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禅解(4)
下经之三
(离下 震上)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家有妻妾则丰。国有多土则丰。观心有事禅助道则丰。丰则必亨。然非王不足以致丰。丰则可忧。而勿徒忧。但宜如日之明照万汇可也。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明而不动。动不以明。皆非王者之道。皆不可以致丰。故惟王乃能尚大耳。所谓勿忧宜日中者。亦非止之令其不昃。正宜用其明以照天下。则不为丰所蔽也。至于昃食盈虚。虽天地不能违时。徒忧何益。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折狱如电之照。致刑如雷之威。天之雷电。偶一至焉。常至则物必坏。君子之用刑狱。不得已尔。轻用则民必伤。天之雷电必在盛夏。君子之用刑狱。必于丰乐康阜之时。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他卦六爻。每以阴阳相应为得。所谓沉潜刚克高明柔克也。惟礼六爻。则阳与阳相得。阴与阴相得。所谓强弗友刚克燮友柔克也。初九刚正。遇九四为其配主。互相砥砺。故虽旬无咎。而往有尚。若不速往。至于过旬。不免日中则昃而有灾矣。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六二为离之主。至明者也。上与六五柔中合德。可以互相资益。而六五为九四所隔。如礼其蔀而日中见斗者焉。夫六五燮友。可以诚感。而不可以急应。故往则反得疑疾。惟有孚发若则吉。盖信以除疑。发以撤蔀也。蔀本无实。因疑故有。志发则疑除。疑除。则蔀撤而见九二之日矣。五本贤君。故其志可发。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沫。折其右肱。无咎。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以刚正而居离体。可以照天下者也。应于上六。阴阳交而霈然大雨。故于日中但见水沫纷飞。失王假尚大之事。终不可以有为矣。明莫若左。动莫若右。上六居震之极。妄动自伤。故在九三如折右肱。此上之咎。非三咎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以阳刚为震之主。兴云蔽曰。故为丰蔀见斗。幸遇初九刚正。如日方升而往有尚。力能等我而为夷主。相与摧散阴霾。行照天下。不失丰亨之义。故吉也。六二之丰蔀见斗。乃指六五被九四所蔽。今九四则自丰其蔀。致使日中见斗。故以位不当幽不明责之。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柔中居尊。而六二以信发之。虽全赖彼离明之德。亦实由我能来之也。君臣合德。天下胥蒙其庆矣。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门@贝]其无人。三岁不觌。凶。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窥其户。[门@贝]其无人。自藏也。
以阴居阴。处震之极。礼之上。拒绝离明。惟恐容光之或照及我也。故丰其屋。则堂高数仞。飞檐斜桷。若欲翔于天际者。蔀其家。则多设覆蔽。深自藏隐。纵窥户而[门@贝]若无人者。此乃从闇至闇。虽至三岁犹不相觌。凶何如哉。三岁言其甚久。亦以隔于九三。共三爻故。
(艮下 离上)
旅。小亨。旅贞吉。
日中则昃。月盈则食。故次丰之后明旅也。丰以尚大。旅以小亨。贞岂有大小哉。在大则大。在小则小。耍不失其贞而已。不失其贞。则无往而不吉矣。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
在外故名为旅。处旅莫尚于柔。用柔莫贵于得中。得中则能顺刚。而天下无难处之境矣。止故能随寓而安。丽明故能见机而作。此旅之贞。即干之贞。即坤之贞。即大易之贞也。从来大圣大贤。自天子至于庶人。无不全以乾坤大易之贞而处旅。无不即于旅时而具见乾坤大易之贞者。讵可以造次而忽其时义之大哉。佛法释者。下三土无非旅泊千三土中作大佛事。故时义大。若以寂光法身视之。仍名小亨。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山如亭舍。火如过客。君子之省方巡狩也。法离之明。法艮之慎。故刑可用而狱不可留。盖设使留狱不决。则不惟失离之明。亦且失艮之慎矣。观心释者。念起即觉。觉即推破。不堕掉悔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阴柔在下。不中不正。旅而琐琐者也。琐琐犹云屑屑。由无高明远大之志。所以自取其灾。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当旅之时。各以在上相近之爻为次为处为巢。而阴宜依阳。阳宜附阴。今六二阴柔中正。顺乎九三之刚。故为即次。以阴居阴。而在艮体。为怀其资。下有琐琐之初六。而无二心于我。为得童仆贞。夫即次怀资犹属外缘。得童仆贞则由内德。有德如是。可谓旅贞吉矣。终无尤。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三以四为其次。而以阳遇阳。又属离体。故焚其次而亦可伤矣。又复过刚不中。处此旅时。犹不知所以善与其下。致使童仆离心远去。此岂人之罪也哉。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君子行役。志元不在资斧。九四近附六五。聊可处矣。以阳居阴。阴为资斧。犹云资粮。可以致用。故名资斧。然五方在旅。不能即大用我以行其志。故虽获于处。而犹未得位也。既未得位。故虽得其资斧。而于行道之心仍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此正所谓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者也。虚心以招天下之贤以济吾旅。如射雉者。虽或亡其一矢。终必得雉。故人誉之。天命之矣。盖以人合天。天必祐之。名为上逮。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丧牛于易。凶。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处旅莫尚于柔。今以刚不中正。而在离极。更无覆护之者。如鸟焚其巢矣。先则以处高为乐故笑。后则以焚巢无归故号啕。离本有牝牛之德。乃以任刚傲慢。不觉丧之。凶何如哉。然巢之焚。由其以旅在上。乃是高亢加人。故义能招之。岂可归咎于命数。牛之丧。由其不知内省。骄矜自是。故祸生于所忽。而终莫之闻。岂可怨尤于他人。
