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工巧明>> 绘画>>正文内容

浅谈妙峰山的文化传统与大雄诗书画院作用的发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周崇舜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妙峰山虽地处边远,但以其高山群山之上的雄姿、钟灵毓秀的神韵、神奇美妙的风采,早在370多年前即与云南的禅宗泰斗一代高僧彻庸禅师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彻庸大师的努力及大姚有识之士和老百姓的支持下建成了妙峰山德云禅寺。随着一代又一代高僧的传承和发展,妙峰山德云寺成了享誉滇中名传四海的名山名寺之佛教圣地。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一片山水孕育一片文化,妙峰山独具丰采神韵的景致和滇中雄奇秀丽的山川给历代到此的高僧大德和高人韵士以天地之灵气,造化之营养,创作之激情,从而创作了丰富的诗文书画作品。因此,作为佛教圣地妙峰山又与诗书画结下了不解之缘,成为了文化名山。
  中国的诗书画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世界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博大精深的国粹。诗书画同源、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方能创高格。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搜尽奇峰打草稿,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胸中脱其尘俗,解众磅碾,天机勃发,方可为山水传神,发之为诗歌,为书法、为绘画则气韵生动,意境感人,即为神品、能品、逸品、妙品。诗书画至高级阶段通山川神韵、通天地造化、通老庄道法、通禅宗哲理。国画大师齐白石有“苦把流光换画禅、功夫深处见天然”之诗句,是得其中真谛的深刻领会。其中三味非局外人所能悟此,非世俗画工书匠所能领会。唯胸襟高旷、品德高尚、学养深厚、淡泊名利、超越尘俗之仁人志士高僧大法多能参悟之,故历代高僧之中多有擅于诗书画者。据正史野史记载从370多年前妙峰山德云寺的开山祖师彻庸禅师及明清两朝与妙峰山关系密切的滇中历代高僧如非相普行、普荐担当、洪敬禅师、悟祯禅师、道漂禅师、学蕴禅师、洪希禅师等在志行高洁、佛学高深的同时或对诗词、或精通书法、或长于绘画、或诗书画三绝,他们是得道高僧,同时又是诗人、书家或画家。另外明清时的名流大贤志士仁人,如明万历年间的姚安进士著名文人陶珽,明崇祯朝的大学士礼部尚书王锡衮,清代的大姚进士翰林院编修诗书画三绝的著名学者刘荣黼,以及名扬中外的明代大旅行家徐霞客等皆与妙峰山缘份浓厚。历史的高僧和文化名人为妙峰山留下了珍贵的诗书画墨宝和丰富的文化财富,因此作为佛教圣地的妙峰山同时又是有着诗书画历史渊源的文化名山。这是难得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
  妙峰山这座历史久远文化底蕴深厚的佛教名山在尘封半个多世纪以后,如今又逢盛世。虽然山下生态恶化、红尘兰桉、佳树殆尽,但山上的古寺楼台、殿宇、回廊、匾牌楹联、砖雕大部幸存,古树幽径,龙潭流泉、奇峰异花景色宜人。妙峰山德云寺作为大姚县人民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在满足广大信教群众需求和研究弘扬佛教文化的同时,又成立了大雄佛教诗书画院,使佛教的禅宗文化与诗书画艺术相得益彰,传承了妙峰山源远流长的优良传统。这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盛事。妙峰大雄佛教诗书画院的成立对于弘扬诗、书、画这一博大精深的优秀的传统文化,提高地方文化的品位、扩大妙峰山及大姚的对外宣传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笔者认为妙峰山大雄佛教诗书画院成立以后,在县文联的配合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拓宽思路发挥职能:
  (一)以妙峰山作为创作基地,接待诗人、书法家、画家,为大姚和妙峰山留下作品和墨宝;
  (二)在大姚县政协、统战部、文联及民宗、文化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内对外联系和交往,形成合力,扩大对外宣传,为大姚的发展服务。
  (三)加强与县内外、州内外、省内外各级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诗词楹联学会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举行笔会、研讨会等活动。
  (四)与国内大寺院的诗书画院联系交往,开展禅文化与诗书画的研究。
  (五)以多种方式举办展览。
  (六)创办院刊、登载优秀诗书画作品及文章,存史、存档、内外交流。
  (七)汇集精品、出版画册。
  (八)发现人才、培养人才。
  (九)以诗书画为纽带,开展与各方面有识之士的交往与合作,开拓事业的发展。
  通过对妙峰山的佛教圣地、佛学源流、诗书画传统、雄奇秀美的风光等优秀的整合,努力发挥妙峰山大雄佛教诗书画院的作用和优势,打造文化品牌、提升文化品位、扩大对外宣传、开展对外交往,积极为大姚的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服务应是大姚妙峰山大雄佛教诗书画院的宗旨,也是一项有着深远意义的名山事业。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作者周崇舜,国画家,现为楚雄州美术家协会主席,原楚雄市统战部部长)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

    办公地址:北京昌平区望都新地南区18号楼三单元501室 办公电话:010-8175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