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的教学内容:《说处经》
佛陀的教学内容:《说处经》
(一)经文大意
有一次,佛陀游化到舍卫国,住在胜林给孤独园。
尊者阿难在傍晚时分,静坐禅思告一段落后,带领一些常跟著他修学的年少比丘,去见佛陀。
“世尊!此诸年少比丘,我当云何教呵?云何训诲?云何为彼而说法耶?”阿难问。
于是佛陀为阿难及诸年少比丘,广分别说可以让诸年少比丘“得安稳,得力得乐,身心不烦热,终身行梵行”的教、学内容:
一、五盛阴:色盛阴,觉(受)、想、行、识盛阴。
二、六内处:眼处,耳、鼻、舌、身、意处。
三、六外处:色处,声、香、味、触、法处。
四、六识身:眼识,耳、鼻、舌、身、意识。
五、六更乐身:眼更乐(触),耳、鼻、舌、身、意更乐。
六、六觉身:眼觉(受),耳、鼻、舌、身、意觉。
七、六想身:眼想,耳、鼻、舌、身、意想。
八、六思身:眼思(行),耳、鼻、舌、身、意思。
九、六爱身:眼爱,耳、鼻、舌、身、意爱。
一O、六界:地、水、火、风、空、识界。
一一、“因缘起”及“因缘起生法”:
“若有此则有彼,若无此则无彼;若生此则生彼,若灭此则灭彼。”
“缘无明行,缘行识,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处,缘六处更乐(触)缘更乐觉(受),缘觉爱,缘爱受(取),缘受有,缘有生,缘生老死。”
“若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处灭,六处灭则更乐(触)灭,更乐灭则觉(受)灭,觉灭则爱灭,爱灭则受(取)灭,受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灭。”
一二、四念处:观“身”如身,观“觉”(受)、“心”、“法”如法。
一三、四正断:
①已生恶不善法为断故,起欲求方便行,精勤举心断;
②未生恶不善法为不生故,起欲求方便,精勤举心断;
③未生善法为生故,起欲求方便行,精勤举心断;
④已生善法为住故、不忘故、不退故、转增多故、广布故、满具足故,起欲求方便行,精勤举心断。
一四、四如意足:
“成就‘欲定’烧诸行,修习如意足,依于无欲、依离、依灭、愿至非品。如是‘精进定’、‘心定’,成就‘观定’烧诸行,修习如意足,依于无欲、依离、依灭,愿至非品。”
一五、四禅:离欲、离恶不善之法,至得第四禅成就游。
一六、四圣谛:苦、苦习(集)、苦灭、苦灭道圣谛。
一七、四想:小想、大想、无量想、无所有想。
一八、四无量:
“心与‘慈’俱,遍满一方成就游。如是二、三、四方,四维上下,普周一切,心与慈俱,无结、无怨、无恚、无诤极广甚大,无量善修,遍满一切世间成就游。如是‘悲’、‘喜’心与‘舍’俱,无结、无怨、无恚、无诤,极广甚大,无量善修,遍满一切世间成就游。”
一九、四无色:断一切色想,::乃至得非有想非无想处成就。
二O、四圣种:
“得□素‘衣’而知止足,非为衣故求满其意。若未得衣,不忧悒,不啼泣,不□胸,不疑惑;若得衣者,不染不著、不欲不贪、不触不计,见灾患、知出要而用衣。如是‘食’、‘住处’。
‘欲断乐断,欲修乐修’。彼因欲断乐断、欲修乐修故,不自贵、不贱他。”
二一、四沙门果: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最上阿罗诃(汉)果。
二二、五熟解脱想:无常想、无常苦想、苦无我想、不净恶露想、一切世间不可乐想。
二三、五解脱处:
①从世尊、诸智梵行者闻法;
②如本所闻、所诵习法而广读之;
③随本所闻、所诵习法而为他广说;
④随本所闻、所诵习法而心思惟分别;
