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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华经》(方便品)之探讨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释见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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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华经》(方便品)之探讨

  ◎释见谛
  一、前言
  《法华经》是大乘经典中颇受尊崇与信奉的一部经典。被美喻为诸经之王。
  在本经中多处提及“读诵受持”的功德,及“若于旷野中,积土成佛庙,乃至童子戏,聚沙为佛塔,……若人散乱心,入于塔庙中,一称南无佛,……于诸过去佛,在世或灭后,若有闻法者,皆已成佛道(1)”等,这些平易受持和人人平等皆可成佛的说法,可说是广为人们信受奉持的最大因素。由此也可看出大乘佛法广大的受容度。而另一因素是鸠摩罗什(343-411)的译笔巧妙,文词优美,内容丰富、译法流畅易懂的缘故,所以颇受大众喜爱。
  《法华经》中,“方便”思想可说对中国佛学界影响深远。因为从西晋至南北朝时期,是译经最兴盛的时代,所以各家对“开方便门,示真实道”都有独道的见解。
  “方便品”令笔者想探讨、了解的原因有三:
  (一)本品是经舍利弗三次恳请之后,世尊才免为其难的道了出来。此中所要呈显的内容到底为何?
  (二)“方便”的义含又为何?
  (三)本品所要突显的特色又是什么?
  二、略述《法华经》的梗概
  本文以鸠摩罗什于弘始七年(405 或说 406)所译的《妙法莲华经》为主。整部《法华经》,在在处处显示佛陀为引导众生归向一佛乘的无量悲心。如〈方便品〉中说:“舍利弗!吾从成佛已来,种种因缘,种种譬喻,广演言教,无数方便,引导众生,令离诸苦。(2)”又:“舍利弗!如来但以一佛乘故,为众生说法。(3)”又说:“知第一寂灭,以方便力故,虽示种种道,其实为佛乘。(4)”又说:“于诸菩萨中,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5)”这无一不是在显示佛陀对众生的终极关怀,在于令一切众生皆成佛道,当然这亦是十方诸佛的本心、本愿。
  (一)、《法华经》的成立过程
  向来学者都认定法华经非一时成立的作品,而给予种种的假设与评论。依据日本学者布施浩岳博士著的《法华经成立史》一书所载:“法华经二十七品中,以第一〈序品〉到第九〈授学无学人品〉加上〈随喜功德品〉,共十品为一类;第十〈法师品〉至第二十〈如来神力品〉,十品为第二类;以第二十一〈嘱累品〉至第二十七〈普贤菩萨劝发品〉,七品为第三类。”他认为第一类成立应最早(6)。至于各类的成立年代各家说法不一,在此不多作介绍。又,《法华经》原本是二十七品,可能是隋朝时,加入〈提婆达多品〉,而成现今的二十八品(7)。不过不论有多少说法,学界仍一致认为第二〈方便品〉至第九〈授学无学人品〉应是最早成立的作品。而且大家也共认此部经是历经好几个阶段,才形成今日大家所共见的一部完整典籍。
  至于现存梵文原典,有尼泊尔本、吉尔吉特(Gigit)本和中亚本三种。而译本方面有藏译本(由斯连陀拉勃提和耶舍提二人译成西藏语,约译于八世纪末至九世纪左右)及汉译本(8)。而汉译本现仅存三种译本:
  1正法华经,是西晋竺法护于太康七年(286A.D.)所译。共十卷二十七品。
  2妙法莲华经,是姚秦鸠摩罗什于弘始七年(406A.D.)所译。共七卷二十八品。(后加入提婆品和普门品)
  3添品妙法莲华经,是阇那崛多?达摩笈多合译于 601A.D.,共七卷二十七品。
