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哲学
产生并流传于古印度,以佛教教义为核心的宗教哲学。佛教起源于公元前6~前5世纪的印度。创始人为悉达多(前565~前485),母系族姓为乔答摩,释迦牟尼是佛教徒对他的尊称,意为“释迦族的圣人”。佛教兴起时正是印度奴隶制经济急剧发展的时期。当时印度次大陆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大部分地区已进入奴隶社会,但有的地方还保留着氏族公社制的残余;在某些经济发达的地区,生产力已有很大提高,农业是生产的主要形式,手工业已从农业中分化出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批批以城镇为主的奴隶制国家开始建立起来。当时,各国之间互相征伐,雅利安人等外来的部族和土著民族矛盾重重,阶级矛盾十分尖锐。
在佛教兴起以前,婆罗门教是印度主要的宗教,婆罗门教思潮占有统治的地位。婆罗门教主张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和婆罗门至上三大纲领,但是随着奴隶制国家的出现和发展,这种思潮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兴的刹帝利贵族的统治需要,出现了自由思想家提倡的沙门思潮据佛经说,这些思潮有“六师”和“九十六种外见”,其中主要的有顺世论、耆那教和生活派(又称“邪命外道”)等等,佛教也是其中主要的一派。在当时的奴隶制国家中,比较重要的摩揭陀国和萨罗国都是佛教流行较早的地区。
佛教在印度经历了1800多年的历史,其过程大致可分为4个时期:原始佛教(公元前6或前5世纪~前4或前3世纪)、部派佛教(公元前 4或前3世纪~公元元年前后)、大乘佛教(公元元年前后~ 7世纪)和密教时期(约 7~13世纪初)。在后三个时期中还出现了很多在理论和修持上不同的派别。
原始佛教 即释迦牟尼及其弟子所传播的教说。原始佛教的基本教义是四谛说、缘起说、五蕴说、无常说和无我说。
四谛说 佛陀的主要伦理道德观。四谛是苦、集、灭、道四个真理。①苦谛告诉人们现实生活中充满着种种痛苦的现象。佛教把苦分为八种,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和不爱的东西会合的痛苦)、爱别离苦(和可爱的东西别离的痛苦)、求不得苦和五取蕴苦(一切身心的痛苦)。②集谛指造成世界种种痛苦的原因和根据。③灭谛说佛教的最后理想是无苦境界涅。④道谛向人们指出实现佛教理想所应遵循的方法和道路。这种道路有八种,即正见、正思或正志(正确的意志)、正语、正业(正确的行为)、正命(正确的生活)、正精进(正确的努力)、正念(正确的思想意识)、正定(正确的精神集中)。苦谛和集谛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早期专制主义统治下人民在社会和自然压迫下的痛苦。灭谛和道谛说提出的消灭痛苦的号召和具体途径是想把世俗的问题颠倒为人的主观意识问题,要求人们在自身中而不是在社会中去寻求苦难的原因和解决苦难的办法,表明了佛教的社会作用。
缘起说 原始佛教的哲学基础。佛教否认婆罗门教的创世说,同时批判了沙门思潮中其他派别的各种世界观,提出缘起说,指出“诸法从缘生,诸法从缘灭”,认为一切事物或现象的生起都是各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或条件,离开了关系或条件,就没有任何事物的生灭变化。佛经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原始佛教用这个缘起说观察人生,把人生分为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12个彼此互为条件或因果联系的环节,认为“无明”(无知)引起了“行”(意志);由“行”引起了精神统一体的“识”;由 “识”引起了 “名”(精神)和“色”(肉体);有了“名色”就有了“六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心)等 6种感觉器官;有了“六入”也就引起“触”,即对外界事物的接触;由“触”引起 “受”(感受);由 “受”引起了“爱”(贪爱);有了“爱”就有了“取”,即对外界事物的追求取着;由“取”引起了“有”,即生存的环境;有了“有”就有了“生”;有了“生”也就有“老死”。十二因缘的中心内容是:人生的痛苦是由无知所引起的,只有消除了无知才能获得解脱。后来,小乘佛教把十二因缘与轮回说教结合起来,提出所谓“三世两重因果说”。