⑤但善受持诸三昧相者,
便知法解义。因知法解义故,便得欢悦;因欢悦故,便得欢喜;因欢喜故,便得止身;因止身故,便得觉乐;因觉乐故,便得心定;因心定故,便得见如实、知如真;因见如实、知如真故,便得厌;因厌故,便得无欲;因无欲故,便得解脱;因解脱故,便得知解脱: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更受有知如真。
二四、五根:信根,精进、念、定、慧根。
二五、五力:信力,精进、念、定、慧力。
二六、五出要界:
“多闻圣弟子极重善观‘欲’、‘恚’、‘害’、‘色’、‘己身’。
舍离不住此五界,秽恶厌患此五界。犹如鸡毛及筋,持著火中,即时融消□缩,转还不得舒张,观无欲、无恚、无害、无色、无己身,心向之,乐之,信解之。”
二七、七财:信财,戒、惭、愧、闻、施、慧财。
二八、七力:信力,精进、惭、愧、念、定、慧力。
二九、七觉支:念觉支,择法、精进、喜、息(轻安)、定、舍觉支。
三O、八正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佛陀接著又为阿难及诸年少比丘说“顶法”及“顶法退”:
“多闻圣弟子真实因心思念、称量、善观分别无常、苦、空、非我。彼如是思念,如是称量,如是善观分别,便生忍、生乐、生欲:欲闻、欲念、欲观,是谓顶法。”
“如是,内外识、更乐(触)、觉(受)、想、思(行)、爱、界、因缘起及因缘起法。”
“若得此顶法复失衰退,不修守护,不习精勤,是谓顶退法。”
阴内外识更 觉想思爱界 因缘念正断 如意禅谛想
无量无色种 沙门果解脱 处根力出要 财力觉道顶
(二)论述
本经可以说,整理了佛法早期的教、学内容。第一项至第九项,先从人们的身心状况分析起,显示了佛法的教学(或说是修行),是以我们的身心活动为主的。这与近代经过考据订正而还原编排的《杂阿含经》,以∧五阴诵∨为第一,以∧六入处诵∨为第二的次第,该不只是巧合吧!
佛陀将我们的身心活动,作了适切的分析,提供了一个让我们明白身心活动进行的模式,以便能从中觉察错误,进而修正错误。“阴”,也译为“蕴”,聚集的意思。以佛法来看,“人”,只不过是“色”、“觉(受)”、“想”、“行”、“识”这五种精神与生理现象的聚集罢了,所以称为“五阴”。“色”,指的是物质,占有空间,有窒碍的特性,如我们的身体。“觉”也译为“受”,是指感受、情绪反应。“想”,是指思考、判断、联想等。“行”,是指动机、意志力──表面以及潜在的。“
识”,是指认识了别。而后面这四种属于“精神”层次的现象,是“非物质”的,所以也称为四“无色阴”。“盛”,有炽盛、盛载的意思。“盛阴”,如《法乐比丘尼经》(二一O)中说:“若色、觉、想、行、识有漏(杂染烦恼)有受,是谓阴即是盛阴。”这是特别用来形容杂染五阴的苦迫倾向的。“六内处”,也称为“六根”,是人们接受外界讯息的触角,因为是存在于五阴之中的,所以相对地称“内”,可以参考《分别六处经》(一六三)。“六外处”,也称为“六尘”,是我们的感官器官所觉察的对象,存在于五阴之外的,所以相对地称“外”。其中,“身”与“触”指的是身体与有关触觉的,而“意”与“法”指的是意念与有关观念方面的,可以参考∧第九选∨。“六识身”,指的是包括脑神经的神经组织,与“五阴”中认识了别作用的“识阴”所指不同。如近代医学研究发现在脑部组织中,有专司视觉、听觉、嗅觉::等不同功能的区域(组织),就与“六识身”这样的概念相接近。“六更乐身”,“更乐”也译为 “触”,个人倾向于认为是“认识”(而不是指“接触”)的意思,与“五阴”中“识”的含意相当(参考印顺法师著《佛法概论》∧第八章∨第一一二页七↓十三行)。“六觉身”,“觉(受)”,指的是“苦”、“乐”或“不苦不乐”的感受,与“五阴”中“觉”的含意相同。“六想身”,“想”与“五阴”中“想”的含意相同。“六思身”,“思”也译为 “行”,与“五阴”中“行”的含意相同。
