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密〈原人论〉三教会通平议
宗密〈原人论〉三教会通平议
台湾师大国文系 王开府
提要
本文探讨宗密批判儒、道,会通三教的理论问题。本文也对宗密以及之前佛教界使用“会”“和会”“会通”等词,作了分析。
〈原人论〉以真心作为会通三教之根据,依华严教理而成立开权显实、以实会权的“全拣全收”模式。这比宗密之前的三教调和论,更具有深刻的形上学意义。
宗密批判儒道时,涉及本体论与宇宙论的争议。对此,当代学者颇有批评,本文有所回应。牟宗三先生有关佛教“体”“用”的论述,本文也试作回应。
笔者认为〈原人论〉视真心为一切净、染法之本体时,也难避免宗密所批评的儒道“一因”说的困难。可是,不论以〈原人论〉的真心思想或单以一般缘起法来会通三教,恐怕站在儒道二教的立场,都难以接受,这是三教会通的根本难题。
关键词:宗密、原人论、三教会通、和会、体用、佛教
一、前言
唐代圭峰宗密(780-841)在中国佛教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他判摄禅宗各派,和会禅、教,以及会通儒、释、道三教,悉属划时代的贡献,对后来佛教的发展及三教关系产生深远的影响。学者更认为宗密的会通三教,导致后来宋明理学的兴起,其影响甚至远及韩、日。
在宗密之前,三教思想的交涉与相互批判,已有长远之历史 ,但三教会通理论的建构系由宗密开启,其相关论述对后代的影响,可谓无出其右者。在这个论题上,宗密是开创风气及启迪后学的第一人,值得特别予以重视。
有关宗密判教及会通思想之渊源、时代背景、影响及历史地位,学界已多所论列,本文不再赘述。本文将探讨宗密批判儒、道,会通三教的理论问题,至于宗密对佛教内部的会通工作非本文之重点。本文的论述以宗密〈原人论〉(833年撰)为主,并参照宗密的其他著作,如〈遥禀清凉国师书〉(811年撰);《圆觉经大疏》(下文简称《大疏》,823年撰);《圆觉经大疏释义钞》(简称《疏钞》,823年或稍晚撰);《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略疏》(简称《略疏》,约827年前后撰);《圆觉经略疏钞》(简称《略疏钞》,约827年前后撰);〈禅源诸诠集都序〉(简称〈禅序〉,833年撰);〈禅门师资承袭图〉(简称〈禅图〉,约晚于《疏钞》后数年撰)等。 宗密另有〈三教图〉一面,可惜已亡佚。
二、会通、和会与勘会
“会通”一词,最早应见于《易.系辞传》云:“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宗密除“会通”一词外,也使用过“和会”“勘会”这些用语,义可互通。
宗密〈原人论〉的第四节,题为“会通本末” ,其内容包括会通儒、道二教及佛教各宗。在节名下宗密自注云:“会前所斥,同归一源,皆为正义。”可视为宗密对此处“会通”一词含义的解释。
宗密老师华严四祖澄观(738-839)在其《大方广佛华严经疏》中(787年撰),也用过“会通本末”一语,但那是指诠释经典时用会通本末的方法,与宗密用法不同。 不过,澄观在同书中也曾详细论述五教之会通,他说:“第三、立教开宗,……教类有五,即贤首所立,广有别章,大同天台,但加顿教,今先用之,后总会通。有不安者颇为改易。言五教者: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终教;四顿教;五圆教。……第四、总相会通,曲分为二:先通会诸教,后化仪前后。”(T35.512b-513a)
澄观之说,显然为宗密所本,宗密在《略疏》中说:“今约五教略彰其别:一愚法声闻教……二大乘权教……三大乘实教……四一乘顿教……五一乘圆教……此上五教后后转深,后必收前,前不摄后,然皆说一心。……今本末会通,令五门皆显诠旨。”(T39.537c)这是以“一心”为本,以会通佛教内部的“五教”。在《大疏》中宗密说:“黄梅门下,南北又分,虽继之一人,而屡有傍出,致令一味,随计多宗,今略叙之,会通圆觉。”(S14.109c) 这是将禅门各宗会通于圆觉经义。〈原人论〉说:“今将本末会通,乃至儒道亦是。”宗密将佛教内部的本末会通,扩大到儒、道二教,形成三教会通。
其次“和会”一词,宗密给澄观的〈遥禀清凉国师书〉中说:“每览古今著述,在理或当,所恨不知和会。”(T39.577a)他在〈禅序〉中也有类似的话:“讲者多不识法,故但约名说义,随名生执,难可会通。……但归一心,自然无诤。”(T48.401c)可见“和会”与“会通”二词,在含义上没有什么差别。《疏钞》云:“但就顿渐悟修之法和会,自然会得诸宗。”(S14.280a)这是和会各种禅法以和会禅门各宗。〈禅序〉云:“禅有诸宗互相违反者,……立宗传法,互相乖阻,……确弘其宗,确毁余类,争得和会也?”(T48.400c)可见“和会”不只用在会通不同的著述、义理、禅法,也用在宗派的会通上。其实宗密在〈禅序〉中谈论的不只是和会禅门诸宗,也在禅门三宗与教门三教间进行和会。《疏钞》又说:“和会内外二教,不相违也。……则知三教皆是圣人施设,文异理符。但后人执文迷理,令竞起毁誉耳。”(S14.421b-422a)这又是指和会三教了。
至于“勘会”一词,宗密在〈禅图〉中自述:“宗密性好勘会,一一曾参,各搜得旨趣如是。”(S110.436b)〈禅序〉云:“问:所在皆有佛经,任学者转读勘会,今集禅要,何必辨经?答:……谓佛说诸经,……文或敌体相违,义必圆通无碍。……故须三量勘同,方为决定。”(T48.400c)“勘会”指对经文相违处,进行“勘同”以见经义之圆通无碍。〈禅序〉另有“勘契”“对勘”“会同”之词,也都是比对异同以求契合其义,如:“不逢善知识处处勘契者,今览之,遍见诸师言意,以通其心,以绝余念。”(T48.400a)“详究前述,谛观此图,对勘自他,及想贤圣,为同为异,为真为妄。”(T48.410c)〈禅图〉云:“所见如此相违,争不诋訿?若存他则失己,争肯会同?”(S110.436a)
黄国清曾详细比较了宗密所使用的“会通”“和会”“通会”“勘会”“会”“会取”“融”“融会”“融通”诸词,而主张宗密“会通”与“和会”二词在用法上的区别。他认为〈遥禀清凉国师书〉及《大疏》,属宗密相对早期的著作。而后来在《疏钞》中用语则略有不同,已不使用“会通”一词,只用“会”或“和会”诸宗。黄氏并指出:《疏钞》〈禅序〉使用“和会”一词时,都属于平面式的和会;但当《疏钞》使用“会取”、〈原人论〉使用“会通”时,却为有层级深浅的立体式的会通。黄氏采用平面式与立体式的两种和会或会通模式,是相当有意义的诠释参考架构。 此外,黄连忠也早已注意到宗密和会三教的方法,有平面思惟与立体思惟之区别,但诠释方式与黄国清稍异。
不过,笔者认为宗密和会或会通的方式,固然可区分为平面式与立体式二种,但他使用“会”“和会”“会通”等词时,经常混用,实不必胶柱鼓瑟,强作分别。如上引〈禅序〉云:“讲者多不识法,故但约名说义,随名生执,难可会通。”这里的“会通”不是立体式的,其用法与“和会”并无不同。
由目前看到的资料,只能说“本末会通”一语,有贯通本末的立体式意涵,这是“会通”结合“本末”所呈现之特定用法。不过,宗密说“会通本末”,而不说“和会本末”,可见“会通”比“和会”,更适合表达立体式贯通之模式。但单独使用“会通”时,不必限于立体式者。现代学界在三教关系上,固然多使用“会通”少用“和会”,但在使用“会通”时,也未必有立体式的意涵。
除了立体模式外,宗密在论三教时,也用平面之模式,如在《圆觉经道场修证仪》中说:“道门三宝,慈为首;儒教五常,仁最精;佛说大悲,菩萨本。”(S128.424d)《大疏》云:“古来诸德皆判儒宗五常;道宗自然;释宗因缘。”(S14.118c)《疏钞》云:“设教不同者,孔教忠孝仁义,礼乐益国,荣亲宗,乐于名行;老教弃于荣名,外于礼乐,养性保身,而逍遥屏繁慎静也。”(S14.352a)“儒宗意在道德仁义,礼乐智信,不在于驰骋名利,所令扬名。后代者以道德孝义为名,不以官荣才艺为名。释宗意通达自心,修习定慧,具于悲智,不在立身事业。”(S14.222b)上述都是以三教并列比较,显示各具特色。
