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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问答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刘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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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问答
  刘玉子
  现代佛教学术丛刊第 96 册
  1978年03月初版
  页32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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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9页
  问答一
  客问曰﹕何故要学佛﹖余答曰:欲免生死轮回大苦,故
  要学佛也。客曰:人死即灭,有何轮回﹖余曰:不然也;死
  已即生,何得云灭﹖死死生生,生生死死,是为轮回,此是
  大苦。客曰:以何理由得知死后不灭﹖余曰:以今此心念念
  相续永无间断﹔既无间断故知不灭也。客曰:我今此心得以
  念念相续者,赖有此肉身故耳;死后肉身消灭,心即随之消
  灭矣,尚何相续之有乎﹖例如有眼乃有能见之心,有耳乃有
  能闻之心,若无眼耳,则能见能闻之心凭何而得存在乎﹖余
  曰:此亦诚然;然尔亦知汝之肉身亦念念相续乎﹖盖现在身
  死必有未来身生,但此言须凭圣言乃得知之,汝今未必能相
  信耳。今欲使汝能信得及,惟有以梦为喻耳。汝此身熟睡之
  时,此身非已闭目者乎﹖然汝梦中之身则开目而视矣。此开
  目而视之身,即后时相续之身也。此非离于肉身而又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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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相续而起者乎﹖由是观之,足征前身正灭后身即生矣。夫
  岂得言一灭永灭耶﹖客曰:我之能做梦者,亦正有肉身耳;
  此肉身一旦消灭,则无所凭借矣。岂尚能做梦乎﹖余曰:汝
  有何理由足以证明汝说耶﹖又汝当做梦时汝如何用此肉身以
  做梦耶﹖请有以语我来。汝若无以答我,则足证明汝之所言
  但是汝之执心于此而已耳。客曰:死已复生,我今姑且信之
  。但我今生死后,我之灵魂复如何以入于我之第二世身体内
  去乎﹖此事我殊不能体会也。余曰:灵魂舍此身而入彼身,
  此妄语也,实则即是此梦做完又做彼梦耳。只有前梦转变为
  后梦而已,岂是出前身而入后身者耶﹖例如水之成冰、冰之
  成水,中间岂有一物往来耶﹖生死之情状,亦复如是。客曰
  :我亲见人死有尸骸,并无转变之事,此岂得以冰水相例﹖
  余曰:汝见他人之尸骸耳,汝岂能见汝自己之尸骸耶﹖汝睡
  熟之身,汝能见乎﹖如不能见者,则足征当人实无尸骸,只
  有转变而已耳。思之思之﹗
  问答二
  客问曰:人命尽时,舍此身后,其将更受一身耶﹖余答
  曰:然也;此身舍去之后,必将又得一身也。客曰:何以知
  其然也。余曰:以子今晚睡后明早必醒,故知之耳。客曰:
  我睡而能醒者,以有此身可凭借故耳;死后则不如是,我此
  身已舍矣,无可凭借矣。此岂可为比例耶﹖余曰:今且问子
  ,子曾梦否﹖梦中子亦有身否耶﹖客曰:我曾有梦,梦中亦
  会有身也。余曰:子得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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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身时,为凭借此旧有之身而后得彼身耶﹖抑无所凭借而得
