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法寺佛学院2011年秋季招生工作启动
广东省深圳市弘法寺佛学院2011年秋季招生工作开始,招生简章如下:
弘法寺佛学院是一所充满朝气的年轻佛学院,直属于中国佛教协会,并与北京大学共建的全国性高等佛学院。我国当代佛门泰斗本焕长老亲任院长,深圳弘法寺方丈印顺大和尚任常务副院长。弘法寺佛学院努力营造“以戒为师、学修一体”的优良道风,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建设成为四年制大学本科的汉语系高级佛教院校。一、培养目标与专业设置学院旨在培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佛学基础扎实,人文修养全面,熟悉各种佛教仪轨,善于寺院管理,能够对外弘法交流、推广和传播佛教文化的研究型实用性人才为基本目标。弘法寺佛学院,设置四个专业方向:
1.禅学专业,以禅宗为主,会通、兼容南传禅法等其他禅修方法,教学方式以丛林参修为主;重点学习传统的禅法,研读禅门公案。
2.净土专业,劝修念佛法门,研究净土经典及净宗历史。
3.佛教艺术专业,以研究和学习佛教音乐为主,兼顾学习书法、绘画、建筑、造像、壁画、和茶道等传统文化艺术,倡导佛学教育的艺术化。
4.传播学专业,要求学生熟练掌握现代传媒技术,包括摄影、录像、制片,以及报刊编辑和图书出版等,能以现代社会喜闻乐见的形式弘扬佛法。
二、学制与招生名额
1、弘法寺佛学院所有专业学制4年。前两年实行宽口径的通识教育,后两年进行分流培养,以多种形式完成专业领域的培养,颁发弘法寺佛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2、招收总人数80人,在第四学期分流到各专业。
3、品学兼优者可被选送到北京大学进修硕士研究生学历课程。
三、招生范围与报考条件1、招生范围:面向全国(包括港澳台)招生,只招男众。
2、报考条件(1)爱国爱教的出家青年僧人。
(2)具有中级佛学院毕业或高中毕业以上及同等文化程度,经过一定时间的出家考验,信仰坚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佛教艺术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4) 无婚姻或恋爱关系;无犯罪记录。
(5)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严重残疾,无精神病史及其它传染病(含奥抗阳性)。
四、报考办法与手续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均可报名。
2、报考者需将
(1)招生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明复印件
(4)5张大一寸脱帽僧装近照以快件形式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
3、入学考试科目(共3门):佛学基础,主要参考书目:印顺导师《佛法概论》。文化基础,高中阶段的中国历史、语文。试卷结构:选择、填空、问答题占总分的60%,作文(记叙文或议论文)占总分的40%。英语基础,录取时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难度相当于《新概念英语初级》。以上科目每门考试时长为90分钟。
4、报考期间各项费用自理。
5、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1年8月30日止。
6、考试时间拟于9月上旬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与入学
1、录取考生,原则上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具有较大培养潜力的佛教特殊人才,可破格录取。
2、录取通知书由本院直接寄给本人。凭录取通知办理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3、被通知录取者应持如下有关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
(1)录取通知书,
(2)户口转移证明,
(3)身份证。
4、凡录取的学生,来院路费(不包括飞机票)凭相关票据,入学后到学院办公室报销。
5、凡录取的学生,按照个人自愿,户口随转至深圳弘法寺。
6、入学时,一律僧装整齐,携带符合教规的衣物及生活用具。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退回原寺院
1、入学时,经体检不合格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者。
3、入学后有重大违纪行为或犯戒行为者。
4、入学后,连续患病三个月以上不能学习或患重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等。
5、凡退学者,户口均随其退回原寺院。
七、在学期间生活待遇
1、学僧在学期间,食宿由学院免费提供,学院按规定每月发给一定的单资;
2、学院按规定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
3、学院定期为学僧发放基本的生活用品。
八、毕业后去向
1、原则上以学僧自择寺院或佛教组织为主,对于解行双修,各方面考核优异者,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学院根据全国佛教事业和深圳弘法寺在国内外弘法的需要,推荐到相关寺院和佛教组织工作。
2、毕业生可报考本院研究生,符合相关条件者可申请攻读北京大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或推荐到海外相关院校深造。
3、毕业时,户口随迁。
九、本《招生简章》可在地方寺庙和佛教组织范围内张贴。
十、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弘法寺佛学院。
网址:www.hongfasi.net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仙湖植物园内弘法寺佛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18004联系人: 张海龙 13302959118
刘佳曼 13510561761
刘 沛 18665362123
弘法寺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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