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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佛教文化与西藏和谐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6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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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咸阳电( 魏冬)为了进一步深入研究藏传佛教文化,促进西藏和谐社会建设,首次佛教文化与西藏和谐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于近日在浙江舟山普陀山佛学院隆重召开。此次会议围绕“藏传佛教与西藏和谐社会的现代构建”展开了深入研讨。

  此次学术研讨会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觉群佛教研究所和西藏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联合举办,舟山市宗教局、普陀山佛教协会协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宗教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西藏民族学院、四川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单位的4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这次学术研讨会。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佛教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融合具有重要的历史影响;在今天,中国佛教文化还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提倡的以人为本、与人为善、人与自然和谐等价值理念,对中国和谐社会构建和中华文化的弘扬仍具有重要价值,在当前要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充分发掘佛教文化的内涵,发挥其应有的良性推动作用。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藏传佛教是在藏族上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以藏民族为主体其他兄弟民族参与而共同创造的文化形态;是以佛教文化为本位、与苯教等藏族本土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相互融合、逐渐形成的文化形态;是具有民族特点、地域特征的佛教文化形态;在藏民族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藏传佛教作为藏族传统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不仅广泛地融入藏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藏族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艺术、文化、民俗产生了极为广泛而重要的影响,而且对加强藏民族与其他民族的联系、促进西藏与内地文化的交流、促进中华民族认同意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今天,藏传佛教不仅是一种宗教,也是一种文化、一种生活方式,仍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西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华文化的有机构成,仍然对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西藏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现代社会,藏传佛教文化仍然可以发挥其应有的道德导向功能、心灵抚慰功能、文化调适功能和社会控制整合功能,对调整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一定的积极价值。

  此次研讨会是以西藏和谐社会建设为现实关怀,对藏传佛教文化进行深入探讨的一次重要会议。通过认真、平等、融洽、和谐的学术交流,学者们对藏传佛教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加深,这次学术会议的研讨成果,也必将为引导藏传佛教文化的现代发展和西藏和谐社会的现代建设发挥积极有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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