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经》与生活禅
“《观众生品》载,维摩诘室,有一天女,见诸天人闻法,便以天花洒向菩萨和大弟子的身上。花到诸菩萨身上,纷纷堕落;到大弟子的身上,便粘着不堕。大弟子们运起种种神通去花,却始终不能去掉。天女问舍利弗为什么要去花,舍利弗说此花‘不如法’。天女指出花的本身无所谓如法不如法,说它‘不如法’,是‘仁者自生分别想’,而诸菩萨已断了一切分别想,进入不二法门,所以花落到身上,不再粘着;‘结习未尽,华著身耳;结习尽者,华不著也。’声闻因烦恼结习未曾断尽,内心仍有污染,所以天花着身而不能去;菩萨结习已断,内心没有烦恼习气的污杂,外花就不再着身。所谓结习,即是相对意识。‘已离畏者,一切五欲无能为也’,对已证入绝对不二的菩萨,相对的五欲无可奈何,一切色相等法,皆无法侵入,因为一旦进入便立即为绝对所熔化,变为绝对。禅宗以‘洪炉’比绝对,以‘点雪’比相对。‘点雪’飞入‘洪炉’中,刹那之间即被消熔。……唐释皎然《答李季兰》:‘天女来相试,将花欲染衣。禅心竟不起,还捧旧花归。’风神摇曳,亦颇得《维摩经》天女散花三昧。”【《禅宗思想渊源》第5章《〈维摩经〉与禅宗思想》,145~146页。】
“‘能善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无乱是菩提,常自静故。’动静皆是佛性,穿衣食饭,行住坐卧,皆在定中,如此,‘举足下足,当知皆从道场来,住于佛法矣!’《维摩经》表达此种观念最为出色的是‘所见色与盲等,所闻声与响等,所嗅香与风等’。见色即空,无所分别,故与盲等。虽无分别,而能了知一切法,这也正是禅宗所追求的境界:‘学道之人要复如婴孩,荣辱功名,逆情顺境,都动他不得,眼见色与盲等,耳闻声与聋等,如痴似兀,其心不动,如须弥山,这个是衲僧家真实得力处。’玄沙三种病人公案,旨在超越见闻觉知的分别妄想,拨除见尘明见性,荡除妄心见本心,以契入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实相无相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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