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兵答:如何正确地看待欲望?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3日
欲望,通常指驱使人想望、追求某种东西的内在动力。
以佛法的观点来看,欲望的性质可分为三种:即善、不善、无记(非善非恶)。善的欲望需要发扬;恶的欲望需要压抑;除此而外,还有非善非恶的欲望,如正常的生理需要如饮食、睡眠等等,这些欲望本身虽然没什么过患,但它们一旦和我们的贪、嗔、痴烦恼相应,就会介入恶的成分而变质。
贪欲,是被视作恶的。对世间的五尘六欲,及钱财名位等的执着、想望、迷恋和过多的、非分的贪占、追求。贪欲的危害,古人早就有深刻的认识。《老子》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婆罗门教、基督教、儒学等亦皆对人欲的危害,有不同程度的揭露。
人欲横流,为现代社会的一大弊病。
佛教认为:贪欲使人热恼不安,驱动人发起不善业,由有漏业导致生死苦果,贪欲是人生诸苦之本源。经中说:“欲为苦因”,即指贪欲。贪欲之中,性爱方面的贪欲,尤为造成生死轮回的根本。《圆觉经》卷一:“一切众生,从无始际,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若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
但欲望并非都是有害的,有益的“善欲”、“善法欲”,佛教则认为应予肯定,并培育增长。善欲、善法欲,指对弃恶修善、自利利人及修习佛法、追求真理、利乐众生等高尚理想的向往、追求。这种欲望是精进(勤)的前提,是我们成就一切善法、佛法的根本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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