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与五位百法
一切法与五位百法
●作者:释依昱
·一切法释义
·五位百法
·心净国土净
·万有诸法之学]
一、一切法释义
这一章要谈的是“一切法”的种类有哪些?其定义和所属范围。上一章曾提到“一切法”乃泛指一切有为法与无为法,又作一切诸法,即所有宇宙界所含容的精神、物质等现象,因其遍一切处,无所不在,故称“一切法”。
“一切法”遍一切心、一切地、一切性、一切时、一切处,都有其踪迹。尝云:“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因为“一”有许多妙用,星云大师说:“一水贯通五湖四海,一月遍照万国九州,一雨普润三春草木,一心广含十方虚空……”(录自《话缘录》)。所以佛经亦云:“向外驰求,经百千劫,终必无成;向内觉观,于一念顷,即证菩提。”此中的外在境界与内在的觉观都属“一切法”。
一切法本来是无量无边,但为使学佛者有一具体概念,所以成实宗立“八十四法”,俱舍宗立“七十五法”,唯识宗则立“百法”,以此总括万有的一切诸法。
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
(《大正藏》第三十一卷·八五五页)
二、五位百法
(一)何谓“一切法者,略有五种”
关于法的解释,前昌已详细介绍过,今不再重述。在此要补充的是就色法、心法等一切诸法而言,“法”系指所有之存在。同时,一切法又分为有为与无为、善与不善、色与心、有漏与无漏、染与净、世间与出世间、可见与不可见、心相应与心不相应等诸法。又就诸法之分类而言,最常用的是唯识宗的〈五位百法〉。
宇宙间之森罗万象,其数虽然无量无边,但在《大乘百法明门论》中,将其现象界、本体界细分为五种,其实“法”岂只是这五种,一切法者,略有五种,这只不过是诸法总标的一个概括数字罢了。
五位百法分类的原因是,弥勒菩萨在他所说的《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将世尊所说的“万法唯识”的道理,分为“六百六十法”,到了世尊灭后,世亲菩萨的时代,为使后人易知易从,容易入门,所以再将六百六十法浓缩为百法,而作《百法明门论》。所以论的正文中说:“略有五种”,世亲以为宇宙的万法虽多,但总不出这分成五种的一百个法。
在本论的开头,论主世亲菩萨采用先问后答的方式,如“何等一切法?云何为无我?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以问答的方式来标出本论的宗旨,这种发问式的教学法,可以启发学佛者思考、归纳和创造的能力,可以促进学习效果。
关于发问的种类在《瑜伽师地论释》中分为五种,即基于(1)不解(2)疑惑(不明是悲善恶)(3)试验(为考验对方懂或不懂而问)(4)轻触(轻是轻慢、触是触犯,为了冒犯对方而问)(5)利乐有情问(为令有情众生悉得利益安乐而问)等原因而问。本论文的问答方式是属于第五种的“利乐有情问”。所以在《百法明门论科判》中言:“初承圣言(世尊言)以标宗,后设问答以明宗(二分)。”
又关于发问的方式,宋代汾阳善昭禅师将其分类为十八种,即(1)请益问(2)呈解问(自呈见解请师父指正)(3)宗辨问(4)投机问(5)偏僻问(6)心行问(对修行之事请求纠正之问)……(17)明问问(18)默问问等十八问。
(二)何谓“一者、心法”
“心法”,是一种精神作用的主体,没有物质障碍,取境自在,对外界的尘境起缘虑的作用。这种作用可分为八种,亦即我们所谓的八识——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等八识。(关于八识的详细解说,请参照佛光出版社《谈心说识》一书。)
例如人的眼睛可见到物、耳朵可听到声音、舌头尝百味、身体有触觉、意念可思考事理;因有心而产生诸种对外境辨识的感觉,竟而产生好感、美丑、喜乐、哀乐、哀怒等诸般现象。这些现象随着这八种心识意念可以左右我们的情感,意志和分辨世间相等。所以一切法中,心法最殊胜。对“心所有法”而言,心法又名“心王”,王是主的意思,因其具有主动的支配力,是有情众生最主要的心理活动,且具有完成造就万法的能力,是百法中最重要的,故将其列在首位。心法的意义有六种:
(1)集起名心:是说心有收集、保持、储藏一切法种子的功能(集),并且在因缘成熟之时,又能令这些种子,一一发起现行(起)。有这种功能的心法,特别是指第八阿赖耶识。
