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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论大义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王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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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论大义
  王少湖
  现代佛教学术丛刊第96册
  1978年03月初版
  页10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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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页
  佛所说法,全是活法。活法者何﹖善巧方便随宜说法是
  也。因众生执有而说空,复因众生执空而说有,方便解救,
  远离二边,中道义显,菩萨造论,圣言为量,正理为依,由
  教及理,是称了义。摄论所知相云﹕若有欲造大乘法释,略
  由三相应造其释,一者缘起,二者从缘所生法相,三者由说
  语义。盖缘起为一切诸法生起之因,故论本云﹕谓诸菩萨于
  诸法因要先善己,方于缘起应得善巧﹔次后于缘所生诸法应
  善其相,善能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过故。世亲释云﹕必有因故
  果乃生起,非自在等,由此能得因果两智。释缘生云﹕何等
  为相﹖谓实无有遍计所执定执为有名为增益。增益无故损减
  实有圆成实性,远离如是二边过失名为善巧。释所知依云﹕
  所应可知故名所知,所谓杂染清净诸法,即三自性。依是因
  义,此所知依即是殊胜,故名所知依殊胜。因体即是所知依
  义,菩萨为显造论善巧,故不名赖耶,独名所知依。赖耶多
  就有漏说故﹔正闻熏习寄托赖耶对治起时赖耶种减得转依故
  。阿赖耶识为种子,虚妄分别所摄诸识皆得显现故。广博所
  知深大法
  110页
  性,于此显故。摄论详解十殊胜语,惟所知依最关重要,最
  为难读。兹就管见所及,略举数事,以资研究,同研诸居士
  ,幸纠正焉。
  一、释异名
  或名所知依能与染净诸法为依止故 无始时来界一颂
  或名阿赖耶摄藏一切种子为自性故 由摄藏诸法一颂
  或名阿陀那由此识于身随逐执持故 阿陀那一颂
  或名心由种种法熏习种子所积集故
  二、安立相
  一、自性因果三相义。
  二、熏习义。
  三、分别自性缘起义。
  四、建立赖耶杂染清净得成义。
  五、唯识贯法相义。
  111页
  六、闻熏习法身摄义。
  七、共相通净土义。
  八、建立第七染污义。
  三、简别
  一、简恶取 般若全经多说幻,于经文中每每见之,
  如摄六度归一般若,以明一切法如幻。其言曰﹕设更有法胜
  涅盘者,我亦说为如梦如幻。何以故﹖幻化梦事,与一切法
  乃至涅盘皆悉无二故。智论云﹕四悉檀中人等世界故有,第
  一义故无。如如法性实际第一义故有,人等世界故无。又云
  ﹕般若波罗蜜中五阴无有常无常等,若如外道求索实我是不
  可得,但有假名,种种因缘和合而有,有此名字,譬如幻人
  相杀,人见其死﹔幻术令起,人见其生。生死名字,有而无
  实,世界法中实有生死,实相法中无有生死。又云﹕譬如幻
  化象马及种种诸物,虽知无实,然色可见、声可闻,与六情
  相对,不相错乱,诸法亦如是,虽空而可见可闻不相错乱。
  夫既言第一义故有,则知离言法性是有。既言有而不实则知
  幻相非无,昧斯义者便谓一切都无,如是名为恶取空者。真
  实品云﹕世尊依彼密意说言,宁如一类起我见者,不如一类
  恶取空者。何以故﹖起我见者,唯于所知境界迷惑,不谤一
  切所知境界,不由此因堕诸恶趣,中边虚妄分别有颂,即为
  恶取空者
  112页
  而造。非空非不空以显中道,摄论因之成立唯识,亦是显中
  道义。是故唯言为遣心外有境,识言遣破有执之空,而存破
  空执之有﹔就缘起建立赖耶以成唯识,就缘生建立法相,唯
  识贯法相在此,依他如幻有破恶取空亦在此。
  二、简小乘 此有二﹕ (一) 小不立第八失﹕如说一
  切有部,妄谓一切法有,极至无表亦说实有,不知无表是业
  色,无所表白于外,不过有发动之力而已。说表业是有者,
  身表则以形为体﹔语表则以言声为体﹔正量身表则以动为体
  。经部改正其说,谓无表是种子,表业是为心发而动者,皆
  是假立,合二家之说而归之于思。广如俱舍成唯识破,然于
  种子之说,亦不善巧。彼执色心亘熏,惟所依不遍,又不永
  久,等于无依,谓无色界无有诸色,灭尽定等无有诸心。若
  从无色界没,色复生时,色久断灭,何有种子﹖无想天没灭
  定等出,心复生时心久断灭,何有心因﹖若立赖耶便无此过
  ,色心熏习由此为依色心还有,是故经部种子之说不圆。然
  言种子已属微细,所依之赖耶自更微细。故论本云﹕如是缘
  起于大乘中极细甚深。 (二) 不立第七染污义失﹕论文以六
  义显,反显是有。如论文明。由上二义,为针对小乘不立七
  八而造斯论。
  三、简外道 外执不平等因,外道虽多,最精莫过胜
  论数论。今谈数论,彼计大等藏最胜中执能所藏其体是一如
  金与环。彼许军林是假非实,然体非灭坏分析之时还归自性
  。大等诸法一一皆依三德所成,三事和合能成大等,大等望
  最上等,大等唯所藏,自性唯能藏。 (另有圆明) 为外
  113页
  执不平等因,而造斯论。 (论文愚第一缘起处明)
  四、特征 境行果三摄圣教尽,依境起行证果如是而
  为教故。十殊胜中前二属境,中六属行,后二属果。所知依
  为境体,所知相为境相。体相既明,抉择智起。通伦关键,
  则在入所知相一分。盖依境起行,仗因得入,能入正入,入
  唯识性故。能入之具,为闻熏习种类如理作意所摄似法似义
  有见意言。所作方便,为四寻思及四如实。行者所依法门,
  即在于此。离此法门即无悟入之资。吾人欲求自利利他,当
  于是求。从此熏修,可得唯识现观,如是而历位分明,展转
  增上,不舍生死,不住涅盘。乃至果位转舍杂染分,转得清
  净分,而得转依所谓出发于究真之要求者,万有之本因,及
  体质之推究,于斯究竟。然吾人当于行中修持,方可达真正
  受用之目标,所愿同研诸君当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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