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觅寂比丘:问与答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觅寂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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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与 答
  /Santagavesaka Bhikkhu
  作者简介﹕Santagavesaka Bhikkhu(觅寂比丘)1967年出生于台湾?云林县,1990年就读某佛学院,1992年出家,1995年赴泰国、马来西亚等地参学,同年12月到缅甸,依止帕奥禅师受南传戒。目前以学习(研究)巴利圣典为主。
  一、佛教徒为什么要持戒?持戒是不是执着(着相)?
  答:对于佛弟子为什么要持戒,个人提出几点来做说明:
  1.持戒是佛弟子奉行自己的义务,也是一种责任。佛弟子远离杀生等不道德的行为而过着有道德的生活,所以持戒也是一种善行。《成实论》说:「佛弟子不为福报生人天等,亦不怖畏堕地狱等而勤持戒,但乐善法,故名清净。」(大正32?245中)优婆塞受持五戒;比丘持守两百二十七戒,必须名符其实,奉行自己的义务,才是真佛子。否则,宁愿舍戒也不要违犯世尊所制定的圣戒!
  2.戒、定、慧三增上学,戒为基础,持戒能遮不善身、口业。行者由清净持戒而心不追悔;由不追悔而心生喜悦,如此则能容易地获得禅定。行者依禅定而修毘婆舍那进而证得道果。所以持戒能作圣道的基础。
  3.佛陀为弟子制定戒法,并要求弟子遵守,佛陀不可能私下偷偷违犯,因为世尊没有秘密的缘故;阿罗汉尊重佛制,对于佛陀所规定的戒法宁死不犯,所以也不可能偷偷违犯,因为他们具足「无学戒」的缘故。
  4.须陀洹圣者具有四法不堕恶趣,必证涅槃(四不坏证净):(1)对佛不动摇、绝对的净信。(2)对法不动摇、绝对的净信。(3)对僧伽不动摇、绝对的净信。(4)具足(圆满)无毁、无穿、无斑点、无杂色、自在、智者所赞、无所触(无执取)、令定生起的戒(S. V, pp.342-343)。依照注释书的解释,「无毁」等的意义指在家众对五戒;出家众对(波罗夷等)七戒聚没有破戒与违犯等(他们的戒在起初或末了,一条也不破),其意义和《清净道论》「戒随念」的内容相同(SA. Ⅲ, p.277;DA. Ⅱ, p.536;MA.Ⅱ, p.400;Vism. pp.221-222)。所以依照南传佛教的传统说法,证得初果的圣人应该不会故意犯戒才对。说一切有部所传诵的《多界经》也提到:「无处、无容具圣见者,故思越诸学处。」(大正26?502中)
  5.在戒经(Patimokkha)序有一段:「如果比丘被询问到三次,记得(自知)有罪不发露者,犯故意妄语罪。世尊说故意妄语是(证道的)障碍法。」这段是在说明比丘犯了戒而没有如法忏悔,当在诵戒问清净时也不发露表白,他就犯了默然(沉默)的故意妄语罪,也就是犯了恶作(Dukkata)罪。而这故意妄语的恶作罪会障碍什么呢?注释书上解释:「会障碍(这位比丘)证初禅等。」(Kavkhavitarani, p.16)连小小的恶作罪都会障碍证得禅定、道果,行者岂可轻忽!
  6.在《律藏》中,世尊说大海有八种不可思议法(未曾有法),其中第二种不可思议法为:「诸比丘!譬如大海有不泛滥(越岸)的常法。同样的,诸比丘!我为诸声闻(弟子)所制定的学处(戒),诸声闻(弟子)乃至有失命(生命的危险)的因缘也不会违犯的(宁死不犯)。」(Vin. Ⅱ, pp.238-239)我们佛弟子宜应尊重圣法律,对于微小的罪过也见其怖畏,轻重等持。我们既然立志修学佛法,迈向圣道,岂有不依法奉行而能到达彼岸!诸佛、阿罗汉乃至初果圣者必定恭敬正法律,奉行戒法,我们希望向他们看齐,迈向圣道前进,则必须遵守戒律!