  彼耶﹖客曰:我盖凭借此身方得彼身耳。以是义故,是故我
  言睡后则可再醒,死后不可再得一身也。何以故﹖以此有凭
  籍彼无凭借故。余曰:子今与我谈论,子今可谓有所凭借矣
  ;子盍实时凭子之身,得一梦中之身以示我乎﹖客曰:此时
  不能为也,须我梦熟至万境皆灭之际,方能现彼梦境也。余
  曰:只此如子所言,万境皆灭之际,此岂非旧身已舍无所凭
  藉之际耶﹖必须此时乃能另得新身,则知曩之所谓凭借之说
  者,至此可无须矣。客曰:不然;我虽睡熟,我旧身实未舍
  也。何以故﹖以他人尚见我身存在故。余曰:子已睡后,子
  以何力,更知彼时尚有他人能见子之旧身耶﹖复次,他人所
  见,不足引为以证。何以故﹖他人眼病时,见子有二头三足
  者,子岂真有二头三足耶﹖故可不必引他证自也。客曰:若
  如是说,我睡而复醒之际,其中岂已死生一遍耶﹖余曰:然
  也;麤而言之,即谓每一日夜,旧身已死一遍,新身已生一
  遍可亦也;若细而言之,则应言剎那剎那念念生灭也。客曰
  :旧身死而新身生,我何不能自觉耶﹖余曰:子自襁褓以至
  今日,子身已非昔时之身矣。何时递嬗者,子能自觉否耶﹖
  客曰:夫如是,则我昨日已灭之身,今存何处也﹖余曰:子
  昨夕之梦境,今者收在何处﹖子若欲知前念已灭之身今藏何
  处者,盖即在此一处耳;所谓当处出生随处灭尽是也。客曰
  ﹕如君所说,则眼前之境,岂见与梦无异耶﹖余曰:然也;
  诚哉其无异也。何以故﹖以同是唯识所现故。客曰:何以彼
  梦我能自觉,此梦我不能自觉也﹖余曰:且有大觉,然后知
  此其大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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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是诸佛菩萨已修已证者之境界,非凡夫思量之所能测也。
  子若有志,则且皈依佛法,依教修行,必有大觉之一日在也
  。
  问答三
  客曰:我今现见婴孩成幼童幼童成少年少年成老者,只
  此一身前后变异耳,何尝剎那剎那旧身灭而新身生耶﹖余曰
  :子所见之婴孩幼童少年老者,夫此四者,正是四身耳,非
  一身也。且也,此乃极麤之言,姑曰四身:若细而论之,一
  日之间,有无数之念,已受无数之身也。例如今有二树于此
  ,东西相去,其间十尺;有一鸟焉,自东而西,曾不须臾,
  即已飞至。若就凡夫言之,岂不将曰﹕两树之间往来者只此
  一鸟耶。殊不知实不然也;在东树者是东树之鸟也,在西树
  者又别一西树之鸟也。不但此也,即其方飞之时每移毫厘之
  间,即已另有毫厘间之各鸟,自东至西,其间实不知其几千
  万鸟也。鸟既如是,彼所栖之树,及能见彼之人,及其同时
  之一切境界,盖莫不悉皆如是也,盖见分相分同时而转也。
  客曰:斯言难会,请更指事而言之可乎﹖余曰:可也。今有
  陶家于此,取彼细泥以作陶器,当其取泥作器,夫孰不曰即
  此之泥成彼之器乎﹖然而实不然也。初是泥现,后是器现也
  ;泥不至器,器不自泥来也;其间自是两境,非一境也。不
  但此也,即彼泥相方灭器相未成之际,其间亦自已现种种之
  境,非一境也。夫彼之取泥作器也,为时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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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刻耳;然即此片刻之间,彼泥与器,及彼作器之陶师,并
  此能见彼等诸物之我身,其间早已旧灭新生,新生旧灭,念
  念迁谢,新新不住,相相不一,不知其几千万矣。复次,今
  更取近事而言之。子之几前其无炬乎﹖子且注目视之,若能
  稍亘长时者,此烛炬行将烧及其半。今试问子﹕自子前一点
  钟注视此烛以来(假定已视一点钟,初视之时,及今正视之
  时,为烛光焰,亦曾见有递嬗否耶﹖客曰:此烛光明,未曾
  暗灭,以是义故,吾知其未曾递嬗也。余曰:然则此烛焰自
