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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国忌行香述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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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国忌行香述略
  梁子
  一,唐人国忌行香作为法定仪式的起始时间
  对于唐人行香,人们较早的记忆也许是关于高宗忌日行香时,见到感业寺里的武则天,两人旧情重燃,使武则天的命运由此改观。那么行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人们仍然模糊朦胧。我们有必要看一下《唐会要·皇后》对李治入寺行香的简单记载:“时,上(李治)在东宫。因入侍,悦之。太宗崩,随嫔御之例出家,为尼感业寺。上因忌日行香见之,武氏泣,上亦然。时,萧良娣有宠,王皇后恶之,乃召入宫,潜令长发,以间良娣之宠。”这里的记载主题是阐述武则天、王皇后的关系,行香被一笔带过。行香最早在什么时候开始呢?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三:
  国忌行香,起于后魏,及江左齐梁间,每然香熏手,或以香末散行,谓之行香。《遗教经》云:“比丘欲食,先烧香呗讚之。安法师行香定坐而讲,所以解秽流芬也,斯乃中夏行香之始。”唐高宗时,薛元超、李义府为太子设斋行香,中宗设无遮斋,诏五品以上行香,不空三藏奏,为神尧而下七圣忌辰设斋行香,至文宗朝,宰臣崔蠡奏:“国忌设斋行香,事无经据。”遂罢之。宣宗再兴释教,诏京城及外道州府国忌行香,并须精洁,以伸追荐之道。朱梁开平三年大明节,百官始行香祝寿。石晋天福中,窦正固奏:“国忌行香,宰臣跪炉,百官列坐,有失严敬。”今后宰臣跪炉,百官立班,仍饭僧百人,永为定式。至本朝淳化中,虞部员外郎李宗讷请:“国忌,宰臣以下行香,复禁食酒肉,以表精虔。”从之。
  宋人赵彦卫对行香进行了简要的回顾,但其行香的内容与概念较混乱。将作为纪念活动的忌日行香和平常的焚香礼佛时行香相混淆。同时,也没有明确唐代国忌行香的法定的时间。对于行香一事是否起于后魏江左,宋人吴曾认为不对,其《能改斋漫录》卷二云:
  “忌日行香。始于唐贞元五年(789)八月,敕天下诸州,并宜国忌日,准式行香。然行香事,按《南山钞》云:“此仪自道安法师布置。”又《贤愚经》云:“为蛇施金设斋,令人行香僧手中。”《普达王经》云:“佛昔为大姓家子,为父供养三宝。父命子传香。”此云“行香僧手中”与“传香”,今世国忌日尚行此意。至人君诞节,遂以拈香为别矣。按,《唐会要》:“开成五年四月,中书门下奏,天下州府,每年常设降诞斋。行香后,便令以素食,宴乐唯许饮酒及用脯醢等。”以此知唐朝虽诞节,亦只云行香。姚令威以为行香始于后魏江左,非也。”
