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区饭店当众宰穿山甲 小学生见状报警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8日
昨日上午,福建漳州芗城区一家饭店,公然在厨房后门宰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警方根据一名路过小学生的报警,及时赶到现场查处。已被宰杀的还有另一只穿山甲、一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巨蜥,3只省级保护动物灰雁及3公斤蛇等活物被救下后放生。
漳州市公安局芗城森林分局张教导员介绍,当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严某金,在漳州市区水仙大道的“海忠饭店”厨房后门,当着过往行人的面宰杀穿山甲,一名小学生路过时发现,立即拨打了110报警。警方随即调集警力围堵,在一巷子内将严某金抓获。
严某金称,他帮这家饭店送菜、送家禽已好几年,当日上午9时许,他送菜过去,饭店老板说有客人要点吃穿山甲,让他帮忙杀一只。这是他第一次杀穿山甲,也知道杀穿山甲违法。
漳州市林业局动管站负责动物鉴定的林国洪推测,这两只穿山甲,尾巴较长较粗,身体较为肥胖,鳞片也粗,可能是缅甸、泰国等东南亚一带运过来的。
严某金当日下午即被刑拘,警方正在抓捕涉案在逃的饭店老板。而3只身体状况还不错的灰雁,昨日下午已放生;已被宰杀的穿山甲和巨蜥今日将作深埋处理。
标签:穿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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