五蕴说 佛教对“法”即宇宙万有所作的说明。原始佛教是一种多元论的实在论,它把世界分成五类,称之为“五蕴”,即色蕴(物质现象)、受蕴(感觉)、想蕴(知觉或表象作用)、行蕴(意志)、识蕴(意识或认识作用)。在色蕴中包括着四大(地、水、风、火)和由四大组成的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以及感觉的对象(色、声、香、味、触)。这五蕴在相互集合中构成了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
佛教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是由缘而起生灭变化的,因之反对婆罗门教所谓的世界终极原因──“我”或灵魂。他们断言,对客观世界来说,不存在创世者,即“法无我”,对个体的人来说也不存在一个起主宰作用的“我”或灵魂。佛教表面上反对“我”,但又赞同婆罗门教的轮回业报理论。这样,实质上承认有轮回的主体。
部派佛教 前4~前3世纪,印度出现了空前强大繁荣的孔雀王朝,在孔雀王朝著名的君主阿育王的扶持下,佛教从恒河流域传到了印度各地和周围的一些国家。孔雀王朝不久就被推翻,建立了巽伽王朝(前180年左右),巽伽王朝拥护婆罗门教,反对佛教。以后又有很多异族入侵。随着印度政治和社会经济的变化,婆罗门教和佛教相互影响,同时,佛教传入各地后,为了适应当地的情况,也有所变化,因此,在佛教中出现了分派现象。佛教的分裂一般认为是在佛陀逝世后 100年左右的第二结集,即毗舍梨结集时,最初分为上座部和大众部两派,以后又从这两个根本部中分裂出18部(根据南传佛教的说法)或20部(根据北传佛教的说法)。分派的原因很复杂,其中涉及到理论上所引起争论的问题主要有 3个:①宇宙是实有的还是假有的?②有我还是无我?③佛陀是人还是神?原始佛教把存在,即“法”,分为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两类,部派佛教进而把法分为“有为法”和“无为法”。“有为法”即一切依缘(条件)而有造作生灭的事物或存在,“无为法”即不依借因缘,本来不生不灭的事物或存在。对于“法”的本体,不同派别有不同的回答:有的派别认为是实有的;有的认为是假有的;有的派别则采取具体分析的态度。例如上座部的一些派别承认有为法和无为法都是实有或真实存在的。说一切有部、多闻部、雪山部等等派别认为“三世实有,法体恒有”,即不仅承认有为法和无为法都是实有的,而且在对有为法的分析中,还认为法体是永恒存在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三世都是实有的。说一切有部还把宇宙的各种现象分为“五位七十五法”。他们在分析色法时,提出了极微的概念。认为极微是不可分的、实有的,它是构成一切物质现象的基础。这种极微说是佛教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因素。大众部等七部认为,无为法是实有的,对有为法则主张“过去未来非实有体”,即认为一切现象都借因缘而生灭,过去的已经断灭了,没有实体,未来的没有生起,也没有实体,仅仅现在一刹那中才有法体和作用。一说部宣称不论有为法、无为法、世间法、出世间法都是不真实的,它们都不过是一种假名而已。经量部成实论师干脆宣称有为法和无为法都是一种假有或真空。
原始佛教否认有“我”(灵魂),但同时又承认有业报轮回,因此在理论和逻辑上必然要承认有轮回业报的主体。部派佛教对这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有些派别还坚持着无我的看法,但很多派别不得不承认有变相的我体。例如上座部承认“有分识”,即“恒遍三有的原因识”;化地部立“穷生死蕴”,即“直到生死解脱后才能完结的蕴”;犊子部立“不可说的补特伽罗”,即“不可说的我”;经量部提出“一味蕴”,即“不间断的细意识”等。他们对这些轮回的主体作了十分烦琐的论证,但实质上都变相地承认有灵魂存在。
