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之破佛资料篇
北周之破佛资料篇
·期刊原文
北周之破佛资料篇
李孝本
现代佛教学术丛刊第 5 册
大乘文化基金会出版
1980年10月初版
页27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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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周武帝之破佛
梁武帝决然舍道奉佛而压迫道教以来,第一惹起元魏
明帝之压迫道教,第二有北齐文宣帝之过分压迫道教。因此
,二十年后有北周武帝行破佛之举。
周武帝当初非是排斥佛教之人,后因道士张宾与前僧卫
元嵩之教唆而企图废佛。卫元嵩云:「嵩不事二家而事周祖
,何耶﹖二家是空言,而周帝亲行之,故我事帝而不事佛、
道也。」又周武帝受道家符录,凡有大醮,帝必具道士之巾
褐同其拜伏。周武帝虽是由佛教变为道教之信者,可是尚不
敢决行破佛,经屡次比较研究两教之后始行之。
据「北史卷十」,天和三年 (五六八) ,帝临御大德殿
,集百官及沙门道士等,亲讲「礼记」。又天和四年二月,
于同所集百寮道士沙门等,讨论释、老。以上为第一次。天
和四年三月十五日,敕召有德众僧名儒道士文武百官二千余
人于正殿,帝升御座,亲量三教之优劣废立,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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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纭,不得其要,此为第二次。又同年同月二十日,如前集
,众论是非滋生,莫一得武帝之心,索然而退,此为第三次
。又同年四月初,敕广召道俗,极言陈理,此为第四次。之
后,又敕令司隶大夫甄鸾,详佛道二教而定其先后浅深同异
。鸾乃着「笑道论三卷」 (合三十六条) ,于天和五年 (五
七○) 二月十五日上论。帝于五月十日大会群臣,调查甄鸾
之上论,以为是伤蠹道士,即于殿庭烧弃,此为第五次之研
究。对此处置,僧道安法师慨悼时俗之混乱与沉罔而着「二
教论」 (一卷十二篇) 呈上,云练心之术名三乘,即内教﹔
救形之术名九流,即外教。帝览之,问于朝宰,而无有抗者
,废立之事遂寝,此为第六次之研究。
此「二教论」之前,有新州愿果寺僧囗法师,躬诣帝阙
,而陈至理,又着「论十有八条」,都是以科学的论理的痛
击道经之伪妄,而「二教论」最激烈竟而有效的一时的阻止
废佛问题。可是道士如张宾等频起运动,遂于建德三年 (五
七四) 五月,又有第七次之比较研究。这次是最后之试练,
而且甚为紧张。
周武帝欲废佛法唯存道教,集诸僧道士试取优长,废灭
庸浅,乃诏高僧道士。帝临太极殿,敕道士先登论座。道士
张宾登座高唱曰:「夫大道清虚淳一而无杂。祈恩请福,则
上通天曹而白日升僊,寿与天地同毕。风教先被中夏而无始
无终。含生赖之则得长生。洪恩厚利不可较量,岂如佛法之
虚幻无实者耶﹗如此不可客寓于中夏。然百姓无知而信其诡
说,仍今日欲定臧否,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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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炫徐升论座曰:「先生﹗向陈道教,于何时何处说乎
﹖又道是何时之生乎﹖佛是何时之出耶﹖」宾曰:「圣人之
出世,何有定时定处,本来有之而已。然佛法近由西而来。
」炫曰:「言无时则亦可为无出,又为无定处则可为无说。
