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进步的善恶观
积极进步的善恶观
作者:妙涵尼师
积极进步的善恶观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是大乘佛教的基本原则。止恶是要人们对一切恶绝不去做,行善是要人们对一切善努力去做。在佛教各经论中都对“善恶”的评定作了明确的说明,所谓善者,是指顺应顺理之义,即随顺佛法使自己和他人皆能得到利益;恶者,是指违逆违损之义,即违背正理损害自己和他人利益,与贪嗔痴等烦恼相应障碍圣道。如《大乘义章》卷十二云:“顺理为善,违理为恶。” 又《成唯识论》卷五云:“能为此世他世顺益,故名为善;能为此世他世违损,故名为不善。” 《俱舍论》卷二在界定善、恶、无记的区别时说:“安隐业说名为善,能得可爱异熟、涅槃、暂永二时济众苦故;不安稳业名为不善,由此能招非爱异熟,与前安隐性相违故;非前二业立无记名,不可记为善不善故。” “安隐”,安乐、安静。“安隐业”,安然地生活。“爱”,此指德性。这是说,能感得有益于众生身心德行增长的结果为“善”,相反,能感得损害众生身心德行的结果为“恶”,不感受以上两种善恶之果的为“无记”。去恶从善的观念是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中,最为中国传统伦理所接受和容纳的佛法内容。但是,佛教的善恶观却有不同于传统伦理的独到之处。
在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中,一般以善恶来论人性,认为善恶是人性的本质和本性,认为“善”是上天所赋予的仁、义、礼、智、信等道德品质。如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他说:
人皆有不忍之心……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人,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德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而另一位传统伦理的代表人物荀子则认为人性本恶,他说: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儿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仪之道上,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这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这二种思想都不能如实反映人生的真实面目,存在一种绝对性,成为了一种以偏概全,所以是局限的、片面的。而在佛教伦理思想中,对善恶有全新的诠释,认为人性本非善恶,心性本净,一尘不染,不存在所谓绝对善与绝对恶。如智者大师云:
恶性相即善性相,由恶有善,离恶无善。翻于诸恶,即善资成。如竹中有火性,未即是火事。故有而不烧,遇缘事成,即能烧物。恶即善性,未即是事,遇缘成事,即能翻恶,如竹有火,火出还烧竹。恶中有善,善成还破恶,故即恶性相是善性相也。
而且佛教所讲善恶,不完全是谈人性的善恶,还包含对佛与众生本质上的善恶判断,同时也不完全是世俗善恶伦理上的善恶,之所以有善恶之别,是由于众生的妄想分别所导致,如《六祖坛经》中云:“世人性自性,万法在自性,思量一切恶事,即行于恶;思量一切善事,便修于善行。思量恶法,化为地狱,思量善法,化为天堂。一念恶,报却千年善亡;一念善,报却千年恶灭。”
佛教主张善与恶皆是自心的分别,其目的就是为了能“止恶修善”,使人们了解善与恶并非天生注定的,而是可以通过行布施,培植福报,亲近善知识,了达真理,增长福慧等等的努力,而达到自我的完善,直到获得究竟的解脱。
除此之外,佛教的善恶观另一个更重要的理念,就是善恶行为与业报轮回因果相连。由行善能感得资益有情身心的可爱之乐果,由行恶会感得损害有情身心的不可爱之苦果。太虚大师说:“业报法则,实为佛教最根本的亦最究竟的所在。” “所谓‘中华文明礼仪’之殿堂,若缺了释氏业力因果论之梁柱,便有崩塌之虞” 由此可见,中国佛教伦理的善恶法则不仅兼容了传统伦理中的精华,而且有更全面的阐释。
业,是指一切身、口、意的行为,每一个众生造作善恶业时,其习气即薰入第八阿賴耶识田中,种下了一个种子,就成为一种“业力”,业力的种子在阿赖耶识田中不断薰习,当薰习成熟而且外缘具足时,便发为现行,感受或苦或乐、或善或恶的果报,由前世引发今世,并延伸至未来,即今日的一切果,皆从昔日的一切因所生,因遇缘生起现行,现行又熏成种子——因,如此则循环不已,在三途六道中轮回。《涅槃经•矫陈品》云:“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 《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八亦云:“已作不失,未作不得。” 皆在表明一切事物皆有因果法则支配,善因必产生善果,恶因必产生恶果。《法苑珠林》卷六十二中云:“众生果报不可思议,业力亦不可思议”,行为和幸福与否是一致的,如《禅林宝训》云:“善器天生,莫非因果,谶语不爽,莫非前定”。所以,人们要得到善果,远离六道轮回,乃至因果的束缚,就必须勤修善业,以福慧双修,最终成就佛果。成佛,是至善的最高境界,曾三度舍身入寺为奴的梁武帝说:“道有九十六种,唯佛一道为正道……老子、周公、孔子……止是世间之善,不能革凡成圣。”
佛教的善恶因果规律还有二个要点:一是因果不会消失,偈云:“假使千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逢时,果报还自受。” 虽然世间有“作恶之人有福,而修福之家却恶”的现象,但是佛教强调三世因果,《三世因果经》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人除了当生,尚有过去的无量数生,尚有未来的无量数生,无穷无尽,如是善恶因果通三世渐次感果,有或顺生受业、或顺次受业、或顺后受业、或顺不定受业的差别。所谓因果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一旦因缘成熟,善恶果报就会现行,所以,唯有修习佛法,断尽三界烦恼,获得出世圣果,方可免除轮回受报之苦。第二个要点是善恶不相抵消,已种恶因,必受其报。不过多做善事,多种善缘,在将来恶报现前时,障缘会减少,恶报也能由重转轻,也能使善果速疾成熟。如是因如是果,谁也不能逃避。
当然,佛教伦理的善恶因果规律也并非宿命论,认为一切听天由命,今生的吉凶祸福由过去所造善恶决定的,就不必再努力了。佛教伦理观是彻底的反对这种思想的,肯定“功不唐捐”,有一份耕耘,就有一份收获,并且认为由因到果,中间必须要有因缘的辅助,才能成熟,若无恶缘,恶果就不会现行或推迟到来,既使恶因现行,威力也不大。所以,唯有积极努力的行善,阿赖耶识中的善种子就会越来越多,恶种子越来越少,人生也就会越来越顺利,是谓“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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