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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比较逻辑成为独立科的合理性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张学立 张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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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比较逻辑的研究不仅包括不同时代逻辑间的比对、内在汇通,而且包括世界三大逻辑传统的透视性比较。比较逻辑学应当是建基于各种逻辑之上的一门综合性理论学科,它以三大逻辑体系的平等对话为前提,突出比较意识、比较思维与比较方法的自觉运用,有其特有的学科特性与学科视域、学科范畴。比较逻辑不在于“比较”,而在于“汇通”,它有其特殊的“比较视域”。所以,它可以成为一门独立学科。
  关键词:比较逻辑;比较逻辑学;墨家逻辑;印度逻辑;亚里士多德逻辑
  中图分类号:B81-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7)04-0139-04
  学界一般认为,世界上有古希腊、古印度、古中国三支逻辑源流。随着印度逻辑与西方逻辑的先后输入,三大逻辑体系在20世纪初交汇于中国。一般认为,比较逻辑研究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至今有百余年历史。在此过程中,主要涉及中国墨家逻辑、印度因明逻辑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逻辑体系。这三支逻辑源流在不同程度上对古代世界文明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加深了人们对三支逻辑源流同异关系的认识,促进了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变革,“是世界逻辑发展史上一个独特的学术现象,也是中国学者对世界逻辑史的一个贡献”。但是,我们认为,这一过程的研究,主要是关于同异关系比较的具体研究,一直鲜有学者对比较逻辑自身的基本理论进行必要地探究,从而予以科学定性。
  一、文化渊源:三支逻辑源流比较研究的连接因素
  在我国的文化建设中,对文化的研究与建设应给予逻辑的关注。逻辑属思维方式方面的问题,从文化角度剖析逻辑,可触及到逻辑发展中的深层因素,可帮助我们从逻辑思维方法的运用角度对三大逻辑体系之间的差异及其原因给出较具体的解释。
  “不同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的逻辑有共同的一面,也有特殊的一面。”三大逻辑体系“同中有异”的个性,影响到各自民族文化、思维方式与认知方法等诸方面。因此,进行比较逻辑研究必须把它们置于它们各自特定的文化背景中去观照。
  三大逻辑所生成的文化背景各不相同。墨家逻辑依托先秦文化,因明逻辑依托古印度文化,亚里士多德逻辑则依托古希腊文化。张东荪认为:“逻辑是由文化的需要逼出来的。”方汉文也认为:“逻辑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要“把逻辑当成文化的产物,用文化来解释逻辑”,在不同的文化传统与背景中去分析与比较各自逻辑的特质。逻辑与文化有着不容忽视的内在联系。“逻辑与文化的联系既表现为文化的整体特征和需求对逻辑的制约,也表现为逻辑对文化的影响。”我们认为,进行比较逻辑研究首先要考虑三大逻辑体系的历史文化背景、社会政治背景与逻辑思维演化过程,并从中挖掘整理出三者之间的共同性与特殊性,才能对它们的异同做出合理的比较和说明。
  在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发展史上,思维方式特别是逻辑体系,可以说是民族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逻辑思维方式从不同的维度影响文化,它是人类思想意识的主要构成,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