  现存汉译法华经,有三部,其中以罗什所译者流通最为盛行。
  (二)、《法华经》的内容简介
  《法华经》的全名是“萨达磨芬陀利迦苏多罗”(SaddharmapuNDarIka|SUtra),“萨达磨”译为“正法、妙法”;“芬陀利”译成“白莲花”。竺法护将此名译为“正法华经”,罗什则译为“妙法莲华经”。“妙法”在形容佛法的微妙不可思议,是无法以语言文字来表诠的,所以在此藉莲华为譬,以表达佛法的特殊意含。莲华本身具有“法”与“喻”双层意义在,如上根利智者,则可理解“法莲华”;而中下根机者,则须以“喻莲华”来帮助理解(9)。其实莲华所含的意义众多,天台智者大师(五三八-五九七)在其著作《妙法莲华经玄义》中所开的本、迹二门六譬中,就是藉莲华为譬来阐明《妙法莲华经》之经题,内中有精辟的解说(10)。
  东晋道生(三五五-四三四)法师在其《妙法莲华经疏》卷上,将《法华经》分为因、果二门,且作了独特的判摄(11)。而继承道生思想的南朝僧光宅法云(467-529),则主张《法华经》以“因果”为主要宗旨。他在《法华经义记》中说:“此经只以因果为宗(12)”。他将〈安乐行品〉以前的判为“开三显一,以明因义”;而〈涌出品〉以后的说为“开近显远,以明果义”。到了隋朝天台智者(538-597)大师时,《法华经》已加入〈提婆达多品〉。他则将法华经七卷二十八品以“迹、本”二门为主,区分为二门六段,成为组织缜密的一部大乘典籍。即前十四品为迹门三段(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和后十四品为本门三段(序分、正宗分、流通分)。
  前十四品是以第二〈方便品〉为中心,叙说二乘人依“一乘妙法”也能平等成就佛果的道理。而后十四品则以第十六〈如来寿量品〉为主轴,强调释迦佛是久远已成就的古佛。此中所谓的“迹门”是指降生于印度的释尊,垂迹于娑婆,从十九岁出家、三十岁成道至八十岁入灭的修行道迹,此时所示现的种种自行化他的菩萨行称之为“迹门”。至于“本门”则是阐明超越迹门示现生灭的佛陀,彰显世尊的本地,实际上是久远已成就的古佛,目前仍在灵鹫山说法济度众生。其实本、迹乃相对而说的,其二者是“由本垂迹、本由迹显”的依存关系。所以若从“实相妙理”来看,妙理则非迹亦非本,本迹二门皆是不可思议(13)。
  三、《法华经》(方便品)梗概
  本品虽称为方便品,其实是无人发问佛陀自说的一个重要章节。内中叙述世尊从无量义处大禅定起后,以智慧第一的舍利弗为当机众,告诉他十方诸佛之究竟智慧的真相。但却有所顾忌的欲言又止,接著应舍利弗的再三请求,才对大众说“开三乘显一乘”的大法,并表明佛陀出世的大事因缘是为了开佛知见,令众生悟入佛的知见为要务。
  (一)、(方便品)题名之由来
  “方便”一词的意含,梵语为upaya kauzalya,upaya有接近、到著、手段、方策、策略、技巧之意含。汉译则为方便、巧便、权方便等意;kauzalya 有聪明、巧妙之意。而upaya kauzalya 两字合起来则有方便善巧、善巧方便、善知方便之意(14)。从这些字意可看出“方便”是指为了达到或接近某种目的,暂时运用某种巧妙方法的意思。也就是说,施以某种权巧手段的意思。所以罗什将《法华经》的第二品译为(方便品);而竺法护则译为(善权品)。佛说种种法无非是要对治、顺应不同根器的众生,所以说权说实,无非是要开显诸法实相,令众生悟入“实相无相”的第一谛理。
  天台智者大师将“方便”一词分为三类(15):
  1.法用方便:“方者法也,便者用也”。“法有方圆,用有差会,三权是短是方,一实是规是圆,若智诣于矩,则善用偏法,逗会众生,若智诣于规,则善圆法,逗会众生”。由此可知,法用方便是偏于藏、通、别三教,虽也通于圆,但属随众生欲乐而说的随情诸教,所以尚未达开除方便会入真实的境地,所以不是《法华经》方便品所说的“方便”。
