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恒志答:为什么要破除“我执”、“法执”?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4日
所谓“我执”,是对虚幻不实、五蕴和合的身心,固执是能自在主宰的实我;由于本来我中,妄生执著,处处以我为中心,便产生了种种烦恼。“法执”是固执一切诸法,以为实有,不知一切事物都是随著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所谓“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由于执著于“我”,便成烦恼障,招感六道流转的分段生死。由于执著于“法”,便成所知障,招感三界的变易生死。所以学佛就是要化除这二种执著。(徐恒志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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