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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赖耶识之「无明、爱结、有识之身」经证考察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惠敏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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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赖耶识之「无明、爱结、有识之身」经证考察
●国立艺术学院教授  释惠敏

  提要

  《显扬圣教论》提出:「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得有识之身」的经典根据作为「阿赖耶识」的经证,是引用《杂阿含》294经,相当于南传《相应部》(愚与智)。
  此经典之全貌是「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得有识之身,智者亦尔」。愚痴者与智慧者都会感受到苦、乐;但是,愚痴者不修梵行,无明不断,爱缘不尽,身坏命终,还再受此识身,故不得解脱;智慧者修梵行,无明断,爱缘尽,身坏命终,不再受此识身,故得解脱。
  《瑜伽师地论》〈摄事分〉对此教说的解释是以「[愚夫与智者之]异」作为标题,讨论二者于前、中、后际的差别。有部阿毗达磨论书引用此经主要是论证⑴五盖不摄无明盖、⑵阿罗汉身亦痴生、⑶佛生身定应有漏、⑷除爱,余法亦后有因等等教义。与譬喻师的学说接近的《成实论》的立场则是将[有识之]身诠释为「受阴」
  近人印顺法师认为:《显扬圣教论》之经证是引「识支」来证明阿赖耶识,以入胎识作前提,因入胎识所藏的种子,渐渐的生起根身,是属于「因心所生」的唯识说。
  经中说:「一切众生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感得有识之身」,即指出生命的三大历程(无明、行、识的三支),此等也是缘起的本义。并将此经作为第四类世间正见──生死常相续,圣者得解脱,愚智缚脱异,深信勿疑惑,「正见有凡夫,有圣人」的经典根据。

  关键词:1。 阿赖耶识 2。 有识之身 3。《显扬圣教论》 4。《杂阿含》294经 5。 佛身有漏

  前  言

  兴起于第四世纪的大乘佛教之瑜伽行派建构了如下的心识论:除了传统的六种心识之外,即五个感官知觉作用(眼、耳、鼻、舌、身等前五识)与非感官认知作用(第六意识),又有染污意(第七识)与阿赖耶识(第八识)等两种更微细的心识。

  瑜伽行派的根本论书《瑜伽师地论》将非感官认知作用(意)细分为「心、意、识」三种。「心」是阿赖耶识。「意」是恒行意及六识身无间灭意。「识」是现前了别认识对象。[1] 无著菩萨造《显扬圣教论》(《瑜伽师地论》的纲要书)则明显地提出:「识有八种,谓阿赖耶识、眼、耳、鼻、舌、身识、意及意识。」[2]
  但是,对于新建立的「阿赖耶识」,是否有佛所说的经典可以证明?《显扬圣教论》提出:「云何知有此识?如薄伽梵说: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得有识之身。此言显有异熟阿赖耶识。」[3] 的经典根据。此「阿赖耶识」的经证,不见于其他瑜伽行派的论典中,似乎只有《显扬圣教论》将此经作为「阿赖耶识」的经证。此引用经典之原貌为何?其他的佛典如何诠释此部经典?这些问题是本文的探讨要点。
  1《杂阿含》294:愚夫、智者皆感得「有识之身」
  《显扬圣教论》所引用的「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得有识之身」经证,应该是《杂阿含》294经,相当于南传《相应部》(愚与智)。此经说明愚痴者与黠慧者都由于无明所覆,爱所系,同样地感得「有识之身」;此「识身」以「名、色」为境而产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触」,都会感受到苦、乐;如此,愚痴者与黠慧者之间有何差别?汉译《杂阿含》294之经文如下:[4]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愚痴无闻凡夫,无明覆,爱缘系,得此识身。内有此识身,外有名色,此二因缘生触。此六触入所触,愚痴无闻凡夫苦、乐受觉,因起种种。云何为六?眼触入处,耳、鼻、舌、身、意触入处。
  [1]「已说五识身相应地。云何意地……云何意自性?谓心、意、识。心谓一切种子所随,依止性所随,依附依止性,体能执受,异
  熟所摄阿赖耶识。意谓恒行意及六识身无间灭意。识谓现前了别所缘境界。」《瑜伽师地论》。
  [2] 《显扬圣教论》。
  [3] 《显扬圣教论》。