  2.能通方便:“方便者,门也”。“门名能通,通于所通,方便权略,皆是弄引,为真实作门,真实得显,功由方便,从能显得名,故以门示方便”。此中的方便是为达某种目的而施设的引子,所以也不是本品所说的“方便”。
  3.秘妙方便:“方者秘也,便者妙也。更以妙达于方,即是真秘。点内衣里无价之珠,与王顶上唯有一珠,无二无别,指客作人,是长者子,亦无二无别,是秘是妙。”此秘妙方便是离对待,超越方便与真实的相待性。所以说穷子内衣中的明珠和国王头上的宝珠是无差别的。此种“以秘释方,以妙释便”的秘妙,并非“非三说一”而是“开三显一”的善权方便。
  所以智者在《法华文句》中,认为“法用”、“门”二方便皆属体外方便,都不是《法华经》(方便品)的本意,唯有“秘妙”是同体方便,随自意而说,所以“秘妙方便”才是方便品所谈的“方便”意。在“秘妙”中,又以“方便即权,权即方便”、“一切法非权非实”为本品的中道第一义谛。
  智者又引竺法护所译的《正法华》来加以阐明〈方便品〉的意含:
  故正法华名善权品,权即方便,无二无别,低头举手,皆成佛道,方便善权,皆真实也。(16)
  前二种方便是应众生根机而说的“体外方便”;而第三种是不应众生之请,对根机、因缘已熟者,随自意而说的“同体方便”。所以智者大师以为此种“方便即真实”的“同体方便”才是《法华经》〈方便品〉所要谈的“方便”意。由此也可看出竺法护将此品译为“善权品”是多么贴切!
  (二)、(方便品)生起之因由
  本品是没人发问,世尊不请自说的。世尊从三昧安详而起,对智慧第一的舍利弗说诸佛的智慧?“诸法的实相”。接著应舍利弗的再三恳请,才以“开三显一”的方式,畅明十方诸佛的本怀。
  在序品中已提到宣说法华经的时机到了,此土、他土的六种瑞相,此时灵山会众都迫不及待的等著咛听世尊说法。那时世尊安详地从无量义处三昧起,叫著智慧第一的弟子舍利弗,并提出一个疑问:
  诸佛智慧,甚深无量,其智慧门,难解难入,一切声闻、辟支佛所不能知,所以者何?(17)
  世尊告诉舍利弗说:十方三世诸佛的智慧广大深远,实在不是二乘人所能理解。何况我从成佛以来,施以无数方便,种种譬喻广说言教,目的皆是为了引导众生令舍离一切染著。说完之后,世尊自忖,又制止舍利弗说:
  止!舍利弗!不须复说,所以者何,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难解之法,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18)
  世尊制止舍利弗的缘故是因为诸佛所体达的诸法实相妙理,幽远玄妙难思难议,非一般人所能理解,怕少善根机未熟者起惑造业,故而制止舍利弗不要发请,结果更令与会大众感到疑惑难解,为何世尊直强调唯有诸佛才能了知?所以自阿若憍陈如以下的一千二百位阿罗汉及四众弟子心想:
  佛所得法,甚深难解,有我言说,义趣难知,一切声闻、辟支佛所不能及,佛说一解脱义,我等亦得此法,到于涅槃,而今不知是义所趣。(19)
  舍利弗为解除自己、诸阿罗汉及四众的疑虑,而代大众向佛陀请教。然而世尊却三度制止他的请求,因为世尊知道一旦说出此妙法,将会令与会大众惊疑,起慢心而退席。但舍利弗仍再三的恳请,最后世尊才答应为大众说此甚深难解之法。果真佛一宣说此出世大法,就有五千四众弟子,怀疑佛智,礼拜之后离席而去。但世尊并未阻止他们,却说:
  我今此众无复枝叶,纯有真实。舍利弗!如是增上慢人,退亦佳已!(20)
  当那些增上慢者离席后,世尊说现在留于此者,皆是上根利器,机缘成熟的人,于是开始为舍利弗和大众宣说《法华经》。世尊强调自己在菩提树下成道以来,分别为声闻、缘觉、菩萨等说种种二乘或三乘法,主要目的是为了诱导大众向一乘真实道,而施设的权巧方便,并非真实的教说。现在要明确的告诉大众,佛为何以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的目的:
  诸佛世尊,欲令众生开佛知见,使得清净故,出现于世。欲示众生佛之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悟佛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入佛知见故,出现于世。舍利弗!是为诸佛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21)
  由此段经文可明确的看出诸佛出世的本怀与用意,就是为了开解一乘佛法,示佛知见,令一切众生心开意解,悟入佛的知见。换句话说,就是开显人人皆可成佛的一乘平等教法。
  (三)、(方便品)之特色
  世尊说三乘之教,是为了导引众生入佛道的方便法,而本品主要是宣扬佛陀之本怀?“一乘教”之妙理,所以可说是前十四品的核心部份。
  1.无问自说
  本品的特色在于世尊从三昧起来后,没人发问,世尊自己以舍利弗为对告众,无请而自说的。这里我们可以理解弟子众多,为何世尊要挑舍利弗的原因,是因为这“大法”实在甚深不可思,难了难知,所以应先对智慧第一的声闻弟子宣说,先使他转阿罗汉的小心小智,入一乘实教智海,再由他代大众发请,引大众悟入诸佛的广大智海。
  2.十如是
  “十如是”是方便品中,世尊宣说唯佛与佛乃能了知的究竟真理。
  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22)
  诸法是真实所显的现象,而真实是诸法的体性,所以诸法之外无有真实可言,两者是二而不二,圆融相即的微妙关系。所以“十如是”可说是《法华经》的宇宙观、人生观。
  现依智者大师在《摩诃止观》的解说,略述十如是:
  (1)如是相:“相以据外,揽而可别。(23)”是指显现在外面的形相。
  (2)如是性:性以据内,有三义:
  A、不改名性(不动性扶空)。
  B、性名“性分”,种类之义,分分不同,各各不可改(种性扶假)。
  C、性是实性,实性即理性(实性扶中)。(24)
  如是性是指存在于内部的性质。它所具的三义是配合空、假、中三观来解说的:所谓“不改”的意思,就“空”而言,性是不动的;就“假”而言,性是施设而有的;就“中”而言,性是指实相。
  (3)如是体:“主质故名体,此十法界阴,俱用色、心为体质。(25)”是指外相(相以据外)和内性(性以具内)和合而言的称之体。
  (4)如是力:“堪任力用也。(26)”指心具有一切法的力用。
  (5)如是作:“运为建立名作,若离心者,更无所作,故知心具一切作也。(27)”指心的“力用”付诸于行动,向外运作。若离开心的话,就没有任何作为可言。由此可见心具一切作为。
  (6)如是因:“招果为因,亦名为业;十法界业,起自于心,但使有心,诸业具足。(28)”“因”是就“果”而言的,十法界的业因是起于心,所以心具十法界的业因。
  (7)如是缘:“缘名缘由,助业皆是缘义,无明、爱等能润于业,即心为缘也。(29)”“缘”是指外在的助缘。凡是助业者,皆称之为缘,如无明、爱等能滋润恶业、白业,所以无明、爱等都算是黑白业的助缘。而吾人之心,则具十法界一切缘。
  (8)如是果:“克获为果。习因习读于前,习果克获为后,故言如是果也。(30)”即指内因的结果。若就心造业而言,习因所获之果,称之如是果。而心具十法界之果。
  (9)如是报:“酬因曰报,习因、习果通名为因,牵后世报,此报酬于因也。(31)”“报”在此是指后世报。相对的现世所作之因果,皆算是后世报之因。
  (10)如是本末究竟等:相为本,报为末。
  A、约空论等:本末悉从缘生,缘生故空。
  B、约假论等:相但有字,报亦但有字,悉假施设。
  C、约中论等:相无相,无相而相,非相非无相;报无报,无报而报,非报非无报,一一皆入如实之际。(32)
