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的学与修
学者的学与修
黄夏年
学与修是佛教里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学”指的学习,这里主要强调的是对知识性的吸收和教义理论的学习;“修”指修行或修持,狭义上指持戒诵咒、打坐行禅、修身养性,广义上指与佛教有关的一切事务都可纳入其中。佛教是一个强调智慧的宗教,其最终目的是予人以精神解脱,宗教的特点是有信仰,“学”是要人怎样去从理论上了解人生的真谛,怎样掌握人生和社会的知识,这些知识既包括一般世间的常识性知识,也包括佛教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等教义理论学说,说到底就是为什么要这样做,应该做一个什么样人的问题,以此培养教徒的宗教理性信仰,建立正信。“修”就是要人去亲自实践解脱的方法,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即做人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它可以起到培养教徒的宗教感情,亲近佛教,加强教徒的宗教感性信仰,不走邪路。
但是,近年来,关于从事佛教研究的学者是否有“修”的问题,是一直受到某些人议论的一个热点话题。有人认为,佛教本来是关于人生的学说,教人怎样做人,得到解脱,因此它是一种有关“心性”的学说,需要修习者去认真的体悟,在实践中将境界提升。但是自从佛教被西方学者纳入学术研究范围后,成为了一种纯学术的东西,变得与物理学、文学一样,成为一种专门供人研究的学问。学者将大量的时间花在看资料上,和做人已经没有关系了,佛学研究注重只在“理”字上。佛教的学术化使佛教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于是“当今不少学者在研究佛法时确有不能解行相应之通病”,学术研究人员轻视信仰,“把佛教当成纯哲学、纯知识来研究,强调所谓研究的客观公正性,没有处理好学佛与佛学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有人进一步指出,“(此)问题关键主要看初发心,这是教界与学界佛学研究的分水岭。学术界偏重于知识、理论、思想体系的研究,把研究重点放在佛教名相、历史、考据等方面,把佛学研究本身看成是终极目标。这种研究佛法的目的与古德有本质的区别。古德从未把佛学研究作为终极目标,而是看作一种方便与手段,使之为修证实践服务。换言之,古德们不仅从理论上研究佛法,而且更强调从实践上体证佛法。正因为如此,很多学界的学者研究佛学的通病是能说不能行,对宗教经验更是无能为力。”对这种说法,学界一直没有出来加以说明或澄清,但是由于这种说法关系到学界的研究成果的评判问题,我自己认为,还是有必要加以讨论的。
众所周知,20世纪以后,在中国形成了政、教、学三部分力量,特别是到50年代以后,此三种力量一直成为中国宗教中的一个特有的存在模式,“政”是政府,负责对宗教进行管理与服务的部门,“教”是宗教界,“学”是学术界。这三部分力量同时并行,互不隶属,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平等交往和学问上的交叉关系。如果按照宗教界所说的学与修的关系来讲,那么只要是从事与宗教有关的人,都应该有学与修这两种情况,因为宗教需要体验,管理宗教与服务宗教的部门同样也要了解宗教才行,学者研究宗教更要有宗教体验,所以不管是研究宗教还是管理宗教与服务宗教的人,除了要学习宗教以外,还必须要有宗教体验。否则就无法体会的宗教界的宗教感情。
宗教作为一种学问,成为一种学术研究的对象,是在19世纪中叶开始的。中国的学术界开始独立于宗教界之外,则是始于20世纪上半叶,但是当时学术界的影响并不是很大,因为这时从事佛学研究的主要是一些学者的个人兴趣使然,至少国家没有给予扶持和资助。这时真正在学术方面有影响的还是一批以居士身分出面来研究佛教的群体,如著名的支那内学院的居士学者,即为其一。他们在学术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影响了后来的佛教研究,成为新中国佛教研究的渊薮,许多著作至今还是人们必读的参考书。当然在大学里确也有一些人在从事佛教的研究,他们的成果也是当今佛教研究的经典之著。
宗教有四要素,信仰是四要素之一,居士是信仰者,是佛教四众之一,也是佛教的护法,他们有学有修,因此对他们来讲,似乎不存在一个“修”的问题,他们所从事的“学”,虽然是一种学术,但这是为了弘扬佛教而作出的另一种努力。用佛教的话说,是属于“文字般若”,以文字来布施。虽然他们对佛教的一些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但是由于与僧伽同处在一个信仰圈里,因此他们的研究只是体会不同,分歧在于理解,修行则是一样。学者的研究在很大的程度上属于没有信仰,是一种纯粹的学术活动,但当时学界的声音很小,力量很微,而且与居士学者有诸多的联系,例如很多有名学者如汤用彤等人都曾经在在支那内学院学习过,有无修行的问题并不是显得十分突出。