(2)积集名心:是说心(指前七识)有薰习成一切法种子的功能。我们假若接触好的环境,心即被它薰习而种下好的种子(俗谓印象);假若接触坏的环境,心即被它薰习而种下坏的种子。不论好的、坏的种子,均储藏在第八识中,历劫不坏。
(3)缘虑名心:是说我们的心有攀缘、思虑一切法的功能。譬如我们独坐于斗室之中,可以想念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等法,这便是心的缘虑功能。
(4)或名为识:是说心有时叫做“识”。识就是了别的意思,谡我们的心对于境界有明了分别的功能。
(5)或名为意:是说心有时叫做“意”。意就是相续不间断的意思,谓我们的心,刹那不停,前念灭,生灭之间,无有间隔。
(6)或第八名心,第七名意,前六名识:是说若就“缘虑”义来说,八识皆可名心;若就“集起”义来说,则只有第八识可以叫做心,因为唯独第八阿赖耶识能集诸种子,起现行故。
若就念念生灭,平等无间之义来说,则八识皆可名意;或就“恒审思量”义来说,则只有第七末那识可以叫做意,因为唯独第七末那识能恒审思量第八为“我”故。
或就了别境界之义来说,则八识皆可名识;或就了别粗显境界义来说,则唯前六识可以叫做“识”,因为只有前六识能了别色声等粗境故。(至于第七、第八所了别之境,则微细难知)。
(参照窥基的《大乘百法明门论解》卷上,智果《百法明门论研究》
(三)何谓“二者、心所有法”
“心所有法”,随着八识心王而生起,系属于心王,却不能自在者;换言之,心所有法是随附于心法而起,是为心法所有之法,因是心王的附属体,随心王的作用而起作用的心理,故列为第二。
心所有的法的意义有三:
(1)恒依心起——永远依着心王才能生起,心王若无,心所亦不生。
(2)与心相应——永远与心王相应。相应是随顺不违背之意,与心王同出同入,缘同一境界。
(3)系属于心——素是连系,属是附属,是说心所附属于心王,与心王紧密的连系在一起。
心所与心王的相应作用有四种情形如下:
(1)时同——指心王和心所同时作用。
(2)依同——指心王,心所的所依对象相同。
(3)所缘同——指心王,心所必定缘同一个境界。
(4)事同——指心王、心所的自体各一,决不会有二个心王,心所并起。
心所法的种类,共分为六位五十一心所。(参照文后的五位百法表)
“心法”指的是人的智识,具有分别能力,而“心所法”是依此分别能力去成就善恶好坏的一种心理现象。
(四)何谓“三者、色法”
前面二种心王和心所,都属于心,无形体可言,却有知觉所作用;此第三种色法,虽有形体可见,却无知觉作用。有二种意义:
(1)变坏,色法会转变或被破坏,有①自然变坏,如铁生锈,酒变酸等。②人为的破坏,如将铁加热到熔点一、五三五度即变成液体,继续加热到沸点二、八零零度会有蒸气体。又如豆桨加了醋、麻油等就变成豆花。一切色法都在迁流变化,成住坏空。
(2)质碍,有形体而互相障碍。例如个和桌子、台灯等,都是有形体的,此三者不能互相容摄、会有障碍。故无法并存占有同一空间。
色法是有为法之一,是质碍之法,小乘俱舍指五根、五境、无表色之十一法。大乘法相宗指五根、五境、法处所摄之十一法(五根六尘)。
(1)眼:以色为境、净色为性
(2)耳:以声为境、净色为性
(3)鼻:以香为境、净色为性
(4)舌:以味为境、净色为性
(5)身:以触为境、净色为性
这五几种称之为色法中的五根
(6)色:谓眼之境、显形表色
(7)声:谓耳之境、执受等声
(8)香:谓鼻之境、好恶等香
(9)味:谓舌之境、甘苦等味
(10)触:谓身之境、冷暧等触
(11)法:谓无表色、定自在色
这六几种称之为色法中的六尘
所有一切有形象和占有空间的物质皆称色法。色法可分为五种:
(1)内色——是指眼耳鼻舌等五根,因属因峰,故名内色。
(2)外色——是指色声香味触等五境,因属外境,故名外色。
(3)显色——是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如青、黄、赤、白等等。
(4)表色——是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如取舍伸屈等行为之表相。
(5)形色——是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等。
又根据《瑜伽师地论》卷一所载:
色有三种:(大正藏第三十册·二七九页)
(1)形色——谓差别物质的长短。有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八种。
(2)显色——表示差别物质的颜色、明暗。有青、黄、赤、白、云、烟、雾、影、光明、闇十二种。