  始至终只一焰耶﹖客曰:然也。余曰:今且不言烛焰而言炬
  ,初烧之时,与现烧之时,皆只仅烧此一炬耶﹖客曰﹕不然
  ;初时所烧者,烛炬之顶也。今则烛炬之半身矣。余曰:则
  试将此烛分为数段言之,可谓段段不一,前非其后矣。今若
  总子之言而论之,在烛则有异,在焰则为一。若尔,则大烛
  之焰应等于小烛之焰,小烛之焰应等于大烛之焰矣。何以故
  ﹖君谓烛虽有异而焰无异故也。然今共见小烛大烛其焰各异
  ,以是故知,君言烛异而焰一者,其义不成也。客曰:前烛
  非后烛,故前焰非后焰,剎那剎那,焰焰相续,以理推之,
  是则然矣。然我方注目以视彼,何不能见彼递嬗之迹耶﹖客
  曰:诚哉其不能得见也。何以故﹖以我等今日之眼,但是肉
  眼,所以不能得见诸法之实相耳。客曰﹕亦有譬喻可使人易
  晓者乎﹖余曰:甚深境界,难以喻陈,强喻少分,则梦境或
  可喻其大概也,虽然亦不可以定执也。客曰:如是妙法,难
  思难议,初学之士,亦有修证之方乎﹖余曰:有之;依圣教
  量,多闻熏习,从闻而思,从思而修,久久功深,种性自定
  ,必证佛果,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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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智矣。
  问答四
  客曰:轮回之说,谓今生以前,尚有前生,今生以后,
  尚有来世。斯言也,若有前生,我何不能记忆﹖若有来世,
  彼先死者胡不我告也﹖余曰:不能记忆即无前事者,则子住
  胎之事,为有为无耶﹖不来相告即无来世者,古今中外鬼神
  相通之事,不胜枚举矣,岂非相告之事实耶﹖客曰:我昔住
  胎,我虽不能记忆,然有他人见我出胎也。若夫我之前生,
  则有谁能见者﹖余曰:然则应以他人之见否判子之有无矣。
  他人见子有,则子即有,他人见子无,则子即无矣。若如是
  者,则子岂惟无前生,子亦且无灵知、无思虑,直与机关木
  人无异也。何也﹖以子之灵知及思虑,无人能见故也。客曰
  :不然;我之灵知及思虑,我自知之,何须他人知耶﹖余曰
  :然则子之住胎,子胡不知﹖客曰﹕或者我甫出胎时,我能
  知之,后则忘之耳。余曰:然也;前生之事,亦子之忘之耳
  ,非是无也。客曰:鬼神相通之事,诚属有之。然我更有一
  说:纵今来世必有我者,然来世之我,与今世之我,休戚无
  关,直与他人无异;则我今生且可作恶,快我一时,任彼来
  世受报可也。余曰﹕子谓来世之我,别是他人,与子无关者
  ,此言为有据耶﹖为无据耶﹖客曰:无据有何过﹖余曰﹕无
  据之言,子其实践否﹖若实践者,则今有无据之言曰﹕子可
  入水火必无伤也,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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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其信受而实践否也﹖是故无据之言即是戏论,言者既不实
  践,闻者亦不信受,非立言之道也。客曰﹕我今有据矣。来
  世之我,或苦或乐,我今皆不知之﹔不若今日之我,寒则我
  知其寒,热则我知其热,饥渴亦如是,故乃是我非他。若夫
  来世之我,既不如是,名之曰他,不亦可乎﹖余曰:今方盛
  夏,数月后隆冬至矣。子今日能知子冬时之寒冷否乎﹖若不
  知即无关者,子盖举御寒之具以赠人乎﹖客曰:冬时之我,
  乃由今日之我剎那剎那念念不断相续而去者,此之为我,信
  而有征,不若来世之渺茫也。余曰:子身相续而去,子由何
  知﹖客曰:我亲见我四肢百骸保此无改,随日而进,直至冬
  时故也。余曰:其间亦有睡眠否耶﹖如其有之,则非亲见相
  续而去者矣。此中已有,潜移密运不知不觉者矣。客曰:有
  之又何如耶﹖余曰:来世之我,亦正如是而至耳,潜移密运
  ,自不觉耳﹔生死之交,眠醒之际,其间递嬗正复相同也。
  复次,密运云者,亦犹是剎那相续之说也;汝执今日之我则
  剎那剎那相续而至,而来世之我则独不然是不可也。
  问答五
  客曰:佛言唯识,此何谓也﹖余曰﹕外境非有非故,曰