50年代以后,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和国家培养人才的需要,佛教研究开始纳入了国家的社会科学范畴。“文革”前,宗教属于受批判的对象,批评佛教是研究的主流,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学”都被否定,则更谈不上什么“修”的问题了。
80年代以后,由于过去几十年里的宗教受到冷遇,人们对宗教知识必几乎一无所知,在新的春天里,激发了人们对宗教知识的渴求。这时受条件的限制,宗教读物成为畅销书,而宗教界宥于人才的匮乏,没有力量来解决社会上对宗教知识的渴望与需求,同时在经济上和体制上也多少限制了纯宗教读物的出版,于是撰写宗教读物,历史地落上了以从事人文学科研究为主体的学者身上。到现在为止,社会上广泛流行的一些宗教读物仍然是以学者撰写的为主,在这些著作中,有的是纯学术研究读物,有的是普及宗教知识的读物,良莠不齐,错误不断,因此引起了宗教界的一些人士的不满。也就在这时,宗教界通过办学办教育,出版教内的流通著作,以及举办讲经法会等等,宗教知识正在为很多人了解,人才不断长成,人们在阅读有关的宗教读物时,会发现有很多不同的地方,特别是在对教义理论的解释上区别更大,有的甚至是相反的说法,不知该如何看待?另外一些宗教界人士认为学习宗教重在体验,如果没有信仰就不会有正确地体验,就不能把握住宗教的内涵,所以对学者撰写的文字,表示出不屑。于是在学与修的矛盾开始出现。
看来,总是的焦点是在有无信仰?事实求是地说,从事宗教研究的人则更多的是来自于受过专业训练的教外人士,这些人有一部分人确实没有宗教信仰,确实是将佛教作为一种纯学术来看待,而且自认为其研究成果是“客观公正”的。学术界里经常在说“进得去,出得来”,其意思是说,研究佛教既要深入其里了解它的内部情况,同时也要跳出来,站在圈外来客观性地看待佛教。此犹如“当事者迷,旁观者清”。到现在为止,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研究,确实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果,影响也越来越大。在这些研究中,其学术成果正在朝着精致化和细腻化的方向发展,很多问题都被分解为一个个单元,与东方宗教讲体验,重在悟的特点相背弛,也远离了东方宗教注重整体观的思维方式,正如太虚大师所指出:“吾以之哀日本人、西洋人治佛学者,丧本逐末,背内合外,愈趋愈远,愈说愈枝,愈走愈歧,愈钻愈晦。”
这里的问题是,学者是不是一定要有信仰,其研究是不是需要有“修”的体验,成果有没有“客观公正”?本来这个问题是没有什么争论的,学者进行研究是情理中事,然而由于他们的一些研究成果并没有得到宗教界的认同,于是才会出现这些不同的看法。佛教虽然是宗教,但是没有信仰的人来研究它并不是不可以,因为学者是将它作为一门学问来看待的,他们研究的目的,就是想用历史来说明宗教,而不是用宗教来说明历史。佛教是人类文化与文明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历史发展道路,是人类历史上的重要一步,此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既然佛教在人类历史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那么对它的研究必是不可缺少的,也是必要的,更是全面的。所谓的“客观公正”,是要以一定的历史史实来说话,这些历史事实,有的是依靠经典文字的材料,有的是依靠考古发现,有的是靠田野调查而获得的,并且在这些丰富的材料基础上,最后才能得出一个比较合理的结论来。例如,过去很多人都认为,中国唐代密宗的历史很快就衰落了,但是由于法门寺的文物发现,这一种观点也许会得到不同程度的修证。又如,在敦煌莫高窟藏经洞没有发现之前,关于禅宗的历史研究主要依据的是几部灯录和一些碑文,之后,由于藏经洞的大量资料发现,禅宗的研究开始有了重大的改变,仅一部《坛经》,就已经引起了许多看法,这些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史料基础上的研究成果,既使是教界人士也许会有多少认同,而且这一部分研究成果,并不需要有信仰和有修行的人才能完成的,它只是在已有的材料基础上,通过科学地分析和归纳后,作出综合判断,不能说它没有客观公正性。