  从宋代两人的记述看,其将国忌行香和普通的入寺行香没有明确区分。行香,是“起于南北朝时的一种礼佛仪式。"(赵文润、赵吉惠《两唐书辞典·行香》页359)。行香有严格的程序,对参与者的身份有一定的要求。国忌行香应是一种大型的礼佛祈祷仪式。国忌行香何时作为法定的祈祷仪式?各种资料互有矛盾。《唐会要》卷二十三和卷四十五的记载就有矛盾,卷四十五云:“贞观二年五月十九日敕:"章敬寺是先朝创造,从今已後,每至先朝忌日,常令设斋行香,仍永为恒式。”而卷二十三《忌日》云:“贞元五年八月敕:‘天下诸上州,并宜国忌日准式行香。’十二年五月诏:‘先圣忌辰,才经叙慰,戚里之内,固在肃恭。而乃遽从燕游,饮酒作乐,既乖礼法,须有所惩。前州长史郭煦,宜於袁州安置;前南郭县尉郭亘,於柳州安置;曹自庆配流冰州;其驸马郭暧、王仕平,仍令勒归私第。"先是,初经代宗忌辰,驸马诸亲,悉诣银台奉慰。及回,王仕平遂邀驸马郭暧、张昭贤、张怙,及暧女婿嗣许王昭、暧堂弟煦亘,用教坊音声人曹自庆,并於宅中欢乐。上怒之,故有此诏。寻亦许暧及仕平出入。 ”
  卷四十五所记的贞观二年,开始有国忌行香是有可能的,如高宗入感业寺行香就是一证。但是,文中提到的章敬寺,却是中唐才有的寺院。该寺在京城通化坊门外,本为赐给大宦官鱼朝恩的东庄。该庄连城对郭,林沼台榭,为京城形胜之地。大历二年(767)鱼朝恩献庄为寺,为代宗母章敬皇太后修荐冥福,故请以章敬为名。美焕美仑,穷极壮丽,凡四千一百三十余间,共四十八院。翌年正月,代宗亲幸寺院,度僧尼千人。贞元二年(786)五月十九日,德宗下敕先朝忌日行香,永为定式(参考张永禄《唐代长安词典·章敬寺》)。贞元七年七月,德宗与皇太子及群臣赴寺,参加斋仪,留有《七月十五日题章敬寺》一诗。我们推测,此诗应为当天佛教节日盂兰盆会所写。该寺大约是德宗朝最煊赫的佛寺。
  因此,我们可以初步断定:唐政府将行香仪式确定为法定的祭奠仪式的确切时间应是贞元二年,即公元786年。《会要》贞观二年大约是贞元二年的笔误。而贞元五年的敕文的本意主题应是对地方行香的资格作以行政级别上的正式明确。但是,作为不成文的惯例,行香,甚至国忌行香早在初唐就有,甚至南北朝就有。新皇李治入感业寺既是一例外,我们还看到,高武时期的国忌行香从未中断。
  二,国忌行香的程序内容与范围。
  从大的方面讲,国忌行香属于佛教斋会的范畴。而每次斋会都有一定的程式,并伴以较为规范的文词——斋文或愿文、功德文。对佛教斋会仪轨的探讨,应追溯到佛教的发源地印度。初唐义净的《南海寄归内法传·受斋轨则》卷一记载了当时的三种受斋仪轨,湛如先生将其归纳为:
  1, 礼拜请僧,告曰斋时。
  2, 僧徒器座,量准时宜。或可净人持,或受他净物。
  3, 施主家设斋的环境,其地必以牛粪净涂,个别安小床座。
  4, 施主备净水,共供僧洗足,稍作休息。
  5, 施主用斋时至,僧俗各自净手,食前无咒愿之法。
  6, 置圣僧供,次乃行食。
  7, 其后,安食一盘供呵利底母。
  8, 施主合掌长跪于上座前,曰:善至。上座告曰:平等行食。
  9, 恭敬曲身,两手执器,盛满斋食,米饭、热酥、饼果、沙糖等次第授食。
  10, 食毕,漱口,洗手。
  ——湛如《敦煌佛教律仪制度研究》第343页。
  从这些情况看,这是七世纪时,印度僧人赴施主斋会的情景。
  日本慈觉大师开成三年(838)十一月十九日至二十四日亲历了扬州府台州开元寺为天台大师忌日举行的斋会:
  1, 十九日,为充二十四日天台大师忌日设斋,以绢四匹、绫三匹送于寺。
  2, 二十四日,当头设斋。众僧六十余人。由幻群法师作斋难久食仪式。
  3, 众僧入堂里,次第列坐。有人行水。
  4, 施主僧等于堂前立,种僧中有一人打槌,更有一人作梵呗。梵呗云:“云何于此 经,究竟到彼岸,愿佛开微密,广为众僧说。”音韵绝妙。
  5, (唱咏梵呗间有人分发经文。)众共念经,各二枚许,即打槌。