  内识非无,故曰识;盖谓一切外境皆由内识所现也。客曰:
  一切万物,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鸟兽乃至一切人类,
  穷其所自,有谓由天所造者,有谓由空而生者,有谓微尘所
  成者,乃至有谓由时生者,由方生者。今且不具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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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问唯识之说果有证耶﹖余曰:一切万物,或谓由天所造
  ,或谓由空而生,或谓微物所成,乃至或谓时生,或谓方生
  ;凡此诸说,必须一一破其迷谬,然后唯识真理方易晓也。
  客曰:若尔,则必先陈诸家之说,然后与子讨论,甚繁且细
  ,仆病未能也。子其为我略言唯识可乎﹖余曰:原夫唯识之
  说,乃诸佛之极唱,自非多闻熏习,依教修行,得诸禅定及
  智慧者,莫能悟入。何以故﹖以此深细之境,非彼妄念未断
  者所能短故。如乘舟人,举目外顾,但见岸移,岂知舟运;
  舟行不息,岸焉能窥﹖今子无始以来,念念分别,曾未稍息
  ,而欲以之测度甚深之境界不亦难乎﹖客曰:虽然,愿闻其
  说焉。余曰:此唯识之理,若在已得禅定之菩萨,则彼对于
  诸境可以随心变现﹔或变瓦砾为金玉,或于虚空现国土。又
  在已得无分别智之菩萨,无分别智现在前时,一切境界悉皆
  不现﹔此诸菩萨,自于诸境,能使彼有,能使彼无,既可由
  心,自知心现。今子既未能如此,且于经论亦未多闻,则岂
  唯诸佛菩萨之境界子不能知,即彼诸佛菩萨一切言教,子亦
  恐将疑而不信也。客曰:诚然也。虽然,仆所愿者,欲子且
  舍经论,但指眼前近事而言之耳。余曰:然则子且依我所说
  而姑行之可乎﹖客曰:可也。余曰:子今姑静坐敛念,一切
  不思可乎﹖客曰:谨受教。客于是瞑目静坐,敛念须臾﹔已
  而报曰:仆顷者已如子言行之矣。余曰﹕子已敛念否﹖敛念
  之时尚觉有他念否﹖客曰:非但无他念,即无念之念亦并无
  之矣。余曰:彼时子眼尚有所见否﹖客曰:岂唯眼所见无哉
  ﹗耳亦无所闻,鼻亦无所嗅,乃至心亦无所见觉知。余曰:
  于此之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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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境否﹖客曰:无也。余曰:子敛念时,即子之麤识剎那未
  起也,子谓彼时一无所有,可知识暂不动境即无有,识若纔
  起,境即全现矣。夫如是者,岂非境由识现耶﹖若境非由子
  识所现者,则子虽敛念,境岂能随子而无耶﹖ (其有于敛念
  极静不觉有境之时,而仍得闻外来之声,如风声、雷声等,
  声不能不觉其有者,须知此外来之声仍是自己第八识所现之
  本质也,非是外有者也。此须谈性境、带质境、独影境事,
  因已入于专门细密之范围,故姑从略。)客曰:我敛念时,
  我虽未见境,然如我之所解者,则以为境自当有,但我未见
  彼耳。余曰:子之此言,是子念已起时之言耳。子敛念时,
  岂不并此言而亦无之耶﹖是故今子为此言者,正是子今心中
  先现境自当有但我未见之念,然后乃得为此言耳。子若能于
  子敛念时能有此念存在者,则境可非谓由识现。既敛念时此
  念亦无有,必子起念后此念方生者,则可证知此念亦是子识
  所现矣,何况此念中所执之外境乎﹖客曰﹕我敛念时,境即
  无有,既闻命矣。然当彼时,他人岂亦不见有境乎﹖余曰:
  有此二义:一者,子敛念时,尚觉有他人否﹖若敛念时,是
  时不能说有他人,必起念后方能追说当时有他人者,则所谓
  他人云者,亦是子起念后子心中所现之一物耳。子念若能不
  有者,则子所谓之他人,亦即同时不有也,况有他人所见之
  外境耶﹖二者,他人见境之时,乃他人之识现他人之境耳,
  仍是唯识之义也。客曰:我今更有一说。今我在此,故此间
  我所见之境可谓由我识现;然远方有物,我今不能见彼,此