  7.持戒有种种功德,例如:持戒能(1)不后悔,(2)得大财聚,(3)得善名称(声誉),(4)在大众中没有怖畏、羞惭,(5)临命终时不昏昧,(6)身坏命终生善天趣,(7)成为修定的依止(助缘)─容易得定,(8)证(得)涅槃的基础。还有很多功德无法在此一一列出。破戒、犯戒则有追悔等种种过失,并且有堕落恶趣、地狱的危险(过患),行者宜应深思!(参见Vism. pp.9~10;pp.51~58)
  8.有人认为持戒是执着(着相),修学大乘似乎不需要持戒或可以开缘,其实这是大错特错!(1)佛与阿罗汉都已经断了烦恼,没有执着,但他们必定会遵守自己的戒法。(2)持净戒是为了清净三业,做为证得圣道的助缘。岂有尊重佛法、依法奉行,就被挂上「执着(着相)」之名的道理!(3)真实修学菩萨道者,必定精勤地为圆满诸波罗蜜而努力。无论六波罗蜜或十波罗蜜都有持戒波罗蜜,岂有不注重道德、不尊重戒法而声称自己在修学菩萨道的懈怠菩萨!何况北传菩萨藏也没有这样的解释。此外,在《律藏》中,「开缘」有一定的法则(规范),没有所谓自己不愿意遵守而不去奉行称为「开缘」的道理!
  二、曾经听人说:「小小戒可舍」,什么是「小小戒」?真的可以舍吗?
  答:《律藏》的〈五百犍度〉,是在叙述五百阿罗汉结集三藏的情形(会议记录)。当阿难尊者诵出经藏后,接着对长老们说:「尊师们!世尊般涅槃时曾经对我说:『阿难!我灭度后,如果僧伽需要(时),允许(僧伽)舍弃小小戒。』」但阿难尊者在当时并没有问佛陀:什么是「小小戒」。所以当阿难尊者在结集大会中提出这件事情时,诸长老们对「小小戒」的定义(内容)众说纷纭。所以大迦叶尊者(结集大会的主席)就对大众说:「僧伽中的贤友们!请听我说:我们的学处(戒)有些在家人知道(和在家人有关系):『沙门释子这样做是清净(适当)的;这样做是不清净(适当)的。』如果我们舍弃小小戒,有些人会说:『沙门瞿昙(世尊)为声闻(弟子)制定学处就好像烟一样,大师在世时(弟子们)学习学处(戒),现在大师般涅槃就不学习学处了!』」所以大迦叶尊者在大众中作白二羯磨,提出:「僧伽未制定的(学处)不应再制,已经制定的(学处)不应该废除(断),随着所制定的学处而受持、奉行。」(Vin.II, pp.287~288)这样的裁定(意见)受到五百阿罗汉的认可。所以在传统上,比丘们都依照《律藏》的规定而奉行,不能任意删减或增加。《弥兰陀王所问经》那先尊者对弥兰陀王说:「如是,大王!佛陀是为了考验诸比丘才这么说:『阿难!当我灭度后,如果僧伽需要,允许(僧伽)舍弃小小戒。』大王!为了彻底解脱痛苦,以及为了正法,诸佛子甚至愿意不只多持守一百五十戒,如此他们怎么可能会舍弃世尊原本已制的戒呢?」(Milin, p.143)这段话我们应当深思啊!
  三、曾经听人说「随方毘尼」,什么是「随方毘尼」?
  答:《五分律》提到:「虽是我所制,而余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大正22?153上)有些北传法师引这一段律文做为自己因时因地不奉行戒律的借口,称为「随方毘尼」。然而,《五分律》是化地部(弥沙塞部)所传诵,在其它各部律似乎没有类似的记载。我们只能说,这种说法只是化地部自己内部的一种传说,否则大家各说纷纭,莫衷一是,就会很分歧、很混乱,僧团就无法和合,而且会破坏律制!在《律藏》中,佛陀为住在边地(中印度以外的地方)的比丘开了四种规定,这或许可以称之为「随方毘尼」吧!1.在边地允许持律五人僧为人授具足戒。2.在边地允许穿多层底的鞋子。3.在边地允许常常沐浴。4.在边地允许用兽皮来做敷具。(Vin.I, pp.197~198)
  四、听说南传比丘吃肉,是真的吗?
  答:在《律藏》中,佛陀规定比丘们不可以吃十种肉: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蛇肉、狮子肉、虎肉、豹肉、熊肉和土狼肉(Vin. I, pp.218~220)。此外,比丘们除了得非人病(鬼神附身等)开缘允许吃生肉、喝生血外,无病比丘禁止食用生血、生肉(Vin. I, pp.202~203)。佛陀也禁止比丘们食用知道是为了自己而杀(死)的鱼肉;佛陀允许比丘们食用三种清净鱼肉:不看见、不听见、不怀疑为自己而杀的鱼肉(Vin. l, p.238)。佛陀和比丘们依托钵乞食而活命,施主布施什么食物就吃什么食物,不能挑剔,只要所食用的是三净肉,都是如法的。在佛世时,提婆达多提出五种主张想要破僧,反而被佛陀所禁止,其中第五种就是主张尽形寿不吃鱼肉(Vin.III, p.171;II,p.197),诸位请以此为警惕!至于有些在家众为了慈悲或习惯而不吃鱼肉,在他的环境允许下,想少和众生结恶缘,这是值得赞许的,但他们不应该批评如法食用三净肉的佛教徒,如此大家才能和睦相处。
  五、有人说:在禅定中可以听到声音,是真的吗?
