评的“权利”,就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反讽,恰恰说明了老师批评教育的权利没有保障。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
学生称被罚站
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
小欣为北京某学校学生。2007年7月,小欣多次跟父母说,学校老师让他罚站,还让别的孩子欺负他,他不愿意到学校上学,并且在提到某个老师的时候,小欣显得特别害怕。小欣的父母多次到学校进行交涉,但是协商未果。2008年11月,小欣的父母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庭审中,学校称,经调查,老师并没有体罚小欣,更没有让同学欺负他,这些可能是小欣为了逃避上学编造出来讲给家长的;而且小欣的家长多次到学校闹事,给学校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
承办法官亲自到学校进行了调查,得知涉案的两名老师已经相继离开该学校,学校亦没有留下有关的监控录像,而有关的证人证言也不能直接证明小欣受到了不合理的待遇。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学校购买了书包和相关书籍送给小欣,小欣的母亲撤诉。
体育课受伤
家长要求开除老师
小亮是北京某小学的学生,一次在体育课中受伤。小亮的父亲多次到学校反映体育老师有问题,要求学校开除此老师,否则将不再送孩子上学。后经学校调查,体育老师并没有不合适的行为,没有开除此老师。小亮的父亲在长达7个月的时间里都没有让小亮去上学。小亮的父亲找到了某报社,记者到小亮家进行了采访,对此事进行了报道,称这7个月里小亮是被父亲锁在家里的。小亮的父亲于是将学校和报社告上法庭,称二被告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赔偿各项损失31万余元。庭审中,小亮的父亲并未提出有力证据,证明报社和学校侵权事实的存在,法院经审理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教师批评权为何要“规定”
1、孩子个个都是“小皇帝”。现在多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对孩子非常娇惯,甚至百依百顺。这使得一些孩子经不起批评、受不了挫折。有些孩子犯了错误,被老师批评,就会想不通,甚至出现离家出走、自残、跳楼等极端行为,这样一来,无形中就使得老师不敢再批评,唯恐引火烧身。
2、家长过度维权,学校息事宁人。有些孩子受到批评后,家长便找到学校帮孩子“理论”,做出过激言行,甚至到教育管理部门投诉。学校领导往往会息事宁人,无原则地批评班主任,让班主任道歉。还有的学校将投诉作为考评师德的重要指标,有些老师担心因批评“得罪”学生而丢掉职位,索性做起“老好人”。
3、师生关系异化。受经济社会大潮的影响,有人认为教育也成为一项可以花钱买的服务,也使得师生关系异化为“我给你钱,你教我知识”的商品交换关系。(记者 贾晓燕)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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