  [4] 《杂阿含》。
  若黠慧者,无明覆,爱缘系,得此识身。如是内有识身,外有名色,此二缘生六触入处。六触所触故,智者生苦、乐受觉,因起种种。何等为六?眼触入处,耳、鼻、舌、身、意触入处。愚夫、黠慧,彼于我所修诸梵行者,有何差别?」
  对照汉译《杂阿含》与南传《相应部》,可知《相应部》对于「有识之身」的记载,只是「身」而已。但是此经之「无明、爱、有识之身、名色、六入、触、受……」说明,应该是与「十二缘起」之「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的各支关系有关;所以,《相应部》所记载的「身」,汉译《杂阿含》配合「十二缘起」的「识」支而翻译为「有识之身」是有道理的。
  对于「愚痴者与黠慧者之间有何差别?」的问题,汉译《杂阿含》294经以及《相应部》。经文作如下的回答:
  「谛听!善思!当为汝说。诸比丘!彼愚痴无闻凡夫无明所覆,爱缘所系,得此识身,彼无明不断,爱缘不尽,身坏命终,还复受身;还受身故,不得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所以者何?;此愚痴凡夫本不修梵行,向正尽苦,究竟苦边故,是故身坏命终,还复受身;还受身故,不得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
  「若黠慧者无明所覆,爱缘所系,得此识身,彼无明断,爱缘尽;无明断,爱缘尽故,身坏命终,更不复受;不更受故,得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所以者何?彼先修梵行,正向尽苦,究竟苦边故,是故彼身坏命终,更不复受;更不受故,得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是名凡夫及黠慧者,彼于我所修诸梵行,种种差别。」
  于此,应注意的是:《显扬圣教论》所引用的「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得有识之身」经证──《杂阿含》294经(《相应部》S。12.19)──,不只是说明愚痴者由于无明所覆,爱所系,感得「有识之身」。其经文的重点在于强调:虽然,智慧者也是由于无明所覆、爱所系,同样地感得「有识之身」,此「识身」以「名、色」为境而产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触」,愚痴者与智慧者都会感受到苦、乐;但是,二者的差别在于:愚痴者不修梵行,无明不断,爱缘不尽,身坏命终,还复受此识身,故不得解脱;智慧者修梵行,无明断,爱缘尽,身坏命终,更不复受此识身,故得解脱。
  2《瑜伽师地论》〈摄事分〉对「有识之身」的观点
  2.1 前、中、后际,「[愚夫与智者之]异」
  若根据《瑜伽师地论》〈摄事分〉[8] 对上述《杂阿含》294经中,世尊告诸比丘:「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与智者皆感得有识之身」的教说,其解释是以「[愚夫与智者之]异」作为标题,讨论二者于前、中、后际的差别。
  [8]  《瑜伽师地论》。另可参考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中)于此正法毗奈耶中,虽复愚、智俱从前际至于中际,并由二种根本烦恼,集成如是有识之身,此身为缘,于外所有情、非情数名色所摄所缘境界,领纳三受;然其智者,于彼一切前、中、后际,与彼愚者大有差别。
  当知此中,于其中际有差别者,谓由二种根本烦恼,集成如是有识之身,于现法中此二皆断;断此二故,于当来世,无复有彼识所随身,是即名为后际差别。
  问:何缘智者成智者性?
  答:于现法中所有集谛,及于后际所有苦谛,皆离系故。
  问:何缘愚者成愚者性?
  答:于断彼二无力能故。
  曾习圣教,名为智者,先已寻求智资粮,摄诸梵行故。于其圣教曾未修习,名为愚者,彼相违故。当知是名智者、愚者前际差别。
  换言之,智者曾学习佛教,曾累积智慧资粮,愚者反之,此是前际差别。智者于现世中此能断无明,爱结二种根本烦恼,愚者反之,此是中际差别。智者于现世中此能断无明、爱结二种根本烦恼之故,于当来世,不再有彼识所随身,愚者反之,此是后际差别。
  虽然,《瑜伽师地论》〈摄事分〉也提出「有识之身」的用语,但是〈摄事分〉抉择契经的摩呾理迦(本母),是依《杂阿含经》的次第而造,所以仍然保持传统的六种心识的说法,并没有如《显扬圣教论》一样,以此经作为「阿赖耶识」,第八识)的证明。
  2.2 六处摄有识之身
  此外,《杂阿含》378经于「抟食、触食、意思食、识食」等「四食」的教说,世尊告诸比丘:「于此四食有贪、有喜,识住增长,乃至纯大苦聚集」。
  [9]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四食,资益众生,令得住世,摄受长养。何等为四?