  答:依据南传《阿毘达摩》的说法,我们的心有十四种作用:1.结生,2.有分,3.转向,4.见,5.闻,6.嗅,7.尝,8.触,9.领受,10.推度,11.确定,12.速行,13.彼所缘,14.死。
  进入禅定的心路过程如下表所示:
  1.初次进入禅定的心路过程:
  …过去有分→有分波动→有分断→意门转向→准备→近行→随顺→种姓→安止→有分…
  2.再次进入禅定的心路过程:
  …过去有分→有分波动→有分断→意门转向→准备→近行→随顺→种姓→安止→…→ 安止→有分→…
  由表可以清楚地了解,当禅修者在初次进入禅定时,其所证入的安止心只有一剎那心而已;如果他的定力够深,当他再次进入禅定时,他的心进入在安止定的状态,可以持续一小时、两小时乃至七天。依据《论事》(Katha-vatthu)的记载,有人主张在禅定中可以听到声音(Kv. p.572)。依注释书的解释,这是东山住部(Pubbaseliya)的主张(Kv.A. p.175)。由图表和心的作用我们可以了解:当禅修者的定力够深,他可以持续地安住在安止中很久,此时他的眼等五根无法执行它们的见等作用,当然他的耳根是无法听到声音的。所以当有人说:「他在禅定中听到声音」时,其实当时(听到声音时)他已经出定了,或者根本他还没有进入禅定(安止定)!
  六、在禅定中会味(执着)禅和欣求于禅吗?
  答:依据《论事》的记载,有人主张禅修者在禅定中会享受禅悦,以及会欣求于禅(以禅定做为他的对象而乐住其中)(Kv. p.480)。依注释书的解释,这是安达罗派(Andhaka)的主张(Kv.A. p.144)。由上一题的图表我们可以了解,当禅修者心安住在安止定时,由于他的心完全地安住在他禅修所缘的禅相上,无法执行其它的认识、思惟、作意等作用,所以他怎么可能去享受禅定的喜悦(乐),以及希望一再地住在禅定中呢?比较精确地说,当他在享受禅定的喜悦和欣求于禅定时,都是属于出定后在剎那定的状态,此时心才可能执行思惟、作意等作用。
  七、阿罗汉以及诸圣者会退转(退去所证的果位)吗?
  答:依据《论事》的记载,有人主张阿罗汉有可能退去阿罗汉的状态(成为较低的果位或退成凡夫)(Kv. p.69)。依注释书的解释,这是正量部(Sammitiya)、犊子部(Vajjiputtiya)、说一切有部(Sabbatthivadin)和许多大众部(Mahasavghika)的主张(Kv.A. p.35)。依《异部宗轮论》的记载,大众部、化地部等主张预流果有可能退转;阿罗汉不可能退转。而说一切有部等则主张预流果不会退转;阿罗汉有可能退转(大正49?15下~17上)。他们的主张乃根据《增支部》佛陀对比丘们说:「诸比丘!有五法时解脱比丘退转。何等为五?1.乐于作务(工作),2.乐于谈话,3.乐于睡眠,4.乐于众会,5.不如实省察解脱心。」(A. III, p.173)次经则提到不护诸根、饮食不知量也会退转。此外,在《相应部》提到瞿低迦尊者(Godhika)时(暂时、定所生的)意解脱六次退转,当他第七次再度证得时,为了不让其意解脱退转,就以刀自杀(S. I, p.120)(大正2?286上)。依据注释书的解释,「时解脱」是指剎那剎那地镇伏烦恼(AA. II, p.292)。例如入慈心定暂时解脱瞋恚;不净观暂时解脱贪欲等。至于瞿低迦尊者的暂时意解脱也是一样,当时他还是凡夫,(他以为自己已经证阿罗汉了,但其实阿罗汉是不可能自杀的。)当他以刀自杀时,他生起苦受并生起烦恼,此时他才知道自己并不是阿罗汉,所以他努力地修毘婆舍那,在死亡的那一剎那证得阿罗汉果─等首阿罗汉(SA. I, p.183)。
  依照上座部(南传佛教)的传统说法,预流果乃至阿罗汉等圣者是不可能退堕果位的。初果圣者三结已断,已经通达、现观四圣谛,怎么可能再退成凡夫呢?阿罗汉没有贪欲等烦恼,怎么会乐于作务(工作)等呢?经上所说的五种因缘会退转,是指定力退而不是果位退啊!阿罗汉五上分结已尽,具有解脱智:「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其烦恼是完全断尽而不是暂时地降伏,哪里有再度生起而退去果位的道理呢!在《论事》和《成实论》有详细的说明,诸位可以查阅(Kv. pp.69-93)(大正32?257中~258上)。
  八、在家众可能证阿罗汉吗?