  我国先秦文化的基本精神与思想主题是社会伦理尺度与“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墨经·小取》)的建立与实践。这种社会文化氛围就决定了先秦时期以伦理纲常、政治哲学为内核,以人们的现实需求与实际经验为依托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在先秦科技中有比较显著的体现。先秦的科学技术重实践、重应用而轻理论探讨。詹剑峰先生认为,“墨子的认识论和逻辑在表现‘务实’的特征”。
  比较而言,古希腊文化与我国先秦文化、古印度文化有所不同。古希腊文化的核心是求知,是寻求有关世界整体及万物的知识。这种文化核心使古希腊人视求知是所有人的本性,“为了知而追求知识,并不以某种实用为目的。”这种认知方式的目的是崇尚智慧、摆脱无知,而不像我国先秦时为人们的实践需求所左右。
  作为与亚里士多德三段论几乎齐名的印度逻辑,所依托的是古印度文化。因明学是印度逻辑五明之中一明,与内明是一种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其目的在于进一步诠释内明,“考察正邪,研核真伪”。
  因明作为一个逻辑体系,研究推理、论证的逻辑形式。这一点与墨翟、亚氏分别创立的体系有相似之处。在西方传统逻辑中,因果性与分析性的联系规律、充足理由以及分析与综合判断的结合问题都不在三段论中讨论,但在印度逻辑中,它们合为一体。理智(intellect)不过是理由(reason)的别称,“一般的理由与具有三相规定的三段论的理由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
  总的来说,墨家逻辑、印度逻辑与亚氏逻辑具有共同的特征,它们都表现为一种认知工具。它们之间所不同的只是墨翟是一种“故、理、类”的三物论式,亚氏用了三段论,而因明学则是一种三支式。关于这个问题,孙中原先生也认为“墨辩三物与因明三支式、亚氏三段论的基本结构大体一致”。
  二、学科价值:比较逻辑成为独立学科的可能性
  在我国的逻辑研究中,比较逻辑作为一门独立的“比较逻辑学”学科的主张虽未被正式提出,却已有学者持否定意见。国内有比较逻辑研究专家认为,任何一门学科都因其特殊的研究对象和研究任务而独立。比较逻辑不直接考察推理的有效性问题,不是逻辑学,因而不可能是一门独立的逻辑学分支学科。比较逻辑研究只是逻辑史研究的一种方法,属逻辑史的研究范围,因此在客观上作为学科是不存在的。国外有学者也认为,仅仅运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其他学科已经研究的内容,不能构成一门独立的学科,诸此等等。
  其实,上述观点源于对比较逻辑赖以存在的比较研究方法的“合理怀疑”:既然21世纪的所有逻辑研究与国际性的学术视野须臾不离,一切逻辑研究的内容似乎都蕴含着比较的方法,那么比较逻辑学科的独立性便不复存在。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对比较逻辑最普遍的误解。以下我们试图从三个层面论证比较逻辑不在于“比较”,而在于“汇通”;“比较逻辑”(Comparative logic)不是或不仅仅是“逻辑比较”(Compared with logic);比较逻辑有其特定的“比较视域”,从而进一步论证“比较逻辑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可能性。
  (一)比较逻辑重在“汇通”,不在比较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在比较逻辑研究中确实存在着比较的方法。比较是确定事物同异关系的思维方式,《现代汉语词典》将“比较”解释为:“就两种或两种以上同类的事物辨别异同或高下。”但更为重要的是,比较逻辑研究不仅仅是采用比较方法。比较方法绝对不能囊括比较逻辑的所有研究方法。
  其次,如果研究者仅从东西方逻辑现象的表层上求取相似点加以类比、比附,没有将自己的研究视域渗入与汇通到中国、西方、印度文化现象的深处,去探究三大逻辑体系之间的内在性、汇通性、深度性与体系性,那么这种逻辑的比较(类比)因过于简单与机械,既没有成立的学术价值,也不能在学理上界定比较逻辑成为一门学科的视野、界限与意义。