如《杂?二七三》中说:“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又如《杂?三O四》中说:“云何六爱身?谓眼触生爱,耳触生爱,鼻触生爱,舌触生爱,身触生爱,意触生爱。”这是说,经由“器官”(根)、“外境”(尘)与 “神经组织”(识)三者的因缘和合,而产生了“认识作用”(触),再经由“认识”后而延生出“感受”、“思考判断”、“行为”或“爱染”等反应,正是解析了人们身心活动进行的过程。其中,“爱染”的产生,是对烦恼众生而说的,而佛法对于“爱(染)”,有不同于一般世间的价值判断,我们将留在∧第六选∨中讨论。像这样,从人们身心活动的机构谈起,正表现著佛法不离五蕴谈解脱的精神。
“界”,是将相同特性的,归纳在一起,以便于我们分析与理解用的,相当于现代所说的“族”、“群”。界,可以依不同的目的,作不同型态的归纳,也当然可以随著不同人们的约定成俗(施设),而表现出不同的归纳结果。“六界”,是印度传统的分类,与中国传统所用的“五行”分类法,内容或有不同,但为了分析与理解事象的目的,则是相同的。《多界经》(一八一)更举出了六十二种不同的分类,可以参考。
第十一项是佛法说理中,最根本的论理基础,可以参考∧第四选∨。其中,“因缘起”是理则;而“因缘起生法”指的是这个理则所表现出来的现象(结果)。“因缘起”也称为“因缘法”、缘起法的“法说”,而 “因缘起生法”也称为“缘生法”、缘起法的“义说”,可以参考《杂?二九六、二九八》,或拙编《杂阿含经二十选》∧第十二选:因缘观──论因说因∨,或《阿含经随身剪辑》∧十二:因缘∨。
另一项也是属于佛法说理,而且是佛法中最根本的方法论的,是第十六项的“四谛”,其详细内容,将在∧第三选∨中讨论。
从第十二项以后的排列,显然是以法数的多寡为顺序的。内容上,则可以用第三十项的“八正道”来统摄。“八正道”,就是“四谛”中的“苦灭‘道’圣谛”,也就是指通往解脱的那条道路。如《罗摩经》(二O四)中,佛陀为五比丘初转法轮时曾说:“趣智趣觉,趣于涅槃,谓八正道。”《大天荬林经》(六七)中,佛陀对阿难说:“汝亦当复转相继法,莫令佛种断,谓八支圣道。”《释问经》(一三四)中,佛陀告诉帝释天说:“灭戏(戏论;染污)道迹者,谓八支圣道。”
“八正道”的内容,如《分别圣谛经》(三一)中舍利弗说:“云何苦灭道圣谛?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诸贤!云何正见?”
“谓圣弟子念苦是苦时,习(集)是习、灭是灭、念道是道时;或观本所作;或学念诸行;或见诸行灾患;或见涅槃止息;或无著念,观善心解脱时,于中,择、遍择、次(决)择、择法;视、遍视,观察明达,是名正见。”
“于中,心伺、遍伺、随顺伺,可念则念,可望则望,是名正志。”
“于中,除口四妙行,诸余口恶行远离断除;不行、不作、不合、不会,是名正语。”
“于中,除身三妙行,诸余身恶行远离断除;不行、不作、不合、不会,是名正业。”
“于中,非无理求,不以多欲无厌足,不为种种伎术、咒说邪命活,但以法求衣,不以非法;亦以法求食、床、座,不以非法,是名正命。”
“于中,若有精进方便,一向精勤求,有力趣向,专著不舍,亦不衰退,正伏其心,是名正方便。”
“于中,心顺念,背不向念,念、遍念;忆、复忆,心心不忘,心之所应,是名正念。”
“于中,若心住禅住,顺住,不乱、不散,摄止,正定,是名正定。”
又如《圣道经》(一八九)中说:
“若见邪见是邪见者,是谓正见。若见正见是正见者,亦谓正见。”