《大疏》“序”又说:“元亨利贞,干之德也,始于一气。常乐我净,佛之德也,本乎一心。专一气而致柔;修一心而成道。”(S14.108d)这段话中“元亨利贞”是儒家“易”之四德;“专气致柔”是老子之语;“常乐我净”是佛之四德。三教在此,看似平分秋色。但《疏钞》释此却说:“佛德亦尔,虽无量无边,实体之德,亦唯有四。由此四故,迥超凡夫、外道、二乘境界。”(S14.206b)《略疏钞》也说:“儒道修炼之门,专气而为,要妙之义也。……佛果之德,既本乎一心,若不修一心而乃别修者,岂成佛道,如磨砖不成明镜;炼铁不得真金等。”(S15.93c-d) 则又以佛之境界为最高,儒道之修气,不如佛之修心。
此外,宗密特重孝道,曾撰《盂兰盆经疏》,弘扬佛教孝亲之义,疏文开宗明义即云:“始于混沌,塞乎天地,通人神,贯贵贱,儒释皆宗之,其孝道矣。”(T39.505a)这也是宗密会通儒佛之处。
“会通”“和会”并非宗密一人专用术语,宗密在世或更早的年代,佛教界已大量使用它们。“会通”一词的使用,在译经方面如:北魏菩提流支译《金刚仙论》云:“若尔者二经相违,云何会通?”(T25.803b)唐玄奘(600?-664)译《瑜伽师地论》云:“菩萨为彼诸有情类,方便善巧,如理会通如是经中如来密意甚深义趣。如实和会,摄彼有情。”(T30.541a)又:“于语相违难,显示意趣,随顺会通。……或以异教而决判之。”(T30.754a)
在汉文著述方面如:东晋慧远(334-416)《大乘大义章》云:“若不会通其趣,则遍之说,非常智所了之者,则有其人。”(T45.141c)僧肇(384-414)《涅槃无名论》云:“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同我则非复有无,异我则乖于会通。所以不出不在,而道存乎其间矣。”(T45.159b-c)慧远谈的是经典义理之会通;僧肇则论物我一体之会通。刘宋慧观(383?-453)〈法华宗要序〉云:“观少习归一之言,长味会通之要。”(T51.53b)梁僧祐(445-518)《释迦谱》云:“莫齐同异,必资会通之契。”(T50.1a)僧祐也是谈经典之会通。梁法云(467-529)《法华经义记》云:“以下会通古今也。”(T33.589b)隋智顗(538-597)《仁王护国般若经疏》云:“一切法性下,二解释,文三:一释、二会通、三举况。”(T33.266a)他把“会通”列为释经之项目。 他在《妙法莲华经玄义》中云:“何谓会通?会通者,有共般若、不共般若,不共般若最大,余经若明不共,其义正等。他会通法华,明二乘作佛,是秘密;般若不明二乘作佛,故非秘密。秘密则深,般若则浅。”(T33.811c)这是说由会通法华经不共般若的秘义,以明般若经共般若之浅义。唐窥基(632-682)《妙法莲华经玄赞》云:“随顺会通,……一切诸法无性无事,无生无灭,如幻梦等,如理和会。……随顺会通,会昔三权,通今一实。”(T34.695c-696a)其《大乘法苑义林章》云:“三乘有教,阿含等经;维摩、思益、大品,空教;法花一乘、涅槃等说常住佛性。皆是渐教,会通三乘,大由小起,名为渐也。”(T45.247c)唐慧沼(651-714)《能显中边慧日论》云:“十二分教,佛自会通,散在诸经,率难被究。”(T45.408c)
经由检索《大正藏》 ,笔者发现“会通”一词甚少出现于唐以前之译经中,而汉文著述方面,大约至隋代才开始被如智顗、吉藏(549-623)等人大量用于佛教著作中。到了唐代佛教界使用更多,尤其是华严、天台学者,如李通玄(635-730)、法藏(643-712)、湛然(711-782)、澄观(738-839)等。
至于“和会”一词,偶出现于唐以前之译经中,如北齐那连提耶舍(490-589)译《月灯三昧经》云:“同思想以和会故。”(T15.576b) 而汉文著述方面,大抵也是由隋代开始,至唐代才大量用于佛教著作中。如隋慧远(523-592)《大乘义章》云:“二说云何?并是圣言,难定是非,若欲和会,律中所说……”(T44.610a)唐窥基《大乘法苑义林章》云:“异部说殊,不可和会。”(T45.271a)华严宗三祖法藏《华严经探玄记》云:“此二说既各圣教互为矛楯,未知为可和会、为不可会耶?”(T35.112a)
以上由翻检大藏经得知,“会通”与“和会”之用法,并无明显差别。宗密著作使用此二词,与其他佛教文献之用法,也相当一致。隋、唐以至宋代,“会通”“和会”二词广泛地被使用,有其时代因素。中国佛教发展到隋唐时期,译经工作大致完成,汉人著作已汗牛充栋,而中国佛教各宗也先后成立。由于经典内容的歧异,及宗派相互的竞争,导致判教成为各宗的重要工作。判教的目的,除了系统化、理论化判别佛教经典与宗派的歧异外,更重要的是在进行教内的会通。“会通”“和会”在隋、唐的普遍使用,充分反映了这一点。进一步,判教的工作扩及佛教与外教之间,这种趋势到了宗密的时代,已然明显。宗密的贡献,在于适时地因应历史发展及时代需要,而开启三教会通的新页。
三、原人论会通三教的根据
在宗密之前,三教之间论争多于会通,即使有意于调和三教者,也多采截长补短的平面式之和会,而非由浅至深的立体式的会通。宗密较之前的调和论者,不仅在会通理论上更具系统性,且采用立体式的会通,并且对其所据以会通的根据与模式,有所自觉与论述。所以,宗密在三教会通理论的发展上,具有无与伦比的关键地位,〈原人论〉则是其会通三教的成熟之作。与宗密同时的韩愈(768-824)、李翱(772-841)、白居易(772-846)、柳宗元(773-819)等,不论是批判佛、老,或调和三教,其理论之系统性与深度都不及宗密。 其次,宗密所会通的“道”,依据其引述的内容看,可以说笼统包含道家与道教思想,但较少直接提及道教之经典。
韩愈有〈原人〉一短文,认为人在天地之间,有天道、地道,又有人道。他说:“人道乱而夷狄、禽兽不得其情,……人者,夷狄、禽兽之主也。主而暴之,不得为主之道,是故圣人一视而同仁,笃近而举远。” 可见韩愈是由伦理学的向度,指出人在世界之地位及其重要性。人作为夷狄、禽兽之主,对夷狄、禽兽须一体视之,仁而非暴。韩愈〈原人〉主要是推原人道在“仁”,这只是对人的价值及责任的简单宣示,既无创见,也缺乏深入的论述,所以历来未受重视。宗密是否读过韩愈的〈原人〉,今不可考。〈原人论〉学者推定为宗密五十四岁(833)左右之作 ,这时距韩愈逝世已九年了。
华严三祖法藏有佛教教内之五教判释,其弟子慧苑(673-743?)则立四教:迷真异执教、真一分半教、真一分满教、真具分满教。其中迷真异执教,将孔、老、庄与西方外道摄入判教之范围,列为“迷真异执教”,这在中国佛教判教中应是首开先例。慧苑《续华严经略疏刊定记》云:“此方者,除伪书之外,说天地万物本所从生,莫出于易、老、庄也。……初依孔丘述易为万物之始,生于万物。……二依李聃计自然为万物因,则万物无非自然。……三庄周计道为万物因,则道无不在。”(S5.12d-13a)澄观对同为法藏门下的慧苑,将儒道与西方外道纳入判教系统,深表不满,他在《华严经随疏演义钞》说:“破五教而立四教,杂以邪宗,使权实不分,渐顿安辨?”(T36.17a)不过,慧苑对儒道还是批判而非会通,而宗密对儒道则是既批判又会通。 〈原人论〉虽因习儒道者之“迷执”而斥之,但又以儒道为权教而会通之,使三教会通有了理论上之基础。
要了解〈原人论〉会通三教的根据,须追溯宗密学思历程及其所得。宗密在二十八岁(807)时遇荷泽宗法裔道圆禅师。他在〈遥禀清凉国师书〉中自述:“学亏极教,悟匪圆宗,不造心源,惑情宛在,后遇遂州大云寺圆和尚法门,即荷泽之裔也,言下相契,师资道合,一心皎如,万德斯备。”(T39.576c)由此可知,他契入主顿悟的荷泽禅法,深造心源。宗密后来成为荷泽宗的传人,他在《禅门师资承袭图》中判摄禅门诸宗时,就以荷泽宗为惠能所传嫡系,列神会为禅宗第七祖。他对荷泽宗禅法阐述如下:
荷泽宗者,尤难言述,是释迦降出、达磨远来之本意也。将前望此,此乃迥异于前;将此摄前,前即全同于此,故难言也。今强言之,谓诸法如梦,诸圣同说。故妄念本寂,尘境本空,空寂之心,灵知不昧,即此空寂寂知,是前达磨所传空寂心也。……知之一字,众妙之源。……若得善友开示顿悟空寂之知,知且无念无形,谁为我相、人相?觉诸相空,真心无念。念起即觉,觉之即无,修行妙门,唯在此也。(S110.436b-c)
宗密以灵知不昧的空寂心,是无念,也是真心,修行要领在此灵知之觉。这是佛与达摩的本意,而为荷泽宗所传。此与北宗、洪州宗、牛头宗各宗迥异,却又可通摄各宗而各宗全同于此。所以灵知无念的空寂心或真心,是和会禅门各宗的关键。