  6, 转经毕。次有一僧唱:“敬礼常住三宝。”众僧下床肃立。
  7, 刚才作梵呗的僧人再作梵,念诵《如来色无尽》等一行文。
  (作梵之间,纲维令请益僧等入里行香,尽众僧数矣。行香仪式与本国一般)
  8 ,其作斋晋人之法师矣众起立,到佛左面,向南而立。
   (行香毕,先叹佛,,与本国咒愿初叹佛之文不殊矣。)
   9 ,叹佛毕,即披檀越先请设斋状,次读斋叹之文。读斋文了,唱念释迦牟尼佛。大众同音称佛名毕,次即唱礼,与本国道为天龙八部诸善神王等呗一般。
   10 ,乍立唱礼,具登床座。
  
  
  读斋文僧并监寺及纲维及施主僧登十余人,出食堂至库头斋。自外僧及沙弥咸食堂斋。
  亦于库头,为南岳、天台等和尚备储供养。
  ―――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
  国忌行香,也可称为国忌斋会。其具体仪式,无明确记载,我们在此述录国清大师忌日斋会的程序仪式,只是作为我们认识唐代国忌行香的参考,这至少使我们看到:行香不仅是简单地焚燃香炷,跪拜礼敬,有严格的程序,须由富有经验的法师主持,唱讃等,有高质量的斋文。于一般斋会不同之处在于,国忌行香是国家级的带有鲜明国事政教性质兼有佛事特点的活动。我们推测,在名僧斋会仪式的基础上,必然要增加不少带有教化目的的程序,例如,宰臣跪焚香,僧人表述孝思,回顾祖先违世之事等都是必不可少的。
  与名僧的忌日行香不同,除了僧人以外,还有大量的官员,就涉及到宫廷礼仪和佛教仪轨。而宫廷礼仪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规定。有谏议大夫或礼仪人员的纠察。例如,对沿袭僧人登床就座的习惯,就不合儒教精神,对此有人提出革新:
  国忌日,宰臣跪炉焚香,僧人表赞孝思,述祖先违世之事,而文武百辟,俨然列坐。窃惟礼非天降,酌在人情。今古通规,君亲至敬。对佛像行香之日,实帝王不乐之辰。岂有听烈祖之旧勋,悉安所坐,闻明君之至德,曾不暂兴。考经虽谓其相承,度礼深疑其有失。欲请跪炉仍旧,馀依常位立班。 (《全唐文》卷865)
  有人认为各级官员不仅行香当时不该坐床,且忌辰前后各一日均不该坐:
  二十六日明宗忌,群臣奉慰行香,固有常礼。恭以陛下初遇忌辰,合存降杀。仰惟追感,难抑孝思,固於兹时,不同常岁。臣等商量,请於忌辰前後各一日不坐。 (《全唐文》卷970)
  实际上,宫廷礼仪十分繁缛而要求严格:
  文武百官每日赴朝参不到,如是常朝不到,於本官料钱上每贯罚钱十五文。如是内殿起居,入ト行香,出城众集,及非时庆贺,御殿(阙)行参不到,并是倍罚。台司先榜幕次,晓示本官,限三日外即牒三司克折。如有故曾陈牒,即将领由呈验。又十六愆条,准元和二年十二月内御史台奏,文武常参官准乾元元年三月敕,如有朝堂相吊慰、相跪拜,待漏行立失序,谈笑喧哗,入衙内执笏不端,行立迟慢,至班列行立不正、趋拜失仪、拜跪不俯伏、舒脚穿班仗、出门不即就班、无故离位、廊下食行坐失仪、拜起无度、抵夜退朝不从正衙门出、非公事入中书,每犯者夺一月俸。今商量比旧条各减一半;如所由指挥,尚或抵拒,即准旧例录奏贬降。 (《全唐文》卷973)
