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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派中观宗二谛略义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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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阅读佛经时,见到有些经中说生灭等有,有些经中又说生灭等无,因而容易产生一种疑问就是:有无二者原互相矛盾的,而佛为大智慧人,决不会有自语相违的过失,究竟要如何会通,才能把它统一起来呢?关于这个问题,在经论中已作正确的答复,如《中论·观四谛品》中说: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
  此颂显示:诸佛说法是随众生智慧大小不同,所说之法亦异,但说有、说无,皆就二谛体性分别而说,并不是在某一种体性上既说它为有、又说它为无,而是就世俗谛说生灭等有,就胜义谛说生灭等无,因此说有说无皆无自语相违的过失。此义在《大智度论》中亦说:佛法中有二谛,一者世谛,二者第一义谛;为世谛故说有众生,为第一义谛故说众生无所有。
  此中“有”字是指“缘起有”,不是指“自性有”;“无”与“无所有”是说“自性无”不是说“完全无”。文字虽同,含义各异,因此对于经论中所说“有”与“无”的含义,应当依据经论的原意分析清楚,否则难免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之误。
  诸佛既依二谛说法,但二谛的体性如何,为什么要了解二谛,又用什么方法来了解二谛呢?在印度佛教中有部、经部、唯识、中观四宗对二谛的看法略有差别,就是中观宗的应成、自续二派亦有不同的见解,这也是佛学分宗研究的主要原因之一。宗喀巴大师依据佛护、月称二位论师的教授造《中论疏》一部,其中关于二谛的阐述,尤为精要。现在即从该疏中略录梗概来解答这几个问题。
  一、略释二谛
  1、二谛是在什么上面分析的?
  二谛是在一切法上分析的,一切法就是二谛的所依,不是在一切法外有二谛,除了二谛也就没有一切法。什么叫做“法”呢?梵语“达磨”,汉译为“法”,它有“任持自体”的意义,譬如水能保持湿性,火能保持热性等等,因此水火等事物就叫做法。法的范围很大,即从微尘乃至涅槃等一切有为、无为都叫做法,由于它们能够任持各各的自体。要之,凡是有的都叫做法,如色声等;凡是没有的都不能叫做法,如龟毛、兔角等,由于龟身本无毛,兔头亦无角故。而二谛都是有的,因此说它是在一切法上分析的。
  2、释世俗谛:
  先谈世俗谛的名义。
  世俗谛的“世”字在梵文有“坏灭”义,由于诸有为法都有坏灭的相。
  “俗”字:一、有不知或不明义,即由“真实义愚”之力,不知或不明了诸法真实义;二、有“障覆”义,谓由无明力障覆诸法真实义;三、有“互依”义,有为诸法都是彼此相依而有,即由此义亦可了知诸有为法既是互依,就不是从单独存在的“自性”而有;四、有“诠表”义,即指世间名言,它能诠表诸法性相故,此处“名言”二字通指能诠、所诠、能知、所知别等一切有体相的法而言,不仅是指能缘的“名言心”而已。所以世俗谛亦称“名言谛”。
  世俗谛的“世俗”是指“增益无明”,因为它对于本来不是“由自性有”的色声等法而增益执为是“由自性有”。若不是增益无明的心就不认为诸法是由自性有。换句话说,对不是“实有”的诸法,认为是“实有”者唯是无明烦恼增益执著,并不是在色等法上具有这种实有的东西。如《入中论本颂》中说:
  痴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现为谛;能仁说名世俗谛,所有假法唯世俗。