(3)表色——谓行为动作的业用差别,凡吾人行、住、坐、卧、取、舍、屈、伸等种种动作形态,显然可表示于外,而令人目见者。
盖此皆于五根五境等色蕴中,特指眼根所取之境,故称为色。
又有一种无表色——乃无形无相,无所表示,为“心力”所摄持,有善律仪、恶律仪,五戒、十善等戒体。
据《大乘百法明门论解》卷上云:
“色法”乃识所依所缘,就是五根,五境质碍之色,亦名有对色。与“心法”无质碍相对。有质碍以能所造八法而成十一种。如眼识乃依眼根所缘,起色尘的作用。耳识是依耳根所缘,起声尘之作用等。
(五)何谓“四者、心不相应行法”
由于心与心所和色法相互有关系,且产生种种行为,而这些行为不是由“心”直接发生的,所以称为“心不相应行法”,是一种既非物质亦非心的法。这是于色、心、心所等法的作用上假立的名称,所以一离了色、心、心所就无法作用。这是第六识所皆的境界,是三法分位的假似法。(见《唯识读本》)
“行”是迁流变化、生灭不已之意,属五蕴中的行蕴,分二种①相应行,指与心王相应的心所有法。②不相应行,即是指与心王不相应的“心不相应行法”。此不相应行法有三种意义。
1、非能缘,故不与心,心所相应。
2、非质碍,故不与色法相应。
3、有生灭,故不与无为法相应。
(见《大乘百法明门论纂释》)
(六)何谓“五者、无为法”
前四种都是有无常变化的有为法,唯有第五种是离开因缘造作之法,非因缘所生,无行为作用可循,故称“无为法”。也就是说,直接无从表示,需藉间接事理而显明,有六种无为法。
其意义作用有四种:
(1)不生不灭,非因缘所生,故无生灭。
(2)绝得绝失,无为法又称法身、真如、佛性等,有圣不增,在凡不减,故无得失可言。
(3)非彼非此,有为法有你我、自他之分别;无为法,佛佛道同。故云:“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
(4)无法无来,有为法有过云、现在、未来等三世迁流刹那生灭的变化;无为法常住不变,万古恒存,故无去来。
此无为法是湛然常住,自然存在,历古今而不变。
(参照《大乘百法明门论解》)
三、心净国土净
《卍续藏经》第七十六册·八三七页《百法明门论解》云:
“心法有八种,造善造恶,五趣轮转,乃至成佛,有为法中,此为最胜所以先言。谓心所常与其心王常相应故。”
《增一阿含经》云:
“佛告诸比丘,谓一切法者,只是一法。何等为一法,心是一法,生一切法也。”
《华严经》云:“三界所有,唯是一心。”
《观无量寿经》云:“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尝云:“不怕念起,只怕觉迟。起念即自审,我今之念落在何处?是善耶?(令续)是不善耶?(令伏)。”
因此宋代儒者陆象山言:
“念之正否,只在顷刻之间,若一念不正,顷刻而知之,即可以正。念之正者顷刻而失之,即不正,此皆在人一心自审。”
所以我们常说善恶在一念之间,成功与失败也在一念之间立见分晓。星云大师说:“一个人能从内心激发快乐,纵然住的不是华厦高屋,吃的不是琼浆玉液,穿的不是锦衣玉裘,但是处处知足无缺,快乐无比。”
心所与心王的关系,就如同臣子跟着君王,仆役跟从主人一关。心王一起分别,心所马上跟着附和。这个随心而起的念头时善时恶。
例如有位公司的总裁,要新创另一间新公司或分店,于是命令下,经理就要赶紧去筹备,要请工程师,设计师,还有做土木的、打地基的;当房子建造起来后,还要室内设计师,贴壁纸、地砖,整个完成后,还要请职员上班,当然,在建造的过程中,如果总裁觉得不满意,可能随时要更改,要重来。我们的心也是如此,一天当中,善恶交替,念头不断,而且心还是善变的,才刚对佛法生起信心,禁不住他人的一句话,又起动摇了,所以“心”是变化莫端的,而这些工程师、土木设计师就是“心所”,依附心王,而起种种不同的调适。
举一个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中的第一法“得”的例子。有一们女,在儿女都上了学校之后,重新回到以前的工作岗位上。在事业上,比过去有更好的表现,因此她有一种获得成就的感觉。在这位妇女的潜意识(第六意识)中,有“得”(心不相应行法)的境界存在。因此,她可能因自己的成就而感到高兴,满足。这个“得”(1)不是一个攀缘外境的主体,而是独自生起的识造成。所以不与心,心所相应。(2)没有一定的空间、色彩、质量,不依五根、六尘而起,所以不与色法相应。(3)不是恒常不变,或许有一天她发觉还有人比她成就更高,或者觉得这不是她要追求的目标,这种成就感便消失了。因它依“缘生缘灭”而变化,其产生的过程乃是来自第八识的种子现起,透过凡夫我执(第七识)的作用,再由潜意识(第六识)表现出“得”的感受。虽然这个得不与心、心所、色法相应,却是不能脱离这些环境,否则,就不能有这些(二十四种心不相应)法的现形。
