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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生法师在中佛协慈善公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致辞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9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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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8日,在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慈善公益委员会主任明生法师发表致辞,内容如下:

尊敬的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上传下印大长老:

尊敬的中国佛教协会秘书长王健先生:

尊敬的国家宗教事务局徐远杰司长:

尊敬的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杨源兴副主任:

尊敬的各位慈善公益委员会委员:

承蒙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广东省政府宗教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中国佛教协会的领导、各位委员的大力支持,我们慈善公益委员会的22位委员云集广州东方宾馆,举行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对传印会长拨冗光临,慈悲普照;对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广东省政府宗教主管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在百忙之中前来出席本次会议的各位委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亲切的问候。

根据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第八届理事会设立了九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简称:“专委会”)。“专委会”工作不仅是中国佛教协会工作的重要基础,更是我们常务理事和理事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因此,国家宗教事务局和中国佛教协会对“专委会”工作十分重视,并对“专委会”工作寄予厚望。鉴此,作为“专委会”委员,我们要本着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履行《章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不仅要同心合力积极开展“专委会”的工作,为中国佛教事业的发展进言献策,更要根据不同“专委会”的工作性质,做些有实效的实事,回报四恩。

今天,我们慈善公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圆满召开,主要目的就是贯彻落实第八次佛代会和南京会长扩大会议精神,并根据本委员会的工作性质认真审议本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倡议书”,研究和制定本委员会的五年工作计划,控讨如何发挥各位委员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推动中国佛教的慈善公益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

下面就本次会议,谈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慈善公益委员会工作规则:根据南京会长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佛教协会专委会通则,本部专委会办公室负责草拟了“慈善公益委员会工作规则”。本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将是本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的机制、程序,希望大家认真审议。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并根据大字有的意见,由本次会议秘书处修改后再由会议通过并报上级批准后实施。

二、《致全国佛教徒的倡议书》:慈善公益委员会是第八届理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委员会,主要的任务除了开展本委员会的实际工作外,还肩负着为促进中国佛教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进言献策,号召各级佛教组织和寺院引领广大佛教徒继承和发扬佛教爱国爱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优良传统,致力于佛教的慈善公益事业,为促进社会和谐,利济十万众生,做出新项献。因此,希望大家对“倡议书”草案的内容认真审议修改。

三、本委员会的五年工作计划草案:国家宗教事务局和会领导均十分重视慈善公益委员会的工作,明确提出:“即要发挥本专委会的作用,为促进中国佛教的慈善公益事业进言献策,而且还要开展一些实际的慈善公益活动”。根据本委员会的工作性质,草拟了委员会今后五年的工作方案;其中要点是计划建立慈善公益基金会或专门帐号以及支持中国佛教协会建立佛教安养院事业等项目。本委员会的工作离不开各位委员的支持,希望大家奉献智慧,认真审议计划草案的可行性。

四、经八届理事会的推举,在座各位法师推举为本届理事会慈善公益委员会的委员。“专委会”是我们常务理事和理事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在座各位的积极作用是做好本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基础。希望大家不辜负八届理事会的重托,积极护持和参与本委员会的工作,为开拓本委员会工作的新局面奉献心智。

中国佛教协会自成立以来,坚定不移地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秉持佛陀“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精神,以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已任。积极开展各项慈善公益事业;不仅在净化人心,消除烦恼,弘扬和建设传统伦理道德,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等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在全国佛教徒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为国家的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搞震救灾、扶困济贫等社会福利事业方面,做出了积极项献,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希望我们专委会要继续发扬这些优良传统,发挥主人翁的精神,认真讨论,集思广益,利济人群,服务人间。

我们相信在国家宗教事务局的关心和支持下,在传印会长的领导下,经过各位法师和居士的共同努力,本次会议一定功德圆满,成为一次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会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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