  《入中论释》解释:
  此色心等,由有支所摄染污无明增上之力安立世俗谛,若已断染污无明,已见诸法如影像等的声闻、独觉、菩萨之前,唯是假法,全无谛实,以无实执故。因此⑴惟是欺诳凡夫,于圣者前则如幻事,是缘起性,见唯世俗。
  此段是说由无明烦恼之力,妄执世俗谛为实有,并非说诸已断染污无明的声闻、独觉、菩萨面前全无世俗谛。
  上面所说世俗谛的“世俗”,是“增益无明”,亦是“实执”,它所执的境是名言中没有的,而“世俗谛”则须是“名言中有”,因此安立色心等法为“世俗中有”的“世俗”不是指染污无明,而是指世俗心,即缘青色等的心,简非“真实义智”。名言中有的“名言”即指“名言量”,或“名言识”和“名言心”,亦即简别不是“胜义智”。因为“胜义智”和“真实义智”都是缘胜义谛的心。由此可知,世俗谛的“世俗”与世俗中有的“世俗”二者的含义不同。
  世俗谛的“谛”字,是“真实”义,凡夫由染污无明执诸法为真实有。诸已断染污无明的圣者由于没有“实执世俗”,在他们的智慧面前,诸有为法不现为真实而是虚妄,但不是说诸有为法不是世俗谛。因此经论中说,在已断无明之圣者的智慧面前,诸有为法是“唯世俗”,因为在他们的智慧面前不是谛实而唯是虚妄。此“唯世俗”之“世俗”二字是“虚妄”义,既非指无明,亦不指世俗心。又“唯”字亦只简别不是谛实,只表明是虚妄而已,并未说诸有为法不是世俗谛。由于色心等法,在具有无明之凡夫的心量面前,仍现为“由自性有”。因此“唯世俗”的世俗,与“世俗谛”的世俗和“世俗中有”的世俗的含义又有差别。
  这样看来,世俗谛的“谛”义,只是在“无明世俗”面前谛实,不是在“名言中”谛实,否则就与中观“应成派”所说“在名言中亦不许由自性有”之义相违。又本宗破实有与成立非实有,既然都作为“名言中有”,则在名言中若要立实有即不应理。因此彼染污无明所执“由自性有”的境,既不是“名言中有”,亦不是“胜义中有”,它在二谛之中都不能安立,只是不合事理的一种颠倒执著而已。
  有人问曰:法与补特伽罗二者都是在“实执世俗”面前谛实,那么,法我和补特伽罗我应是世俗谛,汝说色心等法,是在“实执世俗”面前谛实故。答曰:如果我说凡是在“实执世俗”面前谛实的都是世俗谛,那么,你问的有理,但是我并没有那样说,只说世俗谛是在世俗面前谛实,这不等于说凡在世俗面前谛实的都是世俗谛。因此执为“由自性有”的我和法,都不是世俗谛,由于它是没有的,一切法中没有这样一种法,而二谛都须要在一切法上安立,且都是有的。
  要之,此宗许名言量所缘的境是世俗谛的定义。虚妄法、尽所有性、不了义和名言谛等是世俗谛的异名。
  次谈世俗谛的体性。
  色心等法都有胜义谛和世俗谛二种体性:即见真实义智所缘的体为胜义谛体;见虚妄境识所缘的体为世俗谛体。例如谷芽有见真实义的理智所缘的谷芽体和见虚妄境的名言识所缘的谷芽体,前者是谷芽的胜义谛体,后者是谷芽的世俗谛体。《入中论本颂》中说:
  由于诸法见真妄,故得诸法二种体;说见真境即真谛,所见虚妄名俗谛。
  《入中论释》解释:
  内外诸法之体性有二,谓世俗与胜义。此即说明诸法各有二体,其中胜义谛体是见真实义智所缘之体性;世俗谛体是见虚妄境识所缘之体性。
  谷芽的体上既具有二谛之体而其体各别,只指由于胜义谛体是理智所缘,世俗谛体是名言识所缘来说,并不是说在谷芽的法性上、或者谷芽的颜色等某一种体上,而是指就理智上说它是胜义谛,指就名言识上说它是世俗谛。由于谷芽的法性是谷芽的本性故,说是它的体;谷芽的颜色和形状等也是谷芽的一种本体故,也说是它的体。
  有人说,瓶衣等就未得中观正见的凡夫来说是世俗谛,就已得中观正见的圣者来说是胜义谛。这种说法,不合道理。何以故?与《入中论释》所说相违故。彼论中说:
  其中异生所见胜义即有相行圣者⑵所见唯世俗法,其自性空即圣者之胜义。