  国忌日天下依旧不举乐,不视事,不鞭笞,伏以道、释二教,澶漫虚无,陛下靡所归依,诚契至理。但以列圣忌日行香,及兹修崇,示人广孝,兼以天下州县,不举乐,不视事,不鞭笞,以此海内苍生,当知列圣庙号。今既停罢行香之後,敕内又无其日彻乐废公,止行如旧之文,伏恐遐远之地,迷其所向,便与居常之日,率皆无殊。臣思此事,终关圣虑。《礼》曰:“君子有终身之忧,而无一朝之患。故忌日不乐,谓不举吉事也。” (《全唐文》卷963) 先天二年十月敕:“文武官朝参,著葱褶珂纟散者,其有不著入班者,各夺一月俸。若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其行香拜表不到,亦准此。频犯者量事贬降。其衣冠珂纟散,乃许著到曹司。” (《唐会要》卷24)
  上述记载表明:文武官员奉上“拜表”是国忌行香行香制度的重要一环,哪位官员缺此环节会受到经济处罚。
  行香时,各级官员位置的排列是极为讲究的,例如:
  江宁节度使裴(一作均)入为仆射,行香时将处谏议、常侍之上。坦引故事及姚南仲近例以为证,裴怒曰:“姚南仲何足为例耶?(《全唐文》卷640)
  马裔孙,字庆先,棣州商河人。(案:此下有阙文。)唐末帝即位,用为翰林学士、户部郎中、知制诰,赐金紫,未满岁,改中书舍人、礼部侍郎,皆带禁职。寻拜中书侍郎、平章事。裔孙纯儒,性多凝滞,遽登相位,未悉朝廷旧事。……刘句为仆射,性刚,群情嫉之,乃共赞右常侍孔昭序论行香次第,言:“常侍侍从之臣,行立合在仆射之前。”疏奏,下御史台定例。同光已来,李琪、卢质继为仆射,质性轻脱,不能守师长之体,故昭序轻言。裔孙以群情不悦刘句、冯道,欲微抑之,乃责台司,须检则例,而台吏言:“旧不见例,据南北班位,即常侍在前。”俄属国忌,将就列未定,裔孙即判台状曰:“既有援据,足可遵行,各示本官。”刘句怒,挥袂而退。自后日责台司定例,崔居俭谓南宫同列曰:“从昭序言语,是朝廷人总不解语也。且仆射师长也,中丞大夫就班修敬,常侍班在南宫六卿之下,况仆射乎。已前骑省年深,望南宫二侍郎如仰霄汉,痴人举止,何取笑之深耶!”(《旧五代史》
  这些记载表明,官员们对行香过程中的前后位次的排序极为看重,孰先孰后成为他们正式或不正式场合议论的话题,有时还极为激烈叫真。
  国忌行香的最后是参加者一同就食。一般以素食为主,地点也以寺院为主。但也有例外:“章敬太后忌日,百僚于兴唐寺行香,朝恩置斋馔于寺外之车坊,延宰臣百僚就食。朝恩恣口谈时政,公卿惕息。户部郎中相里造、殿中侍御史李衎以正言折之。朝恩不悦,乃罢会。 ”(《旧唐书》卷184,列传134)
  国忌行香的费用当由国库支付:
  二年五月敕:“今年庆阳节,宜准例,中书、门下等,并于慈恩寺设斋,行香後,以素食合宴,仍别赐钱三百贯文,委度支给付。令京兆府量事陈设,不用追集坊市歌舞。”(《唐会要》卷29)
  这里记载的是庆阳节斋会由度支给付费用,国忌行香规模大人数多,也应由国库支付费用。
  行香是唐初就已经形成的一项比较重要的礼仪制度。从开元二年的改制看,行香不是简单的焚香礼拜,应该有复杂的过程,较大的规模,众多的官员:
  “二年十月,改诸卫及率府、王府等司,应无厨给朝官等。自今以后,每放寺观行香,及有集,宜令依廊下料,各与饭一餐,仍令所由与京兆府计会。行香即就寺观,别有期集,即于侧店舍,并委京兆府据人数,使取处幕次、床塌、铛釜供借。如行香分在两处以上,准随中书门下一处,即勒廊下所由勾当他处即京兆府使与本料,与勾当造食。”(《唐会要》卷67)。
  这种情形与今天大寺院的节日庙会基本相似,在寺院内或附近,搭建帐篷 ,成百上千人共同就餐。国忌行香所需幕次、桌椅、锅灶、餐具等均由京兆府提供.参加者,都是州以上的官员和高僧.忌日行香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纪念活动.