  岂亦我所现者乎﹖余曰:远方之物,子既未见,何以知其为
  有耶﹖客曰﹕我若往彼,即能见彼,故我今知其有也。余曰
  :彼往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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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彼物时,与在此处之见此物时,时虽有异,然子之见,有
  以异乎﹖客曰:无以异也。余曰:彼此既皆无异,则彼此皆
  子所现矣。客曰:今更有一说。我身虽不往彼,然我今者心
  中知彼处有物,是则彼物在彼,既与此物有殊,我心又知,
  复难谓为无物,是则岂非彼物在我识外耶﹖余曰:子心知彼
  处有物者,盖由子心中自以为知彼处有物耳。是则彼物之有
  ,由于子之自知,子之自知,由于子之自谓。然则子若不自
  谓者,则子不知之矣,子若不知之者,则彼物无有矣,此岂
  非由于子之识现耶﹖不宁虽是,子今眼前见有山河大地者,
  亦由子自谓之一念而有耳。子若不谓为有者,则岂唯远方之
  物无有,即眼前之山河大地亦无有也;又岂唯山河大地无有
  ,子之四肢百骸七尺之躯亦无有也。囊所谓菩萨无分别智现
  在前时一切境界悉皆不现者,盖即此也。子能一念如是,即
  一念与无分别智相近;若能念念如是,即念念与无分别智相
  近也。子其勉乎哉﹗客曰:子以识不发现一切无有。例菩萨
  无分别智一切境界悉皆不现者,不现之义,与灰心灭智死物
  无知者,何以异耶﹖余曰﹕此特不现耳,非是断灭也。譬之
  池水物来即照,照即分别,物虽不来,照虽不显。其能照之
  性自在。与彼涸竭无水之池照性无有者。固大有异也。此又
  不可不知者。
  问答六
  客曰﹕曩者子言菩萨无分别智现在前时一切诸境悉皆不
  现,若如是者,岂将一无永无,成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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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灭耶﹖余曰:不然也﹔菩萨得无分别智后必有后得智现前也
  。客曰:何以知其然耶﹖余曰:凡夫睡眠闷绝之后,必须复
  醒,外道无想定后,必再起念,以此比之,当可知耳。客曰
  。从此不起可乎﹖余曰﹕不能也;法尔道理,不能不起﹔譬
  如子之睡后欲其不醒不可得也。客曰:然则菩萨纵能得无分
  别智,以其必将更起后得智故,则与凡夫又何异耶﹖余曰:
  不然,凡夫纵能暂时敛念,然彼后起之念,即仍旧周遍计度
  ,执着之见未舍一毫。若夫菩萨得无分别智后所得之后得智
  ,则不如是也,虽有分别,然是无分别之分别也,遍计之执
  着,已尽灭无有矣。客曰:何以凡夫敛念之后所起者,仍是
  遍计执着之念﹔而菩萨得无分别智后,乃能得彼后得智耶﹖
  余曰﹕子之敛念,岂即与菩萨之敛念相等耶﹖可谓不知分量
  者矣。须知凡夫之敛念,乃是麤中之麤,离菩萨无分别智,
  不知几千万倍也。此事非亲证不能知,非口舌所能徒争也。
  问曰:境由识变,诚如子言矣﹔然境既同为识变,何以有苦
  乐之殊耶﹖答曰:境有苦乐之殊者,由于识有染净不同之故
  也。染识又名有漏识,净识又名无漏识﹔与漏相应之识,即
  名有漏识,不与漏相应之识,即名无漏识也。漏也者,即贪
  瞋痴慢疑恶见等烦恼是也;识与此等烦恼俱起,则此识即名
  有漏识,由此识所变之境,则即是苦境矣,反此而由无漏识
  所变者,则是乐境矣。六道轮回等境,即苦境也;极乐国土
  等境,即乐境也。子若欲得乐境者,子但莫起有漏识,唯起
  无漏识斯可矣。问曰:如何则能不起有漏识而起无漏识乎﹖
  答曰:此则非修行不可矣。应先读诵大乘经论,次则依之而
  思,依之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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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是则无漏识可以由此引起矣。