  由于圣者见真实义的理智,只能缘瓶衣等的法性,不能缘瓶衣的颜色等;凡夫见虚妄境的名言识,只能缘瓶衣的颜色等,不能缘瓶衣等的法性故。因此二谛虽然在瓶、衣等某一种法上有,但不能在瓶的颜色或瓶的法性二者之中某一种体上具有二谛的体。否则二体就没有差别了。而二谛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如瓶的颜色是瓶的世俗谛体,就不是瓶的胜义谛体;瓶的法性是瓶的胜义谛体,就不是瓶的世俗谛体。
  复次,谈世俗谛的差别。
  见虚妄境的识有二:一、未被眩翳等现前迷乱因所损害的明利根识;二、被眩翳等现前迷乱因所损害的有患根识。观待明利根识则有患根识许为颠倒识。《入中论本颂》中说:
  妄见亦许有二种,诸明利根有患根;有患诸根所生识,待善根识许为倒。
  如在心上分倒和不倒二种一样,彼所缘境亦说有倒和不倒二种。即是未被现前迷乱因所损害的根识所取的境为不倒境,被现前迷乱因所损害的根识所取的境为倒境。《入中论本颂》又说:
  无患六根所取义⑶,即是世间之所知;唯由世间立为实,余即世间立为倒。
  损害根的因缘有二:一、在内有,即眩翳和黄眼病等,由这些因缘如其次第见虚空中有毛发下坠和见雪山为黄颜色等;二、在外有,即明镜和在空谷中发声,以及夏季曰光与沙滩相近地方等,由这些因缘如其次第见影像、回声、水等故。损害意根的因缘则除上面所说之外,还有不如理的宗派见解和相似因,以及睡眠等损害的因。此处所说损害的因,是指上面所说的现前损害根识的迷乱因,不是指无始时来所有二种我执无明所熏染的损害因。又眩翳等比较无始时来所有的二种我执无明来说,它只是暂时的,不能算是长期的,因此说为现前的迷乱因。
  如上所说,若有那些损害因的根识所取的世俗境安立为颠倒境;没有那些损害因的根识所取的世俗境安立为不颠倒境,这也只就世间“名言心”而说。由于如它所现之境为有而不被世间名言心量所破的则为不颠倒,如见水为流质,知石为固体等,就世间说名为真实,非观待圣者。若它所现之境为有而被世间名言心量所破的则为颠倒境,如见镜中花鸟为花鸟,见阳焰为水等,就世间说亦是颠倒故。
  若就圣者来说,上二种境,没有正倒之分,由于彼二种境都是本无自性而现为有自性,不但镜中所现花鸟不是真实的,即在未断无明者的心前,青色等虽现似“由自性有”而彼所现之境亦是虚妄,本来非自性有故。不仅如此,就是上面所说的二种世间心,也没有正倒之分,就圣者来说即是颠倒,因为彼二种世间心,都于非“由自性有”的法上执为“由自性有”故。
  问曰:诸有色根由有现前损害因故,诸境倒现,及意识由有睡眠等损害因故,梦中所现之人认为是人,醒时见镜中花鸟认为是花鸟,见阳焰认为是水等境,即世间普通心亦能了知它是颠倒;但是意识有被不如理的宗派见解所损害而颠倒执著的境,彼世间普通心如何能够了知呢?答曰:此处所说有无损害的损害,不是指“俱生颠倒执”,即无明所损害的,而是指不如理的宗派所安立的“自性”、“神我”等。世间的普通心虽不能直接了知彼“自性”、“神我”等是颠倒的,但可由非观察真实义的名言量能够用世间道理了知它是颠倒,它于世间名言中亦是没有的。因此说世间心能够了知它为颠倒,是毫无疑问的。
  补特伽罗俱生我执和法俱生我执所取的境⑷,由于它是没有现前损害因的根识所取的境,就世间的普通心来说虽是正确的,或真实的,但在名言中是完全没有的,色心等法非“由自性有”故。
  中观“自续师”有许“心无正倒之分,现有正倒之分”,他说心执“由自性有”是依境现为“由自性有”而它见为“由自性有”故,非是颠倒。境所现的有些是“由自性有”而现为“由自性有”如花鸟等,非是颠倒;有些不是“由自性有”而现为“由自性有”,如镜中花鸟等,即是颠倒。
  中观“应成派”不许世俗谛有正倒之分,由于未断无明,凡见为“由自性有”的心者皆为无明所熏(原文为重)染而见的,如色心等法本非“由自性有”却见为“由自性有”故是颠倒。但它仍为见虚妄境的心所缘之境,故亦是世俗谛。
