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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母起诉女婿为争遗产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10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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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母起诉女婿为争遗产

来源:青年时报 2010年02月10日00:52

  在温州街头,到处都可以看到一家家装修简洁时尚的蛋糕坊———“桂新园”。最近,温州某论坛的一则帖子却把这家浙南地区最大的烘焙连锁企业推到了峰口浪尖。帖子称,自“桂新园”女掌门人陈某意外去世后,陈某父母和陈某丈夫马某为争夺遗产上演了一出“豪门恩怨”。

  “温州不缺豪门,也不缺恩怨。”一位网友评论说。

  近日,陈某父母将“桂新园”老板马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对陈某意外身亡后留下的遗产进行分割。据称,陈某父母要求分割的遗产有:桂香村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桂新园)50%的股权;海南某食品有限公司6%的股权;16处不动产以及两辆汽车、银行存款、股票等。据评估,仅16处不动产就价值9000万元。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为打这起官司,陈某父母上交法院的诉讼费用就达到了数十万元。

  女掌门意外去世引发遗产纠纷

  这起被诉至公堂的“豪门恩怨”缘自一场家庭变故。

  陈某出生于1969年,在陈家排行老二,在温州市桂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9年6月25日,陈某在小区内晨练,随后失踪。一天后,她的尸体在其居住的别墅区附近的蒲洲河里找到。对于陈某的死因,最后的说法是溺水身亡。

  “事发后,其实我们还没有想到什么遗产继承的事,是二姐夫(马某)主动提起要把二姐的遗产让我父母来继承。”陈某的妹妹陈建秋说。

  给陈某办好丧事,陈建秋回到公司上班,公司一名员工对她说,同在公司里上班的马某的妹妹想要修改陈某生前制订的公司章程。

  陈建秋说,对这一点,他们(陈家人)也觉得很正常,毕竟陈某已经过世了。

  让陈家人感到蹊跷的是,陈某丈夫马某把公司里的三笔钱转到了一位亲属的银行卡上,分别是800万元、100万元和450万元。“后来,这些钱又转回到了马某的银行卡里。”陈建秋说。

  陈建秋认为,最终导致双方闹上公堂的导火线,是一只手表。

  据陈建秋的描述,陈某过世界后,遗留下来一只手表,而马某却将手表送给了马家的一位亲戚。对此,陈家人尤其是陈某父母非常生气,

  “我父母知道后,还批评了二姐夫(马某),不该把二姐的东西随便送人。”陈建秋说:“这只手表二姐花了6万多元买的,是她购买的第一只如此昂贵的手表。”。

  陈建秋说:“从那以后,(马某)就很少来我父母家了。”

  在亲友的劝说下,第一次起诉撤诉了

  后来,陈某父母听说马某打算另外购置房子并搬家,还打算取消公司每年给陈家人的分红。

  去年9月份,陈某父母到法院起诉马某,要求分割陈某的遗产。几乎是同一时间,陈建秋被马某停职了,理由是陈建秋“利用职权之便利蓄意隐匿或遗失公司财物,造成公司日常营运受到干扰,以致公司经济和名誉受损”。

  在被停职之前,陈建秋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是行政总监。

  事后,陈建秋解释说:“其实当时公司印章等物丢失,已经向他(马某)报告过。”

  这是第一次诉讼。后来,在众多亲友的劝说下,陈某父母撤诉,双方开始进行调解。

  但是调解也无法让双方取得一致。同时,马某在未知会陈某父母的情况下,带着两个孩子把家搬到了别的房子里。

  于是,陈某父母再次到法院起诉马某。

  仅不动产就价值9000万元

  2010年2月4日,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开庭不公开审理了这起遗产纠纷案。

  据知情人士透露,马某没有出现在法庭上,陈某父母也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但是在法庭上却坐着温州最大牌的两名律师,一个是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的董平宇,他是陈某父母的诉讼代理人;另一个是浙江嘉瑞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瞿韶军,他是马某的诉讼代理人。

  在这起诉讼中,陈某父母仅向法院预交的诉讼费就达数十万元。在诉状中,陈某父母称,陈某留下的遗产有浙江桂香村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桂新园)50%的股权,海南某食品有限公司6%的股权;16处不动产、两辆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手表和黄金等。

  据知情人士称,仅诉状上提到16处不动产,经评估价值达9000万元,而公司股份和商标等还未进行评估。

  此案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

  “马某不但没承担陈某发生意外以后应该给予岳父母的赡养费,还私自转移财产,悄然举家搬迁,并阻止两个小孩探望外公外婆。”陈某的妹妹陈建秋说。

  陈建秋是陈家老三。在开庭当天,法庭裁定不公开审理此案,陈建秋是唯一获准旁听的人。

  对于这起诉讼,来自马某方面的消息说,由于陈某的遗产纠纷官司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公司的商业机密,他不便透露,也不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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