  问答七
  客曰﹕敢问修行之法,何者为先﹖余曰:观空之法,修
  行之要也。客曰:真如是空耶﹖余曰:真如非是空也。客曰
  :真如既不空,则修行之方,正宜观有矣﹔今乃观空,非矛
  盾乎﹖余曰:真如虽不空,然此不空之真,离诸差别,绝诸
  戏论,非分别心之所能及也。真既离诸差别,是故欲证真者
  ,先须泯诸差别,差别不泯,则真如不能证也。然而欲泯差
  别者,必先舍执有之心,欲舍执心,则非观空莫能致矣。客
  曰:欲证不空之理,须除执有之心,既闻命矣。惟证真之际
  ,将由此观空之念,以证之耶﹖抑此观空之念,亦须泯之然
  后方能证耶﹖余曰:初时则须观空,久久成熟,则执有情尽
  ;执有情尽,则观空之念亦泯,泯而又泯,正智斯现,于是
  即能证真矣。客曰:若观空之念终必须泯者,则直尔泯念,
  不亦可乎﹖何劳先事观空耶﹖余曰:夫观空者,盖对治执有
  之念者也,执有之念未除,则是念已有矣。念已先有,焉能
  自泯﹖若谓可以不假方便直使此念自泯者,是何异于不假光
  明直使黑暗自灭乎﹖客曰:既有执有之念,故须假观空之法
  以治之,仆可解其少分,但何以一切众生皆有执念耶﹖余曰
  :法尔如此,一切众生,无始以来,有杂乱识,念念相续,
  未曾暂离也。今且问子:子受毁詈之时能不怒耶﹖受称誉之
  时能不喜耶﹖顺逆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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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时能平等一心不随之转耶﹖若果对境无心,八风不动,
  病既无有,药亦何须﹗否则纤尘之念未亡,圆镜之明终蔽,
  不有对治,障焉能除乎﹖子其自度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也
  。客曰:敢问观空之法,其道云何﹖余曰:应观一切诸法如
  梦如幻非是实有,作是观者,是名观空也。问曰:修行之法
  ,但止此乎﹖,答曰:尚有六度万行,皆所应修者也,但修
  六度万行时,须以空观为本﹔金刚般若经所谓不住相布施者
  ,即此旨也。故今先言观空法门也。问曰:何为六度万行﹖
  答曰:六度者,即布施乃至般若是也;万行者,即众善之谓
  。此则不能具举矣。问曰:请示六度。答曰:六度者,一曰
  檀那:梵语檀那,华言布施。施有二种:一者财施,谓以饮
  食衣服田宅珍宝及一切资身之具,悉能施之。二者法施,谓
  从诸佛及善知识闻说世间善法,以清净心转为他说也。二曰
  尸罗:梵语尸罗,华言性善,谓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此据
  义而译也。正翻止得,谓止恶得善也﹔又翻为戒,谓戒能防
  止身口所作之恶也。三日羼提:梵语羼提,华言忍辱。忍辱
  有二种:一者生忍,谓于恭敬供养中不生骄逸,于瞋骂打害
  中不生怨恨也。二者法忍:谓于寒热、风雨、饥渴等法恼害
  之时,能安能忍,不生瞋恚忧愁也。四曰毗梨耶:梵语毗梨
  耶,华言精进。精进有二种:一者精进,谓若勤修善法行道
  礼诵与夫讲说不自放逸。二者精进:谓若勤行善道心心相续
  不自放逸也。五曰禅那:梵语禅那,华言静虑,专心敛欲守
  一不散之谓也。禅有二种﹕一者世间禅,则色界、无色界、
  凡夫所修之禅也。二者出世间禅:即声闻、缘觉、菩萨所修
  之禅也。六曰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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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梵语般若,华言智慧,谓照了一切诸法皆不可得而能通
  达一切无碍也。
  问答八
  客问曰:唯识之义,只如此耶﹖尚有应知者否耶﹖余曰
  ﹕唯识之义,所应知者,曰境、曰行、曰果﹔上所言者,于
  境之一部分尚未及百分之一也。今且就其最应先学者言之,