  一者、抟食,二者、触食,三、意思食,四者、识食。诸比丘!于此四食有贪、有喜,识住增长,乃至纯大苦聚集。譬如比
  丘!画师若画师弟子,集种种彩,欲妆画于色作种种像。诸比丘!于意云何?彼画师、画师弟子,宁能妆于色不」?比丘白
  佛:「如是,世尊!能妆画色」。佛告比丘:「(如是)于此四食,有贪、有喜,识住增长,乃至如是纯大苦聚集。诸比丘!
  若于四食无贪、无喜,无有识住增长,乃至如是纯大苦聚灭。比丘!譬如画师、画师弟子,集种种彩,欲离于色有所妆画,
  作种种像,宁能画不」?比丘白佛:「不能,世尊」!「如是比丘!若于四食无贪、无喜,无有识住增长,乃至如是纯大苦聚
  灭」。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杂阿含经》经,《瑜伽师地论》〈摄事分〉以「譬喻」为标题,提出作如下的解释:复次、诸有于此四种识中,槱、贪未断,彼六处摄有识之身,犹如台观,六度窗牖,能与缘境烦恼日光作入依处。是光于此,或住上地,或住下地。既得住已,如前所说,于四识住能染于识,生起当来后有众苦。若有能断如是槱、贪二种烦恼,与彼相违,缘境烦恼尚不得起,况依此入而当得住!又复若有补特伽罗,槱、贪未断,便为魔罗来诣其所,以其种种犹如彩色可爱境界,彩画如是补特伽罗,令其变生种种烦恼相貌显现。当知如是补特伽罗,槱、贪未断,譬如其地,能为种种烦恼彩画作所依处。已断槱、贪补特伽罗,魔诣其所,如前广说。当知如是补特伽罗,槱、贪已断,犹若虚空,非为种种烦恼彩画作所依处。
  当知是名于诸食中,槱、贪未断,如其次第所有过患;当知是名于诸食中,槱、贪已断,如其次第所有功德。 
  此是玄奘所译的《瑜伽师地论》第二次使用「有识之身」译语。说明若众生于此四种识中,槱(喜)、贪未断,则彼六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感官)摄有识之身,犹如六个窗牖与高台楼观的关系,外境烦恼犹如日光,六个窗牖提供高台楼观,给与日光进入的管道。
  3有部阿毗达磨论书的观点
  在玄奘译《阿毗达磨发智论》(苻秦译本是《阿毗昙八犍度论》)、《大毗婆沙论》、《阿毗达磨顺正理论》都曾引用上述《杂阿含》294(《相应部》「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与智者皆感得有识之身」的教说。其中,除了以「问:无明能覆,亦能缚,爱结能缚,亦能覆。何故但说无明所覆,爱结缚耶?」[11] 此类用语解释的问题之外,主要与教义论证有关论点是:⑴五盖不摄无明盖、⑵阿罗汉身亦痴生、⑶佛生身及阿罗汉身是有漏、⑷除爱,余法亦后有因。今分别论述如下。
  3.1 五盖不摄无明盖
  印度迦多衍尼子论师(西元前后)所造、说一切有部学说基本论书《阿毗达磨发智论》曾引用此经作为「贪欲盖、嗔恚盖、惛沉睡眠盖、掉举恶作盖、疑盖」等「五盖」不能含摄「无明盖」的教证,其论述如下:
  [10] 《瑜伽师地论》。
  [11]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如契经说:有五盖。为五盖摄诸盖?为诸盖摄五盖?