  又见镜中花鸟为真实花鸟的心,固是于所现境迷乱;而未断无明者见青色等为“由自性有”的心,亦是于所现境迷乱,此二相同。若如实事师许“所量境”为实有,则与由迷乱心所安立之义即成相违,由于镜中花鸟虽非实有,但是所量境故。唯应成派许名言识的“所量境”为虚妄,不但不成相违,并且成为相助,因为镜中花鸟既是“所量境”,亦是虚妄法故。否则幻化境与虚妄境皆应立为“名言中有”,如执幻化牛马为真牛马,镜中花鸟为真花鸟,皆应成为“名言中有”,是“所量境”故;汝许“所量境”为实有,及许实有为名言中有故。又世俗谛反成完全无了,如镜中花鸟即成完全没有;名言中非实有故;汝许名言中非实有,即非世俗谛故。而实不然。何以故?执镜中花鸟为真花乌,非“名言中有”,它为世间名言量所破故;而镜中花鸟虽非实有,但不是完全没有,它依明镜及花鸟等因缘而有,亦是世俗谛。凡是世俗谛,都是有的。
  3、释胜义谛:
  先谈胜义谛的名义。
  什么叫做胜义谛呢?《明句论》中说:
  由彼是义⑸,亦是最胜,故名胜义,彼复谛实,名胜义谛。
  因此应成派许“胜”与“义”皆指所缘境而言,此胜义境在如实现证真实性智的面前不虚诳故名为谛,是胜义又非虚诳名胜义谛。别派有把“胜”指根本无漏智,把“义”指为彼智所缘之境的说法,而应成派则不许这样说法。
  又胜义谛的“谛”字是不虚诳的意义;由于世间人对“所具有”与“所显现”二者相符合的事理说为不虚诳,如白颜色,它所具有的是白色,它所显现的也是白色,这就叫做不虚诳。
  又胜义谛亦由世间名言安立为有,不是“由自性有”,如《六十正理论释》中说:
  问曰:若是如此,则经中如何说涅槃是胜义谛?答曰:彼涅槃体在世俗中不虚诳故⑹,唯就世间名言,说彼为胜义谛。有为是虚诳法⑺,非胜义谛。⑻三谛,唯是有为,由于本非“由自性有”而现为“由自性有”对诸异生作欺诳故,安立为世俗谛。
  此段文是因为有人问,涅槃既是在世俗心前安立,即非胜义谛。为答此问而说上文。
  胜义谛的“谛”字与世俗谛的“谛”字,虽然都是不虚诳义,或谛实义,但在什么心前谛实或不虚诳则有不同。由于世俗谛的谛义是在实执面前谛实,胜义谛的谛义是在真实义智面前谛实。例如《六十正理论释》中所说的“彼涅槃体在世俗中不虚诳”,这是指涅槃名为胜义谛是在世俗中安立的意思,不能误解是说它在名言中谛实。
  要之,究竟理智量所缘的境是胜义谛的定义。而空性、真实义、细法无我、实际、法性、法界、真性谛、了义、真谛、无相等等,都是胜义谛的异名。
  次谈胜义谛的体性。
  胜义谛的体性是什么呢?
  《入中论论释》中说:
  胜义,谓现见真胜义智所得之体性。此是一体,然非自性有。
  此中“得”字就是彼现见真胜义智所成立的意义。彼智如何得呢?譬如有眩翳病的眼见到虚空中有毛发下坠,而无眩翳病的眼就不见虚空中有毛发下坠一样;诸被无明翳所损害者见蕴等为“由自性有”,而永断无明习气的佛及现见真性的无漏智就不见有“微细二现”,此所见的体性就是胜义谛。如《入中论本颂》中说:
  如眩翳力所计,见毛发等颠倒性;净眼所见彼体性,乃是实体此亦尔。
  这四句文的意义,在《入中论释》中说:如是患无明翳者,不见真实义而见蕴界处等自性,此是诸法世俗性,即此蕴等。而诸佛世尊永离无明习气者所见自性,则如无翳人不见毛发,此即诸法真胜义谛。
  此段文说明诸佛的现见真实义智,不见有无明翳者所见之境⑼,亦如无眩翳之眼不见虚空中有毛发一样的。一切法上都有胜义谛体,如谷芽的无自性就是谷芽的胜义谛体。其余色心等法,莫不皆然,此义已如前面释世俗谛的体性时所说,此处即不重复。
  复次,谈胜义谛的差别。
  由于听法的众生有种种根性和种种意乐,佛对胜义谛也就分别演说多种。有说十六空者,如《般若经》中说:
  复次善现:菩萨摩呵萨大乘相者,谓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胜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际空、无散空、本性空、一切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无性自性空。
