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奘法师——因明部分
“道贯五明,声映千古”(窥基语),他在因明学(论辩逻辑)方面的成就代表了印度当时的最高水平
在留学后期,奘师创造性地运用因明工具来论证唯识思想,在十八日无遮大会上提出唯识比量,无人敢破,不战而胜,取得了辉煌胜利。他因此而被大乘人尊为“大乘天”,被小乘人尊为“解脱天”。这为奘师惊心动魄、艰苦卓绝的留学生涯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接着,玄奘又到离那烂陀寺不远的杖林山,向与戒贤齐名的胜军求学。胜军是多方面的权威,他曾师从贤爱论师学习因明,师从安慧论师学习声明和大小乘经论,还向戒贤学《瑜伽师地论》,举凡天文、地理、医学、方术,无所不精,可谓道贯五明。他不愿做摩揭陀国王和戒日王的国师,宁愿隐居山林,收徒传道。玄奘不但随他学了许多经论,还请教了许多瑜伽论和因明论的问题。玄奘在杖林山一住又是一年有余。在这期间,玄奘还纠正了老师胜军经过40多年深思熟虑而建立的一个比量。这个比量是一个有过失的共比量,玄奘给它加上简别语,成为自比量,从而避免了过失。
玄奘的因明研习,有以下几个特点:
1、首先是起点很高。他得到了印度一大批代表最高水平的学者的传授。
2、是内容比较全面,既反复学习了古因明的重要著作《瑜伽师地论》和《对法论》(即无著的《阿毗达磨集论》),又反复学习了陈那的新因明。
3、是精研经典,详考其理。奘师自幼天资聪颖,博闻强记,且好学不倦,穷源竟委。在国内游学时就“遍谒众师,备餐其说,详考其理,备擅宗途”。这一优良传统在西行求法活动中得到发扬光大。因明著作,尽管晦涩艰深,玄奘仍能将其中奥旨,抉择无遗。北印度迦湿弥罗国的称法师就曾当众赞叹:“此支那僧智力宏赡,顾此众中无能出者。以其明懿,足继世亲昆季之风。所恨生乎远国,不早接圣贤遗芳耳!”
4、是善于运用,敢于超越。因明学在当时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问。作为论辩逻辑,能否恰当运用,直接关系到辩者的荣辱甚至生死大事。一个人,若能正确审议精微的议论,能评议精妙的理论,辩论时思路敏捷,就会被请去坐宝象,前呼后拥,随从如林;如果词锋被挫,脸上就会被人涂上红白粘土,身上撒上尘土,被排斥于旷野,被丢弃于沟壑。也有人发誓,倘辩论输了,愿截舌相谢,甚至斩首相谢,不像我们现在坐在书斋里讨论因明义理,可以如此轻松潇洒。玄奘是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他不仅能娴熟地运用现成的因明理论,而且有所创造、有所发展,并多次获得辩论的胜利。在迦湿弥罗国他受到称法师的高度赞扬之后,众僧多有不服,纷纷诘难。玄奘一一化解,众人无不愧服。玄奘对待自己的老师,也不轻易盲从。胜军经四十余年深思熟虑而提出的“诸大小经皆是佛说”的比量流行日久,却无人发现其论式上的错误,玄奘敢于提出修正意见,使其避免过失,从而无懈可击。在十八日无遮大会上提出唯识比量,更是一次创造性运用因明的光辉典范。
玄奘虽然有很高的因明造诣,但是无暇著书立说,他把全部的精力智慧都贯注到译讲活动中。一方面他组织了雄厚的译经班底,译出高质量的本子;另一方面又热心培养出一批高水平的弘扬人才。译场中的20多位助译者本来就是各地奉诏而来的高僧大德,他们“时闻指掌,每记之汗简,书之大带”,各随所闻“竞造文疏”,一时间蔚为壮观。所以没有因明专著传世。
玄奘的因明成就表现在继承和发展了陈那的新因明理论。
毫无疑问,玄奘口述的要义大量保留在唐疏之中。要对玄奘的因明思想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必须将其本义与弟子们的创见(如果有的话)或者错误发挥区分开来。这历来是个难点。本文将唐疏中共有的、及有疑义的或者有充足的理由支持的五条阐述如下。
1、玄奘弘扬的是陈那前期的新因明,以立破为主,以认识论作为准备条件而附带论述。
玄奘在印度反复深究陈那后期代表作《集量论》,应该说他对《集量》之奥义是精通的,但是他不译以认识论为中心的《集量》,而译以立破为中心的《入正理论》和《正理门论》,客观上说明译者看重的是陈那新因明的逻辑工具性质。“可以权衡立破,可以楷定正邪,可以褒贬是非,可以鉴照现比”(文轨),“以其众妙之门,所以先事翻译”(吕才)。
玄奘开创的汉传因明既不同于以辩论术为中心、以逻辑和认识论为附庸的印度古因明,又不发展成陈那后期因明。
法称因明一方面对陈那因明作重大改革,使其真正成为演绎论证,另一方面又沿着陈那后期因明的方向发展,以认识论为中心。藏传因明弘扬的是法称因明,把因明直接当作解脱成佛的工具。这是汉传因明与藏传因明的区别。
2、玄奘及其弟子对共比量、自比量、他比量三种比量理论有整理发展之功。在陈那《理门论》和商羯罗主《入正理论》中,讨论范围限于共比量。玄奘留学期间,三种比量及其简别方法在因明家手中还很生疏。玄奘学成将还之际已经运用自如。他修改胜军的比量和提出唯识比量便是两个成功典范。如同不同的哲学派别都可以运用形式逻辑来宣传各自的观点一样,玄奘也成功地运用因明工具来论证其唯识思想。他对三种比量及简别方法的整理发展主要反映在窥基的《因明大疏》之中。
3、根据陈那因明的共比量性质,明确揭示同品、异品概念必须除宗有法。举例来说,在“声是无常”宗论题中,声音能不能算无常的同品或异品?既不能算同品,也不能算异品,因为这正是要争论的问题。在印度的文化背景下,这是题中应有之义,不言自喻。作为新鲜的学问传播到中国,不把这隐而不显的要点明确揭示出来,便无法理解陈那因明的整个逻辑体系。《瑞源记》中汇集了四家唐疏的同品定义,明确提出除宗有法。
4、对陈那新因明核心理论因三相规则的翻译,既忠实于原著,又高出于原著。这是汉传因明对印度因明的一大贡献。在因三相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中,两个“遍”字和一个“定”字是梵文中没有的。因三相是对陈那九句因中的二、八正因的概括。加上这几个字便把二、八正因固有的逻辑意义揭示得清楚明白。这一方面说明玄奘对陈那因明体系的把握是何等透彻,另一方面又充分展示其“既通华言,又娴梵语”、“意思独断、出语成章”的翻译优势。因三相的奘译,可以说是对陈那新因明的又一发展。
5、发展了陈那新因明的过失理论。陈那、商羯罗主二论的过失论,限于共比量范围。玄奘把它扩大到自比量和他比量,使得过失论更为丰富和细微。玄奘的过失理论在窥基《大疏》中反映得最为充分,但窥基把过失论搞得过于烦琐,这是应当指出的。
玄奘对因明的发展还不止这些,以上五条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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