(巽下 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善处旅者。无入而不自得。不巽则无以自容矣。巽以一阴入于二阳之下。阴有能而顺乎阳以致用。故小亨而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也。观心释者。增上定学。宜顺于实慧以见理。
彖曰。重巽以申命。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君子之在旅也。得乎丘民而为天子。民有能而顺乎君。君则殷勤郑重。申吾命以抚绥之。盖由刚巽乎中正之德。故其志得行。故柔皆顺之也。刚不中正。则不足以服柔。柔不顺刚。则亦不得小亨矣。利有攸往。利见大人。正所以成其小亨。不往不见。何以得亨也哉。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风必相随继至。乃可以鼓万物。君子必申明其命。笃行其事。乃可以感万民。故曰君子之德风。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象曰。进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初六。巽之主也。巽主于入。而阴柔每患多疑。故或进而且退。夫天下事本无可疑。特其志自疑耳。决之以武人之贞。则志治而天下事不难治矣。此所云武人之贞。即彖所云有攸往而见大人者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九五阳刚中正。为巽之主。如坐床上。则九二巽德之臣。固宜在床下矣。然以刚中得初六之顺。未免有僭窃之嫌。故必用史以纪吾所行。用巫以达吾诚悃。纷若不敢稍疏。乃得中而吉无咎也。
九三。频巽。吝。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以刚居刚。非能巽者。勉强学巽。时或失之。盖志穷则不止于志疑。疑可治而穷则吝矣。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阴柔得正。为巽之主。顺乎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此休休有容之大臣。天下贤才皆乐为用者也。故如田获三品而有功。三品者。除九五君位。余三阳皆受其罗网矣。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虽有其德。苟无其位。则不敢变更。虽有其位。苟无其德。则不能变更。九五盖德位相称者也。故得其巽之贞。而亦吉。亦悔亡。亦无不利。然事既变更。则是无初。变更得正。所以有终。又必丁宁于未更三日之先。且豫揆度于既更三日之后。则吉也。盘庚以之。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
以阳刚居卦上。举凡九五九二之能巽者。皆在我床下矣。而我方上穷而不知。故初六六四之资斧。皆为二五所用。而不为我用。其凶也。是其正也。何所逃乎。
佛法释六爻者。初是世间事禅。有进有退。二是空慧。宜史巫以通实相。三是干慧。不能固守。四是出世间禅。多诸功德。五是中道正慧。接别入圆。故无初有终。上是邪慧。灭绝功德。
(兑下 兑上)
兑。亨。利贞。
入则自得。自得则说。自得则人亦得之。人得之则人亦说之矣。说安得不亨哉。然说之不以正。君子不说。故利贞焉。书云。无拂民以从己之欲。罔违道以千百姓之誉。
彖曰。兑。说也。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
刚中则无情欲偏倚之私。柔外则无暴戾粗浮之气。此说之至正。天地同此一德者也。以此德而先民。民自忘劳。以此德而犯难。民自忘死。即此是说之大。民自劝而胥化于善。非以我劝民也。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泽相丽则不枯竭。学有朋则不孤陋。以文会友。讲也。以友辅仁。习也。讲而不习则罔。习而不讲则殆。讲则有言不背于无言。习则无言证契于有言。又讲则即无言为有言。习则即有言成无言矣。
初九。和兑。吉。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刚正无应。和而不同。得兑之贞者也。无私故未有疑。
九二。孚兑。吉。悔亡。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刚中则诚内形外。自信其志。亦足以取信于天下矣。
六三。来兑。凶。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六三为兑之主。何以凶哉。干得坤之上爻而为兑。以阳为体。以阴为用者也。若内无其体。徒欲外袭其用以来取悦于人。则乱义必矣。君子所以恶夫侒者。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兑不可以不利贞也。三之来兑。何足恋惜。乃不忍绝而商之。心必未宁。惟介然自断。速疾勿迟。则有喜矣。大臣不为谄媚所惑。天下且受其庆。不止一身有喜而已。
九五。孚于剥。有厉。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阳刚中正。诚内形外之至者也。故不惟可孚于君子。亦可孚于剥正之小人。使彼改恶从善。反邪归正。而有厉焉。盖既有其德。又有其位。故化道如此之盛耳。
上六。引兑。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上六亦为兑主。然既无其体。惟思以悦引人。则心事亦暧昧矣。三欲来四。上欲引五。其情态同。而三不当位故凶。上犹得正故不言凶。
(坎下 巽上)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悦而后散之。谓公其悦于天下。而不独乐其乐。故亨也。既能与民同乐。则上可以悦祖考。故王假有庙。远可以悦四夷。故利涉大川。而悦不可以不正也。故诫之以利贞。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九二刚来而不穷。六四柔得位乎外而上顺于九五。此能扩充兑卦刚中柔外之德。而涣其悦于天下者也。安得不亨。又九五居上卦之中。此王假有庙以悦祖考之象。乘巽木而涉坎水。此远悦四夷决定有功之象。而贞在其中矣。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风行水上。不劳力而波涛普遍。先王享帝以事天。立庙以事先。尽其一念诚孝。即足以感通天下。恩波亦无不遍矣。故曰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视诸掌乎。