  关于十六空的意义,在《入中论释》中有详细的说明,现在仅从该论中节录概略以释其名如下:
  内空者,谓眼耳鼻舌身意内六处皆从缘生,无有自性。外空者,谓色声香味触法外六处皆无自性。内外空者,谓内外诸法皆无自性。空空者,谓彼空性亦无自性。大空者,谓东南西北、四维上下十方,皆无自性。胜义空者,此处胜义是指涅槃,谓涅槃亦无自性。有为空者,谓欲界色界无色界的有为法无有自性。无为空者,谓无生住异灭四相的无为法,亦无自性。毕竟空者,谓常究竟及断究竟皆不可得说名毕竟,此毕竟亦无自性名毕竟空。无际空者,无际谓初中后三际皆不可得,彼无自性,名无际空。无散空者,散即可放、可弃、可舍,无散谓无可放、无可弃、无可舍,彼无可放,无可弃,无可舍之法,亦无自性名无散空。本性空者,谓诸法的法性亦是无自性。一切法空者,谓有为无为一切法皆从缘起本无自性。自相空者,谓色之变碍相,受之领纳相等皆无自性。不可得空者,谓过去、现在、未来三世都不可得,彼亦无自性名不可得空。无性自性空者,无性谓诸法从因缘生无和合性,自性谓非实有性,彼之空性即无性自性空。
  佛随众生根器,亦说四空。如《般若经》中说:
  复次善现:有性由有性空,无性由无性空,自性由自性空,他性由他性空。四空中有性空者,有性谓五蕴法,彼无自性名有性空。无性空者,无性谓无为法,彼无白性名无性空。自性空者,自性谓本性,非声闻等之所作故,彼无自性名自性空。他性空者,他性谓一切法空性,彼无自性名他性空。
  又佛世尊为欲度脱诸众生说二无我,即补特伽罗无我,及法无我。补特伽罗是依五蕴和合法上假名安立的,非“由自性有”,故云补特伽罗无我。法谓一切法,彼亦是依缘安立,本无自性,故云法无我。此处无我即无自性义,是细无我;无常、一、自在等义的我是粗无我义。
  4、二谛的数决定。
  《六十正理论释》和《入中论释》中都说苦、集、道三谛为世俗谛,灭谛是胜义谛。《明句论》亦说:
  能诠、所诠,能知、所知等一切名言皆名世俗谛。
  此即说明凡是名言识所缘的境皆是世俗谛;真实义智所缘的境是胜义谛。二谛摄尽一切法,由于无论何法,如果不是虚妄境就是不虚妄境,更无第三种境。因此就境、行、果三者之中的境来说,二谛这个数目是决定的。
  5、二谛名词异译。
  诸经论中所译二谛名称略有不同。有译世俗谛、第一义谛的;亦有译世俗谛、胜义谛的;以及真谛、俗谛;覆俗谛、胜义谛;覆谛、真谛等等。它的译名虽多,但是它的体只有二种,即世俗谛体和胜义谛体。
  二、为什么要了解二谛
  1、不知二谛不能了解经义。
  二谛道理,一定要彻底了解,如果未能彻底了解,那就对于佛所说甚深缘起的真义不能如理了解。如《中论·观四谛品》中说:
  若人不能知,二谛之分别,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
  由此看来,若欲了知佛法真实义,须先了知缘生、缘立的俗妄之法,如水中月,虽然不如它所显现那样真实,但能成办一切因果作用。因此自性本空、缘起如幻义是能远离“自性有边”和“断灭无边”的殊胜中道真理,应当彻底了解。
  诸修行者若见性空缘起真性,则见苦集灭道四谛之真性。如经云:
  世尊,四圣谛应如何通达?世尊告曰:曼殊室利:谁见诸行无生即是知苦;谁见诸法无生即是断集;谁见诸法寂灭即是证灭;谁见诸法无生即是修道。
  《中论·观四谛品》亦说:
  若有人能见,甚深缘起义,彼即见苦集,以及灭道法。
  2、佛说二谛的旨趣。
  或曰:诸修行者为了求得解脱,须要通达胜义谛,那就只须说胜义谛,为什么还要说世俗谛呢?《中论·观四谛品》中答曰: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
  《入中论释》亦说:
  以世俗谛是悟入胜义谛之方便。