  本末究竟等重点在于“究竟等”上,“本”、“末”是指如是相和如是报。此中以空、假、中三观来诠释这十个相貌。就空而言,一切法皆从因缘生,所以“十如是”皆是空无自性,故说:“本末究竟等”;就假而言,诸法虽空无自性,但各个皆有缘生的相貌与施设的名称,所以“如是相”乃至“如是报”是究竟平等的;就中而言,是“非相非无相”,“非报非无报”,不偏于空、假二边,一一法皆入中道实相,所以说:“本末究竟等”。(33)
  这十个相貌就是法华迹门中所开展的诸法实相。天台智者大师以空、假、中三谛圆融的理念和“一念三千(34)”的理论,对此十法加以解说及发挥,可说把《法华》推至“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不可思议境界。
  其实智者以“十如是”之名及用一法摄一切法是根据南岳慧思大师来的,他在《妙法莲华经玄义》中说:
  今经用十法摄一切法,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南岳师读此文时,皆云“如”故呼为“十如”也。(35)
  日本学者佐藤哲英在其《续?天台大师研究》的(36)著作中,提及学者本田义英认为,梵文原典《法华经》和菩提留支所译,天亲著的《法华论》中只谈到五法(37),而没有“十如”的名相出现,且竺法护译的《正法华》也没有“十如”的名相,所以他以为十如是罗什翻译时,根据《大智度论》第三二卷中所谈的“九种法(38)”再经自己消融加入而来的,他的推论理由是罗什译《大智度论》于西元四○二-四○五年,而《妙法莲华经》是译于西元四○六年,所以推论罗什所译的“十如”可能是根据《大智度论》的九法而来。笔者以为此种推论不无可能,不过我们亦不能排除可能与译本的差异有关。在金希庭的《中国早期‘法华经’之“方便”思想的研究》一书中,已指出罗什所译的《妙法莲华经》是依罽宾国王宫所藏的六千偈白叠梵本;阇那崛多?达摩笈多合译的《添品妙法莲华经》是依照六千二百偈的贝叶梵本;而竺法护译的《正法华》则是依据于阗国王宫所藏的六千五百偈的贝叶梵本(39)。可见三译本的梵文原本可能有异,加上汉译本所依据的梵本本身也随著时空的转变,而不断的续增与改编。所以在此种错纵复杂的情况之下,实难以断定是否译者本身加予过份发挥或阐述。
  佐藤哲英在其著作中,提到他之所以同意罗什在序品中所译的“诸法实相”一词,是因为梵本序品中有dharma|svabhava(法实性)的语词在。可是却不茍同罗什在“方便品”中,所译的“唯佛与佛,乃能究竟,诸法实相”的“诸法实相”一词,因为他考察的结果发现梵本中只有dharma(法)的诸义,而没有“实相”的梵语存在,所以认为是罗什把“诸法”一词,译为“诸法实相”(40)。
  “方便品”大体上是在说明诸法的真实相貌。本品以“开三显一”的方式,来阐明诸法的本来面目?“法的真相”。虽然现存梵文原典“方便品”中没有“实相”的语词在,而罗什把诸法的本来相貌译成“诸法实相”,那也不为过,反而更贴切,不是吗?更何况罗什所用的梵文原典,已证实不是现存的梵本,又加上整部法华经的形成是历经一段时日才完成的,且各地流传的梵本也不竟相同,所以不可一口咬定罗什的译法超出现存的梵文原典。
  笔者以为日本学者的治学方法,固然值得学习,不过在此他们可能忽略了翻译时,应同时注意到表层句法及深层句法的意含,否则译出来的作品是不完全的。所谓表层句法是指字面上表浅的意思;而深层句法是指隐藏于表面句法底下的深层意思。所以翻译时,若只译表层字意,其实是肤浅\的,因为深层的句构语意,往往才是作者真正所要表达的意含。因此我们应该了解翻译不仅有词汇上、句法上的转换,更有语意上的解说。若能理解这一层关系,那么对罗什的译法就不会产生太大的质疑。
  3.开三显一
  世尊在本品中,明确的说出他的本愿是希望所有的众生都能成就佛道。但因众生无智愚迷,无法接受大法,所以只好向他们说三乘法。又说以前度化二乘人的教法都是应机而谈的方便说,现在所要谈的是十方诸佛的常法?“一乘道”。
