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蕴和五取蕴
五蕴和五取蕴
在相应部经典中,佛陀讲了五蕴和五取蕴:
“诸比丘!我为汝等说五蕴及五取蕴,且谛听!诸比丘!以何为五蕴耶?
诸比丘!所有色之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粗、细、劣、胜、远、近者,名为色蕴。所有受之……所有想之……乃至…… 所有行之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粗、细……乃至……名为行蕴。 所有识之过去、未来、现在、内、粗、细、劣、胜、远、近者,名为识蕴。诸比丘!此等名为五蕴 .
诸比丘!何为五取蕴耶? 诸比丘!所有色之过去、未来、现在……乃至……远、近而有漏、所取者,名为色取蕴。 所有受之……乃至……远、近而有漏、所取者,名为受取蕴。所有想之……乃至……所有行之……乃至……有漏、所取者,名为想取蕴。 所有识之过去、未来、现在……乃至……远、近而有漏、所取者,名为识取蕴。 诸比丘!此等名为五取蕴。”
----色取蕴包括会成为执取之目标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内在与外在、粗与细、低劣与优胜、远与近的这十一种色法。同样的道理,会成为执取目标的十一种受称为受取蕴,会成为执取目标的十一种想称为想取蕴,会成为执取目标的十一种行称为行取蕴,会成为执取目标的十一种识称为识取蕴。这十一种五取蕴是苦谛法。
苦谛法与集谛法都称为行法。藉著透视它们生灭的本质,你了知它们为无常;藉著透视它们受到生灭逼迫的本质,你了知它们为苦;藉著透视它们没有恒常自我的本质,你了知它们为无我。如此观照时,了知这些行法无常、苦、无我三相的智慧是正见;将心投入这些行法及其无常、苦、无我三相的是正思惟。正见与正思惟经常同时存在。为了照见行法无常、苦、无我三相而付出的努力是正精进。对行法的无常、苦、无我三相忆念不忘是正念。专注于行法的无常、苦、无我三相是正定。。。如果以观智来照见它们,你只会见到究竟名色法而已。它们一生起后就立即坏灭,所以是无常的。它们一直受到生灭的逼迫,所以是苦的。在它们之中没有能够让你称为“我的儿子”、“我的丈夫”、“我的妻子”这样永远不变的自我存在,所以它们是无我的。如此观照时你就能去除骄慢、渴爱与邪见这三种执著。。。
-(此经)讲于波罗奈附近的鹿野苑。
那时,世尊告诉五比丘说:
诸比丘,色不是我。诸比丘,如果色是我,那么色就不会遭遇疾病,而且人们可以控制色,说道:让色成为这样,不要让色成为那样。然而,诸比丘,因为色不是我,所以色会遭遇疾病,人们不能控制色,说道:让色成为这样,不要让色成为那样。
色法的这种无我本质是“不自在],意即色法不会依个人或自我的意愿而生起;它们由于因缘和合而生起,由于因缘坏灭而坏灭。接著佛陀教导其余的四蕴如下:
“受不是我。诸比丘,如果受是我,那么受就不会遭遇疾病,而且人们可以控制受,说道:‘让受成为这样,不要让受成为那样。’
想不是我……
行不是我……
识不是我。诸比丘,如果识是我,那么识就不会遭遇疾病,而且人们可以控制识,说道:‘让识成为这样,不要让识成为那样。’然而,诸比丘,因为识不是我,所以识会遭遇疾病,人们不能控制识,说道:‘让识成为这样,不要让识成为那样。’”
因此五蕴都是不自在的,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这是它们的无常本质。
然后佛陀以问答的方式来开示,这称为“记说”
“你们认为如何,诸比丘,色是常的或无常的呢?”