初六。用拯。马壮吉。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初居坎下。受四之风而用拯。拯则出水而登陆矣。坎于马为美脊。今初六顺于九二。故为马壮而吉。
九二。涣奔其杌。悔亡。象曰。涣奔其杌。得愿也。
此正彖传所谓刚来而不穷者也。当涣时而来奔据于杌。卓然安处中流。得其自悦悦他之愿。故悔亡。
六三。涣其躬。无悔。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阴居坎体之上。六四上同上九之风而涣之。举体散作波涛以润于物。志在外而不在躬。故无悔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涣其群无吉。光大也。
此正彖所谓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也。阴柔得正。为巽之主。上同九五。下无应与。尽涣其群以合于大公。此则天下一家。万物一体。名虽为涣。而实乃有丘矣。圣人无己。无所不己。光明正大之道。岂平常思虑所能及哉。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发大号以与民同悦。如汗之发于中而浃于四体。盖四之涣群。由五为王而居于正位。四乃得上同之。是故大号如汗涣于外。王居正位常在中。故无咎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血者。坎之象。逖者。远也。人有大患。为其有身。常情执之。保为己躬。正理观之。乃脓血聚。毒害本耳。上九用六四之风。以涣六三之躬。六三可谓忘身为国。故志在外而无悔。然非上九为其远害。则六三何能兴利乎。合六爻言之。九二如贤良民牧。承流宣化。六四如名世大臣。至公无私。九五如治世圣王。与民同乐。上九如保傅司徒。教民除害。初因此而出险。既拔苦必得乐。故吉。三因此而忘我。既远害必兴利。故无悔也。
(兑下 坎上)
节。亨。苦节不可贞。
水以风而涣。以泽而节。节则不溃不涸。而可以常润。故亨。夫过于涣必竭。故受之以节。然过于节则苦。又岂可常守乎。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得中则不苦。苦则穷。穷则不可以处常。不苦则说。说则并可以行险。惟节而当位。斯为中正。惟中正故通而不穷。天有四时。王有制度。皆所谓中正以通者也。
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若冕旒。若宗庙。若乐舞。若阶陛。若蓍龟。若爵禄等。皆有其数以为度。制使各得其节。则无过与不及。而不奢不俭。若见君。若事亲。若接宾。若居丧等。皆根乎德以成行。议使各当其节。则无过与不及。而可继可传。如泽节水。称其大小浅深。要使不溃不涸而已。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节之义亦多矣。或时节。或裁节。或品节。或名节。或撙节。或符节。或节制。或节文。或节限。或节操。今且以时节言之。刚正而居下位。九二塞于其前。故顺时而止。不出户庭。既知裁节。则品节名节皆善矣。复以节制言之。上应六四。水积尚浅。故宜塞使不流也。
九二。不出门庭。凶。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若以时节言之。既在可为之位。又有刚中之德。六三已辟其门。而乃上无应与。固守小节。岂非大失。复以节制言之。上对九五。水积渐深。便宜通之使流。胡须阻塞以致洪泛。岂非失时之极。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若以时节言之。阴不中正。居下之上。又为悦主。故始则恣情适意而不知节若。后则忧患洊至而徒有嗟若。自取其咎。无可以咎谁也。复以节制言之。上对上六。水已泛滥。而泽口不能节之。徒有嗟若而已。将谁咎乎。
六四。安节。亨。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若以时节言之。柔而得正。居大臣位以承圣君。故为安节。所谓太平宰相也。复以节制言之。下应初九。塞而不流。任九五上六之波及于物。而我独享其安。故亨。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阳刚中正。居于尊位。所谓当位以节者也。无过不及。故甘而吉。行之无敝。故往有尚。自居位中。故非失时。极之九二所能阻碍。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若以时节言之。纯阴而居节之极。固守不通。故其道既穷。虽正亦凶。彼执为正。实非正也。惟悔而改之则不穷。不穷则凶可亡矣。复以节制言之。水以流下为其节操。六三兑口上缺。不能节制。故上六尽其流下之节而不稍留。遂至枯竭而为苦节。故曰其道穷也。
(兑下 巽上)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四时有节。故万物信之。而各获生成。数度德行有节。故天下信之。而成其感应。孚者。感应契合之谓。中者。感应契合之源也。由中而感。故由中而应。如豚鱼之拜风。彼岂有安排布置思议测度也哉。中孚而能若豚鱼拜风。则吉矣。然欲致此道。则利涉大川。而又利贞。盖不涉川。不足以尽天下之至变。不利贞。不足以操天下之至恒。不涉川。则不能以境炼心而致用。不利贞。则不能以理融事而立本也。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合全卦而观之。二柔在内。则虚心善顺。毫无暴戾之私。分上下而观之。两刚得中。则笃实真诚。毫无情欲之杂。兑悦则感人以和。巽顺则入人必洽。故邦不祈化而自化也。信及豚鱼。犹言信若豚鱼。盖人心巧智多而机械熟。失无心之感应。不及豚鱼之拜风者多矣。故必信若豚鱼。而后可称中孚也。巽为木。为舟。浮于泽上。内虚而木坚。故能无物不载。无远不达。人之柔在内如虚舟。刚得中如坚木。斯可历万变而无败也。夫中孚即天下之至贞。惟利贞乃成中孚。此岂勉强造作所成。乃应乎天然之性德耳。试观飓风将作。豚鱼跃波。鱼何心于感风。风何心于应鱼。盖其机则至虚。其理则至实矣。吾人现在一念心性亦复如是。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不在过去。不在现在。不在未来。觅之了不可得。可谓至虚。天非此无以为覆。地非此无以为载。日月非此无以为明。鬼神非此无以为灵。万物非此无以生育。圣贤非此无以为道。体物而不可遗。