  就国忌行香的范围而言,唐代前后有变化。
  二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敕,祠部奏,诸州县行道散斋观寺,准式,以同、华等八十一州郭下僧、尼、道士、女冠等,国忌日各就龙兴寺、观行道散斋,复请改就开元观、寺。敕旨:“京兆、河南府,宜依旧观、寺为定,唯千秋节及三元行道设斋,宜就开元观、寺,馀依。”至贞元五年八月十三日,处州刺史齐黄奏:“当州不在行香之数,乞伏同衢、婺等州行香。”敕旨:“依。其天下诸上州,未有行香处,并宜准此,仍为恒式。”( 《唐会要》卷50)
  这里所记述的敕文的主题是在上州行香的基础上扩大行香的范围,而会昌五年的敕文则是缩小行香的范围:
  会昌五年七月,中书门下奏:“天下诸州府寺,据令式,上州以上,并合国忌日集官吏行香。臣等商量,上州已上合行香,州各留寺一所,充国忌日行香。列圣真容,便移入合留寺中。其下州寺并合废毁。”敕旨:“所合留寺,如舍宇精华者,即留;如是废坏不堪者,亦宜毁除。但国忌日当州宫观内行香,不必定取寺名。馀依。”其月又奏:“请两街合留寺十所,每寺留僧十人。”敕旨:“宜每街各留寺两所,每寺各留三十人。”(《唐会要》卷48。)
  上述记载还表明:先祖的写真画像张挂于特定寺院之中,人们面对列圣行礼焚香。而大的寺院有专设的行香院。例如大兴善寺就有行香院(可参看《酉阳杂俎》卷2)。
  奉敕行香是大臣的荣幸之事,玄宗宰相张说的《贺彩云见状》就表述了参加行香的心情,虽然,没有明确是参加国忌行香,可能是一般的行香活动:
  右:伏奉恩旨,今日属下元,赐臣等侍从外隆圣阙,礼谒大圣尊容,行香之际,日西南有彩者。伏以大道无形,至诚斯应;上元降福,感而遂通。步辇涉於斋宫,虔修香火;彩生於晓日,遽发祥光。是知圣德与天心合符,万灵与群仙叶赞。臣叨倍侍从,如升汗漫之游;承恩礼谒,更睹氤氲之瑞。荣幸之极,千载一时,无任欣庆之至。(《全唐文》卷224)
  行香仿佛又是一种政治待遇,边远州府或较小的州府,不在行香范围之内,为此,有的地方官便要求所在州府也例行行香:
  准式文臣当州不在行香之数。伏以圣朝宏孝御下,崇德追先,凭法力於传香,奉永怀於率土,下垂甲令,旁感物情。臣州稍以遐远,比於列郡,遂漏恩私,俱承亭育之中,独隔情理之外。况语桂广,则道里犹近;并接衢婺,则州望悉同。推於等夷,倍切诚恳。又垂白之老,一命之士,或生於开元天宝,或逮事肃宗代宗,从顶至足,生成是赖。五月六月,思慕弥深,方当感切之辰,难抑众庶之意。臣又以国家荣建寺观,继度缁黄,所种田畴,已为优厚,食时受供,皆荷殊恩;忌辰修斋,当兹别给。如蒙圣泽泽许同邻州,应缘香灯所需,皆率官吏取足,於刺史以至末班,轻减俸钱,敬修法事。庶使山越遗老,咸睹汉仪;海郡具僚,率由唐典。无任至诚至恳之至!(《全唐文》卷450)
  上述表明,地方州府与京都长安不同的地方还在于,行香不全由政府支付费用,从刺史到最下级的工作人员都要交纳一点俸钱——据文意,似从俸钱中直接扣除。
  其实,凡是行香的官员或多或少地都会布施钱、物。国忌行香,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皇家寺院吸纳资金的方式和机会,我们从上述记载看,行香的地点往往有所固定,不是随意移换。这样有利于组织和管理布施钱物。
  国忌行香是供奉哪些先祖,以那个皇帝的忌日为国忌行香的法定日子,唐人有明确规定:“天祐二年八月八日,太常礼院奏:‘今月十三日,昭宗皇帝忌辰,其日,百官阁门奏慰後,赴寺行香,请为永式。’从之。 ”(《唐会要》卷23,)
  国朝忌日行香,我们分析:越往后,故去的皇帝愈多,忌日各不相同,以就近故去的皇帝忌日为准,还是以前朝规定为准,各朝可能不同。从天祐二年(905)的规定看,此后以八月八日作为以后进香的法定日子,是以新近故去的皇帝的忌日为举行国忌行香的法定日子。而随着历法的改变而改变:
  永贞元年十二月,中书门下奏:“昭成皇后窦氏,按国史长寿二年正月二日崩,其时缘则天临御,用十一月建子为岁首。至中宗复旧用夏正,即正月行香废务日,须改正,以十一月二日为忌。”(《唐会要》卷23 )