何得教无杂而寿同天地。」宾曰:「道人虽浪语,为前王之
无识,使汝等之辈而至于今日。然今日有圣帝,尽可杀却之
。」
周武帝恶张宾之理屈,令舍人且退宾师后,自升论座曰
:「佛法中有三种不净。纳耶输陀罗而生罗囗罗,是主不净
,其一也。经律中,许僧受食三种净肉,是教不净,其二也
。僧多造罪过,好行淫泆,佛在世时之徒众,不和而递相攻
伐,是众不净,其三也。既然有主、法、众三不净,故朕意
欲除之而息虚幻。然以道法中无此事,朕欲留之而助国化。
」且顾智炫法师曰:「能解此三难,则真是好人。」智炫应
声曰:「陛下所陈皆引经论,诚非谬言。但见道法之中,亦
有三种不净,而有更甚于彼者。见天尊处于紫微宫,恒侍五
百童女,是主不净,而非耶输陀罗一人之可比。又道士教中
,章醮请福时,必须鹿脯百柈与清酒十斛,是教不净,而亦
非三种净肉之可比。又道士之罪过,代代皆有,是亦较众僧
为甚。而佛法是正真,岂可以众僧之犯罪而废之耶﹖」此时
智炫雅调抑扬,而言音明润,虽处于大节会而无惧颜。帝愕
然良久,而谓炫曰:「所言天尊侍五百童女,出于何经耶﹖
」炫曰:「出于道之『三皇经』」。帝曰:「『三皇经』何
有此语。」炫曰:「陛下不自见耶﹖非是经上无文。今欲废
佛而存道,犹如欲以庶代嫡。」帝于是动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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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入内。翌日出敕,二教俱废。时建德三年 (五七四) 五
月十六日。
要之,当初周武帝受张宾、卫元嵩等之煽动,只欲废佛
教。然而经数次之研究,及悟得道教之妄非。于是,一举废
佛、道二教。建德三年五月十七日,宣布废佛、道二教,令
沙门道士还俗,破坏佛寺,融刮圣像,焚烧经典,将三宝之
福财散给诸臣,寺观塔庙赐给王公。又设置通道观,简二教
之著名者三百人为学士。
二、北齐之破佛
周武帝于建德六年 (五五七) 正月灭北齐,复又于北齐
破坏佛教。其情况如左:
周武帝灭北齐后,即召集北齐老辈众僧,帝升御座述废
立佛教之意见云:「朕受天之命而宁一区宇。世弘三教,其
风逾远。考定至理,以多僭陶教化,今欲废之。然其『六经
』是儒家所云之礼义忠孝,以于世便利,故可存立。且真佛
是像如太虚,遥表敬意则足。然佛经为广叹崇建圆塔、壮丽
修造,则得福极多。此实是无常,何能得与恩惠。然而愚人
向信而倾竭珍财。以是徒荡尽,今欲悉毁灭此经像。又父母
之恩重,而沙门不敬之。是悖逆之甚而国法所不容,应皆还
家而崇孝始。夫朕之意如此,诸大德以为如何﹖」沙门大统
法上等五百余人皆默然,故帝再催答辩,皆相顾而无颜色,
唯俛首落泪而已。时净影慧远法师出而对曰:「诏云真佛无
像,诚如天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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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赖经闻佛,藉像表真。今若废之,依何而得生敬心耶﹖」
帝曰:「虚空之真佛皆自知之,无假经像之要。」远曰:「
汉明前经像未至,此土诸人何不知虚空真佛耶﹖」帝无所答
。远又曰:「若不藉经教自知有法,则未有文字之三皇以前
之人,应自知五常等法。然当时诸人,唯识母而不识父,而
同于禽兽何耶﹖」帝又无所答。远又曰:「若形像有情则事
之,无福则可废,国家七庙之像,岂是有情而尊事者也﹖」
帝答非所问曰:「佛经是外国之法,此国无须。七庙是上代
所立,同可废之。」远曰:「若以外国之经不可用,仲尼所
说亦鲁国所出,秦晋之地亦可废而不行乎﹖又以七庙为非而
欲废之,是不尊祖考。不尊祖考,则失昭穆之序。失昭穆时