可谓至实。夫十方三世之情执本虚。而心体真实。决不可谓之虚。天地万物之理体本实。而相同幻梦。决不可谓之实是故柔与刚非二物。内与中非二处也。知乎此者。方可名贞。方可涉川。方信及豚鱼而吉矣。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泽感而风应。风施而泽受。随感随应。随施随受。此中孚之至也。君子知民之为恶也。盖有出于不得已者焉。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故于狱则议之。功疑惟重。罪疑惟轻也。于死则缓之。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也。如此。则杀一人而天下服。虽死不怨杀者矣。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皆是向一念未生前下手。即本体即功夫。即功夫即本体。故能遁世不见知而不悔。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所谓闇然而日章者也。才起一念。则名为他。则志变而不燕矣。小人而无忌惮。行险徼(行亍+幸)。皆从此一念构出。可不虞之于初也哉。中孚以天地万物为公。若专应六四。便名有他。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吾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刚得中而居二阴之下。此正闇然日章者也。鹤鸣子和。感应并出于天然。岂有安排勉强。故曰中心愿也。子无专指。但取同德相孚之人。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若以卦体合观。则三与四皆所谓柔在内者也。今以诸爻各论。则六三阴不中正。为兑之主。本应上九而彼方登天独鸣。不来相顾。近得六四。敌体同类。故有时欣其所得。则或鼓。有时怨其所应。则或罢。有时遥忆上九。则或泣。有时且娱六四。则或歌。皆由无德。不能当位故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柔而得正。阴德之盛者也。故如月几望焉。六三妄欲得我为匹。我必亡其匹。绝其类。乃上合于天地万物为公之中孚而无咎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阳刚中正。居于尊位。德位相称。天下信之。挛如而不可移夺者也。然亦止尽中孚之道而已。岂有加哉。故但曰无咎。亦犹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之旨欤。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刚不中正。居巽之上。卦之终。自信其好名好高情见。而不知柔内得中之道者也。如雄鸡舍其牝而登鸣于屋。已为不祥。况欲登天。天不可登。人必以为怪而杀之矣。何可长也。
(艮下 震上)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君子之制数度议德行也。使其节如天地四时。则豚鱼亦信之矣。夫岂有过也哉。自其不能应乎天者。以有他而不燕。故过或生焉。然过从求信而生。过则小矣。过生。而圣贤为之补偏救弊。如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之类。未免矫枉过正。此亦所谓小过也。夫求信而成小过。其过可改也。故亨。矫枉而为小过。其过可取也。故亨。然必要于得正而已矣。贞则小过便成无过。不贞则小过将成大过。是故当小过时。但可为小事以祈复于无过之地。不可更为大事以致酿成不测之虞。譬如飞鸟已过。遗我以音。不宜上而宜下。上则音哑而我不得闻。下则音扬而我得闻之。得闻鸟音。以喻得闻我过而速改焉。则复于无过之地。过小。而吉乃大矣。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小者即小事。小事有过。故仍不失其亨。设大者过。则必利有攸往乃亨矣。惟与时行。故虽过不失其贞。彖但言贞。传特点出时行二字。正显时当有过。则过乃所以为贞。倘不与时行。虽强欲藏身于无过之地。亦不名为贞也。且人有刚柔二德。任大事则宜用刚。处小事则宜用柔。今此卦柔得其中。得中则能与时行。故小事吉。刚失位而不中。不中则不能与时行。故不可以大事。且卦体中二阳爻如鸟之背。外各二阴如舒二翼。有似飞鸟之象。鸟若上飞。则风逆而音哑。鸟若下飞。则风顺而音扬也。钱启新曰。大过。大者过也。曰刚过而中。小过。小者过也。曰柔得中。其所谓过。皆有余之谓。大成其大。如独立遁世等事。小成其小。如过恭过哀过俭等事。初不是过刚过柔。更不是过中。故大过之后。受之以坎离之中。小过之后。受之以既济未济之中。君子以天下与世论。须是大过。以家与身论。须是小过。大过以刚大有余为用。刚中之能事。小过以柔小有余为用。柔中之能事。刚中又巽兑二柔之用。柔中又震艮二刚之用。都不是过中之过。又匪专以坎为刚中。离为柔中。故随小大而皆亨。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吴草庐曰。恭以救傲。哀以救易。俭以救奢。救其过以补其不足。趣于平而已。所谓时中也。项氏曰。曰行曰丧曰用。皆见于动。以象震也。曰恭曰哀曰俭。皆当止之节。以象艮也。
初六。飞鸟以凶。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阴不中正。上应九四。宜下而反上者也。凶决不可救矣。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设欲上进。则必过九四之祖。遇六五之妣。然两阴不相应。而六二阴柔中正。居于止体。故不复上及六五之君。但遇其九四之臣。以知九四虽臣。而实有德。决不可过故也。二与四同功而异位。故有相遇之理。太公避纣而遇文王。此爻似之。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重刚不中。而应上六。如鸟身不能为主。反随翼而高飞。既弗肯过防闲之。必有从而戕之者矣。其凶何如。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九三信其刚正。自以为无咎者也。乃弗防而致戕。九四居位不当。自知其有咎者也。乃周公许其无咎。何哉。盖人惟自见有不足处。方能过于省察。尧舜其犹病诸。文王望道未见。孔子五十学易。伯玉寡过未能。皆此意耳。四与初应。故弗过而遇之。但使初来听命于四。则四为主而无咎。设使四往听命于初。则初反为主。喜上而不喜下。初得凶。而四亦甚厉矣。故必戒而勿用。须是永守其不宜上宜下之贞。乃可长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阴柔不正。下无应与。虽为天下共主。膏泽不下于民。如云自西郊。虽密不雨者焉。乃使九四之公。坐收下位群贤。如弋彼在穴而不费力。盖由六五之已上。违于不宜上宜下之贞故也。此如纣不能用太公反使文王取之。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象曰。弗遇过之。巳亢也。