“无常的,世尊。”
从这个问答当中,我们可以看出五比丘已经彻底地照见色法并且了知色法是无常的,因此当佛陀问他们说“色是常的或无常的?”他们能够轻易地回答说“无常的”。那时他们能以观智清楚地照见色法的无常本质。如果还未照见色法的无常本质,他们就不可能那样回答。因此,如果你想要证悟须陀洹果乃至阿罗汉果,你也必须亲身以观智透彻地了知色法的无常本质。
依据佛陀的教导,色法以微粒的形态生起。这些微粒称为色聚,它们可能比原子更小。你必须有系统地修行四界分别观,才能照见这些色聚。当你照见色聚时,会发现它们一生起后就立刻坏灭。然而此时还不应观照它们为无常,因为你还未彻底地破除色法的密集。你必须分析各种色聚,以透视其中的究竟色法。你会发现每一粒色聚里至少含有八种色法,即地界、水界、火界、风界、颜色、香、味、食素。有些色聚含有九种色法,即前面八种加上命根色。有些色聚含有十种色法,即前面这九种加上净色或性根色或心所依处色(心色)等。唯有当你能如此分析色聚之后,才能透视到其中的究竟色法,然后才能观照它们的刹那生灭为无常。那时你能轻易地照见它们的无常本质。
色法总共有二十八种,其中十八种是真实色法,(包括:1.四大种色--地,水。火.风;2.四大所造的二十四色:五种净色( 眼净色; 耳净色; 鼻净色;舌净色;身净色)四种境色 (颜色.声音.气味.滋味)食素;命根色;心所依处色;二种性根色( 男根色二.女根色)十种非真实色:(空界;身表;语表; 色轻快性,;色柔软性;色适应性;色积集性;色相续性; 色老性;色无常性);你必须能够照见所有这二十八种色法。
它们是观智的目标;其余的十种是非真实色法,它们不是观智的目标 。然而,在你观照色法时,真实色与非真实色都必须观照,因为若不观照非真实色,就无法照见真实色。举例而言,若不观照空间,你就无法照见色聚。空间是非真实色,而不是真实色。其他非真实色法的情况也应同理类推。
当佛陀问五比丘色法是常或无常的问题时,他们清楚地照见色法是无常的,因此回答说:“无常的,世尊。”接著佛陀再问:
“既然是无常的,那么它是苦的还是乐的呢?”
“苦的,世尊。”
他们也照见色法是苦的。是那一种苦呢?是行苦,即受到不断生灭逼迫的苦。如果某物受到不断生灭逼迫,我们能说它是乐的吗?不能。五比丘能轻易地照见色法的苦本质。
佛陀接著问说:
“既然它是无常的、苦的、变化不定的,那么,如此地看待它是否适当:‘这是我的;这是我;这是我的自我’?”
“当然不适当,世尊。”
色法一生起后就立刻坏灭,因此它们是无常的;它们一直受到生灭的逼迫,因此是苦的;在色法当中没有一个能控制或主宰的稳定自我存在,因此是无我的。由于色法是无常、苦、无我的,所以我们不能说:“这是我的;这是我;这是我的自我”。如果色法中有一个自我存在,那么色法应当能稳定地长久存在。然而,事实上色法一生即灭,因此它们当中没有不变的自我。这就是为何五比丘回答说:“当然不适当,世尊。”这个回答意味著他们已经照见色法的无我本质。
根据注释的解释,执著「这是我的”是爱取;执著「这是我”是慢取;执著「这是我的自我”是我取。
对色法的爱取通常透过认为色法能带来快乐的错觉而产生。当你照见色法受到不断生灭逼迫的这种苦本质时,你就不会说“这是我的”。因此,如果你一再地观照色法为“苦,苦,苦”,达到相当程度时爱取就会消失。观照色法为苦称为“苦随观”,它与“爱取”互相对立。
对色法的慢取通常透过认为值得骄傲的色法是恒常存在的错觉而产生。当你照见色法为无常时,你就不会说:“这是我”,因为它一直在改变。你无法在色法中见到“我”,如此你的骄慢就失去了立足点,因此当你观照色法为无常时,慢取就为逐渐消失。这种观法称为无常随观,它与“慢取”互相对立。
对色法的我取通常透过认为色法中有我的错觉而产生。当你照见色法为无常与苦时,就不会说色法中有一个恒常不变的自我存在。藉著照见色法的无常本质与苦本质,你观照色法为无我,如此我取就会逐渐消失。这种观法称为无我随观,它与“我取”互相对立。
在本经中,佛陀首先解释无常相,接著解释苦相,最后才解释无我相,这是因为无我相很难明白的缘故。在其他经中,有时佛陀先解释无常相,然后解释无我相;有时佛陀先解释苦相,然后解释无我相。在本经中则先解释无常相与苦相,然后才解释无我相。
听闻本经的五比丘能轻易地照见色法为无常、苦、无我。经文继续说:
“你们认为如何,诸比丘,受是常的或是无常的呢?……
想是常的或是无常的呢?……
行是常的或是无常的呢?……
识是常的或是无常的呢?……”
五比丘透彻地照见五蕴,并且了知五蕴为无常、苦、无我。于是佛陀教导他们观禅的五蕴法门如下:
“因此,诸比丘,对于一切的色,不论是过去的、未来的或现在的,内在的或外在的,粗的或细的、低劣的或高尚的、远的或近的,都应当以智慧如实地看待它们:‘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这不是我的自我。
同样的方法也适用于受、想、行、识,因此佛陀开示说:
“对于一切的受……
对于一切的想……
对于一切的行……
对于一切的识,不论是过去的、未来的或现在的,内在的或外在的,粗的或细的、低劣的或高尚的、远的或近的,都应当以智慧如实地看待它们:‘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这不是我的自我。’”
由此可知,五比丘在听闻佛陀开示的当下就能观照十一种五取蕴的三相。
佛陀继续开示说:
“诸比丘,具备如此的认知之后,善学的圣弟子对色厌患、对受厌患、对想厌患、对行厌患、对识厌患。如此厌患之后,他远离欲染。远离欲染之后,他得到解脱。得到解脱之后,生起了如此的智慧:‘我已经得到解脱。’他了解:‘生已灭尽,梵行已立,应作皆办,不受后有。’”
圣弟子对十一种五蕴感到厌患,因为他清楚地照见五蕴无常、苦、无我的本质。
世尊如此开示时,五比丘对世尊的话感到欣悦与欢喜。此经说完之后,五比丘的心解脱诸漏,了无执著。在听闻佛陀开示的同时,五比丘当下观照十一种五蕴为无常、苦、无我。当他们的观智逐渐成熟时,他们就以斯陀含道智了悟涅槃,将贪欲与嗔恨的力量削弱。然后他们以阿那含道智了悟涅槃,彻底地灭除了嗔恨与欲界的贪欲。最后他们以阿罗汉道智了悟涅槃,彻底地灭除剩余的所有烦恼,诸如骄慢、愚痴、掉举、昏沉与睡眠、无明。每一种道智都彻底地灭除特定的烦恼。当他们证悟阿罗汉道时,阿罗汉道智彻底地灭除了剩余的一切烦恼,因此他们能“解脱诸漏,了无执著”。若想证得阿罗汉果,你也必须如此修行。
《相应部?定经》中提到:“诸比丘,应修习定。诸比丘,得定之比丘能如实了知。如实了知什么呢?即色集色灭及其因,受集受灭及其因,想集想灭及其因,行集行灭及其因,识集识灭及其因。”
在这部经里,佛陀指示必须培育定才能如实知见:
(一)、五蕴(色、受、想、行及识)是究竟法。
(二)、五蕴集,即无明、爱、取、行与业。
(三)、五蕴灭,即无明、 爱、取、行与业的止息。
(四)、五蕴的生灭及它们生灭的因。
任何想要证悟涅槃之人,应该注意佛陀所说的这一段话,因为它指出了培育定的必要性。如果禅修者依旧不培育定而修观,由于没有定力的缘故,他们:
(一)、不能够依据过去、现在与未来三世而知见异熟法(果报法)如何依因缘法而生,或因缘法之灭如何导致异熟法之灭。
(二)、不能够看到色聚,或若能看到色聚,却不能分辨它们,不能破除密集,以及不能辨明真正的究竟法。
(三)、不能够如实知见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内外五蕴及它们的生灭。
因此,还不知道这些的人,他们应该以恭敬心跟随佛陀的劝导及培育定。如此,他们将能以三遍知圆满地观照五蕴与证悟涅槃。佛陀是如此教导我们灭苦的。
如果想观照安般初禅的名法,首先你必须先入安般初禅。出定之后应当观察有分心(意门)。然后当安般似相在有分心中出现时,应当观察五禅支。由于你已曾观察过五禅支,所以这对你而言是很容易的。然而,在这里你必须见到刹那刹那间都有五禅支生起,因此你见到无数次的五禅支。能清楚地见到五禅支之后,可以选择由触、受与识这三种名法当中的一种开始观察。假设选择由识开始观察,那么你应当在每一刹那中都观察到识生起:“识,识,识……”,如此生起无数次。如果观察不到,那么应当再入安般初禅。出定后观察有分心。当安般似相在有分心中出现时,应当观察识刹那刹那生起无数次。能观察到识之后,应当再加上触,意即在每一刹那中同时观察识与触这两种名法。能观察到两种名法之后,再加上受,即在每一刹那中同时观察识、触、受这三种名法……如此逐渐增加到能够在每一刹那中同时观察到三十四种名法。这三十四种名法即:识、触、受、想、思、一境性、命根、作意、寻、伺、胜解、精进、喜、欲、信、念、惭、愧、无贪、无嗔、中舍性、名身轻安、心轻安、名身轻快、心轻快、名身柔软、心柔软、名身适应、心适应、名身练达、心练达、名身正直、心正直、慧根。
在前面谈过的三种身当中,呼吸身与所生身合称为色身。因此可以说身有两种,即色身与名身。为什么称它们为身呢?因为它们无法单独生起,必须成群地生起,所以称它们为身。应当注意这里所谓的“身”是指色身与名身,即成群的究竟色法与成群的究竟名法。