,则无『五经』之用。然则前云只存儒教之意义何在﹖若尔
,三教共废则以何治国耶﹖」帝曰:「鲁邦与秦晋封域虽殊
,而无非王者之一化,故不类佛经」。远曰:「若秦晋同遵
王者之一化,而经教通行,则震旦与天竺国界虽殊,而同为
阎浮四海之内,无不在轮王之一化。何不同遵佛教,而今独
废之耶﹖」帝又无所答。远又曰:「虽诏曰:应退僧还家而
崇孝养。孔经亦云,立身行道,以显父母。即是孝行,何必
要还家乎﹖」帝曰:「父母之恩重,应共资色养,然弃亲而
疏,是未成至孝」。远曰:「若如所言,陛下左右皆有二亲
,何不放而长役五年,使不见父母耶﹖」帝曰:「朕亦依番
,令上下归,使得侍奉。」远曰:「佛亦听僧,冬夏随缘修
道,春秋归家侍奉,故目连乞食饷母,如来担棺临葬,何可
独废佛教耶﹖」帝又无所答。于是,慧远抗声曰:「陛下今
恃王力之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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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灭三宝,则是邪见之人。阿鼻地狱不简贵贱,陛下何得
不怖﹗」武帝勃然作色,大怒视远曰:「但使百姓得乐,朕
亦不辞地狱诸苦。」远曰:「陛下以邪法化人,则现种苦业
,当与陛下共同趣于阿鼻,何处可得乐﹖」帝终于无所答。
但曰:「僧等且还﹗」而令有司录取论僧之姓字,一克北齐
,准北周破毁佛教。
三、破佛后之兴佛
北周武帝建德六年 (五七七) 二月并合北齐后,即决行
北齐之破佛。然帝于翌年宣政元年 (五七八) 六月崩。先是
建德六年十一月四日,有前僧任道林者,上表得谒武帝,首
先奏上应安抚齐,余而省减赋役,帝深嘉纳之。于是,续曰
:「佛法是救五浊而拔三有,人中天上六道四生若归依之,
则无不开悟。自汉至今踰五百载,王公卿士遵奉传通而至大
周,顿使废绝。陛下治袭前王,化承后帝,何偏于佛教独不
使师古耶﹗」诏曰:「佛生于西域,寄传于东夏,而原其风
教乖于中国。而知汉魏晋世似有如无,五胡乱治而佛教盛。
朕非五胡,心无敬事。既非正教,故废之。」道林曰:「佛
教东传过七代,其汉魏晋宋赵苻燕佛化已盛。请如汉魏毋绝
其宗。」帝曰:「佛义虽广,朕亦尝览,言多虚大,语好浮
囗。惟有罪时推过去,无福时指未来,而无事征。其论劝善
未殊于古礼,其研断恶何异于俗律。昔为废之暂学,决无益
而除之。」道林曰:「理深故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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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近情之所测。佛理极法界,教体通内外。见奇时神通自
在,布化时万国同归,救度时怨亲平等,慈爱时有识无伤。
或除外恶,定止心非,慧照古今,智穷万物,若家家行之,
民无不治,国国修之,兵戈无用。今离而不行,依何求益耶
﹖臣闻,孝顺是天地之道而百行之本。昔世道将倾,魏室崩
坏,太祖奋威创启王业。陛下因斯鸿绪遂登极,君临四海。
然纵王力而残坏太祖所立之寺庙,破毁太祖所事之灵像,废
太祖所奉之教法,退太祖所敬之师尊。父母之床几尚不敢亏
损,况乎父之亲事辄可坏之耶﹖不可信一时之虑而招万世之
讥﹖愚臣冒死特为不可。」诏曰:「所云孝道之义非至极,
若如所云专守,唯是利一身。汤武伐主无非仁智,尾生守信
祸至灭身。事若有益,假违亦可,若不合理,虽顺必剪,不
可获己一名而使四海怀惑,外乖太祖而内润黔元。使沙门还
俗令省待父母,以成天下之孝。各自活而不恼他人,使率土
获利,舍戎从夏,令六合同一。是即扬名于万代以显太祖,
即孝之终,何得云非。」奏曰:「若言坏佛有益,毁僧益民
,太祖康日时,何不以佛法损王化而荡除之,而积年奉敬而