  将官吏集中起来行香,并不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情,因而不可能只要是前朝帝王忌日都行香。但我们设想,凡进入太庙的一定辈份以内的帝后,在其忌日举行小规模的单纯的行香礼拜仪式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太和十五年五月,太常礼院奏:“睿宗神主祧迁,其六月二十日忌,并昭成皇后十二月二日忌,准礼合废。”从之。(《唐会要》卷23 )
  从这一记载看,文宗前经过了睿宗――玄宗――肃宗――代宗――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等八代、九朝皇帝,这中间除玄宗为睿宗第三子、穆宗为宪宗第三子、文宗为穆宗次子与敬宗系兄弟关系外,其他都是长子继承大统。文宗与睿宗中间有七代之隔。这样我们会发现:国忌大型行香法会以新近逝去的皇帝忌日为法定日子,在位皇帝祭奠逝世的父皇母后;八代以内的先帝的忌日同样进行行香仪式,只是规模小人数少而已。
  三,崔蠡的奏章与国忌行香的文化意义
  毫无疑问,国忌行香的文化来源与佛教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同时也与宫廷礼仪和儒教的仁孝理念相结合。案说,行香是适合当时中国现实的一种行为。但是有人对国忌行香的理论和文化来源提出了质疑。
  蠡,字越卿,元和五年擢第,累辟使府。宝历中,入朝监察御史。大和初,为侍御史,三迁户部郎中,出为汝州刺史。开成初,以司勋郎中征,寻以本官知制诰。明年,正拜舍人。三年,权知礼部贡举。四年,拜礼部侍郎,转户部。上疏论国忌日设僧斋,百官行香,事无经据。诏曰:“朕以郊庙之礼,严奉祖宗,备物尽诚,庶几昭格。恭惟忌日之感,所谓终身之忧。而近代以来,归依释、老,征二教以设食,会百辟以行香。将以有助圣灵,冥资福祚。有异皇王之术,颇乖教义之宗。昨得崔蠡奏论,遂遣讨寻本末,礼文令式,曾不该明,习俗因循,雅当整革。其两京、天下州府,以国忌日为寺观设斋焚香,从今已后,并宜停罢。”蠡寻为华州刺史、镇国军等使,再历方镇。子荛。 (《旧唐书·崔宁附崔蠡》卷117)
  同样的敕文也被记载于《全唐文》卷七十三,说明文宗朝在开成四年(839)停废国忌行香确是史事。
  崔蠡的上书指陈国忌行香不合儒家教义,也不合郊庙奉祖等出于儒学的礼仪,因而也无经典来源;同时还认为求助于圣灵的做法,影响到封建国家最高主宰皇帝的权威。这些情况的确存在,但国忌行香沿袭百余年,在开成四年突然叫停,这决不是一个简单的事件。我们分析很可能与唐文宗朝的政治有关。文宗为昏聩无术的皇帝穆宗的次子,敬宗的弟弟。喜读《贞观政要》,思慕太宗的文治武功,但才术欠缺。加之宦官专权、朋党之争日炽,他难以驾御局面。旨在消灭宦官的“甘露之变”在太和九年(835)以失败告终,宦官愈发猖狂至极。但志在改变局面的他,决不甘心,做一些移风易俗的改革完全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叫停国忌行香是情理中的事。铲除宦官的行动失败以后,文宗一直处于被动的景况之中。而国忌行香的废除,也必然引起宦官的不满。因为中唐以后,宦官是佛教的得益者,也是佛教的支持者,他们与佛教僧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力主废除国忌行香的崔蠡在皇帝下敕文停废国忌行香后,立即被改为华州刺史。户部侍郎为正四品下,佐户部首长户部尚书掌全国户籍、土地、赋役、贡献、均免优复、婚姻之政令。而华州为上州,刺史系正三品,为地方首长。由户部侍郎改为华州刺史,是文宗对崔蠡的提拔。次年(开成五年/840),文宗驾崩,刚满三十岁,从种种迹象看,其死与宦官专权大有关联。