大众部各派对于诸法所依的主体求之于人们自己的心中,提倡“一心相续说”以及与之相应的“心性本净说”。他们认为,有情的“心”和“心所”(心的随属现象或作用)在相继活动中,有着一种永恒的内在的本性,这种本性就是轮回转移的主体。这些思想都是大乘思想的萌芽。
大乘佛教 大乘佛教大约兴起于 1世纪前后。这一时期正是印度奴隶制度开始向封建制度过渡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内,印度的生产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商业经济也有了相当的发展,出现了大批富裕的商人。在商业和高利贷的影响下,农村公社的成员迅速分化,越来越多的自由公社成员沦为封建地主阶级的佃农或者卖身为家务奴隶,印度封建关系的形成并没有完全消灭奴隶制的残余。这些是大乘佛教兴起的社会背景,也是它的群众基础。
大乘佛教兴起以后,把部派佛教贬称为小乘,“乘”有 “运载”或 “道路”的意思。在大乘看来,小乘是“小道”。大乘和小乘在佛教理论与修持实践方面都有区别。在理论方面,小乘一般主张“我空法有”,大乘则主张“我法两空”。在实践方面,小乘各部派或多或少地认为佛陀是一个历史人物,大乘则把佛陀完全看作崇拜的偶像;在修持的行径和结果方面,小乘主张求取阿罗汉果,即要求达到自我解脱,大乘认为小乘的目的太低,主张进取佛果。因此在修持的内容和方法上,小乘主修戒、定、慧,大乘兼修普渡众生的“六波罗密”(到达彼岸世界的六种道路),即布施、守戒律、忍辱、精进、坐禅、智慧。所谓小乘重在利己,大乘强调利他,即是指此。
大乘佛教兴起的初期,在印度很多地区特别是在南印度出现了一批阐述大乘思想和实践的经典,如般若经典、净土经典、华严经典和法华经典等。一般认为般若经典中的八千颂《般若经》(小品)为最原始的般若经,以后逐渐增广。这种经典阐发了空、中道实相、六度、多佛、三乘分别、一心本净等等思想。在上述种种经典思想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太乘的两个主要派别──中观派或空宗,瑜伽行派或有宗。
中观派 创始人是龙树和他的学生提婆。龙树著有《中论》、《十二门论》、《大智度论》等。提婆著有《百论》。提婆的后继者有罗罗跋陀罗(约 3世纪)。罗罗系传至清辩及佛护(约470~540)时,因对中观的理论有着不同的解释,分裂为自续派或称独立论证派和应成派或称归谬论法派。
中观派把他们最高的真理称为“空”,认为“空”是不可描述的绝对。《中论颂》宣称,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以及人们的认识,甚至包括佛法等等都是一种相对的、依存的关系(因缘、缘会),一种假借的概念或名相(假名)。它们本身没有实体性或自性(无自性),所谓“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只有排除了这种因缘关系,亦即破除了执着名相的遍见,才能达到最高的真理──“空”或“中道”。后来的注释家对“空”有着不同的解释归谬论法派的佛护认为,龙树的空“是遮非表”。所谓“是遮”是指否定“实有自性”,“非表”是指不肯定任何规定性的存在。他还进一步认为,“非唯空有,亦复空空”,就是说,任何对空的认识本身也要加以空除。而独立论证派的清辩、月称(600~650)等则持相反的意见,主张用因明中的推论形式积极地表述“空”,“空”不是意谓着否定一切,而是修持者在禅思中能够达到的最高境界。
中观派在排除关系,破除名相中提出了“八不”,即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等八个相对的辩证模式。其中不生、不灭是从实体方面说的,不常、不断是从时间方面说的,不一、不异是从空间方面说的,不来、不去是从运动方面说的。他们认为,破除了这四对作为一切存在的基本范畴,那就否定了客观世界和人们的认识,从而也就显示了空的真理。他们从“理”和“事”两个方面作了论证。《中论颂》写道:“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中观派在这里对当时印度哲学派别中的四种世界起因论进行了批驳。