  答:诸盖摄五盖,非五盖摄诸盖。不摄何等?谓无明盖。如世尊说:
  无明盖所覆 爱结所系缚 愚智俱感得 如是有识身。[12]
  《阿毗达磨发智论》之广明法义、备列异说的注释书《大毗婆沙论》(约集成于西元150年前后)进一步以「小器不能覆」的譬喻,来解释为何「五盖不摄无明盖」,并且以「无明」覆盖力特别重大,能令愚夫与智者皆感得有识之身,故将「无明」别列为「第六盖」:
  如契经说有五盖。为五盖摄诸盖?为诸盖摄五盖?乃至广说。……为五盖摄诸盖?为诸盖摄五盖?合诸盖摄五盖,非五盖摄诸盖。不摄何等?谓无明盖。诸盖多故能摄五盖,五盖少故不摄诸盖。如大器能覆小器,小器不能覆大器。无明随眠虽亦是盖,重故不说在五盖中。世尊别立为第六盖,谓前五盖势力皆等,无明偏重是故别说。为证此义,复引契经。如世尊说:
  无明盖所覆 爱结所系缚 愚智俱感得 如是有识身 [13]
  3.2 阿罗汉身亦由痴生
  《大毗婆沙论》也引用「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得有识之身,智者亦尔」之经典,但是将「阿罗汉等」诠释为「智者」,因此论证「为何佛诃彼阿罗汉(智者)身亦痴生」。
  若佛知诃阿罗汉等以为痴人,于物有益,即亦诃彼阿罗汉身亦痴生故。如契经说: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得有识之身,智者亦尔。阿罗汉等说为智者。[14]
  因此,延伸到有其他的部派(有余师)认为「现行痴故名为痴人」的主张,而提出有其他的部派(有余师)「阿罗汉等亦现行痴,不染无知犹未断故」的理由。
  有余师说:现行痴故名为痴人。
  [12] 《阿毗达磨发智论》。苻秦译本《阿毗昙八犍度论》「五盖摄诸盖?诸盖摄五盖?答曰:诸盖摄五盖,非五盖摄诸盖。不摄何等?答曰:无明盖也。世尊亦说:无明覆爱结系,如是愚得此身,聪明亦如是。」
  [13]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14]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问:若尔,契经不应说阿罗汉亦名痴人。答:且契经说,远去痴人,勿我前住者,是诵者谬诵。应如是说。远去苾刍,勿我前住。
  世尊临欲般涅槃时,尊者白净在佛前住,以扇扇佛。
  时有无量长寿诸天来诣佛所。嫌彼尊者当佛前,住遮蔽我等,不见世尊,而使我等,失最后利。佛知彼意便作是言:远去苾刍,勿我前住。
  又世尊责邬陀夷言:痴人无眼,云何乃与上座苾刍竞甚深义者,亦不相违,以邬陀夷尔时未得阿罗汉果。或言异生或言有学。有余师说:阿罗汉等亦现行痴,不染无知犹未断故。[15]
  值得注意的是:印度部派佛教大众部之大天(年代约于佛入灭后百年)尝编作「⑴余所诱⑵无知,⑶犹豫⑷他令入;⑸道因声故起,是名真佛教。」偈颂[16] ,以宣扬其所提倡之五项教义。「阿罗汉仅断染污无知,尚未断尽不染污之无知」的观点[17] 是五项中之第二项。他主张:阿罗汉虽依无漏道,断尽三界之见思烦恼,但是「无知」有染污及不染污二种,阿罗汉仅断染污无知,尚未断尽不染污之无知,故不能自知证阿罗汉。此乃一种低抑阿罗汉,以阿罗汉为不究竟的宣言。但是,上座部(或有部)持相反论点,而视其所倡之五事为非法及妄语恶见等,此乃导致上座部与大众部分裂之起因。[18]
  3.3 佛生身是有漏、阿罗汉身是有漏
  除了将「阿罗汉等」诠释为「智者」因而论证「为何佛诃彼阿罗汉(智者)身亦痴生」之外,《大毗婆沙论》(「说一切有部」的集大成书)也是根据《杂阿含》294经中,世尊告诸比丘:「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与智者皆感得有识之身」的经证,以更扩大「智者」的诠释范围,认为「世尊亦是智者所摄」,主张「佛身是有漏」,以反对大众部之「佛身是有漏」的看法,其间之论辩如下:[19]
  复有二法。谓有漏无漏法。问何故作此论。……
  复次,为止他宗,显正理故。谓或有执:佛身无漏,如大众部。
  问:彼何故作此执。答:依契经故。如契经说:苾刍当知,如来生在世间,长
  [16]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异部宗轮论》
  [17]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18] 《异部宗轮论》。