下应九三。而阴居动体卦极。方与初六鼓翰奋飞。故弗遇九三。而竟过之。一切飞鸟皆悉离之。遗群独上身死羽落而后已。其凶也。盖天击之。故曰灾眚。其灾也。实自取之。故曰已亢。桀纣亡国。亦仅失其不宜上宜下之贞所致而已。岂有他哉。设肯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何以至此。
(离下 坎上)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君子之于事也。恭以济傲。哀以济易。俭以济奢。凡事适得其中。则无不济者矣。无不济故亨。不惟在大。而亦及小。盖无所不亨者也。然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乃万古之正理。试观舟不覆于龙门。而覆于沟渠。马不蹶于羊肠。而蹶于平地。岂谓沟渠平地反险于龙门羊肠哉。祸每生于不测。患莫甚于无备故也。故必利贞以持之。不然。方其初得既济。皆以为吉。终必以此致乱。不可救矣。如水得火济而可饮可用。然设不为之防闲。则火炎而水枯。水决而火灭。不反至于两伤乎。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小者尚亨。则大者不待言矣。六十四卦。惟此卦刚柔皆当其位。故贞。六二柔得其中。为离之主。以此济水。水方成用。故初吉。然设以为既无不济。便可终止。则必致水决火灭火炎水枯之乱。或任其火烬水竭。故曰其道穷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方其既济。似未有患。患必随至。故君子深思而豫防。即彖所谓利贞者也。说统云。体火上之水以制火而防其溢。体水下之火以济水而防其烈。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六爻皆思患豫防之旨也。既济则初已济矣。轮犹曳而若欲行。尾犹濡而若欲渡。无事不忘有事。防之于初。则不至于终乱。故义无咎。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五阳刚中正而居君位。二以阴柔中正应之。必有小人欲为离间而窃其茀者。二得中道。故安然不寻逐之。惟勿逐乃七日自得。逐则失中道而弗得矣。勿逐二字。即思患豫防之妙。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以重刚居明极。高宗伐鬼方之象也。然且三年克之。困惫甚矣。况刚明未必如高宗者乎。况可用小人以穷兵黩武殃民贼国乎。奈何不思患而豫防之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美帛曰繻。敝絮曰袽。繻必转而为袽。可无戒乎。潘雪松云。四居三之后。离明尽而坎月方升时也。在三已称日昃之离。在四何可忘终日之戒。蕅益曰。疑即是思患豫防之思。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离东坎西。下卦尽离明之用以致济。犹如杀牛。九五以坎中刚正之实德而享受之。曾不费力。犹如禴祭。盖虽有其德。苟无其时。不能致此。虽有其时。苟无实德。亦不能致此也。而思患豫防之旨。则在以诚不以物中见之。
上六。濡其首。厉。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以阴柔居险之极。在济之终。所谓终止则乱。不能思患豫防者也。如渡水而濡其首。不亦危乎。
(坎下 离上)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既有既济。必有未济。以物本不可穷尽故也。既有未济。必当既济。以先之既济。原从未济而济故也。是以有亨道焉。然未济而欲求济。须老成。须决断。须首尾一致。倘如小狐之汔济而濡其尾。则无所利矣。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六五之柔得中。所谓老成决断。而能首尾一致者也。未出中。言尚未出险中。此时正赖老成决断之才识。首尾一致之精神。而可不续终如小狐乎。然虽不当位。而刚柔相应。则是未济所可以可亨之由。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物之性不可不辨。方之宜不可不居。故君子必慎之也。如火性炎上。水性润下。此物之不可不辨者也。炎上而又居于上。不已亢乎。是宜居下以济水。润下而又居于下。将安底乎。是宜居上以济火。此方之不可不居者也。如水能制火。亦能灭火。火能济水。亦能竭水。又水火皆能养人。亦皆能杀人。以例一切诸物无不皆然。辨之可弗详明。居之可弗斟酌耶。
初六。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阴柔居下。无济世才。将终于不济而可羞矣。岂知时势已极。固易为力者哉。
九二。曳其轮。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刚而不过。以此曳轮而行。得济时之正道者也。由其在中。故能行正。可见中与正不是二理。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阴不中正。才德俱劣。故往必得凶。然时则将出险矣。若能乘舟以涉大川。不徒自恃其力。则险可济也。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刚而不过。如日方升。得济时之德之才之位者也。故贞吉而悔亡。于以震其大明之用。伐彼幽闇鬼方。三年功成。必有赏于大国矣。济时本隐居所求之志。今得行之。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柔中离主以居天位。本得其正。本无有悔。此君子之光也。又虚己以孚九二。而其晖交映。天下仰之。吉可知矣。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六五之有孚吉。天下已既济矣。故上九守其成。而有孚于饮酒。乃与民同乐。无咎之道也。然君子之于天下也。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苟一任享太平乐。而无竞业惕厉之心。如饮酒而濡其首。吾信其必失今日此乐。以彼不知节故。节者。如天地之四时必不可过。亦谓之极。初六柔疑太过。故云亦不知极。上九刚信太过。故云亦不知节。知极知节。则未济者得济。已济者可长保矣。
