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信息>> 内地>>正文内容

国家宗教局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 部署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4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会议现场

王作安局长发言

2010年5月1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召开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关于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

会议在北京设主会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分会场,共有1700多名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副局长齐晓飞、蒋坚永,中央统战部二局局长赵学义等出席会议。会议由齐晓飞副局长主持,王作安局长讲话。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浙江省永嘉县、江苏省无锡市、四川省成都市、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泉州市等8个市、州、县的宗教工作部门负责人相继发言,分别介绍了开展宗教教职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

会议指出,开展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是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是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开展两个专项工作,要把握好四项原则:一是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二是政府主导与宗教界积极参与相结合,三是宗教法规与宗教制度相结合,四是开展两个专项工作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相结合。

会议明确,要用3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基本实现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系统化、动态化、网络化管理,基本实现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管理。2010年下半年到2011年初各地要认真抓好两个专项工作的试点。(图:谭辉杰)

标签:佛教资讯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