  答:依据《论事》的记载,有人主张居家者可能证得阿罗汉(Kv. p.267)。依注释书的解释,这是北道派(Uttarapathaka)的主张(Kv. p.73)。在三藏中有耶舍(Yasa)等人,在遇佛闻法时证得阿罗汉果,但他们当时也都随佛出家,因为他们没有居家的结使烦恼。如果他有居家的结使,是不可能证阿罗汉的,《论事》和其注释书都有做详细的说明。《法句经》第142偈说:「严身住寂静,调御而克制,必然修梵行,不以刀杖等,加害诸有情,彼即婆罗门,彼即是沙门,彼即是比丘。」所以如果有在家人声称自己是阿罗汉,那他必定是增上慢者!
  九、为什么帕奥禅师说弥勒菩萨和佛陀成佛前还是凡夫呢?(《如实知见》p.129;p.195)
  答:在《论事》提到:有人主张菩萨(释迦佛本生)在迦叶佛修梵行时就已经证入圣位了(Kv. p.286)。注释书指出,这是安达罗派(Andhaka)的主张(Kv.A. p.78)。
  对于菩萨是凡夫还是圣者,这个论题从佛灭度约两百年后就一直争议至今。如《异部宗轮论》提到:说一切有部和雪山部等主张「菩萨犹是异生(凡夫)」(大正49?16中、下)。在部派佛教时期,大众部主张:「诸佛寿量亦无边际,……一切菩萨不起欲想、恚想、害想。菩萨为欲饶益有情,愿生恶趣随意能往,……。」(同上,页15下)大众部是大乘佛教的先驱,以理想的佛陀观著称(名),在世尊灭度两百年后,主张菩萨为圣者,后来再发展成十地,后来才发展成三十位(地)、四十二位、五十二位等传说。主张菩萨为凡夫的说一切有部则主张有声闻种姓、独觉种姓和佛种姓。在证入圣位前有暖、顶、忍和世第一四善根位。声闻种姓如果证入忍位,不可能转修佛乘;证世第一位,不可能转修独觉乘(大正27?33中;大正29?120中、下)。南传上座部则主张:修菩萨道者,必须努力地修到行舍智(Savkharupekkha bana),(仅停于此)他不会证入圣道,否则就不可能成佛了。这或许可以称为「菩萨忍」吧!此外,依照上座部的说法,具圣见者不可能以其它的宗教师为导师,但我们的菩萨(悉达多)在成佛前的确曾经在其它宗教师的座下学习过。此外,世尊初成佛时所讲的首部经《转法轮经》,世尊对五比丘说:「诸比丘!此苦圣谛我先前所未曾听闻法,能生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此苦集圣谛……;此苦灭圣谛……;此导至苦灭之道圣谛……。」(S.V, p.422;Vin. I, p.11)佛陀声称这四圣谛是自己在成佛前所未曾听闻的,而证入圣道的圣者必定能现观四圣谛。所以怎么能说菩萨是圣者呢?其次,当行者证得预流果时,他极放逸也不会受第八生(最多七生)。菩萨没有足够的时间来修习圆满诸波罗蜜,怎么可能成佛呢?「菩萨是凡夫还是圣者」,这一论题从印度争论至今已经两千多年了。我们只能说,依上座部的传统说法,菩萨还是凡夫。但这并不是帕奥禅师的个人意见,他只是依照藏经而做说明罢了!