  [19]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在世间,出世间住,不为世法之所染污。彼作是说:既言如来出世间住,不为世法之所染污,由此故知佛身无漏。为止彼意,显佛生身,唯是有漏。
  若佛生身是无漏者,便违契经。如契经说:无明所覆,爱结所缚,愚夫智者感有识身。世尊亦是智者所摄,身定应是无明、爱果。是故佛身定应有漏。
  可见「佛生身是有漏?或是无漏?」的论题也引起「说一切有部」与「大众部」(以及「分别说部」)之间诤论。「大众部」引用「如来出世间住,不为世法之所染污」的经文,由此证明「佛身无漏」。[20] 但是,「说一切有部」则引用《杂阿含》294经中,世尊告诸比丘:「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与智者皆感得有识之身」的经证,认为「世尊亦是智者所摄」,而且举如下「有人佛生身既有发起贪、嗔、痴、慢」的实例反驳:[21]又若佛身是无漏者,无比女人不应于佛生身起爱;指鬘于佛不应生嗔;诸憍傲者不应生慢;坞卢频螺迦叶波等不应生痴。于佛生身既有发起贪、嗔、痴、慢,故知佛身定非无漏。
  「说一切有部」并认为「大众部」所引用「如来出世间住,不为世法之所染污」的经文是说明佛的「法身」。[22] 而且所谓「不为世法之所染污」,是说明佛不为利、衰等世间八法所动摇,于此得解脱,并不是说佛的「生身亦是无漏」。总之,佛的「生身」从漏(无明、爱)生,故说为有漏;可能引起他人的贪、嗔、痴、慢(漏)故名有漏。[23]
  以上是《大毗婆沙论》卷76「结蕴」讨论「有漏、无漏法」时所说「佛生身是有漏?或是无漏?」的「说一切有部」与「大众部」(以及「分别说部」)之间论辩。
  [20] 「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本宗同义者,谓四部同说:诸佛世尊皆是出世,一切如来无有漏法」。《异部宗轮论》
  [21]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非有情数,离过身中所有色等,既能生长有情贪等,云何无漏。所以者何?无比、指鬘、乌卢频螺迦叶波等,缘世尊身生长贪、嗔、痴等漏故。」《阿毗达磨顺正理论》
  [22] 「答:彼说法身故不成证。谓彼经说如来生在世间,长在世间者,说佛生身。出世间住,不为世法所染污者,说佛法身。」《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23] 「谓佛虽遇利等四法,而心不生高欢喜爱。又佛虽遇衰等四法,而心不生下戚忧恚。如妙高山据金轮上,八方猛风不能倾动。
  世尊亦尔住戒金轮,此世八法所不能动,是故名为于此解脱。解脱此故说为不染,非谓生身亦是无漏。然佛生身从漏生,故说为有漏;能生他漏故名有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此论辩于《大毗婆沙论》卷44「杂蕴」之讨论「有漏行多耶?无漏行多耶?」[24] 的部分,以及卷173「定蕴」之讨论「八世法」[25] 时,同样地都出现。
  由「分别说部」分出的「法藏部」不但同意「大众部」的「佛身是无漏」主张,甚至说:「阿罗汉身皆是无漏,余义多同大众部执」。[26] 其后,从「说一切有部」分出的「经量部」的譬喻师也有同样的看法。此论辩可从西元五世纪初《阿毗达磨顺正理论》(「说一切有部」众贤论师造,唐玄奘译)卷1〈辩本事品第一〉窥见。该论也引用《杂阿含》294经,针对譬喻师的「阿罗汉身是无漏」说法,作如下的反驳:[27]又阿罗汉身是无漏,不应正理。故契经说:诸所有苦皆取为缘,然阿罗汉身定是苦。故契经言:
  阿罗汉寿终   深生大欢喜  其犹舍毒器  亦如众病除
  譬喻者说:先业所引六处名寿。此若无漏,圣不应观如毒器等。如契经言:诸阿罗汉常自羞厌诃毁己身,圣者不应羞厌诃毁诸无漏法,故阿罗汉身定有漏。由契经言:无明所蔽,贪爱所缚,愚夫智者同感有身。若谓无明所感身灭,余明所引身复续生,智者应无无明、贪爱所感有身,便违经说,又诸觉分应成有果。若阿罗汉身非有者,如病如毒可厌毁身,而言非彼三有所摄,除譬喻师,谁为此计。
  对于「无漏法」的定义,经部譬喻师说:「非有情数,离过身中所有色等,名无漏法」[28] 以及「依训词门,谓与漏俱,名为有漏」[29] 。他们认为:有漏、无漏,