  舍利弗!当知,我本立誓愿,欲令一切众,如我等无异,如我昔所愿,今者已满足,化一切众生,皆令入佛道。……若我遇众生,……无智者错乱,迷惑不受教,……深著虚妄法,……如是人难度,是故舍利弗!我为设方便,说诸尽苦道,示之以涅槃,我虽说涅槃,是亦非真灭,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佛子行道已,来世得做佛,我有方便力,开示三乘法,一切诸世尊,皆说一乘道,今此诸大众,皆应除疑惑,诸佛与无异,唯一无二乘。……又诸大圣主,知一切世间,天人群生类,深心之所欲,更以异方便,助显第一义。(41)
  世尊了知众生有种种欲,深心固著,无法马上理解实法,所以先说三乘权法使他们信受,其实是“先以欲勾牵”,主要目的在于“令入佛智”。现在可说因缘已经成熟,所以才无问自说,开显诸佛的常法?“一乘道”。世尊强调“一乘道”是现在十方诸佛、过去乃至未来诸佛国土化导众生,令入佛道的究竟大法。
  ?4.权实二智
  诸佛的智慧是实智,由其智慧所开展出来的方法谓之权智。世尊的权实二智是一而二,二而一,是第一希有难解之法,唯佛与佛乃能究尽的大法,实非声闻、缘觉二乘人所能窥探。所以当世尊从禅定起时,欲言又止,还阻止舍利弗不须再说的缘故。
  诸佛的权实二智中,实智是指诸佛证悟诸法实相的微妙智慧;权智是指由实智开展出来济度众生的大慈悲心,所以又称为方便智。总之,诸佛以此权实二智教化众生,应众生的根机而说的是权教,又称为随他意说法;而如是宣说佛陀本怀,对一切众生说一乘之道是实教,又称为随自意说法。
  (方便品)是开显一佛乘的真实义。日本学者大野荣人在其《天台止观成立史?研究》一书中提及:“说三乘是方便的同时,亦是真实的开显,所以方便与真实是没有时间前后的差别。(42)”笔者对此观点深表赞同,因为权、实并非对立而存,无实哪来的权?无权何以显实?所以两者犹如本、迹二门,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微妙关系。
  四、结语
  佛以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的目的,就是为了开显佛的知见,使众生悟入佛的知见。然众生因机宜不同,所以悟入、体会也有深浅的差异。有的因而悟入法性,有的却执著不放,难怪佛陀还须苦口婆心的在《法华经》中重申佛意。又智者大师在《文句》中亦说:“当知今品乃是如来方便摄一切法,如空包色,若海纳流。(43)”可见〈方便品〉虽名为“方便”但实际上是突显“真实”的重要章节。所以〈方便品〉不仅是叙述迹门中心思想的一品,更是阐明大乘思想中,容受二乘回归佛乘,主张人人皆可成佛的“一乘道”思想,所以本品亦可说是整部《法华经》的核心思想。
  【注释】
  见《大乘妙法莲华经》(方便品)页 122-126。台北:佛教书局流通,民 78 年 8 月。
  见《大乘妙法莲华经》(方便品)页 74。台北:佛教书局流通,民 78 年 8 月。
  见《大乘妙法莲华经》(方便品)页 100。台北:佛教书局流通,民 78 年 8 月。
  见《大乘妙法莲华经》(方便品)页 128-129。台北:佛教书局流通,民 78 年 8 月。
  见《大乘妙法莲华经》(方便品)页 137。台北:佛教书局流通,民 78 年8月。
  参《法华经概说》河村孝照著,台北:新文丰出版,民 78 年 2 月台一版,页 1。
  参《世界佛学名著译丛》《天台思想》,田村芳朗等著,释慧岳译,台北:华宇出版社,民 77 年 2 月初版,页 62。
  见《法华经概说》河村孝照著,台北:新闻丰出版,民 78 年 2 月台一版,页 4-5。
  参《妙法莲华经》之妙义─就《法华玄义》而论,陈英善著,页 16。
  请参《大正藏》第三三册,681a-682b.772 页,有详细的解说。