宗密虽由荷泽宗悟入心源,不过当时心与身、与理仍未圆融,所以〈遥禀清凉国师书〉又说:“然于身心因果,犹怀漠漠,色空之理,未即于心。遂屡咨参,方蒙授与终南大师(按即华严宗初祖杜顺)《华严法界观门》,佛法宝藏,从此顿彰。”但又感“名相繁杂,难契自心。”后偶得《圆觉经》,读之雀跃。《圆觉经》主要在谈“圆觉妙心”“觉心”。宗密在〈圆觉经序〉谈到由此经得到的启悟说:“禅遇南宗,教逢斯典,一言之下,心地开通,一轴之中,义天朗耀。顷以道非常道,诸行无常,今知心是佛心,定当作佛。”(T39.524b)这时他已有禅、教和会之意,并悟到心是佛心。三十一岁(810)抵襄阳,遇澄观门人灵峰和尚,授以《华严经》及澄观所撰之《华严经疏》《华严经随疏演义钞》。于是废寝忘食参究,〈遥禀清凉国师书〉中自述其所得云:
一生余疑,荡如瑕翳,曾所习义,于此大通,外境内心,豁然无隔。……义则色空同于中道,教则实融于圆宗。……使一真心地,无不印经。……宗密未遇疏前,每览古今著述,在理或当,所恨不知和会。……事事融通,通而互收故。重重无尽,悟此则全同佛果,方是圆因。随缘造修,无非称体。开顿渐禅要,可以此为楷模;传权实教门,可以此为轨范。……然后融成本部,全拣全收。(T39.577a-b)
此处开始有志“和会”古今著述,并以华严“事事融通”“重重无尽”之理,融摄禅之顿渐、教之权实。而其和会的模式为“全拣全收”。从此,宗密公开讲述《华严经》,并致书澄观,执弟子礼,后遂成为华严宗五祖。宗密三十七岁(816)开始有著作问世,首先出《圆觉经科文》《圆觉经纂要》二种。可见宗密即使精研华严,仍兼弘圆觉。
除《圆觉经》《华严经》之外,《起信论》也是宗密的重要典据。《起信论》本是华严宗极为重视的典籍,华严一大法界缘起,圆融无尽,其本源即是如来藏真心。华严三祖法藏就有《大乘起信论义记》(又称《大乘起信论疏》),为最重要之《大乘起信论》疏,后来宗密将《起信论》与法藏之《疏》合刊,风行于世。宗密有〈起信图〉一面,今佚,但今〈禅序〉后附之图,即依《起信论》思想制成。宗密又有〈一心修证始末图〉,系注解《起信论》。 宗密〈答山南温造尚书〉(830年撰),也是根据《起信论》思想而写。 至于〈原人论〉之撷取《起信论》思想以立论,更是斑斑可考。 由此可知宗密对《起信论》的重视。至于他既宗华严,〈原人论〉何以偏取《起信论》以立论?元代圆觉《华严原人论解》解释说:“华严一极,称性圆融,始末深玄,难见分齐。起信深浅有序,故得借之。而起信亦宗华严同一性义,故用之也。谓起信初说一心,即当华严一法界心。”(S104.137a)
宗密一生最受用、也最用心提倡的典籍,如《圆觉经》《华严经》《起信论》等,都属佛教真常一系。这些经论讲圆顿的“本觉”“圆觉妙心”“真心”“一心”以及法界无尽缘起等,成为他会通禅、教的根据。他在〈禅序〉云:“讲者多不识法,故但约名说义,随名生执,难可会通。……但归一心,自然无诤。”(T48.401c)直接以“一心”作为会通诸教之根据。
综合上述,不论从禅或教,都说明了宗密和会禅教的根据,是“一心”或“真心”。宗密晚年所作的〈禅序〉,则更系统地将禅之三宗与教之三种,一一和会,且溯其本源于“本觉真性”。他说:“源者,是一切众生本觉真性……此真性非唯是禅门之源,亦是万法之源,故名法性;亦是众生迷悟之源,故名如来藏藏识;亦是诸佛万德之源,故名佛性;亦是菩萨万行之源,故名心地。”(T48.399a-b)又说:“三教如次同前三宗,相对一一证之,然后总会为一味。”(T48.402b)这会通三教、三宗的“一味”,在荷泽宗称“真心”,在〈禅序〉称“真性”,并无不同。〈禅序〉即以荷泽宗为第三宗“直显心性宗” ,而对应于第三教“显示真心即性教”。又云:“直指自心,即是真性。”而以第三教“说一切众生皆有空寂真心,无始本来性自清净。明明不昧,了了常知。”(T48.404b-c)
〈禅序〉中曾谈到四种心:肉团心(五藏心)、缘虑心(八识)、集起心(唯第八识)及坚实心,说:“坚实心,亦云真实心,此是真心也。然第八识无别自体,但是真心,以不觉故,与诸妄想有和合、不和合义。”(T48.401c)依此义,“真心”实同于《起信论》一心开二门的“一心”。
有关〈原人论〉的撰述动机,宗密在其序中开始就破题说:“万灵蠢蠢,皆有其本。万物芸芸,各归其根。未有无根本而有枝末者也。况三才中之最灵而无本源乎?且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今我禀得人身而不自知所从来,曷能知他世所趣乎?曷能知天下古今之人事乎?”他接著批判儒、道及佛教中之权教,不知人之本源,至一乘显性教才能“直显真源”。一乘显性教主张:“一切有情皆有本觉真心,无始以来常住清净,昭昭不昧,了了常知,亦名佛性,亦名如来藏。”所以宗密总结说:“当知迷悟同一真心。大哉妙门,原人至此。”真心所以能作为三教会通之根据,因为它是一切众生本觉真性,诸佛万德之源(佛性);是众生迷悟之源(如来藏藏识);是菩萨万行之源(心地),也是万法之源(法性)。〈原人论〉以真心作为会通三教之根据,是确然无疑的了。
四、原人论会通三教之模式
〈原人论〉以真心作为会通三教的根据,而其会通的模式是什么呢?上文已提及,是依据华严“事事融通”“重重无尽”教理而成立的“全拣全收”立体模式。
所谓“拣”“收”,〈禅序〉设问云:“是者即收,非者即拣。何须和会?”由此可知,“拣”即见其非而挑出,略似遮诠;“收”即见其是而收纳,略似表诠。“拣”与“收”似无法相容,而宗密“全拣全收”的和会或会通模式,却先拣后收、既拣又收、既批判又融摄。 宗密的理由是:“或空或有,或性或相,悉非邪僻。但缘各皆党己为是,斥彼为非,彼此确定,故须和会。”“至道归一,精义无二,不应两存。至道非边,了义不偏,不应单取。故必须会之为一,令皆圆妙。”“俱存其法,俱遣其病,即皆妙也。……局之则皆非,会之则皆是。”(T48.400c)
〈禅序〉就“全拣全收”有一段重要之说明:“由妙有真空有二义故:一、极相违义,谓互相害,全夺永尽;二、极相顺义,谓冥合一相,举体全摄。若不相夺全尽,无以举体全收,故极相违,方极顺也。龙树、无著等就极顺门,故相成;清辨、护法等据极违门,故相破。违顺自在,成破无碍,即于诸法无不和会耳。……显示真心即性教,……然此教中,以一真心性对染净诸法,全拣全收。全拣者,如上所说,俱克体直指灵知即是心性,余皆虚妄。……全收者,染净诸法无不是心。……既是此心现起诸法,诸法全即真心。……全拣门摄前第二破相教;全收门摄前第一说相教。将前望此,此则迥异于前;将此摄前,前则全同于此。深必该浅,浅不至深。深者直显出真心之体,方于中拣一切、收一切也。如是收拣自在,性相无碍,方能于一切法悉无所住。唯此名为了义。”(T48.404b-405c)据此,破相教是全拣门;说相教是全收门。而显示真心即性教,是以所证之真心,全拣全收前二教,故为了义教。
依宗密的思路,绝对的真理(了义、实教)只有一个,但相对的真理(不了义、权教)必须两存而会之为一。一切相对真理为相对而非绝对,故须全拣:一切相对真理可会通于绝对,故须全收。因此,全拣全收并非自相矛盾。〈原人论〉会通儒道二教以及佛教五教,是全拣全收模式。一方面以儒、道及佛教前四教,为权教、不了义而全拣之,所以说:“但缘前宗未了,所以节节斥之。”一方面更由为实教、了义的佛教第五教,所显之本源真心而全收之,所以说:“会前所斥,同归一源,皆为正义。”
湛然《法华文句记》云:“和会大小,……和会是开权别名。”(T34.257a)宗密的三教和会,其实也是开权。开权的目的是显实,开权是为了全拣,也是为了全收,最后是要以实会权,以了义摄不了义,而会通本末。由此可知宗密会通三教的模式是:开权显实而全拣,以实会权而全收。
开权显实、以实会权的全拣全收,已不只是平面式,而是立体式的会通本末。其实,不只〈原人论〉是采取由浅至深、节节升进的立体式会通模式,宗密〈禅图〉以荷泽宗和会褝门各宗,云:“将前望此,此乃迥异于前;将此摄前,前即全同于此。”(S110.436b) 也是以荷泽宗为最高而和会的立体模式。即使〈禅序〉的禅三宗或教三种,也不是没有高低的层次,不能以纯为平面视之。三宗与三教一一对应而和会,固然是平面式的。但是〈原人论〉中的三教:三、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五、一乘显性教,便有自浅至深的节级之分。三教如果可视为三级,则与之对应的三宗,自然也是三级了。