  [24]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25] 「八世法者。一利、二无利、三誉、四非誉、五赞、六毁、七乐、八苦。问:何故作此论?答:欲止他宗显己义故。谓:分
  别论者及大众部师,执佛生身是无漏法。…………」《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此段落提及「分别说部」以及「大众部」。
  [26]   《异部宗轮论》。
  [27]   《阿毗达磨顺正理论》
  [28] 「譬喻论师违理背经,妄作是说:非有情数,离过身中所有色等,名无漏法。此必不然,违契经故。如契经言:谓于过去、未
  来、现在诸所有色,生长现贪或嗔或痴,乃至广说。非有情数,离过身中所有色等,既能生长有情贪等,云何无漏。所以者
  何?无比、指鬘、乌卢频螺迦叶波等,缘世尊身生长贪、嗔、痴等漏故。」《阿毗达磨顺正理论》
  [29] 「又彼(譬喻论师)起执依训词门,谓与漏俱名为有漏。此释非理,立相异故。如契经言:谓于过去、未来、现在诸有色等,生长现爱或恚或慢,乃至广说。如何去、来与现俱起。」 《阿毗达磨顺正理论》。
  是说有没有与烦恼共俱。内心有烦恼,像凡夫的色身,就是有漏。佛(断尽了烦恼者)的色身,就是无漏。但是,主张「三世实有」(说一切有部的学说)的《顺正理论》皆以「如契经言:谓于过去、未来、现在诸所有色,生长现贪或嗔或痴,乃至广说。」[30] 的教证来反驳。
  对于「有漏法」,说一切有部的定义是「与漏随增」,像《俱舍论》说:「有漏法云何?谓除道谛,余有为法。所以者何?诸漏于中等随增故。缘灭、道谛,诸漏虽生而不随增,故非有漏。」[31] 漏是烦恼。道谛以外的一切有为法或者与烦恼相应,或者为烦恼所缘,也有增益烦恼的力量。但是,灭谛、道谛虽也可能为烦恼的所缘,但不能增益烦恼,所以不是有漏。所以,有漏、无漏,不是说烦恼的作用有无,是说某一法有无增益烦恼的作用。
  大众部(以及「分别说部」) 此种「佛身出世,佛身无漏」之通俗解说(不考虑「三世实有」与「与漏随增」的「有漏法」定义),在「本生」、「譬喻」、「因缘」,有关佛与菩萨的传说兴起,发张为「佛身常在」说。[32]
  3.4 除爱,余法亦后有因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57〈辩贤圣品〉第6引用《杂阿含》294经反驳有其他的部派主张:「唯爱是集谛体」,认为除了「爱」之外,其余(慢、无明)也是产生「后有」的原因。[33]有作是言:现世诸蕴展转力生,故但可互为缘,要由彼力令识种子住后有田,方名集谛。此亦非理,除爱,余法亦后有因,契经说故。如契经说:一类有情余慢未断未遍知故,彼类便作生般涅槃。又契经说:若有于慢未现观,是慢我记有后生。又说:无明、爱结覆系,愚夫智者同感有身。又契经言:诸有情类种种非一,众多苦生皆欲为因,乃至广说。又愚痴类爱乐诸有,由爱久处生死瀑流,是则无明为生死本,乍可唯说彼为集谛,不应唯爱是集谛体。
  [30] 如注24、注25所引。
  [31] 《阿毗达磨俱舍论》。「问:有漏无漏其义云何?答:若法能长养诸有,摄益诸有,任持诸有,是有漏义。与此相违是无漏义。」《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32] 参见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
  [33] 《阿毗达磨顺正理论》。
  4《成实论》的观点
  4.1 [有识之]身即受阴不同于说一切有部学说,《成实论》的立场与譬喻师比较接近,在该论之卷16〈圣行品〉第192讨论到「一切诸阴皆名受阴,从受生故」时,为了回答:「云何知皆从受生?」的问题,引用《杂阿含》294经中,世尊告诸比丘:「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与智者皆感得有识之身」的经证如下:[34]
  答曰:无漏法皆从布施、持戒、修定等业心中生,无则不生。如经中说:为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故愚夫得此身,智者亦如是。身即受阴。
  问曰:若一切阴皆名受阴,漏无漏阴有何差别?