  第一〈序品〉至第十三〈安乐行品〉,判为“明三因为一因”;第十四〈从地涌出品〉至第二十一〈嘱累品〉,判为“辩三果为一果”;而从第二十二〈药王菩萨品 〉至第二十七〈普贤菩萨劝发品〉,判为“均三人为一人”。见《世界佛学名著译丛》《天台思想》,田村芳朗等著,释慧岳译,台北:华宇出版社,民 77 年 2 月初版,页 62-63。
  大正.三三.575a。
  参大正.三三.770b。
  《梵和大辞典》财团法人铃木学术财团编集,东京:株式会社讲谈社发行昭和 62 年 3 月 25 日,第三刷,页 277。
  参《妙法莲华经文句记》上册,隋智者大师述,唐章安大师句,湛然大师记,台北:中华佛教文献编撰社,1993 初版,页 19-20。
  见大正.三四.37b。
  见《大乘妙法莲华经?方便品》页 73。台北:佛教书局流通,民 78 年 8 月。
  见《大乘妙法莲华经?方便品》页 76-77。台北:佛教书局流通,民 78 年 8 月。
  见《大乘妙法莲华经?方便品》页 84。台北:佛教书局流通,民 78 年 8 月。
  见《大乘妙法莲华经?方便品》页 95-96。台北:佛教书局流通,民 78 年 8 月。
  见《大乘妙法莲华经?方便品》页 98-99。台北:佛教书局流通,民 78 年 8 月。
  见《大乘妙法莲华经?方便品》页 76-77。台北:佛教书局流通,民 78 年 8 月。
  大正.四六.53a。
  大正.四六.53a|b。
  大正.四六.53b。
  大正.四六.53b。
  大正.四六.53b。
  大正.四六.53b。
  大正.四六.53b。
  大正.四六.53b。
  大正.四六.53b。
  大正.四六.53b|c。
  参陈英善著《天台缘起中道实相论》,台北:东初,民 84 初版,页 298-307。
  《摩诃止观》:“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成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种世间,百法界即具三千种世间,此三千在一念心;若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法在后;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在后。…………今心亦如是,若从一心生一切法,此则是纵;若心一时含一切法者,此即是横;纵亦不可,横亦不可;只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故非纵非横,非一非异,玄妙深绝,非识所识,非言所言,故称为不可思议。”见 大正.四六.54a。
  大正.三三.693b。
  见《续?天台大师研究》佐藤哲英,日本京都:百华苑发行,昭和 56 年 11 月 20 日,页 62-63。
  所谓五法:何等法、云何法、何似法、何相法、何体法。见大正.二六.14b。
  九种法:(1)有体?(2)有法?(3)有力?(4)有因?(5)有缘?(6)有果?(7)有性?(8)有限碍?(9)有开通方便。见大正.二五.298c。
  见《中国早期‘法华经’之“方便”思想的研究》金希庭著,民 78 年 6 月,页 8。
  见《续?天台大师研究》佐藤哲英,日本京都:百华苑发行,昭和 56 年 11 月 20 日,页 64。
  见《大乘妙法莲华经?方便品》页 115-120。台北:佛教书局流通,民 78 年 8 月。
  《天台止观成立史?研究》大野荣人著,日本京都:法藏馆,平成 6 年 7 月 15 日初版第一刷。页 322。
  大正.三四.3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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