宗密会通三教依于全拣全收的模式,在具体运用上也确立了基本原则,如《疏钞》云:“破执不破教,破解不破行。以教行,是治国养亲忠孝之至道,修身慎祸仁让之宗源。但破其病,不除其法。况儒资戒律;道助禅那。唯于慧解证入,有累而无益,故有破有存也。亦大同会二乘入一乘之意矣。”(S14.353c-d)
〈原人论〉的会通三教,其实也是一种判教。而这样立体式的判教,见之于历来的判教中,如三论宗的三轮判教(根本法轮、枝末法轮、摄末归本法轮);律宗的判教(性空教、相空教、唯识教,或实法宗、假名宗、圆教宗);法相宗的三时判教(有教、空教、中道教);天台宗的五时八教之判教(藏、通、别、圆),及华严宗的五教十宗之判教(小、始、终、顿、圆)。甚至在经典中也看得到类似立体式的判教,如《楞伽经》的四种禅(愚夫所行禅、观察义禅、攀缘如禅、如来禅)。宗密〈禅序〉也说:“禅则有浅有深,阶级殊等:……外道禅……凡夫禅……小乘禅……大乘禅……最上乘禅,亦名如来清净禅。”(T48.399b)
综合上论,宗密〈原人论〉会通三教的主要模式是:全拣(破执、破解、破病,开权显实) 全收(不破教、不破行、不除法,以实会权)的立体模式。
五、原人论对儒道二教之批判
〈原人论〉对儒道二教,是合起来批判的。 其批判焦点集中在有关“大道”“自然”“元气”“天命”的论题上 ,而这些论题也正是韩愈、柳宗元、刘禹锡(772-842)等人讨论儒道思想时的热门话题。韩愈〈原人〉并非追溯人的本源,但柳宗元〈天说〉引韩愈云:“元气阴阳之坏,人由而生。……吾意天闻其呼且怨,则有功者受赏必大矣;其祸焉者受罚亦大矣。” 韩愈以人之生与元气之破坏有关,并认为天对人施予赏罚。柳宗元反驳此说,主张天地、元气、阴阳是自然现象,不能施行赏罚。后来刘禹锡作〈天论〉在韩愈之天赏罚说,及柳宗元之天自然说外,而主张天与人各有其能,“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天与人交相胜”而赏罚是依于法制与公是公非,与天无关。 韩、柳、刘三人之说,其实都围绕天与人的关系,也都预设了人来自于天。但同时代的宗密,并不同意天为人之本源,当然也不认为天有赏罚善恶的功能,所以有〈原人论〉之作。
宗密首先在〈原人论序〉中说:“今习儒道者,秖知近则乃祖乃父,传体相续,受得此身,远则混沌一气,剖为阴阳之二,二生天地人三,三生万物。万物与人皆气为本。……故于天地人物不能原之至源。”宗密认为儒道不能探究本源,“二教唯权”而已。不仅儒道所谓“气”不是本源,即使作为气的根本的“虚无大道”,儒道也无法合理地说明,并非了义。〈原人论〉批判说:
儒道二教说人畜等类,皆是虚无大道生成养育。谓道法自然生于元气,元气生天地,天地生万物。故愚智、贵贱、贫富、苦乐,皆禀于天,由于时命。故死后却归天地,复其虚无。 然外教宗旨,但在乎依身立行,不在究竟身之元由。所说万物不论象外。虽指大道为本,而不备明顺逆、起灭、染净因缘。故习者不知是权,执之为了。
宗密略述儒道的大道(元气)本体宇宙论后,认为儒道宗旨,在立身处世,并不在探究生命的本源。儒道对万物的说明,只限于形象部分。虽然以大道为本源,而对万物顺逆、生灭、染净的因缘,缺乏充分的理解。且同一大道,何以产生顺逆、生灭、染净的相异结果?于是他对儒、道的“大道”说,提出种种质疑:
今略举而诘之:所言万物皆从虚无大道而生者,大道即是生死贤愚之本,吉凶祸福之基。基本既其常存,则祸乱凶愚不可除也,福庆贤善不可益也,何用老庄之教耶?又道育虎狼,胎桀纣,夭颜冉,祸夷齐,何名尊乎?
这里提出两个问难。一、万物如果都由大道所生,大道即是一切事物的根本。大道既然常在,则大道所生的事物,也完全为大道所决定,儒道之教对事物不能有所改变,又有何用?二、大道生凶残的虎狼、暴虐的桀纣,让颜回、冉伯牛早夭,加祸于伯夷、叔齐,这样的大道,有何可贵?由此可知“大道”说不能成立。
其次,老子说“道法自然”,〈原人论〉进一步质疑“自然”说:
又言万物皆是自然生化非因缘者,则一切无因缘处,悉应生化。谓石应生草,草或生人,人生畜等。又应生无前后,起无早晚。神仙不藉丹药,太平不藉贤良,仁义不藉教习,老庄周孔何用立教为轨则乎?
宗密质问:万物都是自然所生,非因缘生,则一切因果关系都不能成立,儒道之教建立行为的准则,又有何用?所以“自然”也不能成立。
此外,《大疏》对“自然”说另有相当深入的批判,值得一提:
儒道二教……虽二宗主设教不同,而皆以虚无自然为三才万物之本。……若以自然常遍之道为因,能生万物,此是邪因。若法能生,必非常故。诸非常者,必不遍故。故诸不遍者,非真实故。本来既是无异一因,由何能生别异多果?若能生者应顿遍生。若待时及缘方能生者,则自违一因。或时及缘,亦应顿起,因常有故。若谓万物自然而生,即是无因,亦一切时处常生故。若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变易能生万物,亦不出邪因、无因,皆同前破。(S14.144d-145a)
《疏钞》释此云:“从虚空自然生,即是无因;余皆邪因。此方儒道二教亦不出此。”(S14.274b)此是批判“自然”“大道”为无因、一因(邪因)。
接下来〈原人论〉对“元气”说,也提出质疑:
又言皆从元气而生成者,则歘生之神未曾习虑,岂得婴孩便能爱恶骄恣焉?若言歘有自然便能随念爱恶等者,则五德六艺悉能随念而解,何待因缘学习而成?又若生是禀气而歘有,死是气散而歘无,则谁为鬼神乎?且世有鉴达前生追忆往事,则知生前相续,非禀气而歘有。又验鬼神灵知不断,则知死后非气散而歘无,故祭祀求祷,典藉有文。况死而苏者说幽途事,或死后感动妻子仇报怨恩,今古皆有耶?外难曰:若人死为鬼,则古来之鬼填塞巷路,合有见者,如何不尔?答曰:人死六道,不必皆为鬼,鬼死复为人等。岂古来积鬼常存耶?且天地之气本无知也,人禀无知之气,安得歘起而有知乎?草木亦皆禀气,何不知乎?
宗密质问有关气的三个问题:一、如果一切事物都从元气生,而非因缘生,则婴孩非习得的爱恶骄恣之情,便是由元气忽然自生。如此,人的道德、技艺也可由元气自然生,不必待后天学习。《疏钞》因以元气说有“无前世”的过失。(S14.417c)二、如果生死是由于禀气之忽然有无,人死气散,又如何变成鬼神?有人能追忆前生的事,可见前后生是相续而有,此生非由禀气忽然而有。鬼神的灵知是由生前相续不断,可见人死后并非气散忽然而无,所以典籍明文记载祭祀祈求的事。何况古今都有死而复稣的人述说死后的事,或死后感动妻子报怨报恩的事,也证明人死并非气散忽然而无。《疏钞》因以元气说有“无后世”的过失。(S14.418a)或有人反问:如果人死不是气散而无,而是变成鬼,那么从古以来变成的鬼应该多得满街都是,为何没人见过?宗密回答是:人死了往生六道,不一定都变成鬼,鬼死了再生为人等,岂有自古累积的鬼永远存在之理?三、天地之气本来是没有知觉的,人禀受这无知觉的气,怎么忽然有知觉呢?草木也禀受这气,为何又没有知觉呢?《疏钞》在此进一步批判说:“且神有贤愚、善恶千差,而阴阳气中岂有此千差耶?夫识与气异,故在气无知,在识有知,岂混之于一气。……若气而生心,心复不合善恶等别。若善恶亦气,则不因习学。既不因习,何用孔老设教,令习学仁义、改恶为善耶?”(S14.421b)宗密遂指出元气说有“无三性”之过失。(S14.417c)“三性”是指善、恶、无记三性,元气说不能解释心(知、神、识)何以有知、有善恶之别,草木何以无知而为无记(无善恶)?由此可知,单以“元气”说人与万物之生,有不通之处。
最后,〈原人论〉反驳“天命”说:
又言贫富贵贱、贤愚善恶、吉凶祸福皆由天命者,则天之赋命奚有贫多富少,贱多贵少,乃至祸多福少?苟多少之分在天,天何不平乎?况有无行而贵,守行而贱,无德而富,有德而贫,逆吉义凶,仁夭暴寿,乃至有道者丧,无道者兴?既皆由天,天乃兴不道而丧道,何有福善益谦之赏,祸淫害盈之罚焉?又既祸乱反逆皆由天命,则圣人设教,责人不责天,罪物不罪命,是不当也。然则诗刺乱政,书赞王道,礼称安上,乐号移风,岂是奉上天之意,顺造化之心乎?
宗密在此又提出四问:一、如果一切都是天命决定,世上何以有贫多富少、贱多贵少、祸多福少的不平等现象?二、又在天命决定下,为何也有道德与幸福不符应,也就是赏罚不公的不合理现象?三、如果都是天命的决定,儒道之教为何单指责人而不怪罪天命?四、儒家的诗、书、礼、乐提倡人为教化,岂是顺从天命的作法?