  答曰:一切诸阴从受生,故皆名受阴。但不受后身,故名无漏,是名差别。阴与受阴俱从受生,故曰受阴,是故此经不相违背。是二行皆缘无所有,若色等法空及体性灭,皆是无所有。此乃将[有识之]身(*kaya)诠释为「受阴」立场。
  4.2 无明有何等过:受诸有身《成实论》卷9〈无明品〉第127则引用《杂阿含》294说明「无明有何等过?」的问题:[35]
  问曰:无明有何等过?答曰:一切衰恼皆由无明,所以者何?从无明生贪等烦恼,从烦恼起不善业,从业受身,受身因缘得种种衰恼。
  如经中说:谓无明所覆,爱结所系,受诸有身。
  5印顺法师的观点
  5.1 入胎识所藏的种子,生起根身
  印顺法师在《唯识学探源》(29年写)中,将大乘唯识思想归纳为五类:(1)「由心所造」。如《华严经》〈十地品〉第六地说:「三界虚妄,但是一心
  [34] 《成实论》。
  [35] 《成实论》。作」。(2)认识论之「即心所现」。如《解深密经》(卷3)说:「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此中无有少法能见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3)胎生学之「因心所生」。如《解深密经》(卷1)说:「于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堕彼彼有情众中。……于中最初一切种子心识,成熟展转和合、增长、广大,依二执受:一者、有色诸根及所依执受,二者、名相分别言说戏论习气执受。……阿陀那识为依止为建立故,六识身转」。(4)「映心所显」。如《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4)说:「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藏识,生无明住地与七识俱。如海 浪身,长生不断。离无常过,离于我论。自性无垢,毕竟清净」。(5)止观体验之「随心所变」。如《阿毗达磨大乘经》说:「菩萨成就四法,能随悟入一切唯识,都无有义。……四者,成就三种胜解随转妙智。何等为三?一、得心自在一切菩萨,得静虑者,得胜解力,诸义显现。二、得奢摩他,修法观者,才作意时,诸义显现。三、已得无分别智者,无分别智现在前时,一切诸义皆不显现」。
  印顺法师认为:其中,以入胎识作前提,因入胎识所藏的种子,渐渐的生起根身,就是第三类「因心所生」的唯识。在唯识学者看来,是根据十二缘起中的识支,和从识到名色、六入的过程而建立的。因此,不但《成唯识论》引「识缘名色,名色缘识」,和「有色根身是有执受」,「有异熟心,善恶业感」,证明它的阿赖耶识,是异熟报主和根身的执受者;《显扬圣教论》,更明白的引「识支」来证明阿赖耶识,像《论》卷1说:「云何知有此识?如薄伽梵说: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得有识之身。此言显有异熟阿赖耶识。」又说:「如五种子,此则名为有取之识。此言显有一切种子阿赖耶识」。
  由此,可知印顺法师推论:《显扬圣教论》所引用的《杂阿含》294(《相应部》S。12.19)的意义是以入胎识作前提,因入胎识所藏的种子,渐渐的生起根身,是属于「因心所生」的唯识说。
  5.2 缘起本义:无明、行、识
  在《中观论颂讲记》(31年讲)〈观十二因缘品第26〉 (p。 526)认为:从佛的缘起本义看:无明、行、识的三支,是总括的。经中说:「一切众生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感得有识之身」,即指出生命的三大历程。……此三者,一是理智的认识错误;一是意志的生存竞争;有此二因,就招感心识为导的生死了。如来叙述缘起,不外这三者的说明。
  此观点在《佛法概论》(38年讲)第十一章 缘起法(p。 148)中,是将缘起的十二支的发展过程分为如下三节:
  一、爱、取、有、生、老死五支,侧重于「逐物流转」的缘起观。……
  二、识、名色、六处、触、受五支,是在逐物流转的缘起观中,进求他的因缘,达到「触境系心」的缘起。……
  三、从识到受,说明现实身心的活动过程,不是说明生死流转的根源。所以进一步说:无明缘行,行缘识。这一期生命中的情识「有识之身」,即有识的有情的发展,即是生。所以识依于行的「行」,即是爱俱思所引发的身行、语行、意行,也等于爱取所起的有。「无明」也等于无明触相应的爱等烦恼。由于无明的蒙昧,爱的染著,生死识身即不断的相续,不断的流转于生死苦海。

  印顺法师之第三所论的经证即是《杂阿含》294(《相应部》。
  5.3 愚智缚脱异,深信勿疑惑 
  《成佛之道》(49年写)(增注本)中,根据经论,将世间正见略分为四类。(1)正见有善有恶。(2)正见有业有报、有善有恶。(3)正见有前生,有后世。(4)正见有凡夫,有圣人。其中,第四类「正见有凡夫,有圣人」的经典根据即是本文所讨论的《杂阿含》294经(《相应部》)。如上1所论:此经说明愚痴者与黠慧者都由于无明所覆,爱所系,同样地感得「有识之身」;此「识身」以「名、色」为境而产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触」,都会感受到苦、乐;但是,二者的差别在于:愚痴者不修梵行,无明不断,爱缘不尽,身坏命终,还复受此识身,故不得解脱;智慧者修梵行,无明断,爱缘尽,身坏命终,更不复受此识身,故得解脱。