当前世界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特点和趋势是,学科分的越来越细,方法越来越多,交叉研究的情况明显增多,佛教的研究也无不体现了这种特点与趋势。研究佛教“有文献学方法、考据学方法、思想史方法、哲学方法等,以文献学与哲学两大方法最为重要,堪称佛学研究的双轨。此外,还有新近输入的宗教学方法、社会学方法、人类学方法等。”最近在学术界又涌现出诸如佛教文学、佛教教育学、佛教伦理学、佛教经济学、佛教艺术学、佛教美学、佛教寺院、佛教民俗、佛教史学、佛教宗派学等等分支学科,极大地丰富了佛教研究的内容。佛教之所以能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科学事业中的一个亮点,就是在于它的长期历史文明和它的博大精深的体系,以及无所不包的丰富内容,由此才得到了学者的重视与看好,这是佛教的骄傲,是历代佛教徒对人类社会作出的伟大贡献。也是我们今天学者应该重视与弘扬的一部分宝贵的精神文化与人类文明的遗产!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运行法则,佛教的研究也有自己的特点。按照现在的学术研究的特点,学术研究要有一定的学术标准,要有一定通行的研究方法作基础,要有一定的判别标准,这些都是学术规范,是没法改变的。研究佛教的目的,不仅在于揭示它的有效性和有用性,关键是对它进行一个全面的历史梳理,找出它的贡献与得失,其结果是既总结了古代的优秀文化遗产,又为今天和未来的佛教发展提供了历史的借鉴,以史为镜,照鉴未来,这才是佛教研究的根本任务!举例来说,梳理佛教思想的发展历史,用哲学分析的方法来研究佛教教义思想,将佛教的理论进行归纳分类,从中来看佛教的认识世界的模式,用伦理分析方法来看佛教的道德观,找出它在社会上的合理性,用历史的方法来看佛教在不同阶段的特点,总结它的得失,等等。特别是从佛教思想的层面来分析,看看佛教里面有哪些是合理的部分,并且仍然适用于今天的社会,哪些是所失的部分,不予再用,找出对治今天人们普遍出现的信仰迷失,人心浮燥的通病,这是历史赋于学者研究佛教的使命。当然也是直探佛陀的心源的一种方式。不过对这一点,当今学者做的还很不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与深入。
应当指出,佛教界里对学者的研究也不是全部持否定的态度,有人就认为,“尽管学术界研究佛学的目的不究竟或不彻底,然而也有其自身的特长,有值得教内学者借鉴之处。”“这些学术规范都有助于我们更有效地理解佛法。更重要的是学术界通过对各种文献的比较研究,参照新出土的资料,揭示了长期以来对佛法理解的偏失与错讹,对我们理性地理解佛法要旨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学界与教界在学与修的方面分歧,正如有人所说:“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强调修行的人士一般认为‘学佛’与‘佛学’有本质的区别。学佛是效佛所行、修佛所证的行为。他们多讨厌知解,轻视学术研究,视之为形式化,把学术研究贬低为做文字游戏,认为只是在佛教的名相上绕来绕去。”这里指出了学者与教徒之间的一个重大的区别。学者也许理性认识带的多一些,与教徒的感性悟解有根本的不同。学与修是一体的,两者不能够截然分开,有学必有修,学与修是辩证的关系,不能说非要去打坐持戒就是修,这种看法实际上是与佛的教说相违的,佛教有八万四千法门,要人在学与修上采取方便示法,看经书,读资料是“学”,再针对所见到的材料进行整理,还是一个“学”的过程。写文章,作结论,就其所得到的结果,是“修”,两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实用事实来说话,也就隐含了“修”的成分,因为它是受到事实检验的结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修”是目的与结果,“学”是方法和手段。如果说,仅仅把学与修定位在知解与修持两个方面,这种定位未免有些过窄,有违了佛的初衷,也没有做到使用不二法门的观照方法,所以。对学者的学与修的关系,我们不能仅仅使用悟解的标准。应该更多地用不二的方法来理解与看待。
最后,以是否有宗教信仰和是否有修来作为评判学者研究成果的标准,是不符合实际的。20世纪里许多有名的佛教学者,但是他们不一定全部都是标准的佛教徒,可是他们的成果却受到了历史的检验,得到了教内外人士的认可,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后学。例如汤用彤、陈垣等人的研究即是如此。所以关键是看学者的研究成果是否正确,是否对社会有用,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就是佛教学术研究的试金石。
佛教是一个大海,许多研究佛教的学者在佛教大海里翱游之后,对佛教的看法都有不同程度改变。“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学者在深研藏经时,耳濡目染,不知不觉地受到了佛法的薰闻,自觉地对佛教抱有同情的态度,汤用彤先生在研究了佛教以后,就认为对佛教应持“同情之理解”与“心性之体会”的态度,这就是通过“学”而得到的悟解,所以学即修,修即学,两者是不二法门。
总之,我们对学者的学与修的关系,应该给予一个既全面,又准确和事实求是地客观理解,尽量避免那种将学与修对立起来的看法。关于学与修的关系,还有很多地方没有谈到,本文仅是抛砖引玉,将问题提出,求教于方家,希望引起人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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