经由以上对儒道“大道”“自然”“元气”“天命”的批判,认为四者都不能视为人的本源,所以宗密最后总结说:“是知专此教者,未能原人。”儒道不能探明人之本源,所以为权教、非了义,〈原人论〉说:“(孔、老、释迦) 虽皆圣意,而有实有权。二教唯权,佛兼权实。……推万法、穷理尽性,至于本源,则佛教方为决了。”
六、原人论之以佛会通儒道
〈原人论〉批判儒道二教,视之为权教、非了义,但三教圣人在地位上并无高低之别,他说:“孔老释迦皆是至圣,随时应物,设教殊涂,内外相资,共利群庶,策勤万行,明因果始终,推究万法,彰生起本末。……策万行,惩恶劝善,同归于治,则三教皆可遵行。……余今还依内外教理,推穷万法,从浅至深,于习权教者,斥滞令通,而极其本,后依了教,显示展转生起之义,会偏令圆,而至于末。”宗密认为三教圣人随时应物,所以立教虽不同,都有利于众生,明白因果及万法生起的本末。对策励万行、惩恶劝善,使众生同归于治,三教都可遵行。但只有佛教之了义实教,才能使众生探明本源。学儒道者,迷执本宗为了义,所以不能通达本源。宗密先以由浅至深的内外教理探明万法,批判学者之偏执,使能明其本源,这是全拣;再由了义实教,显示由本至末展转生起之义,使学者能依本会末,而成圆教,这是全收。以上是依佛之了义实教会通儒道之立体模式。
〈原人论〉第四节说:“今将本未会通,乃至儒道亦是。”在以佛教会通儒道的部分,宗密在“禀气受质”之夹注云:“会彼所说,以气为本。”在会通儒道“元气”说方面,宗密说:
气则顿具四大,渐成诸根。心则顿具四蕴,渐成诸识。十月满足,生来名人,即我等今者身心是也。故知身心各有其本,二类和合,方成一人。天、修罗等大同于此。
宗密承认身是以气为本,但气与心(此指心识或心神,见下文)和合,才成为人。在会通“自然”说方面,宗密说:
然虽因引业受得此身,复由满业故贵贱、贫富、寿夭、病健、盛衰、苦乐。谓前生敬慢为因,今感贵贱之果。乃至仁寿、杀夭、施富、悭贫,种种别报,不可具述。是以此身,或有无恶自祸,无善自福,不仁而寿,不杀而夭等者,皆是前生满业已定,故今世不同,所作自然如(疑缺“此”字)。然外学者不知前世,但据目睹,唯执自然。
宗密自注此段为“会彼所说自然为本”,他由业报说明人的善恶因果,自然如此,指出儒道不知有前世,故执“自然”之说。在会通“天命”说方面,宗密说:
复有前生少者修善,老而造恶,或少恶老善。故今世少小富贵而乐,老大贫贱而苦。或少贫苦,老富贵等。故外学者不知,唯执否泰由于时运。
宗密自注此段为“会彼所说皆由天命”,这也是由于儒道不知有前世,所以执“天命”之说。以下更进一步说明儒道所说“元气”,也是“真心”所变,并引《起信论》说法以明人与世界之缘起:
然所禀之气,展转推本,即混一之元气也。所起之心,展转穷源,即真一之灵心也。究实言之,心外的无别法,元气亦从心之所变,属前转识所现之境,是阿赖耶相分所摄。从初一念业相,分为心境之二。心既从细至粗,展转妄计,乃至造业,境亦从微至著,展转变起,乃至天地。业既成熟,即从父母禀受二气,与业识和合,成就人身。据此,则心识所变之境,乃成二分。一分即与心识和合成人;一分不与心识和合。即成天地、山河、国邑。三才中唯人灵者,由与心神合也。佛说内四大与外四大不同,正是此也。
在此段末说,人为万物之灵,是由于气与心神和合。韩愈〈原人〉也说:“人者,夷狄、禽兽之主也。”但韩愈缺乏理论性之说明,宗密在此略胜一筹。
宗密以气与心识和合成人,《大疏》也有此义云:“人畜虽附气而生,盖是无始心神世世传习,续而为主也。既生死成坏,从心所传,则贤愚善恶,资于熏习。故仁暴由尧桀而不由天;善恶在舜均而不在气。”(S14.163d)《疏钞》释此云:“谓识是正因,气是助缘。心识能知一切境,能作种种事。阴阳气则能成骨肉躯质。如注所说,故论云: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也。……从故仁暴尧桀下,却成是立儒道二教训习有益之深理也。若不依此解之,则如前所破,有种种过失,教之益不成。则知三教皆是圣人施设,文异理符。但后人执文迷理,令竞起毁誉耳。”(S14.421b-d)贤愚善恶,都由于人熏习所致,即由因缘生,并非天命、禀气所决定。因此后天的教育修养有其功用,故可由此会通儒道二教。
〈原人论〉除以人是由气与心神和合,进一步更指出:“元气亦从心之所变,属前转识所现之境,是阿赖耶相分所摄。”宗密以气为真心所变,又与心神和合之说,可视为宋明理学“理气论”的先声。
〈原人论〉批判又会通儒道的元气说,在宗密的其他著作中也有相关的论述,可以参证。如《大疏》在释“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此一经题时说:“今以圆觉体无边涯,绝诸分量,强名大也。……无有一法先之,唯此先于诸法,故名大也。”(S14.120c-d)《疏钞》释此云:“儒道二教所说,人畜草木万物以天下为先,天地又以混沌一气最为先,故立元始之号。……今正教处 明,则天地人畜是别业、共业所感。所感、能感皆从自己妄识之所变起,则以妄识为先。妄识由迷圆觉真心故有,则以圆觉为先也。故下经云:种种幻化皆生如来圆觉妙心,至于虚空亦从识变,当知唯有圆觉是最先之义。”(S14.284a)这是以圆觉妙心为虚空、元气所本。
最后〈原人论〉劝儒道洞明本末、弃末归本而成佛,宗密说:“哀哉寡学,异执纷然。寄语道流,欲成佛者,必须洞明粗细本末,方能弃末归本,返照心源,粗尽细除,灵性显现。无法不达,名法报身;应现无穷,名化身佛。”
除了立体式“全拣全收”的会通模式外,〈原人论〉也有平面之和会模式,如说:“佛且类世五常之教,令持五戒。”宗密自注云:“天竺、世教仪式虽殊,惩恶劝善无别。亦不离仁义等五常,而有德行可修例。如此国敛手而举,吐番散手而垂,皆为礼也。不杀是仁,不盗是义,不邪淫是礼,不妄语是信,不饮啖酒肉、神气清洁,益于智也。”
七、原人论会通理论之形上学意义
〈原人论〉会通三教理论,是以华严宗思想为主。以佛教内部之判教来看,法相(唯识)、破相(般若)、显性(华严)三教,说法各有殊胜,难以论其先后、优劣。宗密判显性教为了义,余皆不了义,在佛教内未必有共识。 本文不拟就此论其是非。以下但就三教会通来谈其理论之形上学意义。
有关〈原人论〉判摄及会通三教的判准,林文彬曾说:“宗密以‘因果’的有无来划分教内教外之别,再以‘现象’(缘起)与‘本体’的关联作为批判及融通教内外各派的标准。” 这里说的本体,就是〈原人论〉的本觉真心。所谓现象与本体的关联,就是〈原人论〉的“本末会通”。
〈原人论〉以本觉真心为形上实体,用以说明人与世界之本源,并建立宇宙发展的理论,由此来会通三教。这种理论有其形上学(包含本体论及宇宙论)之意义。但,这里所谓“形上实体”或“本源”,与西方哲学本体论中的本体,不尽相同。西方哲学之本体论,大都是一因说(如唯物论、唯心论等);本觉真心却非一因说,关于这一点下文再详。真心在此具有佛教式的本体论意义。不过作为本体论意义的真心,依《起信论》的架构,是佛心也是众生心,此一心可开二门,以说明生灭法之所依,也说明成佛之本有条件。这样的思路,可追溯于《楞伽经》等如来藏系之经典,实为中国佛教之主流思想。宗密〈原人论〉的贡献,乃在于应用这样的理论来会通三教。
真心作为本体义,与其说是超绝的,不如说是内在的,更适当的说法,应是“即超越即内在、即存有即活动” 。宗密这样的思想受到圆觉经的启发,更有华严宗思想的重大影响。其特色乃在性相圆融、体用不二、理事无碍、本末一贯。所谓“即超越即内在”,依宗密的说法是:真心是“冥通”三际,又不属于三际的,《大疏》云:“以此真心,无相无能所故,不可见之于现在。……冥通三际者,由不属于三际,故俱通也。且如今日眼识,不能见昨日色者,以随所见色,皆已过去也。今以真心不随诸法迁向过去,故于今时向真心中,能现前际诸法影像历历,亦能预现未来之法历然。然虽通于三际,三际求之,皆不可得。与所知所现三际之境而不可分,故言冥也。……此乃入三世而无迹矣。”(S14.209d)真心与所知所现之三际之境不可分之“冥”,即“内在”;真心不属于三际,即“超越”。
真心的本体论,其实也就是“佛性论”。韩焕忠认为〈原人论〉是“佛性论批判儒家人性论的典型论著。”“在现实世界之上更立一个形而上的本体即‘一真灵性’或‘真心本觉’,把现实世界视为此一本体在遮蔽中的存在。这是一种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中,理想人格(佛)、最高境界(涅槃)、所以然之理(缘起)、所当然之则(觉)合而为一,又与现实世界相即相入,圆融无碍。” 佛性的本体,与现实世界相即相融,所以真心之为本体,是体用不二之体,而非超绝之体。
〈原人论〉以“佛性论”来会通三教,也可以视为以真心(真性)的“心性论”来会通三教。邓克铭便明白指出:“从一崭新的立场──心性论之观点,扼要地指出三家优劣并厘清教门层次。〈原人论〉的撰述,摆脱了一切外在不相干如政治经济等因素,纯粹从人如何达到圆满人格的最高实现来著眼,以类似龙树中观论之笔法,就诸教之观点指出其内部理论之矛盾不通,再逐步引进圆满之教。” 〈原人论〉不从政治、经济等因素来回应韩愈等儒家之批佛思想,而系以人的心性本体,论圆满之教的可能及其本末之会通,这比宗密之前的三教调和论,更具有深刻的形上学意义。
八、对原人论之批评与回应
有关〈原人论〉之三教判摄与会通,影响后代甚钜,但当代学者也提出若干批评,有必要在此略作介绍,并试予回应。
冉云华的批评如下:宗密批判“大道”“自然”“元气”“天命”的理由,有逻辑上的问题,也有伦理与宗教方面的争论。宗密所指出儒道思想的缺点,从儒道的立场,还可以作别的解释,只是这些可能的解释,在当时还没被提出。宗密的华严佛学立场,和儒道自有不同,因此他的批判,不免有强烈的主观因素。从学术观点考察,冉教授认为有两个问题应该是衡量一切争论的标准:对对方理论的理解和资料的引用,是否全面而公允?质疑的理由是否充分并且合于逻辑?