  则百法义、种子义、四分义、三性三无性义、五位义,皆其
  最要者也。客曰:愿师慈悲,略示纲要。余曰:百法义者,
  有百法明门论,此论有窥基疏,有昙旷义记,君取读之可知
  也。种子等义,散在诸经论中,今图便利计,则有百法义录
  之文数篇,且为子录之,以代余言可也。(以下四篇皆百法
  义录之原文)
  种现熏习
  一切诸法,皆由众缘和合而生﹔但此众缘之中,必有其
  一,专为此法之最不可缺,而非他法之最不可缺者,此之最
  不可缺者,即所谓因缘是也。譬如谷之生也,由于谷种、土
  地、日光、雨露、人工众缘和合而生;然土地、日光、雨露
  、人工能为谷生之缘,亦能为其它草木之生之缘;则其对于
  谷也,但可谓为加增而上之助缘而已,不得谓为因缘矣,其
  可谓为谷之因缘者,唯在谷之种子而已。(此是譬而不是例
  ,不可不知。盖谷之因缘,在识之种子,而不在谷之种子故
  也;谷之种子,乃是识之现行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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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此谷之种子,其对于谷也,为必不可缺者,且又但为
  此谷之因缘,而不为他物之因缘故也。以此推之,故知一切
  法皆必有其亲能生起此法之因缘,为此法之必不可少者,此
  则方可名为因缘焉。今更名此因缘谓之种子,又名此之结果
  谓之现行。无论色法与心法,皆必有此亲能生起此法之功能
  ,有此亲能生起此法之功能,然后此法得生,否则此法不能
  生。若不尔者,则是不待一定之因缘,无论何物之因缘可以
  通用而生他物﹔则是生草木之因缘可为生土石之因缘,生土
  石之因缘可为生草木之因缘,则豆之种子可以生稻,稻之种
  子可以生豆矣。若如是者,则堕于无因生、一因生等之邪见
  矣。各各之果,必由各各之因而生(果即现行,因即种子)
  ,断无有同一之因能生各异之果者;是知果(即现行既万差
  ,则因(即种子)必亦万差矣。一切诸法之种子,常待众缘
  和合而生一切之现行,此即名为种子生现行焉。成唯识论云
  :何法名为种子﹖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盖谓第八
  识持有能生一切诸法之功能,此之功能,名为种子。亲生自
  果者,各各种子各各生其现行之谓也;功能差别者,功能非
  一之谓也。然此种子云何而有﹖于此一事有三师说:一者唯
  本有说。其言曰:一切种子,皆本性有,不从熏生,由熏习
  力但可增长。如契经说:一切有情无始时来有种种界如恶叉
  聚,界即种子之别名﹔此乃唯本有者之说也,即护月论师所
  说者也。二者唯新熏说。其言曰:一切种子,皆熏故生,所
  熏能熏,俱无始有,故诸种子无始成就。种子即是习气异名
  ,习气必由熏习而有:如麻香气华熏故生。如契经说:诸有
  情心染净诸法,所熏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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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无量种子之所积集;此乃唯新熏者之说也,即难陀论师
  等所说者也。三者本有始起并有说。其言曰:有漏无漏一切
  种子,各有二类:一者本有,谓无始来,异熟识中,法尔而
  有,生蕴处界,功能(即种子也)差别;世尊依此,说诸有
  情,无始时来,有种种界,如恶叉聚,法尔而有。此即名为
  本性住种。二者始起,谓无始来数数现行熏习而有。世尊依
  此,说有情心染净诸法,所熏习故,无量种子之所积聚。诸
  论亦说染净种子由染净法熏习故生,此即名为习所成种。由
  此应知,诸法种子,各有本有、始起二类,此乃本有、始起
  并有者之说也,即护法论师之所说者也。以上三说,应以护
  法为正义也。今更言种子与现行之因果焉。诸法种子,千差
  万别,无量无数,无始以来,恒时相续,永无间断,恒时现