周易禅解卷第七
周易禅解卷第八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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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羲设六十四卦。令人观其象而已矣。夏商各于卦爻之下。系辞焉以断吉凶。如所谓连山归藏者是也。周之文王。则系辞于每卦之下。名之曰彖。逮乎周公。复系辞于每爻之下。名之曰象。孔子既为彖传象传以释之。今又统论伏羲所以设卦。文周所以系辞。其旨趣。纲领。体度。凡例。彻乎性修之源。通乎天人之会。极乎巨细之事。贯乎日用之微。故名为系辞之传。而自分上下焉。
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易理。天地万物所从建立也。卦爻阴阳之易书。法天地万物而为之者也。易知简能之易学。玩卦爻阴阳而成之者也。由易理方有天地万物。此义在下文明之。今先明由天地万物而为易书。由易书而成易学。由易学而契易理。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
此先明由天地万物而为易书也。易之乾坤。即象天地。易之贵贱。即法高卑。易之刚柔。即法动静。易之吉凶。即法方物。易之变化。即法形象。是故易之有刚柔相摩。八卦相荡。而变化无穷。犹天地之有雷霆风雨。日月寒暑。而万物皆备。盖无有一文一字是圣人所杜撰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干知大始。坤作成物。干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此明由易书而成易学。由易学而契易理也。万物虽多。不外天地。易卦虽多。不出乾坤。圣人体乾道而为智慧。智慧如男。体坤道而为禅定。禅定如女。智如金声始条理。定如玉振终条理。智则直心正念真如。故易知而无委曲之相。定则持心常在一缘。故简能而无作辍之歧。正念真如。故吾无隐乎尔而易知。持心一缘。故无入不自得而易从。易知。故了知生佛体同而有亲。易从。故决能原始要终而有功。有亲。不惟可大而又可久。即慧之定也。有功。不惟可久而又可大。即定之慧也。德业俱备。以修显性。故得理而成位矣。易理本在天地之先。亦贯彻于天地万物之始终。今言天下之理者。以既依理而有天地。则此理即浑然在天下也。亦以孔子既示为世间圣人。故且就六合内言之。
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得。昼夜之象也。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惟其易理全现乎天地之间。而人莫能知也。故伏羲设卦以诠显之。文周又观其象。系辞焉而明吉凶。以昭告之。顺理者吉。逆理者凶也。夫易理本具刚柔之用。而刚柔各有善恶之能。刚能倡始。而过刚则折。柔能承顺。而过柔则靡。然刚柔又本互具刚柔之理。故悟理者能达其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即失理得理之象也。悔吝者。乃忧于未然虑于事先之象也。知吉凶之象。则必为之进退。而勿守其穷。故变化者。明示人以进退之象也。知悔吝之方。则必通乎昼夜而善达其用。故刚柔者明示人以昼夜之象也。然则六爻之动。一唯诠显三极之道而已。三极之道。即先天易理。非进非退。而能进能退。非昼非夜。而能昼能夜。天得之以立极于上。地得之以立极于下。人得之以立极于中。故名三极之道。乃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之极理也。夫易理既在天而天。在地而地。在人而人。是故随所居处无非易之次序。祗须随位而安。只此所安之位。虽仅六十四卦中之一位。便是全体三极。全体易理。不须更向外求。而就此一位中。具足无量无边变化。统摄三百八十四种爻辞。无有不尽。是可乐而玩也。平日善能乐玩。故随动皆与理合。纵遇变故。神恒不乱。自能就吉远凶。此乃自心合于天理。故为理之所祐。岂徼(行亍+幸)于术数哉。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变者也。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补过也。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齐小大者存乎卦。辩吉凶者存乎辞。忧悔吝者存乎介。震无咎者存乎悔。是故卦有小大。辞有险易。辞也者。各指其所之。
承上居则观其象。而言象者莫若彖也。动则观其变。而言变者莫若爻也。彼彖爻所言吉凶者。乃示人以失得之致。使人趣得而避失也。所言悔吝者。乃示人以小疵。使勿成大失也。所言无咎者。乃示人以善补其过。使还归于得也。是故位以列其贵贱。使人居上不骄。为下不倍也。卦以齐其小大。使人善能用阴用阳。不被阴阳所用也。辞以辩其吉凶。使人知吉之可趣凶之可避也。此其辩别之端甚微。非观象玩占者不能忧之。此其挽回之力须猛。非观变玩占者不能震之。是故卦有小大。辞有险易。盖明明指人以所趋之理矣。所趋之理即吉道也。自非全体合理。决不能有吉无凶。
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
夫观象玩辞观变玩占者。正以辞能指示究竟所趋之理故也。易辞所以能指示极理者。以圣人作易。本自与天地准。故能弥合经纶天地之道也。圣人之作易也。仰观天文。俯察地理。知天文地理之可见者。皆是形下之器。其事甚明。而天文地理所以然之故。皆不出于自心一念之妄动妄静。动静无性。即是形上之道。其理甚幽。此幽明事理。不二而二。二而不二。惟深观细察乃知之也。原其所自始。则六十四始于八。八始于四。四始于二。二始于一。一何始乎。一既无始。则二乃至六十四皆无始也。无始之始。假名为生。反其所以终。则六十四终只是八。八终是四。四终是二。二终是一。一终是无。无何终乎。无既无终。则一乃至六十四亦无终也。无终之终。假名为死。由迷此终始死生无性之理。故妄于天地间揽精气以为物。游魂灵以轮回六道而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也。圣人既如此仰观俯察。乃至鬼神之情状皆备知已。然后作易。所以易则与天地相似。故不违也。依易起知。知乃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也依易起行。