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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两晋南北朝》《慧远》佛教与时政的较量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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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两晋南北朝》《慧远》佛教与时政的较量

  教权与政权的较量
  东晋时期佛教已经相当流行。在门阀士族和一般人民之中都有很多信徒,在社会上形成一大势力。寺院地主和世俗地主同属统治阶级,在对于人民方面他们有共同的利害关系,彼此之间互相利用。因为宗教可以补充政教之不足。另外,他们也有其矛盾的一面。一是因为广大劳动人民为了躲避租税兵役徭役的征发,往往投靠寺院寻求荫庇的场所,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民伕的来源。一是因为剃度出家,和传统以忠孝为中心的名教观念相抵触,不大合乎当时的国情。东晋本是门阀士族的极盛时期,凡是属于士族的人们无不享有荫客荫亲属的特权,把政府领民变为私家的佃客,使自耕农越来越少。寺院地主出现之后,这种情况更为严重。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桓温当政时期,曾经实行过庚申土断,对于士族垄断人口的现实作了大刀阔斧的整顿。桓玄当政以后,为了显示新政权的尊严,他先后提出沙汰僧众和沙门礼拜王者的要求。
  桓玄下令沙汰僧众,事在元兴元年(402)。他所沙汰的范围比较广泛,在所有僧众当中,除对慧远僧团特别关照外,他认为只有三种人可以继续出家。即1.“能伸述经诰,畅说义理者”;2.“禁行修整,奉戒无亏,恒为阿练若者”;3.“山居养志,不营流俗者”。桓玄的意图是尽量缩减僧尼的人数,以增加国家的收入。
  针对桓玄的命令,慧远也发表意见,他表面上同意桓玄的措施,但其意图是尽量少缩减僧尼的人数。桓玄提出三条标准,他也提出三条标准。即1.“禅思入微”;2.“讽味遗典”;3.“兴建福业”。一二两项实际上包括了桓玄所说的三种人,而且扩大了。他认为能够诵经,而“不能畅说义理者”,或已年老,“而体性贞正不犯大非者”,都不应该淘汰,至于第三项是桓玄不曾提到的,因为能兴建塔寺,也不在还俗之例。以上是讨价还价,争取放宽尺度。最后又要求许可本非役门的族姓子弟(指士族子弟)自由出家。桓玄答应了他的要求。(见《弘明集》卷十二)这样沙汰的结果,表面上僧侣的人数比过去少了一些。似乎在俗权的压力下后退了一步,实际上经过这番沙汰,僧侣的阵营更加纯粹,特别是争取士族子弟的出家实际上是强化了佛教的影响,使其社会根基更为深厚。这一次较量,实际上是以慧远的胜利告终。
  沙门应该礼拜王者,在东晋首先是由庾冰提出的。当时因为何充等人反对,庾冰未能将其主张贯彻下去。桓玄当政之后,再次提出这种主张。庾冰从名教的角度出发,认为沙门既为晋民,就应该对皇帝致敬。何充等人反驳庾冰的主张,大致从两方面来谈,一是自从汉魏以来从无礼拜帝王的规定,现在也没有必要制定这种法令。二是佛教有助于王化,佛教徒烧香咒愿,必先国家,“奉上崇顺,出于自然”。因此,“不令致拜,于法无亏”。桓玄的意见和王谧的反驳,大体上重复着庾冰和何充的老调。(见《弘明集》卷十二)
  慧远的文章,总结了前人的看法,提出自己的主张。一方面坚持出家与处俗的区别,主张名教只能约束“处俗”的“顺化之民”,不适用于出家的“方外之宾”。一方面又强调二者可以并行不悖,互相补充。佛教与名教相辅相成。
  慧远为了说明问题,把在家信佛和出家信佛的人,区别对待。他说:
  在家奉法,则是顺化之民,情未变俗,迹同方内。故有天属之爱,奉主之礼。礼敬有本,遂因之而成教,本其所因,则功由在昔。……故不可受其德而遗其礼,沾其惠而废其敬。……斯乃佛教之所以重资生、助王化于治道也。
  这里也提出礼和敬,说明在家信佛的人要尊重名教敬奉君亲,服从教化。可见佛教有助于名教和王化的。至于出家信佛的人则与此不同。既然与世俗的教化生养无关,也就完全摆脱了名教的制约。他说:
  出家则是方外之宾,迹绝于物。其为教也,达患累缘于有身,不存身以息患。知生生由于禀化,不顺化以求宗。求宗不由于顺化,故不重运通之资,息患不由于存身,故不贵厚生之益。
  出家的僧侣,与在家的信徒不同。根据佛教的教义,出家的目的,是为了摆脱生死,达到涅槃的境界。慧远云:“天地虽以生生为大,而未能令生者不死;王侯虽以存存为功,而未能令存者无患。”人们解决不了的生死问题,佛教家把它完全包下来,不但讲得头头是道,而且搞了一整套禅说工夫,可以使人深信不疑。这样的问题,不是世俗的权力能够左右的,任何伟大的帝王对之亦无能为力。所以慧远又说:
  如今一夫全德,则道洽六象,泽流天下,虽不处王侯之位,固已协契皇极,大庇生民矣。
  是故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
  这就是说,一人得道,可以使别人都受到好处,虽然不在王侯之位,同样能够协助帝王治理人民。虽然没有侍奉父母,实际上也是尽了孝;没有对君王礼拜,实际上也是尽了敬。所以佛法和名教之间,并不存在矛盾。“释迦之与尧、孔,发致不殊,断可知矣。”佛教和儒教殊途而同归,这就是慧远的结论。(引文均见《沙门不礼王者论》)
  为了使佛教适合中国的需要,慧远不顾佛教的实际,竟说“忠孝之义,表于经文”(《答桓太尉书》,见《弘明集》卷一二),为了强调僧侣出家“变俗”、“隐居”的合理,也用佛教的教义改变了中国的某些传统。其作法是调和佛教与名教之间的矛盾,其目的是争取教权的相对独立,继续对社会扩大影响。虽然,中国的寺院没有成为西洋教会那样强大的社会势力,但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毕竟是佛教的黄金时代。寺院受到朝野的重视,佛教大师广泛得到王公贵人的尊礼,僧侣大众在北朝后期超过几百万,在中国历史上是仅见的。在教权和政权的较量中,慧远的态度明朗,信心十足,从这里,不仅可以看出南方中央势力的微弱,另外也可以看出同情者的广泛存在,佛教势力已不可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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