遍于天下耶﹖又佛法存日有如何损失。又破之已来成何利润
。若为无益,宁非不孝乎﹖」诏曰:「敬事而无征,招感而
无效,何益于国。然废之已来,民役稍希,租调年增,兵师
日盛,而东平齐国,西定妖戎,国安民乐,岂非无益耶﹖太
祖存日屡尝讨齐而不获,朕坏佛法所获若是违害亦应亡身,
然而既平东夏,明知有益,故废之应合理。」道林曰:「国
立政,唯在贵道制化而养民,见道消国丧,而未见兵强而祚
。是以虐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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恃众祸而倾帝业,周武修德而集皇基,夫差骄战遂至身灭,
勾践以道危而更安。以是论之,何是破佛僧而平东夏哉﹖是
唯偶然之事,何可妄谓破法而有益耶﹖若尔,汤之伐夏,文
王之灭崇,武王之诛讨,秦之一统天下,赤汉之灭项等,皆
可为由于破佛哉﹖」帝曰:「卿之言已不乖理,而以道通凡
圣,教无孔释,形通道俗,何加剃饰。然则帝王即如来,王
公即菩萨,何须事文殊哉﹖耆年为上座则不要宾头﹔仁惠为
檀度,何须弃国﹔贞谨即木叉,何须受戒﹔俭约是少欲,何
假头陀﹔放生同无我,何藉解空﹔忘功过大乘,何希般若﹔
文武是二智,无须观空有﹔权谋是巧便,岂待变化﹔加名是
授记,何谢证果﹔爵禄是获天堂,何待上界﹔罚戳是地狱,
无须云泥犁。以民为子则可为大慈,四海为家则同法界。治
政以理何异救物:使百姓安乐,宁殊拔苦。剪罚残害是降魔
,君临天下是成得道。汪汪乎何殊净土,济济乎岂谢迦维。
卿怀异见,妄生偏执,何处有非道耶﹖」林曰:「伏承圣旨
,义博言深,融道混俗,如移专散执,美也。然愚尚疑,若
使至道为唯一时,则无二而可融者,随而使缁素错乱,儒释
失序,内外交杂、上下参伦,使远者沉于清化,近者惑于民
俗。所以儒释不可不共存,而今兴一废一真是不可。」帝曰
:「卿言道俗内外之别,然道可不依俗而自为道,释可不依
儒王而自为释乎﹖道俗儒释相资而更显,故内外抑扬而废兴
彼此。凡物之兴废是常数,理无常兴,废有何咎。」林曰:
「实如圣说:道不自为道,非俗不显﹔佛不自为佛,唯王能
兴之。是以释教东传时经五百,法化弘通是依王力。是知,
道藉人而弘,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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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由物而感﹔佛之盛毁,功归圣旨。道有兴废而义不恒久,
法有隐显而理难常存。然比来废断已久,兴废于理应有更迭
,则从机运不亦可乎﹖」帝曰:「帝王之法在善决取舍而明
断去就,是以朕就释教校量今古而见得失,以理非常而非要
,文高奇而无用。非无矫而弃废,何爱憎儒释哉﹖」林曰:
「弘教之本必不可不留心于达人正道。如以忤己或顺己而为
亲疏之别,是惑于所自见,乱于所自闻。如闻有数数谤正之
言,遂信之而雷同,是以伪为真,此即害真之祸患,丧德之
妖累。」
于是北周武帝不答,乃以异途发论曰:「朕闻,君子举
措必合礼,明哲之动止要应机。比频赐卿食,而云不饮食酒
肉,然酒是和神之药,肉是充肌之膳,而古今同味,卿何独
鄙之耶﹖」林曰:「贪财喜色是贞夫所鄙,好膳嗜美是廉士
所恶,割情从道是前贤所叹,抑欲崇德是往哲所同嗟,况乎
肉由杀命,酒能乱神,不食是理,宁可为非耶﹖」帝曰:「
以肉由害命而断之,且为善,而酒不损生而断之,何耶﹖若
然饮浆食饭亦为得罪而可断耶﹖」林曰:「以肉因害,食则
为罪,酒之性虽非损,由乱神而生过,故断之。是故遮制不
同,酒之体非谓是罪。」帝曰:「今有耐酒之人,能饮不醉
,又不乱神,亦不生罪时,饮亦无过,不招咎,何以断酒事
成为戒善,故饮亦得耐酒者可名常持戒,少饮亦醉可谓是大