行乃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也。知行具足。则安土敦仁。广度含识。故能爱也。是以横则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竖则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横遍竖穷。安有方所。既无方所。宁有体相哉。神指圣人。易指理性。非无体之易理。不足以发无方之神知。非无方之神知。不足以证无体之易理。旁行者。普现色身三昧。现形六道也。不流者。不随六道惑业所牵也。乐天者。恒观第一义天也。知命者。善达十界缘起也。安土者。三涂八难皆常寂光也。敦仁者。于一切处修大慈大悲三昧也。昼者涅槃。夜者生死。了知涅槃生死无二致故。三世一照。名为通乎昼夜之道而知。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干。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
夫易虽无体。无所不体。非离阴阳形体而别有道也。一阴一阳。则便是全体大道矣。然非善称理以起修者。不能继阴阳以立极。而即彼成位于中者。全是本性功能。乃世之重力行者。往往昧其本性。是仁者见之谓之仁也。世之重慧解者。往往不尚修持。是知者见之谓之知也。百姓又日用而不自知。故君子全性起修全修显性之道鲜矣。然仁者虽但见仁。而仁何尝不从知以显。知者虽但见知。而用何尝不随仁以藏。仁体至微而恒显。知用至露而恒藏。此即一阴一阳之道。法尔鼓舞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者也。不与圣人同忧。且指易之理体而言。其实圣人之忧亦不在理体外也。且圣人全体易理。则忧亦非忧矣。包含天地万物事理。故为富有。变化不可穷尽。故为日新。业业之中具盛德。德德之中具大业。故为生生。凡德业之成乎法象者皆名为干。不止六阳一卦为干。凡效法而成其德业者皆名为坤。不止六阴一卦为坤。极阴阳之数。而知数本无数。从无数中建立诸数。便能知来。即谓之占。非俟揲蓍而后为占。既知来者。数必有穷。穷则必变。变则通。通则久。即是学易之事。非俟已乱而后治已危而求安之谓事。终日在阴阳数中。而能制造阴阳。不被阴阳所测。故谓之神。自富有至谓神五句。赞易理之无体。极数三句。赞圣神之无方也。
夫易。广矣大矣。以言乎远则不御。以言乎迩则静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夫干。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
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
上云生生之谓易。指本性易理言也。依易理作易书。故易书则同理性之广大矣。言远不御。虽六合之外。可以一理而通知也。迩静而正。曾不离我现前一念心性也。天地之间则备。所谓彻乎远迩。该乎事理。统乎凡圣者也。易书不出乾坤。乾坤各有动静。动静无非法界。故得大生广生而配于天地。既有动静。便有变通以配四时。随其动静。便为阴阳以配日月。干易坤简以配至德。是知天人性修境观因果无不具在易书中矣。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义之门。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
夫圣人依易理而作易书。易书之配天道人事也如此。故孔子作传至此。不觉深为之叹赏曰。易其至矣乎。夫易。乃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知则高高山顶立。故崇。礼则深深海底行。故卑。崇即效天。卑即法地。盖自天地设位以来。而易理已行于其中矣。但随顺其本成之性。而不使一念之或亡。则道义皆从此出。更非性外有少法可得也。是故易象也者。不过是圣人见天下之赜。而拟其形容。象其物宜者耳。易爻也者。不过是圣人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者耳。夫天下之物虽至赜。总不过阴阳所成。则今虽言天下之至赜。而安可恶。若恶其赜。则是恶阴阳。恶阴阳。则是恶太极。恶太极。则是恶吾自心本具之易理矣。易理不可恶。太极不可恶。阴阳不可恶。则天下之至赜亦安可恶乎。夫天下之事虽至动。总不出阴阳之动静所为。则今虽言天下之至动。而何尝乱。若谓其乱。则是阴阳有乱。太极有乱。吾心之易理有乱矣。易理不乱。太极不乱。阴阳不乱。则天下之至动亦何可乱乎。是以君子当至赜至动中。能善用其拟议。拟议以成变化。遂能操至赜至动之权。盖必先有中孚之德存于已。而后可以同人。孚德既深。虽先或号啕。后必欢笑。况本无睽隔者乎。然欲成孚德。贵在错地之一著。譬如藉用白茅。则始无不善。又贵在究竟之不变。譬如劳谦君子。则终无不吉。倘劳而不谦。未免为亢龙之悔。倘藉非白茅。未免有不密之失。而所谓不出户庭者。乃真实慎独功夫。非阳为君子阴为小人者所能窃取也。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发乎迩。见乎远。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同人先号啕而后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金虽至坚。同心者尚能断之。此所谓金刚心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术也以往。其无所失矣。
苟。诚也。诚能从地稳放。即禅门所谓脚跟稳当者也。白茅洁净而柔软。正是第一寂灭之忍。
劳谦君子有终吉。子曰。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慎斯术也以往。即始而见终也。亦因该果海义。致恭以存其位。令终以全始也。亦果彻因源义。
亢龙有悔。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不出户庭无咎。子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子曰。作易者。其知盗乎。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慢藏诲盗。冶容诲淫。易曰负且乘致寇至。盗之招也。