你必须观照这些身为身。然而,只观照内在自己的身为身并不足以证悟涅槃,还必须观照外在他人的身为身。为什么呢?因为你不只对内在自己的身有渴爱、骄慢与邪见而已,对外在他人的身也有渴爱、骄慢与邪见。为了去除对外在对象的渴爱、骄慢、邪见等烦恼,你必须也观照外在的身为身。例如你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儿子、丈夫或妻子的成就而感到非常骄傲。要去除这样的骄慢,你必须观照外在的这些身为无常。要去除对外在身的渴爱,你必须观照它们为苦。要去除认为有“我的儿子”、“我的丈夫”、“我的妻子”这样的邪见,你必须观照外在的身为无我。为什么说外在的身是无常、苦、无我的呢?如果以观智来照见它们,你只会见到究竟名色法而已。它们一生起后就立即坏灭,所以是无常的。它们一直受到生灭的逼迫,所以是苦的。在它们之中没有能够让你称为“我的儿子”、“我的丈夫”、“我的妻子”这样永远不变的自我存在,所以它们是无我的。如此观照时你就能去除骄慢、渴爱与邪见这三种执著,因此佛陀教导说:“如此,他安住于观照内在的身为身、安住于观照外在的身为身。”但是佛陀接著还提到“或安住于观照内在与外在的身为身”,为什么佛陀再加上这一句呢?它的用意是:就初学者而言,只用一次静坐的时间观照内在的身为身是不够的,必须以几天甚至几个月的时间来观照。然后他必须观照外在的身为身,这也需要花费几天的时间来观照。如此观照之后,他必须在一次静坐的时间里,交替地观照内在与外在的身为身。观照一、二次是不够的,必须一再重复地观照。唯有如此观照才能降伏骄慢、渴爱与邪见等烦恼。
根据观智的次第,这只是第一种观智(名色分别智)而已。此智慧分为四个阶段:
一、 色摄受智:观照色法的智慧。
二、 非色摄受智:观照名法的智慧。
三、 色非色摄受智:同时观照色法与名法的智慧。
四、 名色差别智或名色分别智:分辨名色法的智慧。即分辨在名色法中没有人、我、众生存在,纯粹只有名色法而已。
因此,在这阶段你必须依照下列这四个步骤来修行:(一)观照内在与外在的色法、(二)观照内在与外在的名法、(三)于内在与外在都同时观照名法与色法二者、(四)分辨内在与外在的名色法中都没有人、我、众生存在。这是《大念处经》中所提到观禅的第一个阶段。接著佛陀开示观禅的第二个阶段如下:
“他安住于观照身的生起现象、安住于观照身的坏灭现象或安住于观照身的生起与坏灭现象。”
这段经文中包含了三种观智,即:
一、 缘摄受智:观照因果关系的智慧。
二、 思惟智:观照行法的无常、苦、无我三相的智慧。
三、 生灭随观智:观照行法的生灭为无常、苦、无我的智慧。
行法的生灭有两种,即:(一)因缘生灭;(二)刹那生灭。因缘生灭又分为两部份,即因缘生与因缘灭。由于因缘生起,所以五取蕴生起,这是因缘生。由于因缘灭尽无余,所以五取蕴灭尽无余,这是因缘灭。
五蕴与名色是同义词。二十八种色法是色蕴。名法中的受是受蕴,想是想蕴,除了受与想之外的其余五十种心所是行蕴,六种识是识蕴。色蕴是色法,而受蕴、想蕴、行蕴与识蕴是名法,因此五蕴就是名色。如何观照五蕴或名色的因缘生呢?这是《大念处经》中佛陀教导观禅的第二个阶段。你必须循序渐进,不能跳级。必须先修行第一个阶段,即:(一)观照内外的色法、(二)观照内外的名法、(三)观照内外的名色法、(四)分辨内外的名色法没有人、我、众生。如此观照之后,才能修行第二个阶段。为什么呢?因为无法观照内外名色法的人就无法观照名色法的因缘生。
如何观照名色法的因缘生呢?你可以在禅坐开始之前先供养蜡烛或水给佛像,发愿来世成为比丘。开始禅坐之后,先观照内外的名色法,然后观照刚才供养与发愿时的名色法,应当像观照外在的名色法那样来观照过去的名色法。其中的名法里面包括业轮转与烦恼轮转。这两种轮转的名法依靠各别的心所依处而生起,心所依处是色法。能观照离现在最近的过去名色法之后,就再继续观照稍远一些的过去名色法。如此紧密地逐渐观照过去的名色法,一直观照到今世投生时的第一个刹那──结生心的时候。
能观照结生心那一刹那的名色法之后,再往过去观照,就能见到前一世临死时的名色法。在临死的时刻,三种目标当中的一种通常会出现在你的心中。这三种目标是:
一、 业:造业时的思心所(意志)及其相应名法。
二、 业相:造业的行为、工具或对象。
三、 趣相:下一世投生处的相。
关于明法的观照请参照清净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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