净土宗的祖师的光大师曾对初入佛道的人说:
“光阴迅速,时序更迁,刹那刹那,一念不住,此殆造物出广长舌,普为尔我一切众生,说人命无常荣华不久,寻寻归路,免受沉沦,无上妙法耳。”
勉励我们修行要修心,好把绳头牢稳住,莫随流水任飘泊。在佛经中也记载着这么一个故事。
在古代印度的舍卫国,有一个清道妇,她每天一大早就起来拿扫、簸箕,在城里的大街小巷扫着,把马路打扫得干干净净。除了马路之外,她还清扫水沟,把水沟里的污泥、果皮等杂物捞起来,清理干净。
为了环境的卫生、整洁,她每天这样忙碌的工作着,没有人给她薪水,也没有人给她奖品,她完全是自动自发,纯义务的。
她为了大家,每天这样辛苦的义务劳动,而且十年如一日。按理说,所有人都应该感激她才是,可是,恰恰相反,大家不但不感激她,反而嫌恶她。因为,她每天从事打扫工作,总是把自己弄得汗水淋漓,衣服沾满污秽的东西,从她身边走过,会闻到一股难闻的臭味。所以,大家都嘲笑她,称她为“臭女”。不小心跟她擦身而过的人,有的掩鼻,有的甚至还吐口水,表示厌恶她,瞧不起她。
一个为大众牺牲奉献的人,居然落得这样的下场,真是令人感慨。然而,清道妇并不在意,仍然每天继续她的工作。
释迦牟尼佛知道这件事后,被清道妇这种服务、忍辱的精神所感动,特地派人找她来到佛陀说法的道场,嘉勉她、安慰她,还讲经给她听,使她了解宇宙人生的真理,知道做人的意义,并要她常来,好多听些道理。清道妇从来没有被人家这样看得起过,感觉很安慰,她很感谢佛陀的慈悲和受护。
佛陀把清道妇请至道场并亲自对她讲经说法的这件事情,城里头的人一传十,十传百,几乎人人都知道。其中有些吃饱没有事做,爱管闲事的人就专程跑到佛说法道场,要看个究竟。
这一天,清道妇正在河边洗衣服,她弯着腰,在石头上搓洗,清澄的河水潺潺地流着,水中映出了她的倒影,她的头上则散发出一团金黄色的毫光,十分耀眼,肉眼可见。
那些无聊的人路过河边,只见有个女人在洗衣服,周围笼罩着闪闪的金光,因为急着前往求见佛陀,所以,也没有特别去注意那个女人究竟是谁,以及为何有一团毫光。
这批好管闲事的汉子快步的爬到山顶,瞧见佛陀在树底下静坐,其中有一个代表大家说:“喂。佛陀。你常常向人们演说清净的佛理,现在为什么跟城里人人讨厌的“臭女”讲话呢?佛陀。你难道不觉得你这样做,有失你的身分吗?”
“你们抵达山顶前,途中有没有看见一个女人在河边洗衣服?”佛陀不答覆他们的问题,反而心平气和,慢条斯理的反问。
“好像有哦。”众人异口同声的说。
“那女人身上好像有一团毫光,闪闪发亮。”众人一致的说。
“那个女人,就是你们所说的“臭女”。”众人面面相觑,大吃一惊,佛陀继续说:“你们厌恶的“臭女”为了城里的整洁、卫生,天天替你们扫待、清水沟,让你们住得舒舒服服,不惜弄脏自己的身体和衣服,还汗流浃背,精疲力竭,你们不感谢她,还嫌她肮脏,侮辱她,你们叫她“臭女”,可是,她却能放射出洁净、灿烂的毫光。请问你们:你们以前所见过的衣着光鲜,打扮入时的女人,有没有毫光?”
众人本来是想劝阻佛陀不要理那个“臭女”,不料,反被佛陀教训了一顿,觉得很没面子。佛陀是一个很慈悲的人,知道众生皆有佛性,他们只是一时被贡高、愚痴所蒙蔽罢了,佛陀不嫌弃他们,再开示说:“所谓洁净,“心灵的洁净”,比“身体的洁净”重要。心灵不洁净,身体洁净能有什么用呢?反之,心灵洁净,身体不洁净,有什么关系呢?所以,洁净不洁净,不能光看外表。每天为你们扫除污秽之物,她的心早已洁净,而你们却嫌她脏,可见你们的心还没有洁净。光有洁净的外表,没有用,不能得到人家的尊敬。回去以后,她好从“心的洁净”下功夫,做到心灵洁净才好。”所以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有其重要意义。
四、万有诸法之学
有《百法明门论》的正文中提到:一切宇宙间的万有诸法,可将其分为五种,一、心法,二、心所法(随心法而起之心理作用),三、色法(有形体有相状),四、心不相应行法,五、无为法(离因缘造作,自然存在)。这五种分类法,总称五位百法,是唯识学的分解哲学,对人的心理剖析细腻,也可说明佛教深层心理学。因其已将世间法、出世间法、假法、实法、色法、心法等本体界,现象界的一切诸法全包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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