罪人。」林曰:「制过防非本为生善,耐酒不乱神,又不破
余戒则非罪。从由酒生犯而名有罪,为非持戒。」帝曰:「
大士以妙解为主而贵不执,故于不执居酒卧肉宁为罪哉。又
带妇怀儿而游,岂可谓生过耶﹖故太子取妇而得道,周陀为
舍妻而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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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净名以处俗而高达,身子非为出家而愚执耶﹖是故善无
可善,何有恶而可恶,禁酒断肉之奇殊乖大道。」林曰:「
龙虎以鳞牙为能,猿鸟以超翔为才,君子以解行为道,贤哲
以真实成德,故称于内外。若唯解而无行,等于无润之妙井
,无雨之空云。若又如言,则来君臣上下之倒错,而至善恶
异其结果,岂古今有斯事耶﹖」至此对论结束,而武帝命道
林记录此问答,使世人知帝意。
如前叙,任道林冒死申请开教,终于无成。武帝继长安
之废佛后,别立通道观,学虽以老庄为主,而谈常亘三教,
于是,为欲登明释部,邺城 (河南彰德) 之义学沙门十人与
聪敏高明者,上表请参预通道观,武帝许之,且曰:「卿可
装束入关」,于是北周宣政元年 (五七八) 五月一日于长安
延寿殿接见之。武帝于同年同月往云阳宫,翌六月一日驾崩
。
周宣帝登祚,九月十三日长宗伯歧公奏请速准复教。翌
大成元年 (五七九) 正月十五日,下诏遵重三宝,弘通教法
,选旧沙门中德行清高者七人,在正武殿之西行道。二月二
十六日让位静帝,改元大象,又敕曰:「佛法弘大而千古共
崇,岂可舍而不行,自今已后,王公已下至黎庶,可修事而
知朕意。」又四月二十八日诏曰:「佛义幽深,修行崇奉之
徒,依经自检﹗遵道之人勿剃发,毁形则乖大道,宜须发严
服而进高趣。今选旧沙门中,懿德贞洁而学业冲博,名实灼
然而有声望者,一百二十人,令在陟岵寺为国行道,唯于京
师及洛阳各立寺,其余州郡尚不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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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弘明集卷十」之「周天元立有上事者对卫元嵩云
:『自称白马寺佛图澄孙弟前僧王明广。』」,于大象元年
(五七九) 二月二十七日奏上对益州 (成都) 野安寺伪道人
卫元嵩之反驳书,可以知道似是卫元嵩见天元 (宣帝) 欲复
兴佛教,再奏上破佛之意见,所以宣帝虽有三次复兴佛教之
诏书,其意志尚不坚确。王明广之反驳嵩说内容如下:
(一)所云齐梁因兴佛法而国祚不隆,然何唐虞不业僧坊
,而至皇宗绝嗣耶﹖又佛为慈父,调御天人、利安一切。潜
神于双树,授发于四天,分躯于八国。「涅槃经」云:造像
或佛塔虽如拇指,常生欢喜心则生不动国。明知,资父事师
,与孔教无异。然而卫嵩横加非难,如入堂亦不礼,实可谓
言语道断。泥佛纵虽不语,敬则非无征。
(二)凡释迦、周、孔、尧、舜、老、庄,教迹虽殊,所
归一也。何只称结绳之世为正治,而名剃发之僧为权道耶﹖
局执之情,可谓甚矣。老子曰: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
闻道,如存若亡﹔下士闻道,则大笑之。元嵩是佛法之下士
,形偷法服而不识荆珍。
(三)又忠臣孝子之义有多途,何必躬耕租丁为上。「礼
」云: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沙门之孝也、上顺
诸佛,中报四恩,下为含识,三者不匮则大孝是一。「孝经
」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子始也﹔立身行