  如果不依能诠、所诠,能知、所知等世俗名言,就不能说明胜义谛的道理,既不能说明,又何能闻、思、修、证呢?未证胜义,一定不能得涅槃;为了要得涅槃,先须现证胜义和通达胜义。而通达胜义谛,又须依仗世俗谛;如人渡水,须要依靠船筏一样的。
  3、误解二谛的过患。
  二谛义理,不易明了,如果不细心研究,在理解佛法上就难免不犯错误。正确理解在胜义中不增益诸法为“由自性有”,同时也要正确理解到在世俗中不能损减因果等法为“完全无”。反之不如此正确理解,误认为既无自性则一切因果作用皆无;或误认为诸法若有,又如何是自性空呢?把“自性空”与“缘起有”看成是互相矛盾的。不知“空”义即指“无自性”义,而误解“空”义的人认为是“完全无”的意思。经论中处处提出由此邪见而起的恶行,会招致感受苦果。亦如有人不知道捕蛇的方法而去捕捉毒蛇,势必为蛇所伤,无益反损。因此,《中论·观四谛品》中说:
  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
  4、通达二谛的利益。
  众生流转三界的主因为“无明”,无明就是对于本非“由自性有”的补特伽罗和法,而误认为是“由自性有”的一种执著。由此无明而起“非理作意”,对于可意境等发生贪等烦恼,由贪等烦恼而造不善等业,以至流转三界,追溯根源,皆由无明所致。若能通达二谛,则知一切法缘起如幻,本无自性,因此不起烦恼,就不造业,也不受果。如《中论·观十二因缘品》中说:
  无明若灭者,则诸行不起;为灭无明故,智者修真实。
  三、通达二谛的方法
  通达二谛须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什么叫做“了义经”呢?了义就是义已究竟、已决定和无须再引别的经典来解释它的意义,这种经典叫做了义经。什么叫做“不了义经”呢?不了义就是义未究竟、未决定和须再引别的经典来解释它的意义,这种经典叫做不了义经。又了义经和不了义经中所说明的主要不同点在哪里呢?如《无尽慧经》中说:
  何等名为了义契经,何等名为不了义契经?若有安立显示世俗,此等即名不了义契经;若有安立显示胜义,此等即名了义契经。
  怎样是显示世俗谛和胜义谛的呢?《无尽慧经》中又说:
  若有由其种种名言宣说有我、有情、命者、养者、士夫、补特伽罗、意生、儒童、作者、受者,无主宰中显示主宰,此等名为不了义经。若有显示空性、无相、无愿、无作、无生、不生、无有情、无命者、无补特伽罗、无主宰等诸解脱门,此等是名了义契经。
  此即说名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此段文举例说明某种经中若说有我、有补特伽罗、有作者和有有情等义者,即是显示世俗谛的;某些经中若说空、无自性、无我和无生等义者,即是显示胜义谛的。
  历代解释了义及不了义经的大德很多,其中应依何人的教授才能彻底通达了义经呢?曰:当依龙树大师的教授。因为龙树是佛亲口授记为正确解释佛经义理的人,如《楞伽经》中说:
  南天竺国中,大名德比丘,厥名为龙树,能破有无宗。世间中显我,无上大乘法,得初欢喜地,往生极乐国。
  佛既授记龙树大师为能破“自性有”和“断灭无”二边,而如理显示无上中道法义者,那么依他的教授,解了义经而求通达真实义的智慧即是最殊胜的方法。
  注释:
  ⑴ 此处略去“色心等法本非实有而现似实有者”等几字。
  ⑵ 此处略去“以彼犹有所知障相照明现行故”等几字。
  ⑶ 义:境。
  ⑷ 此处略去“如执色心等法由自性有”等几字。
  ⑸ 义:境。
  ⑹ 此处略去“涅槃之体是常住无生,它所显现亦是常住无生故”等几字。
  ⑺ 此处略去“它的体性本非‘由自性有’而显现为‘由自性有’故”等几字。
  ⑻ 此处略去“苦、集、道”三字。
  ⑼ 此处的“境”指“蕴等由自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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