  国忌行香仪式到底停废了多长时间,没有确切的记载。在下废止行香敕文的次年,文宗皇帝就驾崩。废行国忌行香的禁令是否能很好地执行,令人怀疑。同时,我们却发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事实:毁佛最烈的武宗李炎却保留了国忌行香。上引《唐会要》卷四十八会昌五年(845)的敕文就有国忌日当州宫观内行香不必定取寺名。况且,就在文宗下敕文废止行香当月,御史台奏请:
  "国忌日,天下依旧不举乐,不视事,不鞭笞。伏以道释二教,澶漫虚无,陛下靡所归依,诚契至理。但以列圣忌日行香,及兹修崇,示人广孝,兼以天下州县,不举乐,不视事,不鞭笞,以此海内苍生,常知列圣庙号。今既停罢行香之後,敕内又无其日彻乐废公止行如旧之文,伏恐遐远之地,迷其所向,便与居常之日,率皆无殊。臣思此事,终关圣虑。《礼》曰:‘君子有终身之忧,而无一朝之患。’故忌日不乐,谓不举吉事也。伏愿陛下圣睿留想,若以设斋资福,事稍不经,起今罢之,已有诏旨,其日天下州县,不举音乐,不视公事,不行鞭笞。伏请重下明制,依前遵守,则凡在遐远,逮於蛮貊,不忘庙号,有裨孝礼之源。’
  对此,文宗皇帝给于明确回答:
  敕旨:‘设斋行香,近已厘革,遏密停务,自有典常。台司举奏,意在详密,宜依。’至宣宗即位之初,先以列圣忌辰行香既久,合申冥助,用展孝思,其京城及天下州府诸寺观,国忌行香,一切仍旧。”(《唐会要》卷23)
  御使台请求重新下敕文重申:只是停废行香仪式及其会食,而过去与行香仪式同时发布的不举音乐、不视公事、不行鞭笞的禁令继续有效,不得违越。这样“不忘庙号,有裨益孝礼之源。”
  此外,从这段记载来看,宣宗登基之初,很快恢复了行香制度。即使文宗彻底废止国忌行香,其时间和范围有限――最多也不超过5年,甚至一半年时间。结合《唐会要》卷29的记载看,行香的内容除焚香礼拜外,还有不举乐、政府官员不理政务,不鞭笞,举行千僧斋等,以体现儒家的孝廉和佛教的慈悲宽怀。可以说,国忌行香是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和外来的佛教文化结合的产物。
  除了国忌行香外,还有其它行香,例如皇帝生日、名僧忌日、佛教节日行香、迎佛骨行香斋会等。行香作为一种日常活动,已经深深地溶入到中国人的民俗之中,武宗的行香庆赞多了一份轻松欢快的节日气氛:
  “五年四月,中书门下奏请,以六月一日为庆阳节,休假二日,著于令式。其天下州府,每年常设降诞斋,行香後,便令以素食宴乐,惟许饮酒及用脯醢等。京城内,宰臣与百官就诣大寺,共设僧一千人斋,仍望田里借教坊乐官,充行香庆赞,各移本厨,兼下令京兆府别置歌舞,依奏。(是年,文宗崩,武宗纂嗣,以诞庆日为庆阳节。) ”(《唐会要》卷29)。
  就崔蠡要求废止行香的理由,宋代胡寅进行了驳斥讨论:
  (文宗朝,)中书崔蠡上疏云:“国忌设斋,百宫行香,事无经据,伏靖停废。”劾:“讨寻本末,礼文令式,曾不该明。”其国忌寺观行香,岂非经也。安公引教设仪,岂非据也。礼出儒家,钜可将释言为据。事因释氏,无宜用儒典为凭。文宗薄于宗祖,宜其不永矣。周之尚臭,燔柴血肾芗蔚,言天歆其奥也。天岂食血肾芗萧之气邪?由人尚奥,故以奥而事天也。若然者,佛教重香,宁可也?况百官行香,代君也。百官事祖宗,亦臣子也。苟欲废之,如忠孝何? (宋代胡寅《崇正辩》卷3)。
  胡寅将周人燔柴祭祖的习俗视为中国行香的最早源头,并说百官入寺行香是礼敬纪念祖先,代君王行事,也是尽臣子之忠孝。同时又提出“事因释氏,无宜用儒典为凭。”认为国忌行香源于佛教,不能拿儒家经典来生搬硬套。实际是将佛教和儒教融合起来的思想。安师指释道安(永嘉六年312生,太元十年385卒)俗姓卫,河北常山扶柳人,十二岁出家。游学求法,24岁时在邺城拜佛澄为师。不仅著述丰瞻,而且他所制定的许多僧尼戒律和丛林规制,为后世奉为圭臬。他规定的僧尼姓氏释,“则千五百年年来犹尊其法度。”(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9月,153页。)《高僧传》云:“安既为物宗。学兼三藏,所制僧尼轨范,佛法宪章,条为三例,一曰行香定座上经上讲之法,二曰常日六时行道饮食唱时法,三曰布萨差使悔过等法。天下寺舍,遂则而尊之。”而这里的行香,大约只是简单的焚香礼佛而已。