数论认为,一切事物是从自身中产生出来的,因为原因已经存在于结果之中,而中观派认为,如果因中有果或者因果相同,那么因果之间就没有差别,结果的东西就成了原因的重复,这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小乘佛教说一切有部和经量部认为,事物是从他物产生的,因为因与果是不同的。而中观派认为,如果因中无果或者因果差异,那么,就会导致因果的消灭,一个事物会产生任何一个另外的事物;耆那教和胜论认为,事物是从自身并和他物共生的,因为众多的原因产生众多的结果。而中观派认为,如果在同一事物中,有时因等同于果或者有时因差别于果,那么,这种折衷的结合会在一个事物中同时出现矛盾的性质,这也是不可能成立的;顺世论认为,事物无因所生,中观派认为,这是一种“巧辩”,正象没有母亲就能生出孩子一样。
中观派在《中论颂》等著作中把存在归结为非有、非无、非亦有亦无、非非有非无。另外在分析世界的基本范畴即“八不”中,承认一切现象或概念的外在形式都是互相对立的、矛盾的,每一个矛盾又包含着对立的两个方面。它承认现象或概念的相对性以绝对性为基础,这是一种辩证的说明,但是他们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和不彻底的。他们承认矛盾是为了排除矛盾,最终不得不承认没有矛盾的最高真理──空或真如。
中观派为了沟通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关系,提出了真谛和俗谛的“二谛说”。他们宣称,对一般覆盖无明的凡夫来说,应该承认经验或现象世界的存在,但是对于已经消除无明、洞察真理的人来说,经验或现象世界只是一种幻现,一种执着遍见的名相,应该承认最高的真理是空或中道。
瑜伽行派 兴起于4~5世纪,因强调瑜伽的修行方法而得名。瑜伽行派的理论奠基人是无著和世亲。该派的主要经论是《瑜伽师地论》《解深密经》《唯识二十论》和《成唯识论》等等。世亲的继承者有亲胜(410~479)和火辨(410~490)。较亲胜稍后并发挥亲胜学说的有德慧(440~520)、安慧(475~555)。史家称以上为前期瑜伽行派或无相唯识派;世亲的另一继承者是陈那,他特别注意因明的研究,是后期瑜伽行派或有相唯识派的先驱者,其主要著作有《因明正理门论》《集量论》。陈那的后继者有护法(530~610)、戒贤(529~645)和法称。法称发挥了陈那的因明学说。
瑜伽行派的世界观是唯识说。他们否认中观派一切皆空的观点,认为世界上一切的现象都是由精神的总体──识所变现出来的,所谓“万法唯识”“三界唯心”。按识的变现和作用可分为三类八识:①前六识,即眼识、耳识、舌识、鼻识、身识、意识,主要的职能是起了别和认识的作用,这六识都以各自相应的认识器官即眼耳、舌、鼻、身、心为其活动的根据,并以相应的、幻现的外境即色、身、香、味、触、法为其认识的对象。②第七识,即末那识,职能是起思维度量的作用。末那识是前六识和第八识即阿赖耶识的中介,它以阿赖耶识为其自己存在的前提和认识对象。由于末那识的活动伴随有四种根本烦恼,从而使人们陷于痛苦和生死轮回③第八识,即阿赖耶识(意译“藏识”),是前七识的共同根据,是宇宙万物的根源。它的本相有三个方面:一是能藏,即阿赖耶识能摄持和保存一切“种子”(“潜在力”),这种潜在的能力在时机成熟的时候能够生出宇宙万有(“种子生现行”);宇宙万有也可发生(“熏习”)新的宇宙万有的潜在能力或状态(“现行熏种子”),这种势如瀑流永恒不断的因果变化,也就是人间苦海的无限变化过程。二是所藏,即生起宇宙万有潜在力的所藏处。三是我爱执藏,阿赖耶识原非自我(灵魂)而是识的流转,但第七识妄执为永恒主宰的灵魂,被称为我爱执藏。这个“我”(灵魂)也就是轮回果报的精神主体。
唯识派对认识的职能和作用作了分析,认为有“四分”,即四种作用之分:“相分”是幻现的外界对象反映在人们认识中的形相,亦即客观对象反映在主观上的表象;“见分”是人们自己对于形相的认识能力或作用;“自证分”是证知、鉴定自己如何认识形相的了别作用,亦即 “见分”“相分” 的自觉作用,所谓“自之证”;“证自证分”是对于“自证分”的再证知、再鉴定;所谓“自证之证”,这是认识能力或作用的最高阶段和总结。唯识派曾以用尺量布的例子来说明这四分的关系。“相分”好比布,“见分”好比尺,“自证分”好比是根据尺所量知布的大小,“证自证分”好比是对于所量布的大小的证实。