黄连忠批评说:宗密判摄儒道,多偏于片断的论点,甚至予以简化,并无体系,取材上也太过贫乏与狭隘,有所预设,在论证的有效性与说服力上,便大打折扣。而且以权教融摄儒道,将其定位在“利益众生”与“惩恶劝善”的位阶上,贬低了两家在思想境界与解脱诉求上可能达到的程度。
笔者认为〈原人论〉的重点,是在就人之本源,论习儒道者之迷执,并非全面批判儒道。所以宗密的批判集中在大道、自然、元气、天命之论题上,这些都与人的本源之探讨有关。因此,宗密的判摄儒道,其论点是否过于片断、简化、无体系,取材是否过于贫乏、狭隘,便可商榷。至于以权教融摄儒道,的确站在儒道的立场是难以接受的。
冉云华又指出当代人对〈原人论〉的两点批评:一、因受佛学(寺院僧侣主义)的限制,〈原人论〉不能对社会人生作更全面的评估,给予教导;二、宗密究竟不是科学家,对人与宇宙的起源,不能作科学性的说明。 笔者认为佛教主解脱,这正是其对社会人生作全面评估后,所给予的教导。这种教导也以在家人为对象,可以对社会人生产生具体而正面的效果,不能狭义地以僧侣主义论之。虽然佛教并未在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甚至科学等世间法上多所著墨,但对世间法,佛教的态度是开放而融摄的,这在大乘佛教尤其如此(如菩萨应修五明)。〈原人论〉的重点不在广泛地建立佛教的政治学等,可以不受上述第一点之批评。至于第二点,对人与宇宙的起源,宗密虽未作科学性的说明,却可视为哲学性的论述。以科学性来批判哲学性,这又涉及方法论及立场的问题了。
此外,何国铨则在义理层面批评〈原人论〉的三教会通。他认为:宗密对儒道之了解有欠深入,对儒道的批判肤浅而欠当。儒家仁体本心的道德创生,不舍世间之积极入世精神之表现,非释道之消极遁世所能比拟。佛教为出世舍离,成就其一己之私而已,虽普度众生,皆主出世。以内在道德性不能挺立,故亦不能算是圆顿之教,因此未能原人之本。若以佛家义理为最高标准而融摄儒道,乃捍格不通。 何氏对〈原人论〉的这些批评,大体是循牟宗三批评佛教之立场,有关之论点与回应,再详下节。
其次,何氏对〈原人论〉批判儒道的四个论题都一一作反驳。在“道”方面,何氏认为:儒家肯定生生不已之真几,心随时转,与化同流,无执可破。道家则以无为无执之玄智保住万物之独化。而佛教未能肯定宇宙之本性为生生不已,理论上尚未能说明宇宙之必不断灭,可证其宇宙观乃属空观而非实观。依佛教,物之缘生即是空;依儒家看,缘生之如相即物之如相,不作空观。在“命”方面,何氏认为:儒家除气命外,还有一道德自我实践之理命,由此修其天爵,则人爵从之。宗密不提此义,显有偏颇。道家以道心寂照,安时处顺,亦无往而不逍遥。儒道以修养工夫,化解客观之命限,则福德不一致之问题,非其重点,亦非不可解。在“自然”方面,何氏认为:道家之自然,只是物之自尔独化,乃逍遥无待之自然境界,非如王充就气而言自然。而儒家重道德修养,亦非一任自然。在“元气”方面,道家以宇宙万有乃循气化自然而生死。儒家也认为探究死之事无益,在修养上重养气,而言浩然正气,不语怪力乱神。宗密所问之问题,可不必伤神深究。
对何氏有关宗密四个论题之批评,也分别回应如下:在“道”方面,何氏对此论题,并未针对〈原人论〉之两个问难(见上文)直接答辩,而是另起一端,批评〈原人论〉思想为空观非实观。其实,宗密是以华严真常唯心为主,基本上并未站在般若空观的立场。虽然,就佛教教内的判教来说,以真常唯心为了义,以简别空、有二宗,是否妥适,仍可商榷;但宗密以华严之一乘显性教为实教,唯识之法相教、般若的破相教,皆为不了义之权教,却是非常明确的。〈原人论〉不仅以人之本源为真心,所谓“一真灵性,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不变不易”,此处不可说无自性空;且由此会通本末,“灵性显现,无法不达,名法报身;应现无穷,名化身佛。”则自可保住一切法,而应化世间。
若一切众生皆已成佛,三界已灭,六道不存,则亦非断灭而虚无。在《杂阿含经》中,佛陀不正面回答有关“世间有常”“世间无常”“如来死后有”“如来死后无”(T2.109a-b)等所谓十四无记的问题,如果简单地以二分法(甚至“四句”逻辑),判定佛教持断灭的宇宙观,实有待商榷。即使般若空观不肯定一法,只是教法上采“遮诠”而已,也不能视之为怀疑主义或断灭论。龙树《中论》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T30.33a)这里已透露出:即使就般若空观来说,“一切法得成”已可成立一价值的世界,有一“大肯定”,非虚无主义、怀疑主义或断灭论。佛教虽未直接肯定宇宙之本性为生生不已,但亦未主张宇宙必然断灭。
在“命”方面,儒家除气命外,还有理命,宗密的确未提此义。理命之义先秦虽已提出,但到宋明理学才正视之,实不宜苛责身处唐代的宗密。儒道之修养工夫,充其量只能主观地超越命限,而不能真正解决命限客观存在之事实。所以《中庸》终不免说:“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福德不一致之问题,虽可主观地超越之,却终究无法客观地取消之。善有恶报、恶有善报之事,必将继续上演。儒道理论上尚未能彻底解决之,岂能以“非其重点”而视若无睹!
