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的意义
据吕澄考校,梵本论题“因明入正理论”无因明二字,藏本论题是“量论入正理论”。因明二字是玄奘大师翻译时加上去的,奘师之所以要加此二字,是为了便于表明此书是因明一类,以简别其他著作,因明著作在刚译出时,还是一种新奇的、新型的学问,故有必要简别。
“因明”二字,是梵语“希都费陀”的意译。
“因”,指立论推理的基础和依据、理由;
“明”,指知识,智慧,学问,系统的学问或学说。是通过宗、因、喻所组成的三支作法,进行推理、证明的学问。三支中,因是主要部分,故称因明。包括逻辑学和认识论(又称量论)。逻辑学部分,研究逻辑规则和逻辑错误。逻辑规则是宗、因、喻三支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定,主要有因三相、九句因、合与离等。逻辑错误称为“似宗”、“似因”、“似喻”,或称“过失”,包括宗九过、因十四过、喻十过等。认识论部分研究现量和比量,即直觉知识和推理知识。《瑜伽师地讼》卷十五:“云何因明处?谓于观察义中,诸所有事”。基师疏释云:“所建立法(即三支中的宗支),名观察义,能随顺法,名诸所有事。诸所有事,即是因、喻,为因照明观察义故”。
在宗、因、喻三支中,宗是所立,即所要成立的对象;因、喻二支是能立,即是能够成立对象的基础和依据。在因、喻二支能立中,因是正能立,即是直接成立宗的主要理由;喻是助能立,即是协助因而与因共同成立宗的。所以,在比量三支中,因是最重要的。这门学问也因此叫因明,不叫宗明,也不叫喻明。
明是学问的意思,五明就是五种学问。因此因明就叫因明或因学(如哲学、文学),不能叫因明学(即等于因学学、文学学、哲学学等),对外行也可免强称为因明学。
因明,就其为佛教所创立的角度来看,也可称其为佛教逻辑,又可称为量理学、量学,还可称为佛教论辩学,佛教正理学,佛教工具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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