  无疑,国忌行香不论从形式上,还是在一些内容上,都带有明显的佛教文化的特征。与印度的斋会有极大的不同。行香仪式在印度礼佛焚香的大框架内,加进追怀先考的文治武功,先妣的恩慈孝仪,融进儒家以德、礼治国,以仁、孝齐家的理念。由于其形式毕竟是外来文化的因素,因而在一些细节上与国家的礼制发生悖迕。例如开成四年(839)五月,主管礼仪的太常寺报告,本月二十二日在东郊祭祀先农,当天也正是穆宗皇帝忌日,请求仿照太和七年(833)的先例:悬而不乐。此请求得到文宗批准。国忌日不举乐、不视事。但作为吉礼的郊祭一定缺不了音乐鼓吹。为了照顾两种制度,只好采取悬而不乐——配齐乐队乐器但不奏乐的折中办法。太和七年面对“近庙忌辰,奏乐非便,冬季腊祭,又不可移”的问题时,“变礼从宜”,使用了“悬而不乐”的办法。其实古人面对同样性质的矛盾时,往往变礼从宜,采用变通折中的办法。
  这种折中变通的办法很好地解决了佛教与以儒学为圭臬的国家礼制之间的差别和矛盾,因而使佛教礼仪成为唐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佛教文化与民俗文化、宫廷礼仪水乳交融。我们同时发现,行香兴起和国忌行香的正式形成,与中国化佛教宗派“禅宗”的形成与走向高峰是同步的——兴起于南北朝,在中唐达到高峰。我们似乎可以这样理解:禅宗是佛教中国化的在思想精神方面的体现的话,国忌行香是佛教中国化在民族风俗及宫廷礼仪上的集中体现,而佛教中国化的这种“硬件”成果,甚至比精神化的宗派从中唐直到宋代表现得更有抵抗力:国忌行香在会昌毁佛中并没有停止,在宣宗上台后立即正式恢复,在两宋也继续发展。
  小结
  唐人的国忌行香,是一种定期举行,具体日期依据新近逝世先皇忌日为准的大型礼佛兼祭祀先祖的朝仪类的礼仪活动,由在位帝后率大臣在京城佛教寺院或道教庙观进行。其仪式大约在名僧忌日行香等的基础上内容更繁缛,规模更大,参加者除高僧外,更多的是官吏,表现出极鲜明的政治性。祭祀礼拜的对象除了佛菩萨、道教宗祖外,以新近逝世皇帝皇后为主,兼以八代以内的先辈帝后。
  就其程序而言,大约有以下几个主要环节:皇室、文武官员、高僧提前布施钱绢——国忌当日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呈奉拜表——高僧入寺备迎—帝后率文武官员入寺——名僧吟诵发愿文,追述先祖功德——帝后焚香礼拜——宰相跪拜焚香——官员依序焚香礼拜——吟诵佛经——百官会食。国忌当日全国不举乐,司法、行政机关处于停顿状态。
  在京城进行的国忌行香是由国库度支支付费用的礼仪祭奠活动。作为一种佛教活动,国忌行香必然同时也是一种规模很大的布施活动,国忌行香成为国家寺院和州寺院获得经济支助的途径。
  国忌行香是全国性的礼拜活动,原来只在京城和个别州府进行,贞元五年(789)以后,德宗皇帝敕令在所有上州进行,从这一年起,国忌行香成为法定的活动。由于从内容上和形式上,国忌行香表现出浓厚的佛教气息,户部侍郎崔蠡的奏表得到了文宗皇帝的批准,国忌行香在文宗朝有短暂的废止。但掀起毁佛浪潮的武宗皇帝却并没有废止国忌行香,信仰佛法的宣宗皇帝登基伊始就明文恢复国忌行香。这表明源于佛教礼仪的行香已经成为唐代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结合中国传统的祭奠先祖的风俗,揉进佛教的形式和内容。从形式上讲,行香特别国忌行香是佛教中国化的最鲜明的社会表现,与中国化宗派“禅宗”在中国的出现和发展在时间上是同步的(——在南北朝兴起在中唐达到高峰),在影响上也同样重要,是佛教化民成俗的集中表现。(梁子 ,乾陵博物馆副馆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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