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别不极成过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因明学用语。因明三十三过的宗九过之一。指因明论式中,所立的宗前陈(所别)为立敌所不共许而招致的过失。《因明入正理门论》举例云(大正32·11c):“如数论师对佛弟子说我是思。”在这个例子中,能别的“思”为立敌共许极成;但所别的“我”却仅为数论所许而为佛家所不立。因此前述例子有所别不极成之失。
又,依《因明入正理论疏》所述,所别不极成分有六种。列表如下:
┌───────┬────────────┬────────────┐
│ 过 名│ 举 例 │《因明入正理论疏》的说明│
├───────┼────────────┼────────────┤
│自所别不成非他│如佛弟子对数论言:我是无│“是无常法”,彼此许有;│
│ │常。 │有法“神我”,自所不成。│
├───────┼────────────┼────────────┤
│他所别不成非自│如数论者立:我是思。 │ │
├───────┼────────────┼────────────┤
│俱所别不成 │如萨婆多对大众部立:神我│“实有”可有,“我”两无│
│ │实有。 │故。 │
├───────┼────────────┼────────────┤
│自一分所别不成│如佛分子对数论言:我及色│“色”等许有,“我”自无│
│非他 │等,皆性是空。 │故。 │
├───────┼────────────┼────────────┤
│他一分所别不成│如数论师对佛弟子立:我色│佛法不许有“我”体故。 │
│非自 │等皆并实有。 │ │
├───────┼────────────┼────────────┤
│俱一分所别不成│萨婆多对化地部说:我去来│世可具有,“我”俱无故。│
│ │皆是实有。 │ │
└───────┴────────────┴────────────┘
以上六种所别不极成都是过失。除俱所别不成和俱一分所别不成外,自、他所别不成如果有所简别即可免过。
[参考资料] 《因明入正理论》;《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因明论疏明灯抄》卷四(本);《因明论疏瑞源记》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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