事者心事。器者象貌。佛法所谓怀抱于结使。不应著袈裟者也招字妙甚。可见致魔之由皆由主人。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此明河图之数。即天地之数。即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者也。太极无极。只因无始不觉妄动强名为一。一即属天。对动名静。静即是二。二即属地。二与一为三。三仍属天。二与二为四。四仍属地。四与一为五。五仍属天。四与二为六。六仍属地。六与一为七。七仍属天。六与二为八。八仍属地。八与一为九。九仍属天。八与二为十。十仍属地。十则数终。而不可复加。故河图止有十数。然此十数总不出于天地。除天地外别无有数。除数之外亦别无天地可见矣。总而计之。天数凡五。所谓一三五七九也。地数亦五。所谓二四六八十也。一得五而成六。六遂与一合而居下。二得五而成七。七遂与二合而居上。三得五而成八。八遂与三合而居左。四得五而成九。九遂与四合而居右。既言六七八九。必各得五而成。则五便在其中。既言一二三四。则便积而成十。十遂与五合而居中。积而数之。天数一三五七九。共成二十有五。地数二四六八十。共成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而变化皆以此成。鬼神皆以此行矣。有阴阳乃有变化。有变化乃有鬼神。变化者。水火木金土。生成万物也。鬼神者。能生所生。能成所成。各有精灵以为之主宰也。变化即依正幻相。鬼神。即器世间主。及众生世间主耳。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卦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衍。乘也。大衍。谓乘此天五地五之数。而演至于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也。河图中天地之数。共计五十有五。今以天五地五。原非两五。是其定数。以对于十。亦是中数。一得之以为六。二得之以为七。三得之以为八。四得之为九。复合一二三四以成于十。故除中宫五数。以表数即非数。而惟取余五十以为大衍之数。以表从体起用。及揲蓍时。又于五十数中。存其一而不用。以表用中之体。亦表无用之用。与本体太极实非有二。夫从体起用。即不变随缘义也。用中之体。即随缘不变义也。将此四十九策。随手分而为二。安于左右。象吾心之动静。即成天地两仪。次以左手取左策执之。而以右手取右策之一。挂于左手之大指间。象人得天地合一之道而为三才。次四四以揲之。象天地间四时新新不息。次归其所奇之策。扐于左手无名指间。以象每年必有闰日。又以右手取右策执之。而以左手四四揲之。归其所奇之策。扐于左手中指之间。是名再扐。以象五岁必有两个闰月。是为再闰。已上分二。挂一。揲四。归奇共四营而为一变。取其所挂所扐之策置之。然后再取左右揲过之策而重合之。重复分二。挂一。揲四。归奇。故云再扐而后挂也。是为二变。又取所挂所扐之策置之。然后更取左右揲过之策而重合之。重复分二。挂一。揲四。归奇。是为三变。置彼三变所挂所扐之策。但取所揲之策数之。四九三十六则为○。四八三十二则为。四七二十八则为一。四六二十四则为X。于是成爻。○为阳动。动则变阴。为阴静。一为阳静。静皆不变。X为阴动。动则变阳。故下文云。四营成易。三变成爻。十八变成六爻。则为卦也。此蓍草之数。及揲蓍之法。乃全事表理。全数表法。示百姓以与知与能之事。正所谓神道设教。化度无疆者矣。谓之大乘。不亦宜乎。若不以惟心识观融之。屈我羲文周孔四大圣人多矣。
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九七皆干。而爻言其变。故占时用九不用七。一爻三十六策。则乾卦六爻。共计二百一十六策也。八六皆坤。而占时用六不用八。一爻二十四策。则坤卦六爻。共计一百四十四策也。合成三百六十策。可当期岁之日。然一岁约立春。至第二年春。则三百六十五日有奇。约十二月。则三百五十四日。而今云三百六十。适取其中。亦取大概言之。不必拘拘也。又合上下二篇六十四卦之策而总计之。阳爻百九十二。共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阴爻百九十二。共四千六百八策。故可当万物之数。夫期岁之日。万物之数。总惟大衍之数所表。大衍不离河图。河图不离吾人一念妄动。则时劫万物。又岂离吾人一念妄动所幻现哉。
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
一变必从四营而成。以表一念一法之中。必有生住异灭四相。三变成爻。以表爻爻各具三才之道。六爻以表三才各有阴阳。十八变以表三才各各互具而无差别。
八卦而小成。
三爻已可表三才。九变已可表互具。故名小成。
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八可为六十四。不过引而伸之也。三百八十四爻以定天下之吉凶。是在触类而长之也。至于触类而长。则一一卦。一一爻。皆可断天下事。而裁成辅相之能事无不尽矣。
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祐神矣。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有一必有二。有二必有四。有四必有八。有八必有六十四。有六十四必有三百八十四。然三百八十四爻。秖是六十四卦。六十四卦。秖是八卦。八卦秖是四象。四象秖是两仪。两仪秖是太极。太极本不可得。太极不可得。则三百八十四皆不可得。故即数可以显道也。阴可变阳。阳可变阴。一可为多。多可为一。故体此即数之道者。可以神其德行也。既即数而悟道。悟道而神明其德。则世间至赜至动。皆可酬酢。而鬼神所不能为之事。圣人亦能祐之矣。先天而天弗违。此之谓也。人但知揲蓍为变化之数耳。若知变化之道。则无方之神。无体之易。皆现于灵知寂照中矣。故述传至此。特自加子曰二字。以显咨嗟咏叹之思。而史记自称太史公曰乃本于此。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前文云。君子观象玩辞观变玩占。今言此四即易所有圣人之道也。夫玩辞则能言。观变则能动。观象则可以制器。玩占则可以卜筮决疑。言也。动也。制器也。卜筮也。圣人修身治人之事。岂有外于此四者哉。
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向。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
君子。学圣人者也。学圣人者必学易。善学易者。举凡有为有行。必玩辞而玩占。果能玩辞玩占。则易之至精。遂为我之至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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