  最后,21世纪的逻辑研究不能也不应当背离国际性的学术视野,而是将三大逻辑体系互为参照系,但这样并不意味着所有逻辑科学研究都把重点放在逻辑的跨文化、跨民族之上。换言之,理应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比较逻辑学不是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研究方向,也决然不同于采用比较方法的其他逻辑研究,比较逻辑并不仅仅因为它运用了比较方法才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更为决定性的原因在于,它具有自己特定的研究领域、价值取向与理论立场。
  (二)比较视域:比较逻辑研究的理论基础
  作为一种跨文化、跨民族与跨语言的逻辑研究,比较逻辑的研究方法超越了简单的形式上的异同类比,而包含了多种不同的逻辑研究方法,从而展现三大逻辑体系的特征及三者间的联系。
  比较逻辑的“比较”属于理论基础意义上的比较视域,而不仅仅是方法论。各种不同的比较逻辑研究方法必须立足于比较逻辑的基础,即在“比较视域”上展开。比较视域是比较逻辑研究者拥有的一种重要的学术能力与学术眼光。作为一种学术视域,比较视域是对三大逻辑体系的关系或各自与其他相关学科关系的一种内在透视,这种透视是跨越三大逻辑体系所依托的民族文化的内在汇通,也是跨越逻辑与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的内在汇通,而不是人们日常言语中误解为一种徘徊于表层的类比方法。刘培育先生认为这种类比方法“以西方逻辑为标准模式,对中国古代逻辑或削足适履,或画蛇添足,或无类比附,使中国逻辑成为西方逻辑的翻版,抹煞了中国逻辑及中国逻辑史的特点,歪曲了中国古代逻辑的面貌”。我们赞同这种看法。
  (三)比较逻辑理应成为一门独立学科
  在全球化趋势的推动下,人类逻辑思维方式有了很大改变,越来越琐细且互相隔离的学科研究框架正在被突破,“跨文化和跨学科研究成为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热点。”逻辑学的研究也正在表现为各种异彩纷呈的景象。我们如果要研究三大逻辑体系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具体历史环境及其对逻辑的影响,就必须加强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我们构建“比较逻辑学”的初衷就是为了超越自己民族的视域,把眼光投向整体而非本民族历史背景与文化传统所提供的那些东西。
  我们必须摆脱传统逻辑研究中形式上的比附与诠释的方法,必须对原有的经典逻辑中心论观念进行调整,将比较逻辑研究放在平等对话的前提下进行具体问题研究。我们需要确立三大逻辑体系之间互动互惠的意识,改变一味追求共识、同一性或一味追求相异、特殊性的思维模式,调整传统的逻辑价值体系,重新确定逻辑的文化身份。
  讨论至此,不难看出,“比较”虽是许多学科(当然包括逻辑学科)进行学术研究的方法,但这并不能取代比较逻辑学,反而更加确立了比较逻辑在当下与未来逻辑界日趋国际化景观下的主流地位。比较逻辑学应当是建基于各种逻辑学科之上的一门综合性理论学科。它以三大逻辑体系为基础,突出比较意识、比较思维与比较方法的自觉运用,有自己特有的学科特性与学科视域、学科范畴。比较逻辑研究是国人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积极探索变革思维方式,有效吸收西方文化中有用成份的重要途径。21世纪的比较逻辑研究,既要树立一种文化全球化与文化多元化意识的文化观念,又要成为人类精神相互对话和沟通的语境与操作平台。
  三、学科定位:不同于逻辑史的一门独立的逻辑学学科
  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孙诒让、梁启超发比较逻辑研究之端,至今日我们将“比较逻辑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提出,一共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实事求是地说,百余年的比较逻辑研究,并未为比较逻辑自身的基本理论提供多少有益的借鉴。究其原因主要在于,20世纪的学者,如梁启超、胡适、章太炎、章士钊、谭戒甫等人在进行比较逻辑研究时,普遍将主要学术兴趣放在微观比较上,以三支逻辑源流之间或同一种逻辑各部门之间某一具体逻辑问题的异同比较为主要研究重心,而并未对比较逻辑自身的理论进行必要的探讨。
  以下分三个部分初步论述“比较逻辑学”的学科定位。
  (一)比较逻辑学的定义