“无欲念、无恚念、无害念,是谓正志。”
“离妄言、两言、□言、猗(绮)语,是谓正语。”
“离杀、不与取(盗)、邪□,是谓正业。”
“不求无满意,不以若干种畜生之咒,不邪命存命,彼如法求衣被,则以法也。如法求饮食、床榻、汤药,诸生活具,则以法也,是谓正命。”
“已生恶法为断故,发欲求方便,精勤举心灭;未生恶法为不生故,发欲求方便,精勤举心灭;未生善法为生故,发欲求方便,精勤举心灭;已生善法为住不忘不退,转增广布,修习满具故,发欲求方便,精勤举心灭,是谓正方便。”
“观内身如身,观至觉(受)、心、法如法,是谓正念。”
“离欲、离恶不善之法,::至得第四禅成游,是谓正定。”
除此而外,《杂阿含经》∧圣道分相应∨也有一些相关的说明。其中,《杂?七八五》更分“世俗、有漏、有取、转向善趣”,以及“圣、出世间、无漏、无取、正尽苦、转向苦边”两种不同层次,对每一圣道支作说明,正好可以拿来与上面二经比对参考。
从以上所例举经文对“八正道”内容的说明中,可以发现第十二项的 “四念处”,是属于“正念”的内容(将在∧第九选∨中讨论)。第十三项的“四正断”,是属于“正方便”的内容。第十五项的“四禅”,第十四项的“四如意足”,第十七项的“四想”,第十八项的“四无量”,第十九项的“四无色”,都可以看作是属于“正定”的内容。“八正道”中“正见”的范围含盖较广,但若从趣向解脱的层次来看,那么第十一项“因缘”与第十六项“四圣谛”,当为“正见”的精髓(将在∧第四选∨与∧第三选∨中讨论),而第二二项的“五熟解脱想”,第二三项的“五解脱处”以及第二六项的“五出要界”,也都属于是“正见”的内涵。
《圣道经》(一八九)同时也表达了“正见”为“八正道”之首,各正道都由正见推动的观点,这与《杂?七四八》以“日出前相(旭日东升),谓明相初光”来作为比喻,形容“正见”是“究竟苦边前相”,而说:“彼正见者,能起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的观点是一致的。
“四正断”,有时也译为“四正勤”,其内容不仅止于除恶而已,并且还要求能积极地开发善法。所以,能够做到这样的修行人,也称得上是 “精进”而无愧了。“四如意足”,有时也译为“四神足”。本来“如意足”或“神足”,指的是由禅定而引发的神通,但这里应该就是指“禅定”。所以在《瑜伽师地论》中,就直接译作“四三摩地”了。不过,“四如意足”并不在强调神通或者禅定的殊胜,重点反而是在“依于无欲、依离、依灭,愿至非品。”至于这四种如意足的详细内容,可以参考《瑜伽师地论》卷二九(或印顺法师编《杂阿含经论会编》中册二八三页)。
“四想”是四种修习禅定的观想方法,如《有胜天经》(七九)中,阿那律陀告诉仙余财主说:“大心解脱者,若沙门、梵志在无事处,或至树下空安静处,依一树,若不依一树者,当依二、三树,若不依二、三树者,当依一林,若不依一林者,当依二、三林,若不依二、三林者,当依一村,若不依一村者,当依二、三村,若不依二、三村者,当依一国,若不依一国者,当依二、三国,若不依二、三国者,当依此大地乃至大海,意解大心解脱遍满成就游,彼齐限是心解脱不过是,是谓大心解脱。”“大心解脱”,似乎就是以“大想”为禅修观想方法所成就的解脱,经中并且说,这又与无量心解脱“异文异义”(不同)。“小想”与“无所有想”,在《中阿含经》中,并没有更多的经文可以参照,但想必是相对于“大想”的禅修观想方法来说的吧!连同“无量想”,三者的不同之处,大概是在禅修观想的范围大小或有无的差异吧。
“四无色”,指的是“四无色定”。这是比“四禅定”更细腻、更深层的禅定,离开了物质(无色)的纯精神境界,可以参考∧第一选∨中有关“心净”的论述。