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沙门之出家讥为背亲
,则曾参之事孔丘,亦不可不为不孝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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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又言释迦灵塔者,为欲使面形像而生归心,则与敬
师忠主,其义一也。天神地祇鬼畜且立于村邑,树于城门,
况乎天上天下三界之大师,是四生之慈父,而威德为百亿之
所尊,风化为万灵之所范,故善人回向则受福,所以卫嵩之
言不可用。伏惟天元皇帝,举德纳贤,去繁就省,州存一寺
,山林石窟随便听居住,有舍利则起塔,其寺名周中兴寺,
使乐慧之士开导,则内外兼益而公私共无损失,即是不但道
俗幸甚,为周之帝业重于百王。
对于前叙王明广之反驳卫元嵩之奏上,时有宇文绎等问
曰:「佛图澄是三百年前,而卿不过三十,何云是其弟子﹖
」广曰:「是十世之弟子。」绎曰:「元嵩奏云:伽蓝害民
损国,卿今劝立之,是何意﹖」广曰:「桀纣之失国非由佛
法。」绎又问曰:「齐君是高伟,非为立佛法而亡国家耶﹖
」广曰:「齐君之失国有两义,而非由佛法。一为天下未有
不亡国之数,二为宠罚失中。」于是,大象元年 (五七九)
四月初八日,内史上大夫宇文绎开读圣旨曰:「佛教自兴多
年,论其至理实难明。但为世人渐轻薄,不依佛教而使变净
法而浊秽。高祖武皇帝是故废而不立。朕今思存至道而弘善
法。」至此可谓因前僧王明广之努力,得免再度之破佛。
又有法藏者,北周建德三年 (五七四) 破佛当时,隐居
终南之紫盖山,于大象元年 (五七九) 九月,下山欲谒天元
皇帝而至城南门。武侯府上大夫拓王猛、次大夫乙娄谦问曰
:「由何来,朋侣何在,施主是谁﹖」藏报曰:「建德二年
(五七三) 弃寺入山,三年五月方禁僧侣,藏唯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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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余皆还俗。而在山以林谷为家居,以鸟兽为徒侣,以
草木为粮粒。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以既居紫盖噉食山粮,
是皆至尊之所施。」猛等执奏之。敕曰:「朕欲为菩萨之治
化,此僧由紫盖山来,正合朕意,宜为陟岵寺之主。」时内
史次大夫唐怡元奏曰:「敕天下之众僧普还俗,独度一人,
则违先帝 (武帝) 之诏。」藏于同十月谒见天元,引妙庄严
王子谏父事,曰:「陛下昔为臣子,不能匡谏。遂使先帝 (
武帝) 焚圣典,灵像铸钱,斯逆害何异秦始。」帝怒曰:「
违朕与先皇之明诏,应处尽。」藏虽悬命如藤,词气无骇而
频奏。帝终于以为真人护法而免死,赐菩萨之衣冠,为陟岵
寺主如前,令继释门。藏已而辞帝往林泉山泽,虽蒙恩宠,
尚未开弘。大象二年 (五八○) 五月二十五日,隋祖杨坚为
相也,藏六月出山,与大丞相经宿对论三宝,坚许剃发,赐
法服一具,杂彩十五段、青州枣一石,寻又还山。七月初,
坚令藏下山,十五日令与竟陵公共检校度僧百二十人,皆赐
法服,各还所止,藏独宿夜相第论教始。大定元年 (五八一
) 二月十三日,丞相龙飞而为开皇元年。十五日藏奉敕集前
度者,置于大兴善寺,为国行道。自是佛法渐开而及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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