  对比较逻辑自身理论的探究一直以来都是比较逻辑研究的薄弱环节,况且是构建一门独立的“比较逻辑学”学科理论,情况更是如此。对于“比较逻辑学”这样一门尚处基建阶段的学科,无须避讳地说,它的学科理论框架仍然十分模糊。因此对它下一个完全科学而又精准的定义,那将是十分困难的事情,但这并不妨碍对此进行初步的探讨。我们试着将“比较逻辑学”学科定义描述如下:
  比较逻辑学是在逻辑哲学指导下,建基于各种逻辑科学之上的一门独立的逻辑学综合性理论学科,主要具有比较的理论与具体的比较等不同的研究层面。它以三大逻辑体系之间的平等对话与贯通融合为主要研究诉求,突出比较意识、比较思维与比较方法的自觉运用,并从人类历史背景与文化传统的角度进行解释,以促进不同文化、不同思维方式之间的对话与沟通,促进全人类的和谐共处。
  (二)比较逻辑学不是逻辑史的一个(分支)研究方向
  前已提及,有论者认为比较逻辑研究属于逻辑史范畴,是逻辑史的比较研究等观点。其实这些看法是逻辑史界对于一门并不属于(或不仅仅属于)自己学科研究范畴的学科最普遍的误解。我们认为,“比较逻辑”不应被看作逻辑史方法论意义上的研究方向,而应当具有学科意义的独立价值。
  首先,二者研究的目的与任务不同。逻辑史研究的是人类思想发展史上所产生的所有逻辑思想,它的研究目的就是“回到原初”,研究的是“史实”,以对三支逻辑源流分别进行史料考证与挖掘整理为主要研究诉求。而比较逻辑学以三支逻辑源流的平等对话与三者内在关系的透视汇通为核心价值取向,它的研究目的是“贯通融合”,研究的是“关系”,是求“和”。可见,前者研究的是“史实”,是求“实”;后者研究的是“关系”,是求“和”。由此观之,二者研究目的与任务从根本来讲是不同的。
  其次,先来考察一下比较逻辑学的框架。我们认为,比较逻辑学研究可以初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描述的比较逻辑学、评价的比较逻辑学与汇通的比较逻辑学。描述的比较逻辑学,即是对三种根本殊异的历史背景与文化传统所支撑的三大逻辑体系本身进行研究,这是比较逻辑学研究得以进行的基础;评价的比较逻辑学,即是对三大逻辑体系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纵横比对、同异比较,它是建基于描述的比较逻辑学之上的第二层次元研究;汇通的比较逻辑学是指建基于描述的比较逻辑学与评价的比较逻辑学之上的,以历史与现实中三种逻辑的平等对话与三者内在关系的融合汇通为基本研究对象的第三层次的元逻辑研究,是比较逻辑研究的最高层次。
  最后,逻辑史是比较逻辑学研究的第一层次。从上述比较逻辑学三个层次的学科框架可以看出:其实,不仅比较逻辑学不是逻辑史的一个分支(研究方向),换一种角度来看,逻辑史研究可以说是前面我们将比较逻辑学学科框架分成的三个研究层次的第一层次——描述的比较逻辑学。
  (三)比较逻辑学的学科“开放性”定位
  如前所述,我们认为,比较逻辑学不是任何逻辑学二级学科(如逻辑史)的分支,也不从属于逻辑学的某一理论学派(如“推理说”、“符号说”等),因此也就不存在用某一学科或某一理论“一以贯之”的问题。尚处起步阶段的比较逻辑学在自身学科的建设中应该博采众长,敞开胸襟,对各种不同的逻辑理论与体系兼容并包,坚持理论与方法的多元化路线。这种路线不仅是整个比较逻辑学学科的研究需要和前景所在,而且也值得每位研究者去积极尝试。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不同层面、不同任务、不同对象上采用多种理论与方法来进行比较研究可以说是一种必然选择,不会因为 我们任何一个研究者而改变。
  四、简短的结语
  关于比较逻辑自身理论的探究,一直以来都是比较逻辑研究的薄弱环节,而构建一门独立的“比较逻辑学”学科理论,情况更是如此。我们认为,逻辑学本身在变化在进步,比较逻辑学也应当是一门不断变化、不断进步推动思维方式变革适应时代精神的学科,因此,若想为比较逻辑学确立一套凝固不变的静态理论体系,那将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只有将比较逻辑学的基本理论置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与文化传统中去动态地予以理解与解释,这一学科的理论建构才能合理、有效地丰满起来。
  责任编辑:兰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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