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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佛教界召开“2010年第一季度寺院负责人学习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9日
来源:厦门佛教在线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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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佛协常务副会长定恒法师主持会议

市佛协秘书长净心法师传达文件精神

市佛协驻会副会长法云法师介绍工作

市佛协会长则悟大和尚讲话

市民宗局沈仲勇调研员讲话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

















会议讨论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文件相关精神,更好的发展厦门佛教,今天上午8点30分,厦门佛教协会在南普陀寺慈善会二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一季度寺院负责人学习交流会”。 市佛协常务理事以上人员和市登记寺院负责人近50人参加了会议,共同学习领会相关重要文件精神。市民宗局沈仲勇调研员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市佛协常务副会长定恒法师主持。

  会上,市佛协秘书长净心法师宣读了国家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佛教协会《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三个重要文件的具体内容。与会人员对三个文件进行了学习,领会三个文件的重要精神,并结合各寺院的实际情况就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财务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市佛协驻会副会长法云法师介绍了开展“创建和谐寺院”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重申第二阶段将完成的工作内容,要求各寺院负责人亲自抓,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认真落实,提高财务、消防、卫生等管理水平,对抽查不达标的寺院做重点指导。

  市佛协会长则悟大和尚作重要讲话,强调三个重要文件与各寺庙发展息息相关,要反复学习,认真领会。要求各寺院高度重视国宗局开展“创建和谐寺院”活动,借此大好因缘,深入贯彻落实,集中精力做好创建和谐寺院活动的各项工作,提升整个厦门佛教的管理水平、自身素质等。

标签: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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