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度牒
度牒是国家对于依法得到公度为僧尼的所发给的证明文件(度是说度之入道)。度牒在唐代也称为祠部牒,都是绫素锦素钿轴(北宋用纸,南宋改用绢,见《宋会要辑稿》第六十七册《职官十三》),就是品官所用的纶诰(其实物在日本还保存有最澄入唐所得的一轴,那上面详载僧尼的本籍、俗名、年龄、所属寺院、师名以及官署关系者的连署)。僧尼持此度牒,不但有了明确的身份,可以得到政府的保障,同时还可以免除地税徭役。
宋赞宁据《唐续会要》载(会昌)六年(846)五月制:“僧尼依前令两街功德收管,不要更隶主客,所度僧尼仍令祠部给牒。”赞宁因《续会要》上文有天宝二年事,遂认六年为天宝六年,而谓度僧给牒即从那时开始(《僧史略》卷中《管属僧尼》条)这是错误的。武后延载元年(694)僧尼即隶祠部,故祠部给牒也不见得如《僧史略》所载是从天宝六年开始。度牒的发给与登记僧尼名籍有关,南北朝既已有僧籍,度牒也可能开始于唐代以前。不过它的发给究始于何年,现在还没有定论。
自从北魏北周两次摧毁佛教之后,直至唐初,全国僧尼还只有十万左右(《广弘明集》卷十二)显庆六年(661)高宗于天官寺度僧二十人(《旧唐书》卷四《高宗本记》)。其后年有增加,中宗时尤甚:那时造寺费财数百亿,度人,免租庸者数十万(《旧唐书》卷一百零一《辛替否传》),并且公主外戚都请度人为僧尼,也有私出财造寺者,富户强丁都设法避役,几乎到处皆是(《旧唐书》卷九十六《姚崇传》)。当时僧尼之冒滥,可想而知。玄宗即位,姚崇秉政,因僧惠范附太平公主乱政,即谋沙汰僧尼(《旧唐书》卷三十七《五行志》),虽未能彻底施行,而唐王朝对于度僧事宜,已开始重视。天宝重申祠部给牒之令,也还有限制出家人数和遴选出家人才之意。唯僧尼受牒必须纳钱,因此度人为僧,统治者也有好处。早在唐代中宗景龙二年(708),就有卖度牒的弊政。即如身份很低的屠沽,用钱三万也可得度(《资治通鉴》卷二百零九)。后来政局不稳定,这种收益更觉有必要。如天宝十四年(755),安禄山叛乱,军费增多,政府财产政支绌,就派人到太原去纳钱度僧尼道士,十天左右得钱百万缗,因此第二年又度僧道收赀(《癸巳存稿》卷十二)。肃宗至德元年(756)“彭原郡以军兴用度不足”又“权卖官爵及度僧尼”(《旧唐书》卷十《肃宗本记》),当时度牒费贵至百缗(《佛祖统纪》卷四十)。安史之乱以后,国家财政逐渐稳定,大历十四年(779)代宗始令“自今更不得奏置寺观及度人”(《旧唐书》卷十二《德宗本纪》上)。其后纲纪隳弛,甚至地方官吏也往往以度人谋财利,如徐州节度使王智兴聚敛无厌,当敬宗生辰那一月里,即于泗州置僧坛度人以图厚利,江淮百姓皆结队渡淮(《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四《李德裕传》)。当时剃了头发的人到达之后,各纳二缗,给牒即回,别无法事(见《全唐文》卷七百零六《王智兴度僧尼状》)。此外各地类此情形的不一。
宋代度牒,不仅有法定的价格,而且它的价格还随使用范围的扩大而与日俱增。元丰七年(1084)着令度牒每道为钱百三十千,夔州路至三百千,以次减为百九十千,元祐间定价为三百千。南宋绍熙三年(1192)定价为八百千。元丰至绍熙,百年间度牒价格增至六倍以上,而它的用途也异常宽泛。总之:宋朝一代,度牒可以作为货币来应用。
度牒领得之后,可以免丁钱避徭役,保护赀产,这是唐到北宋的一般现象。因此豪强兼并之家,公然冒法,买卖度牒,从中取利,甚至有伪造度牒的。
明代僧尼依然给牒,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诏天下编赋役黄册规定“僧道给度牒,有田者编册如民科,无田者亦为畸零”(《明史》卷七十七《食货志》)。清世祖顺治八年(1651)免纳银给牒。其后又将田赋(土地税)和丁税(人头税)归并为“地丁”一种赋税。以地归丁,不须报牒免役。但为了限制僧尼的数量,依然严行发给度牒的制度,一直沿用到干、嘉时代,后来何时废止(见《大清会典事例》),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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