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门传法象征——衣钵
《赋得释迦钵赠慧古明上人》
圣凡同有身,饮食必籍器。
如来制石钵,匪特传法嗣。
偶因受余光,相承成旧事。
遂令后代争,纷纷起嗔戾。
我愿过量人,要识拈花意。——徐贲
徐贲(生卒年不详)字幼文,号北郭生,其先蜀人,徙常州,再徙平江。张士诚辟为属官,谢去,避居湖州之蜀山,洪武七年(一三七四年)被荐至京。九年春,奉使晋、冀,有所廉访,及还,检其囊,惟纪行诗数首,太祖悦,授给事中,后改御史,巡按广东,又改刑部主事,迁广西参议,以政绩卓异,擢河南左布政使。大军征洮岷,兵过其境,因犒劳不时而下狱死。《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其诗:“法律谨严,字句熨帖,长篇短什,并首尾温丽。”徐贲还善绘画、工书法,因其客吴时尝居城北,故名诗文集为《北郭集》。
《赋得释迦钵赠慧古明上人》是一首题咏诗,“赋得”是一种诗体,本指凡摘取古人成句为题之诗,后来即景赋诗者亦往往以“赋得”为题,本诗当属于后者。诗人就释迦钵而赋诗,以赠给友人慧古明上人。“慧古”是友人的号,“明”才是他的名。因为“慧古明”是位法师,故又尊称其为“上人”,曰“慧古明上人”。
“钵”本是僧人的食器,与袈裟合称“衣钵”,为佛教专门用具。《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曰:“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中国禅宗从初祖到五祖,师徒间传授道法常以衣钵为信证,称为衣钵相传。《传法正宗记》卷六载,弘忍传法给惠能,谓:“昔达摩以来自异城,虽传法于二祖,恐世未信其所师承,故以衣钵为验。今我宗天下闻之,莫不信之,则此衣钵可止于汝。”后世凡师父传法于弟子均习称为“传衣钵”。《赋得释迦钵赠慧古明上人》这首诗,对僧钵授法的历史作了简单的回顾,然后提出了自己参道悟法的观点,既勉人又自励,诗可分三个层次来理解。
开头四句为第一层次,说无论圣人或凡人,都有一个躯体,饮食的时候必然都是需要借助于食器的,因此,“如来制石钵”,其原意并不是专门用来“传法嗣”的。中间四句为第二层次,因为以钵作为传法的信物,是从中国禅宗开始的,从此,钵便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所以说“偶因受余光”。钵作为信物,从禅宗初祖一直传到六祖,世代相传,影响深广,这就是“相承成旧事”一句的事实背景。由于钵取得了传法的重要作用,谁取得了钵,就意味着谁取得了正统地位,于是佛教史上有了许多传钵争钵的纠纷之事,据说惠能得到弘忍法师所传衣钵后,曾多次被人追杀,“遂令后代争,纷纷起嗔戾”一句盖指此事。
其实,禅宗的精神实质在于“明心见性”,它要求截断常识的情解、追求绝对之道的神秘领悟。禅宗六祖惠能的示法偈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惠能因这首法偈而得到五祖弘忍的衣钵,据此看来,钵之有无也不过是形式上的事,而其关键还在于是否开悟,所以,诗人在诗的第三层中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我愿过量人,要识拈花意。”这里的“过量人”指的是器识不凡之人;“拈花”是“拈花微笑”的意思,为佛教典故。据《联灯会要》卷一及《释氏稽古略》卷一记载,释迦牟尼在灵山会上,大梵天王献上金色波罗花,释迦即“拈花示众”,众人不解其意,惟有摩诃迦叶“破颜微笑”,表示领悟,于是释迦牟尼便传法于他。本诗末两句的意思即由此申发,说但愿人们不要执着衣钵之类的事物,能真正体悟“拈花”之意,也就是说,要能因此而开悟入道,这就是本诗的主旨所在。(信息来源:摘自《佛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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