第二十项“四圣种”,指的是四种可以成就圣者的种子,它们是:①衣、②食、③住处(也包括卧具)等维持日常生活的必须用具与资源,随顺于所能得到的而感到满足,以合乎“八正道”中“正命”的精神;离欲贪的态度来使用;以及④时时刻刻不离趣向解脱的修行。(可以参考《望月》一八五O下)
第二十一项说明“沙门四果”,做为佛弟子修学的阶段目标。如《水喻经》(四)中说:
“三结(身见、戒取、疑)已尽,得须陀洹,不堕恶法,定趣正觉,极受七有(最多七次生死),天上、人间七往来已,便得苦际(解脱)。”这是对“须陀洹”果的描述,因为是初入圣者之流,也称为“初果”、 “预流果”。
“三结已尽,淫(贪)、怒(镇)、疑薄,得一往来天上、人间。一往来已,便得苦际。”这是对“斯陀含果”的描述,因为只须要再一次地往来于天上与人间的修行,就能成就解脱,所以也称为“一来果”。
“五下分结(贪欲、嗔恚、身见、戒取、疑)尽已,生于彼间,便般涅槃,得不退法,不还此世。”这是对“阿那含果”的描述,因为是在来生就必定会成就解脱,不会再来人间的,所以也称为“不还果”。
“欲漏心解脱,有漏、无明漏心解脱,解脱已,便知解脱。”这是对 “阿罗汉果”的描述。《杂?七九七》中说:“何等为阿罗汉果?谓贪、嗔、疑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杂?四九O》中说:“贪欲永尽,嗔恚永尽,愚疑永尽,一切诸烦恼永尽,是名涅槃。”所以,能称为“阿罗汉”的,就是已经解脱(涅槃)的圣者了。这样的解脱圣者,《杂?七五O》中描述说:“贪、恚、疑解脱已,是圣弟子得正知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后有”,指的是这个“五蕴”不再和合(即俗称的“死亡”)时,还需要拥有下一个“五蕴”(即俗称的“下一辈子”)的贪爱。而成就“阿罗汉果”的解脱圣者,明白自己再也不会有这种“后有”的需求了。
沙门四果,是佛法修学上成就的重要标竿。而以成就这四种果位的圣者为榜样的修学(即念“众”),则是在家佛弟子“四增上心”(在这里是指“四不坏净信”)的修学内容之一。如《优婆塞经》(一二八)说: “白衣圣弟子念如来”,“白衣圣弟子念法”,“白衣圣弟子念众:如来圣众善趣正趣,向法、次法,顺行如法,彼众实有阿罗诃(阿罗汉)、趣阿罗诃,有阿那含、趣阿那含,有斯陀含、趣斯陀含,有须陀洹、趣须陀洹,是谓四双八辈”,“白衣圣弟子自念尸赖(戒)”。其中,“趣须陀洹”的“趣”,是“趣向”的意思,所以也称为“须陀洹向”、“初果向”或“预流向”,这是指虽然还没有能到达“初果”,但已经十分接近“初果”,是在进入圣者之流的预备位置了。
第二十二项,说五种成熟(成就)解脱的观想方法:无常、苦、无我、不净、不可乐想。《诸法本经》(一一三)说:“若比丘得习出家学道心者,得习无常想、无常苦想、苦无我想、不净想、恶食想、一切世间不可乐想、死想。”《七日经》(八)中,佛陀举世间的毁灭,来说明“一切行无常,不久住法、速变易法、不可倚法。”然后归结道:“如是诸行(一切)不当乐著,当患厌之,当求舍离,当求解脱。”文后又说:“我今为汝说大海水当竭消尽,谁有能信?唯见谛(真理)者耳。我今为汝说一切大地当烧尽,谁有能信?唯见谛者耳。”都表示了相同的内容,这是早期经典中,经常论及的修行方法。无常的现象虽然在我们的世界里一再地呈现著(背后的原因是:这是个缘起的世间),然而除了澈见真理的圣者外,有谁能体悟呢?一般人在内心的占有欲与执著的驱使下,哪里会甘心地接受呢?不过无常的事实总是事实,不甘心的结果,只是徒增自己的烦恼与痛苦罢了。所以《说无常经》(一二O)中说:“色无常,觉、想、行、识无常,无常则苦,苦则非神。”