  十、有人提到南传佛教主张没有十方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答:依据《论事》的记载,有人主张所有方向(十方)都有诸佛住世 (Kv. p.608)。依注释书的解释,这是大众部等的主张(Kv.A. p.190)。《论事》是阿育王时的目犍连子帝须等阿罗汉所结集。当时上座部反问主张有十方佛者东方佛的名、姓、种、父、母等,他们都无法回答;西、南、北、上、下方佛也是一样。为什么?因为当时还没有十方佛名一事,这是后来发展出来的!因为五百阿罗汉所结集的三藏和注释书都没有记载十方佛一事。有人提到《增一阿含经》有记载目犍连尊者到东方世界一事(大正2?708下~710下),其实《增一阿含经》为大众部的支系所传诵,这是比较晚期的思想。我们尊重其它宗教的主张,但我们自己的宗教信仰也希望别人来尊重。
  十一、为什么南传佛教主张没有中阴身?(《如实知见》P.146)
  答:依据《论事》的记载,有人主张有中有(中阴身)(Antarabhava)的存在(Kv. p.361)。依注释书的解释,这是东山住部(Pubbaseliya)和正量部(Sammitiya)等的主张(Kv.A. p.106)。依《异部宗轮论》的记载,大众部和化地部等主张没有中有; 说一切有部和化地部的末宗等主张有中有(大正49?15~17)。主张有中有者认为在今世(前有)死亡之后与来世(后有)投生之前的中间生存状态,称为「中有」,中有是连接此生到来世的媒介。
  主张有中有的说一切有部,其《大毗婆沙论》提到,有人主张中有的「生命」期限仅仅少时而已;有人主张七天;有人主张四十九天;有人则主张没有期限(大正27?361中)。现在北传佛教大多采用四十九天的说法。依照上座部的传统说法,众生从死亡到次生的结生,这过程中是没有间隔的(没有间断),这是由业力的关系而投生,并不需要经由中有当媒介。中国的古老传说─人死为鬼,这种信仰深植民心!有些造了少许恶业的人,在他死后投生到鬼道(Peta)一、两天或一、两星期,然后再投生为人身,他们以为自己在鬼道的那段生命是中阴身,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只可以说:上座部的传统说法是不承认有中有(中阴身)的,详细解释请阅读《论事》(Kv. pp.361~366)和《成实论》(大正32?256中~257上)
  十二、布施亡者或把功德回向给亡者,亡者能获得利益吗?
  答:依照南传佛教的说法,布施给先亡(Pubbapeta)或把功德回向给先亡,有些先亡能获得利益,有些则无法获得利益。《杂阿含经》1041经:「佛告婆罗门:…若汝亲族生地狱中者,得彼地狱众生食以活其命,不得汝所信施饮食,若生畜生饿鬼人中者,得彼人中饮食,不得汝所施者。婆罗门,饿鬼趣中,有一处名为入处饿鬼,若汝亲族生彼入处饿鬼中者,得汝施食。婆罗门白佛:若我亲族不生入处饿鬼趣中者。我信施谁应食之?佛告婆罗门:若汝所可为信施亲族,不生入处饿鬼趣者,要有余亲族知识生入处饿鬼趣中者得食之。」(参考A.V, p.269f.)《弥邻陀王所问经》提到:当先亡投生为天人、畜生和地狱时,先亡无法获得亲友布施的利益;有四种饿鬼(Peta),当先亡投生为食别人吐出物鬼(Vantasika)、饥渴鬼(Khuppipasino)和烧渴鬼(Nijjhamatanhika)这三种饿鬼时,先亡也无法获得利益;如果先亡投生为依他人布施而活命鬼(Paradattupajivino)时,当祂忆念时,就能够获得利益(Mil. p.294)。不仅如此,当他心生随喜,其福德还可能增长,变成原来的很多倍。或许有人会问:「如果行布施先亡无法获得利益,那么布施岂不是变成没有果报吗?」其实当布施者行布施时,他的心里已经有要布施的善法,当他行布施后,心生随喜,他就为自己种下善的福因,待未来因缘成熟时,就能招感很大的福果。
  ◇ ◇ ◇ ◇ ◇ ◇
  A.=Avguttaranikaya 增支部
  D.=Dighanikaya长部
  Da.=Sumavgalavilasini 善吉祥光(长部注)
  Kv.=Kathavatthu论事
  Kv.A.=Kathavatthuppakarana-atthakatha论事注
  M.=Majjhimanikaya 中部
  MA.=Papabcasudani破除疑障(中部注)
  Mil.=Milindapabha 弥陵陀问经
  S.=Samyuttanikaya 相应部
  SA.=Saratthappakasini显扬心义(相应部经注)
  Vin.=Vinaya毗柰耶 ( 律 )
  大正=大正大藏经
  (《嘉义新雨杂志》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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