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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2010年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5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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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宗教事务局报道,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积极践行宗教和谐理念,按照“夯实基础与攻克难点双管齐下,依法管理与积极引导齐头并进”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拓宽思路,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宗教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

召开《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五周年座谈会,总结条例实施五年来的成绩和经验,对深入贯彻条例提出明确要求,做出新的部署。

制定发布条例配套规章。制定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2个部门规章。修订并重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指导全国性宗教团体制定出台了6个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办法。

召开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努力实现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制度化、系统化、网络化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民主化、法制化管理。经各地认真实施,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按照国务院关于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的要求,经认真研究,取消了3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定了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9个和规范性文件13件,已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目录。为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了《国家宗教事务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

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支持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加大自选自圣主教工作力度,先后完成内蒙古、江苏、福建、浙江、陕西、河北、山西、江西、山东等省(区)13个教区的主教(助理主教)祝圣和就职仪式,是近年来祝圣主教数量最多的一年,壮大了主教团爱国力量。

为了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基督教活动管理,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开展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工作,合理安排堂点,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引导他们到经登记的合法堂点参加宗教活动,收到积极成效。

促进朝觐事务管理机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外国组织邀请我人员参加朝觐的组团管理工作的通知》等3个规范性文件,指导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制定了《朝觐组织工作规范》等5个管理制度。经积极努力,克服因沙特机场改扩建变更包机降落地、返程航班延期等造成的困难,实现了13000多朝觐人员平安返回的目标。

三、主动服务大局

按照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制定发布《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进一步确立了寺庙管理、教职人员管理、学经班管理、大型宗教活动管理等重要制度,为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提供法律保障。
按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制定支持新疆宗教工作项目方案,重点支持新疆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宗教界人士和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培训、伊斯兰教朝觐组织服务等工作。帮助新疆98个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改善工作条件。

支持玉树抗震救灾工作。指导青海省民宗委组织当地僧侣投入抗震救灾,配合政府按照宗教习俗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抵御达赖集团借救灾进行煽动破坏活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指导各地宗教界为灾区献爱心,共捐款人民币达1.14亿元,创历史新高。地震中受损的宗教活动场所纳入国务院《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表彰。

做好世博、亚运宗教维稳和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世博、亚运期间宗教领域稳定。妥善处理世博、亚运期间遇到的宗教问题,提供良好的宗教服务,规范大型宗教活动,有序安排宗教节日活动,确保中外宗教信徒正常有序地过宗教生活。

四、重视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当前我国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宗教工作中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和政策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进行调研,取得了一批调研成果,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事业、五大宗教之外宗教和民间信仰等问题进行调研,提出了工作建议。指导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发表《中国基督教入户问卷调查报告》,公布了我国基督教信徒数量抽样调查结果,澄清了境外不实之说。

针对部分地方地市机构改革中县级宗教工作机构遭到削弱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研,提出了完善基层宗教行政执法主体建设的意见。

与中央党校合作,首次举办“地厅级领导干部宗教工作专题研讨班”。以西藏、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为重点,对28个省(市、区)1267名宗教工作干部进行培训。同时围绕重点工作,举办了各种不同类型的专题培训班。

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宗教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分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研判宗教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制定了《“十二五”时期宗教工作规划纲要》。

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讨活动,倡导宗教和谐理念。发表《宗教和谐:宗教关系的新境界》等一批理论文章,编辑出版《中国五大宗教论和谐》等论著,宗教和谐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五、为宗教界办实事办好事

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为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

首次在佛诞日、老子诞辰日、古尔邦节和圣诞节等重要宗教节日发表贺信,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致以节日问候,受到宗教界的欢迎和好评。

改善全国性宗教团体和院校办公办学条件的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中国道教学院和中国道教协会新会所项目建设基本完工,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前的各项准备,中国佛学院项目选址基本确定。

六、指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

召开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评比表彰大会,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贾庆林主席亲切接见了先进代表,回良玉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表彰大会有力推动了全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发了宗教界自我管理的热情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积极性。

按照宗教团体章程,指导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和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分别召开全国代表会议,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实现了全国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增强了全国性宗教团体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鼓励宗教界挖掘宗教教义、宗教文化、宗教道德中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积极内容,支持伊斯兰教开展“解经”工作、基督教界开展神学思想建设、佛教界开展讲经交流活动、道教界开展玄门讲经活动、天主教界推进民主办教。

七、积极开展对外宗教交流

在中印尼建交60周年之际,指导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和印尼伊斯兰教组织在雅加达举办了“中国?印尼2010伊斯兰文化展演”活动,突出宗教和谐理念,宣传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穆斯林的生活,在印尼引起了热烈反响。

应邀组团与中国佛教协会代表团共同出席第25届世佛联大会及世佛联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并访问斯里兰卡,扩大了我国佛教界在世佛联中的影响力,加强了中斯两国佛教界的传统友谊。

指导中国佛教协会在江苏无锡举办中韩日三国佛教友好交流会,共同缅怀赵朴初先生,探讨佛教和谐思想,推动“黄金纽带”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指导中国伊斯兰教协会邀请接待由宗教领袖、政要和著名学者组成的伊斯兰世界联盟访华团,对穆斯林国家了解我国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穆斯林生活状况,了解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宗教研究中心与美乔治城大学在华盛顿举办第三届研讨会,围绕“宗教与社会”问题进行讨论,宣传宗教和谐的理念与实践。

八、加强同港澳台宗教界友好往来

应港澳台宗教界邀请,先后组团赴港澳访问,赴台湾交流。代表团与港澳台宗教组织广泛接触,介绍我宗教发展状况和宗教政策法规,听取加强宗教交流的意见和建议,解疑释惑,增进了解,达到了“温故知新、继往开来”之旅的预期。

宗教文化出版社、中国宗教杂志社首次在台北举办 “海峡两岸宗教出版物联展”,各全国性宗教团体、两岸近30家宗教出版机构和5000余册图书、期刊和音像制品参展,受到台湾各界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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