在“自然”方面,道家主“道法自然”,儒家非任自然。所以自然只是道家的主张。道家虽以自然为逍遥无待之理想境界,也视之为道之本然。即使自然只是物之自尔独化,其独化必为一自然 (理想)之实现,则“不法自然”之情形何以可能出现?如果物之“违反自然”(不理想)是自然而然,则又何必道家之修养以返自然?如果物之“违反自然”不是自然而然,则造成这种情形者,必是道(法自然)以外之因素,则道并非物之唯一原因,道不能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如此,道家自然说必陷入两难而不可解。
“道法自然”如果是一因说,必难逃〈原人论〉对一因之批判。“道法自然”如果是自尔独化说,自尔独化是自因说。众物之自因如共有一因,不免一因说之困难。如果众物各有其因,则多因之间如何互相协调(老子说:“冲气以为和”),而避免造成众物之间的冲突?如果有一更高之因以统一之,又成一因说。以上各种一因说都有因难,一因皆成“邪因”。“道法自然”如果是无因说,也难逃〈原人论〉对无因之批判。无因则一切皆成偶然,个别物间的互相协调既不可能,儒道之教也不能成立。
在“元气”方面,儒家重养浩然正气,佛教也不能反对。宗密批判元气有“无前世”“无后世”“无三性”三种过失,何氏对此未作答辩。的确宗密的批判是依佛教三世、六道的宇宙论而言。儒道宇宙论不同佛教,当然可以对这类诘难不予回应。但儒道如何说明元气为一,元气所生之万物为多?元气说之困难,亦如大道、自然、天命说,如果儒道不能回答类似的问题,则元气说的成立便应受质疑,这已不是探究生死有益、无益的问题了。
此外,高玮谦也对宗密批判儒道之大道、自然、元气、天命四个论题,提出辨正。他说宗密对所批判之“虚无大道”,是道教思想,非原始道家思想;而道家之“自然生化”非宗密从“气化生成”说之“实有形态”,而系“主体实践”所显之“境界形态”;“元气”是“现象”层面之事,本非原始儒、道两家之所重;宗密所理解之“天命”,与原始儒道两家思想亦有出入。总之宗密之批判,受制于当时之思潮,对原始儒道思想终不相应。
的确,宗密并未对原始儒道两家与唐代所理解的玄学化的儒家、道教化的道家,作适当的区分,使其批判未尽公允、客观。但高氏依牟先生之说,以道家之“自然生化”为“境界形态”,学界对牟先生此说并未有共识,则宗密对“自然化生”之种种批判,如笔者前文所论,也非不可成立。
九、原人论会通三教理论之困难
〈原人论〉三教会通理论是否有效,必须看宗密根据华严、圆觉立场,用本觉真心以会通三教,是否没有困难?如前所述,〈原人论〉的重点,是论人之本源,所以宗密批判儒道时,论点集中在大道、自然、元气、天命上,因为这些都与人的本源之探讨有关。而这些有关本源的论题,全都涉及哲学中本体论与宇宙论的争议。这正是三教会通困难的所在。
〈原人论〉已自觉地反省到三教本体论、宇宙论的不同。在比较佛教与儒道本体论、宇宙论之差别与优劣时,有一段夹注说:“佛教又缘通明三千世界,不局大唐,故内外教文不全同也。……道教只知今此世界未成时一度空劫,云虚无混沌一气等,名为元始,不知空界已前,早经千千万万遍成住坏空,终而复始。故知佛教法中,小乘浅浅之教,已超外典深深之说。”
在〈原人论〉末段夹注中也说:“即彼始自太易,五重运转,乃至太极,太极生两仪。彼说自然大道,如此说真性。其实但是一念能变见分。彼云元气,如此一念初动,其实但是境界之相。”这是以儒道之“自然”“大道”,虽似佛教之“真性”,其实只是阿赖耶识之“一念能变见分”。儒道之“元气”,虽似“一念初动”,其实只是阿赖耶识之“境界之相”。
有关儒家与佛教本体论的差别,宋代的程伊川曾说:“书言天叙天秩,天有是理,圣人循而行之,所谓道也。圣人本天,释氏本心。” 其实儒家非不讲心,但儒家如孟子以仁义礼智“本心”是“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上》),这样的本心与佛教的真心不同,佛教以真心是天之本源,而非以天为真心之本源。儒家的心,究竟地说,以天为本,在此似也可以说“天心”,如《易经.复卦》:“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张载所谓“为天地立心。”(《张载集》)“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正蒙.大心》)程明道也说:“只心便是天。”(《宋元学案.明道学案》)但这些都是偏由价值意义说,无怪乎儒家在心之外,更要说“天”“命”“天命”。
〈原人论〉批判儒道的自然大道说,而主张因缘说,这种有关本体论、宇宙论的争论,是佛与儒道难以会通之处。《疏钞》论三教本体论、宇宙论差别时,有一段重要的论述:
若法能生,必非常者,如地水火风四大种,能生一切,而四大亦无常。应立量云:自然大道,决应非是常,是能生故,如地水等。问:若尔佛教中真如能生一切,应亦非常。答:无明为因,生一切染法;悟修为因,生一切净故。无明如梦中人,醒不可得,修证无别始觉之异,皆是无常。真如非能生。能生但随缘应现,所现染净,始终皆空。故真如元来不变常住也。道教都无此义,故不应例。非常必不遍者,初以能生,而破于常。成无常已,即以为因,而破于遍。立量云:大道决定非遍,以非常故。如瓶盆等物现见,草木人畜,千般万类无常之物,皆不同太虚遍一切处也。不遍非实者,既非常遍,实义不成。已破遍说,又以不遍为因,破真实也,还以瓶等为喻主三量可知。(S14.352d-353a)
宗密先立“法能生,必非常”之命题,举地水火风四大为证,由此推论自然大道也是无常。这样的论证有逻辑上的问题,四大是色,自然大道不是色,能否类比,颇为可疑。进而把自然大道的能生,类比于四大的能生,在推论上是否有效?更值得考虑。不过,宗密的重点是要指出,儒道以自然大道能生,故为无常;而佛教的真如非能生,故非无常。真如不是能生人与世界之生起因。生起一切染法与净法的因,分别是无明与悟修。所以这和自然大道说之为“一因”说,是不同的。真如是不变常住,其“能生”只是随缘应现而已,所现的一切染净法都是空的。这种观点为儒道所无,甚至为西方本体论、宇宙论所无,佛与儒道、西方本体论、宇宙论的差别在此。进一步,宗密又由自然大道的“能生”之“非常”,论证其“非遍”“非真实”。这是指出自然大道无恒常性、普遍性、真实性,不可视为宇宙本体。不过,“能生,必非常。”的命题很难证成。老子说“道”是“常道”,荀子也说:“夫道者,体常而尽变。”(《荀子.解蔽》)宗密判其为无常,儒道不可能接受。这是佛与儒道本体论、宇宙论的基本差异。
三教之间本体论、宇宙论的争议,其实也是有关“体”“用”的争议。关于这个论题,牟宗三在〈佛家体用义之衡定〉一文中有深入的讨论。 他指出:宗密判大乘佛教为空宗、有宗与性宗(真常唯心)。佛教发展至如来藏之真心,其真如空性与缘生之关系,似乎可以“体用”论。于是牟氏由疏解《起信论》,论佛教的体用义,并予以批评。兹归纳牟氏的重要论点如下:
1.《起信论》之真心不但有其自体,且具足无漏性无量功德。此就因地言,亦就佛果言,在因不减,在佛不增。但真心只是染污生灭心的凭依因,而非生起因。生灭心由无明不觉而起,无明是其直接根源。虽在不觉之念中,而心性不泯,谓之“本觉”,此是对超越真心之肯定。在无明中觉性渐呈现,即“始觉”。始觉即觉体之呈用。及至心源,得见心性,即名“究竟觉”。此体用即《起信论》所谓“色心不二”之“真如自在用义”,亦即华严宗所称的“性起”。但牟氏认为《起信论》正面的真正的体用,是佛之法身为体,其应报身为用。但应报身之用是幻相示现,故可离可灭,用既幻,则亦可息,故体用不离亦可离。故为“体用不离而可离”之体用义,虽“性起”而实不起。
2.生灭法之缘起,不是性起,此缘起非是体用义之用,因为生灭流转并非心真如体之用,是识起,而非性起。缘起之事,仍是虚妄不实,有待断灭,故仍只是幻事,不能如儒家所说之实事。如来真心非创生缘起法之实体,缘起法非有自性之实事。真心与缘起法之关系,非体用之实关系。如果说体用,这只是虚系无碍之体用,而非实体创生、实理所贯之体用。佛教视缘起为幻妄,此即破坏世间而违经验,造成一种颟顸的封闭的缘起论。
3.儒家与佛教的本质差异乃在:儒家肯定道德创造性的实体用之实相资、实相待,明显地要呈现出一“内在道德性”之性理、实理或天理,是一道德意识之凸出,道德意识之照体挺立。所谓“内在道德性”,是指“真实心之自律、自给普遍法则,以指导吾人之行为,使吾人之行为成为普遍法则所贯之实事。”佛教的苦业意识总不向此用心。虽然,并不因此即减杀佛教之价值。依超越的实体而观之,则道德的性理、实理、天理之所贯、人之所应当为而理上必须为者,就其为事言,虽亦是缘起的,却是实事而不可以幻妄论。道德实理所贯而贞定之实事,虽作过而不留,却是永当作而又作,而无所谓幻妄可断者。以道德的本心天理之成就真实的道德行为,必然地肯定了分殊之真实性,亦必然地肯定了分殊上真实道德行为之为实事。这不是“缘起性空、流转还灭,染净对翻,生灭不生灭对翻”教义下所显之如来藏心所能成就。
4.佛教尽圆融之极致,虽无世可出,无生死可度,无涅槃可得,尽不著相之极致,亦是圆融地灭度,圆融地出世,而毕竟亦是著了相,留下个软点,毕竟未能尽人生之极致。如此之圆融,仍是圆融地出世,不可诡饰而辩掩。
5.如来藏心非与内在道德性必不相容,只决于有无此道德意识而已。有此骊珠即是儒,无此骊珠即是佛。清净心何以必不可自主自律,自给普遍法则,以决定吾人之行为,以成就道德行为之实事?点出此骊珠,使佛家所说带归于大中至正之常道,此即儒佛之大通。儒佛之洁和与会通,只在此骊珠之点醒而可能。
以上牟氏对佛教体用义之衡定,虽在当代提出,却也是宗密必须回应的,否则〈原人论〉的三教会通便成问题。笔者针对牟氏以及上文何氏之相关论点,为宗密试作回应如下:
1.《起信论》说:“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T32.579b)由此可知,一切众生与佛之真如,系平等无异,都具足无漏性无量功德。所以《华严经》记如来观察一切众生说:“奇哉!奇哉!云何如来具足智慧在于身中,而不知见?”(T9.624a)“真如用”虽就“见本法身”之如来说,但一切众生具足如来智慧,只是不见而已。此本具之智慧,名为“本觉”。它在无明中渐渐呈现,即“始觉”。始觉即觉体之呈用,及至得见心性,即名“究竟觉”。由此看来,所谓“色心不二”之“真如自在用义”,不只就见法身之如来说,也就处于无明之众生说。牟氏以《起信论》正面的真正的体用,限于佛之法身为体,其应报身为用,未免窄化了《起信论》之体用义。
2.真如之体用贯通于缘起法中,缘起法虽是幻而不实,在众生修行及佛度众生的过程中,亦不可取消。真常佛教中“实”固然用于指真如之“体”,其实,真如之“用”也可方便说为“实”。用必关联于缘起之事象,事象虽为幻,仍须保留。亦即所有修行及度众之幻事,仍须努力去做,除非一切众生都已成佛,无众生可度。一旦一切众生都已成佛,事象之幻,又何必保留?这不能以“破坏世间而违经验,造成一种颟顸的封闭的缘起论”视之。在此义下,即使不说“实体创生”,有何妨碍?