  因此,《成佛之道》(增注本)将第四类「正见有凡夫,有圣人」作成偈颂:「生死常相续,圣者得解脱,愚智缚脱异,深信勿疑惑」。并且解释:众生无始以来,「生死」死生,「常」在五趣中「相续」流转,这是一般的凡夫。经修行而得证的「圣者」,能「得」到生死的「解脱」。……众生在生死中,不得自在,如在罗网中被系缚了一样。圣者得了净智,就断去生死根本的烦恼,这才从生死得解脱,得大自在,得真安乐。
  凡夫与圣者,本来同样的报得「有识之身」。只因凡夫愚痴……以无明为主,这才系缚在生死中,不得自在。圣人因修持而得净智……以般若为主,这才解脱生死的系缚。这一「凡圣,缚(解)脱」的差「异」,一定要「深」切「信」受,切「勿」存丝毫「疑惑」。
  6结语 
  《显扬圣教论》所提出「云何知有此识?如薄伽梵说: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得有识之身。此言显有异熟阿赖耶识。」的经典是《杂阿含》294经,相当于南
  传《相应部》(愚与智)。而且,瑜伽行派的论典中,只有《显扬圣教论》将此经作为「阿赖耶识」的经证。此引用经典之全貌是「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得有识之身,智者亦尔」。不只是说明愚痴者感得「有识之身」,智慧者也同样地感得「有识之身」。对照汉译《杂阿含》与南传《相应部》,可知《相应部》对于「有识之身」的记载,只是「身」而已。但是此经之「无明、爱、有识之身、名色、六入、触、受……」说明,应该是与「十二缘起」之「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的各支关系有关;所以,《相应部》所记载的「身」(kaaya),汉译《杂阿含》乃至玄奘译本之《瑜伽师地论》及阿毗达磨论书,配合「十二缘起」的「识」支,翻译为「有识之身」是有根据的。
  此部经典之重点在于说明:愚痴者与黠慧者都由于无明所覆,爱所系,同样地感得「有识之身」,此「识身」以「名、色」为境而产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触」,愚痴者与智慧者都会感受到苦、乐;但是,二者的差别在于:愚痴者不修梵行,无明不断,爱缘不尽,身坏命终,还复受此识身,故不得解脱;智慧者修梵行,无明断,爱缘尽,身坏命终,更不复受此识身,故得解脱。
  因此,《瑜伽师地论》〈摄事分〉对上述《杂阿含》294的教说,其解释是以「[愚夫与智者之]异」作为标题,讨论二者于前、中、后际的差别。有部阿毗达磨论书引用此经主要是论证⑴五盖不摄无明盖、⑵阿罗汉身亦痴生、⑶佛生身及阿罗汉身是有漏、⑷除爱,余法亦后有因等等教义。与譬喻师的学说接近的《成实论》的立场则是将[有识之]身诠释为「受阴」。

  近人印顺法师认为:《显扬圣教论》之经证是引「识支」来证明阿赖耶识,以入胎识作前提,因入胎识所藏的种子,渐渐的生起根身,是属于「因心所生」的唯识说。经中说:「一切众生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感得有识之身」,即指出生命的三大历程(无明、行、识的三支),此等也是缘起的本义。并将此经作为第四类世间正见──生死常相续,圣者得解脱,愚智缚脱异,深信勿疑惑,「正见有凡夫,有圣人」的经典根据。

  【参考书目】
  以下T表示《大正新修大藏经》,no。表示其编号:
  《杂阿含》294经(T02, no。 99);南传《相应部》S。12.19。
  《瑜伽师地论》(T30, no。 1579);《显扬圣教论》 (T31, no。 1602)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T27, no。 1545);《阿毗达磨俱舍论》(T29, no。 1558)
  《阿毗达磨顺正理论》(T29, no。 1562);《成实论》(T32, no。 1646)
  《异部宗轮论》(T49, no。 2031)
  印顺
  1940 《唯识学探源》。台北:正闻出版社。
  1942 《中观论颂讲记》〈观十二因缘品第26〉。台北:正闻出版社。
  1949 《佛法概论》第十一章 缘起法。台北:正闻出版社。
  1981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台北:正闻出版社。
  1982 《杂阿含经论会编》。台北:正闻出版社。
  1994 《成佛之道》(增注本)。台北:正闻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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