瑜伽行派对于识所表现的宇宙万有进行了繁琐的分类,改造了有部的五位百法,把宇宙万有分为“五类百法”,论证一切现象无非都是识的变现。他们还对宇宙万有的本性作了说明,宇宙万有可分析为三性:①遍计性,即虚妄的表相(相);②依他起性,即假有的或相对的表相,这是由因缘或条件所引起的;③圆成实性,即绝对的表相。圆成实性不借因缘或条件,是由自身并在自身中存在着的一种最真实的实在,它是由修行完成了的人通过瑜伽直觉所亲证的。圆成实性也就是“真如佛性”。
瑜伽行派的八识是一种虚构的精神作用的体系,在八识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阿赖耶识。阿赖耶识既是认识的主体,也是客体,它们的认识作用不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而是八个识对于由它们自己所表现出来的认识对象的认识,就是认识自体的认识。就八识的认识作用和过程来说,瑜伽行派是主观唯心主义;但就阿赖耶识是永恒瀑流的种子,它在因果业报中一味相续,阿赖耶识不单为个人所有,而为众生共有而说,瑜伽行派又是客观唯心主义。佛教唯心主义到此进入了高峰。
密教时期 公元6~7世纪,印度在政治上处于分裂局面,出现了很多封建的小国,专制主义的统治严重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佛教和婆罗门教相互接近起来。佛教的密宗,又称金刚乘、真言乘。它是大乘佛教、婆罗门教和印度民间信仰的混合物,也摄取了其他宗教的一些信仰和实践。它以高度组织化的咒术、仪礼、俗信为其特征,宣扬口诵真言咒语(“语密”)、手结契印(“手式”,“身密”)、心作观想(“意密”)三密同时相应,可以“即身成佛”。
根据中国的传统说法,密教的根本经典有六经三论,其中主要的是《大日经》和《金刚顶经》。密教在教理上仍然采用大乘中观派和瑜伽行派的思想,或者把两者结合起来。《大日经》宣称,作为宇宙本原的根本佛或大日如来佛是一切智慧中的智慧。这种智慧是以菩提心为基因,大悲为根本。《三业最大教王经》说,“菩提心是空性和慈悲的统一,它是无始无终的、寂灭的,不具有任何存在和非存在的观念”。菩提心与人心相通,可分为八心六十心等,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是这种心的种种表现。大乘佛教一般认为,佛的法身是超越形相和概念的;而密宗认为,大日如来佛的法身即是宇宙本原的“六大”(地、水、风、火、空、识),这样就把本体和现象统一了起来。密教所谓“当相而道,即事而真”,即是说宇宙的真实本体和森罗万象二而为一,认识了现象即认识了本体。后来的注释者们,包括中国和日本的一些密教大师,又把“六大”分为“随缘六大”和“法尔六大”,即“法尔六大”是本来具有的六种原素即一种本体的或绝对的存在,这种六大有着相应的属性和作用,属性也就是宇宙万有的本性和根本作用。“随缘六大”是假托于“法尔六大”而存在的一种相对的、现象的存在。它是随缘(关系)显现为现实的东西,这种现象的东西据说由于它和人们的业烦恼相伴随,因而可以被人们的感官所认识。“法尔六大”与“随缘六大”的关系是能生和所生的关系。它好比月与月光的关系,两者形影相随。密教认为作为宇宙的本体或现象的六大法体,也就是“六大法身”即根本佛的真身。“六大法身”综合十界、六凡、四圣。总之,宇宙一切无一不是“六大法身”的各别显现,这样,哲学的思辨就进入了神学的天国。《金刚顶经》采纳了瑜伽行派的“转识得智”的思想,提出“五佛显五智说”,认为五智中最重要的是“法界体性智”,而这五智都是唯识所转。后来进入中国西藏的莲花戒(740~796)还用般若的思想贯通瑜伽、中观的学说,形成了中观瑜伽派。
从公元前 3世纪下半叶开始,佛教就不断向古印度境外传播,逐渐发展成世界性的宗教。而在印度本土则由于公元8~9世纪以后印度教的兴盛,佛教内部部派系的纷争和僧伽的腐败,外族频繁的入侵,特别是伊斯兰教徒的武力征服,不少僧侣被杀戮,很多重要的寺庙和文物遭到破坏,因此印度佛教开始衰微,到13世纪初趋于消亡,至19世纪后才稍有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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