3.如上所言,真如之体用不限于佛之果位说,而亦指因地之一切众生说。因此,真常教立一真灵性,众生在因地发大慈悲,修诸佛法,度尽众生,可即体显用。则真如之体(佛性)何以不能算是内在道德性?何以不能有如儒家“仁体”“本心”的道德之用?何以必不可自主自律,自给普遍法则,以决定吾人之行为,以成就道德行为?何以是“留下个软点,毕竟未能尽人生之极致”?何以是“成就其一己之私”“内在道德性不能挺立,故亦不能算是圆顿之教”?何以不可说真如之体本具实理(虽不必视为天理)?何以不是大中至正之常道?何以不是如来藏心所能成就?
4.佛教以一切众生成佛、离苦得乐为终极目标,的确是“普度众生,皆主出世”,是“遁世”“出世舍离”,但绝非“消极”。非必如儒家“入世”“不舍世间”才算积极。儒家以出世为消极、入世为积极,论儒佛差异,正因其宇宙论与佛教不同所致。且大乘具有出世、入世不二的精神,如《维摩诘所说经》云:“随其心净,则佛土净。”“非有烦恼,非离烦恼。”“成就一切法,而离诸相法。”“但除其病,而不除法。”“非住世间,非住涅槃。”“现于涅槃,而不断生死。”“不乐涅槃、不厌世间。”(T14)此经虽非真常系经典,但〈原人论〉圆顿之教与此一致。出入世不二的精神,具有理论与实践的真实圆满意义,不可视为“诡饰而辩掩”。
5. 佛教虽有苦业意识,也强调发大慈悲,所谓悲智双运。但凡意识都属生灭法,苦业意识、道德意识不存于如来藏心本体,而是其发用。《中庸》不是也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至矣!”如来藏清净心,一物不染不著,实具足无漏性无量功德,又何必预存道德意识。真如之体具足一切德用,不必另加道德意识,方成“骊珠”。而儒佛之会通,终不必头上安头,另加一道德意识。
以上是对牟、何二氏之批评的回应。不过,即使对所有的问题,有所回答。笔者认为〈原人论〉仍未在本体论、宇宙论上,清楚地回答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为何人之本源清净,而末流却污染?为何真心不生不灭,却有生灭法?”。依《起信论》,染污生灭法非来自真心,系来自无明。真心只是染污生灭心的凭依因,而非生起因。这虽可避免由清净生起染污之理论困难,但作为染污生起因的“无明”,又由何而起?这是难以说明的,不能简单地以无明没有本源来轻轻带过。如来藏系的早期经典《胜鬘经》说过:“自性清净心而有染者,难可了知。”(T12.222b)〈禅序〉在“无始本来性自清净”句下夹注说:“胜鬘云:自性情净心,难可了知。此心为烦恼所染,亦难可了知。释云:此心超出前空有二宗之理,故难可了知也。”(T48.404b-c)虽难可了知,非终不可知。
〈原人论〉对上述问题已然察觉,故说“真性虽为身本,生起盖有因由,不可无端忽成身相。”但宗密的回答是:“初唯一真灵性,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不变不易。众生无始迷睡,不自觉知。”《起信论》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是:“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说无始无明。”(T32.b-c) 然而本觉何以迷睡而不觉,无明何以从本以来念念相续?仍无交代。后来宗密在〈禅序〉的回答稍为详细:
六道凡夫、三乘贤圣根本,悉是灵明清净一法界心,性觉宝光,各各圆满,本不名诸佛,亦不名众生。但以此心灵妙自在,不守自性,故随迷悟之缘,造业受报,遂名众生,修道证真,遂名诸佛。又虽随缘而不失自性,故常非虚妄,常无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遂名真如。故此一心常具真如、生灭二门,未曾暂阙。但随缘门中,凡圣无定,谓本来未曾觉悟,故说烦恼无始;若悟修证,即烦恼断尽,故说有终。然实无别始觉,亦无不觉,毕竟平等。故此一心,法尔有真妄二义。(T48.409a)
本段说真心“灵妙自在,不守自性”,这是染污的主观条件;又说“随迷悟之缘,造业受报”,这是染污的客观条件。由此一心开二门,这是“法尔”如此。这种说法颇富创意,因为真心是灵妙自在,自由无碍,而非被决定者,所以其发用有一切可能,可净可染。真心随迷悟之缘,而开二门。依前文,迷悟之因缘,是无明与悟修。所以真心是无明与悟修的凭依因,非生起因。在此不问无明与悟修之生起因。《起信论》有一譬云:“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T32.576C)无明如风,不能问风从那里来。但问题仍未解决,真心灵妙自在,何以不守自性?如果真心“法尔”不守自性,则成佛以后,是否又会不守自性?
以上的理论困难,与儒道之一因说的困难不同,但也不容易解决。如果追根究底,很难把无明与悟修的生起因取消,而无所说明。笔者认为:除非各立悟修、无明为净、染之二主要原因(此因非本体义,为因缘义),否则一因说之理论困难必如影随形,终至不可解。所谓“主要原因”,是说净、染法之成立,除了悟修与无明二因外,仍须其他的缘,如佛以十二因缘说苦之起缘及还灭,固然以无明为主要原因,但无明也非能离其他十一因缘而独立,所以非一因说。当然,真常思想在此也可以立悟修之根据或本源为真心,以真心为悟修之生起因,视之为“无始本来性自清净”(前引〈禅序〉语)。但无明也是“从本来”的“无始无明”(前引《起信论》语)。
佛在《杂阿含.53经》中说:“我论因说因。……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T2.12c)佛接著说世间集的因缘是“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不如实知”(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世间灭的因缘是“如实知”。“不如实知”即无明;“如实知”即悟修。无明是对五阴的不如实知,悟修是如实知。无明与悟修都与五阴为缘,而非独立者。可见无明与悟修只是世间生起与还灭的主要原因,而非独立的原因,二者都没有本体论的意义。换句话说,依缘起法(因缘法),没有本体的问题,没有第一因的问题。如果纯粹以缘起法来谈净、染法的生起,而不以真心为本体,或真心至少非一切净、染法之本体,只视为悟修证真之本体,则以上所提的理论困难,可望解决。而真常系的如来藏缘起,以及《起信论》〈原人论〉,都可以依缘起法,而有较好的诠释。
不过,儒道固然难以采纳〈原人论〉佛教式的真心思想,也不容易采信佛教的缘起法,以缘起法来会通三教,有根本的困难。
十、结论
本文探讨宗密批判儒、道,会通三教的理论问题。宗密和会或会通的方式,固然可区分为平面式与立体式二种,但他使用“会”“和会”“会通”等词时,经常混用。不过,“会通”比“和会”,更适合表达立体式贯通之模式。“会通”“和会”并非宗密一人专用术语,宗密在世或更早的年代,佛教界已大量使用它们。笔者发现“会通”“和会”二词甚少出现于唐以前之译经中;而汉文著述方面,大约至隋代才开始用于佛教著作中,到了唐代佛教界使用更多。大藏经中“会通”与“和会”之用法,并无明显差别。宗密著作使用此二词,与其他佛教文献之用法,也相当一致。
〈原人论〉以真心作为会通三教之根据。而其会通的模式,是依据华严“事事融通”“重重无尽”教理而成立的“全拣全收”立体模式。开权显实、以实会权的全拣全收,是立体式的会通本末。〈原人论〉批判儒道二教,视之为权教、非了义,但三教圣人在地位上并无高低之别。
真心具有佛教式的本体论与宇宙论意义。真心作为本体义,应是“即超越即内在、即存有即活动”,是“冥通”三际,又不属于三际的。真心的本体论,其实也就是佛性论、心性论。〈原人论〉由人的心性本体,论圆满之教的可能及其本末之会通,这比宗密之前的三教调和论,更具有深刻的形上学意义。
宗密批判儒道时,论点集中在大道、自然、元气、天命上,因为这些都与人的本源之探讨有关。而这些有关本源的论题,全都涉及形上学中本体论与宇宙论的争议。这正是三教会通困难的所在。本文对〈原人论〉之批判与会通儒道,作了说明;也对当代学者针对〈原人论〉之批评,试作回应。
真如是不变常住,其“能生”只是随缘应现而已,所现的一切染净之法都是空的。这种观点为儒道所无。宗密指出自然大道无恒常性、普遍性、真实性,不可视为宇宙本体。这样的说法,儒道不可能接受。佛与儒道本体论、宇宙论的基本差异,甚是明显。三教之间本体论、宇宙论的争议,其实也是有关“体”“用”的争议。关于这个论题,牟宗三有所深论,本文也试作回应。
不过,即使对所有的问题,有所回答。笔者认为〈原人论〉仍未在本体论、宇宙论上,清楚地回答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为何人之本源清净,而末流却污染?为何真心不生不灭,却有生灭法?”这样的问题,是把真心视为一切净、染法之本体时,所难避免的。其实这也正是宗密所批评的儒道“一因”说的困难。解决之道,不如各立悟修、无明为净、染之二因(此因非本体义,为因缘义),无明是无始无明,而真心也是无始本来性自清净,是悟修之根据与本源(生起因)。不以真心为一切净、染法之本体,或只视真心为悟修证真之本体,这样可以避免一因说之困难。笔者认为《阿含经》只谈缘起法,不立本体义,其实已经避免了一因说的困难。
可是,不论以〈原人论〉的真心思想或以缘起法来会通三教,恐怕站在儒道二教的立场,都难以接受,这是三教会通的根本难题。
附志:本文之撰作,在搜集二手资料方面,曾得台湾师范大学杨琇惠、陈明彪二位研究生之协助,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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