“神”是“我”的另一种翻译, “非神”是指没有一个不会变化的“我”,也没有一个这样的“我”可以阻挡或者改变得了无常的。从这样的观点来看:无常的世间,哪有什么是值得欣乐与迷恋的呢?《法乐比丘尼经》(二一O)中说:“乐觉者,生乐住乐,变易苦。无常者,即是灾患,欲使也。”所以会说当修“一切世间不可乐想”了。而“不净想”,也就是“不净观”,是以观察或想像身体的污秽,来消除对身体的爱恋的,也是“身念处”的修行内容之一,可以参考∧第九选∨。 幻第二十三项“五解脱处”,其实是指五个可以获知法义的地方。为什者么也说是“解脱处”呢?因为“知法解义”是往下“欢悦”、“欢喜”、二“止身”、::,到最后“得解脱”的开端缘故吧! 水
第二十六项更说明了从善于观察“欲(贪)”、“恚(动怒)”、“ ”害(伤害)”、“色(物质)”、“己身(自我感)”,进而能不受这五 ”种因素的驱使,而趣向解脱(出要)。其中,“欲”、“恚”、“害”,乐显然都与贪爱有关,我们将在∧第六选∨中,再作探讨。而“色”,如《净不动道经》(七五)经说:“欲者无常,虚伪,妄言。是妄言法,则是幻化,欺诳愚疑。”(第一说净不动道)“多闻圣弟子作如是观:若有色者,彼一切色,四大及四大造。四大者,是无常法,是苦,是灭。”(第二说净不动道)观“色”的内容,还是在观察“色”的组成(四大:地、水、火、风),以及其无常性与苦迫性的。“己身”就是指自己,“己身”的观察,不仅应当包括对自己身体的观察,而且更应当包括对自己“心”的观察。观察的内容,还是在无常、苦、无我(无己身)、不净、不可乐想等“五熟解脱想”。
五根、五力、七财、七力中的“慧”,与“八正道”中的“正见”是相通的,“定”是“正定”的范畴,“念”是“正念”的范畴,“惭”与 “愧”,其精神与“四正断”是相通的:“惭于己恶,愧于不逮”。而信,可以“四不坏净信”来理解。
第二十九项“七觉支”,也还是“八正道”的内容。《杂.七一五》中说:“何等为念觉分食?谓四念处。”“何等为择法觉分食?有择善法,有择不善法。”“何等为精进觉分食?彼四正断,思惟::。”“何等为喜觉分食?有喜、有喜处。”“何等为猗觉分食?有身猗息、心猗息。”“何等为定觉分食?谓有四禅。”《杂.七一三》中说:“有舍善法,有舍不善法:彼善法舍即是舍觉分。”舍就是舍去执著,还是属于“八正道”中“正见”的范畴的。
总括这三十项科目,还是戒、定、慧的修学内容。《法乐比丘尼经》(二一O)中说:“有戒、定、慧三聚摄八支圣道:正语、正业、正命圣戒聚所摄;正念、正定圣定聚所摄;正见、正志、正方便圣慧聚所摄。”
“顶法”,是指努力于思惟观察无常、苦、空、非我(无我)、五蕴、爱、界、缘起等诸法的修习。《杂?一》中便是以观察色、受、想、行、识无常、苦、空、非我,而称这样的观察为“正观”的。透过这样“善观分别”的修行,便能够进入忍(安住)、乐、欲(闻、念、观)于正法修学的不动(稳定)境界。然而,如果还没有能到达这样的稳定状况,一不努力,“不修守护,不习精勤”,仍然会“复失衰退”的,这样一来就称为“顶退法”了。
经文末后,有八句五言偈诵。这是将经文的主要内容(从第一项到第三十项,再加上顶法),以简单而容易忆起内容的字为代表,组合而成的,如以“阴”代表“五盛阴”;以“内”代表“六内处”;以“外”代表 “六外处”;“识”代表“六识身”;“更”代表“六更乐身”::。这与《瑜伽师地论》中,称为“萜葜南诵”的用法相当。这是因为印度早期的经典,不用文字记载,而是以背诵口述流传(表示恭敬、慎重),而为了方便背诵者记忆,避免遗漏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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