  存。然虽恒时现存,若仅有此现存之一因缘,而不藉其它之
  众缘和合,即谓其能生起现行者,无有是处。盖种子之生现
  行也,必须待于众缘和合方能生起。譬如谷种之发芽,谷种
  存在,虽为必不可缺之因缘,然但有此之一因缘,仍不能即
  使发芽也,必更待雨露、日光等众缘和合,方能发芽。种子
  生现行亦复如是,非仅有因缘即能生现行也;若仅有因缘即
  能生现行者,则染净诸法一切现行即应同时生起。何以故﹖
  此等诸法之种子同时恒存故。是故应知,种子虽存在,仍须
  待众缘之和合,方能生起现行;若无众缘和合者,则惟种子
  生种子,自为相续而已。无量无数之种子,其得遇众缘和合
  者,即生现行,其不得者,则种种相续,永无间断。此种种
  相续,则名为种子生种子焉;其遇缘而生现行者,则名为种
  子生现行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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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眼识之种子,若遇根境等众缘和合时,则于此剎那眼识得
  生,此即是眼识之种子得遇众缘而生眼识之现行也。若此众
  多之生缘能剎那剎那相续不断者,则此眼识之现行,亦必剎
  那剎那相续生起,无有间断﹔若其众缘或有所缺,则眼识之
  现行,即停止不生,现行不生,则仍为种子生种子矣,即是
  眼识之种子不生起眼识之现行。仍为眼识之种子生眼识之种
  子,自为相续而已。现行乃是种子之所生,非是前剎那现行
  之所生,前剎那之现行,不能生后剎那之现行也;盖各剎那
  之现行,乃由于各剎那之种子所生者也。是故种子生现行之
  因果,乃由各各剎那各自独立而为因果者,非是前剎那为因
  后剎那为果也。由是故知,若就种子生种子言,则前剎那之
  种子,能生后剎那之种子,前剎那之种子为因,后剎那之种
  子为果。若就种子生现行言,则即此一剎那之种子,能生即
  此一剎那之现行,种子为因,现行为果,此之因果,盖是同
  时之因果,非是前后之因果也。现行诸法之中,其有具有强
  盛之势力者,则于此法现行之同一剎那时,留其习气于第八
  识之中,是名新生之种子,此则名为现行熏种子焉。种子之
  生现行,现行之熏种子,皆是于现在之剎那时有其如是之作
  用,不可谓过去落谢之法尚有生熏之作用也。盖种子与现行
  ,皆剎那生灭,故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所有各各之作
  用,皆须于同一现在之剎那行之。论曰:能熏识等,从种生
  时,即能为因,复熏成种,三法展转,因果同时,如炷生焰
  ,焰生焦炷,亦如束芦,更互相依,因果俱时,理不倾动。
  所谓三法者,谓生起现行之种子、被生起之现行及由现行所
  熏成之新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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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也。此三法中,种子生现行为一因果,现行熏种子又为一
  因果,故曰展转同时也。炷生焰为一因果,焰生焦炷又为一
  因果;甲乙二芦相依而立,甲因乙立,甲以乙为因,为一因
  果,乙因甲立,乙以甲为因,又为一因果。如是因果,皆为
  同时,非是前后,不可谓前剎那之种子变而为后剎那之现行
  也。一切现行诸法,其中有具有能熏之力用者,亦有不具有
  能熏之力用者,非是一切现行诸法,皆有能熏之力用,皆能
  熏成种子也。今更详言之。盖必须具足四义,乃是能熏焉。
  四义者何﹖一者要有生灭,二者要有胜用,三者要有增减,
  四者要与所熏和合而转;四者缺一,即非能熏。所谓要有生
  灭者,盖种子既有剎那灭之义,故能熏成此种子,亦须有此
  剎那灭之义方可以为能熏也。若是无生灭之法,其法即无变
  化,既无变化,即无作用,既无作用,故非能熏。是故可为
  能熏者,必要是有生灭之法也。真如无为,不生不灭,凝然
  常住,为诸法体,故非能熏也。所谓要有胜用者,谓要有能
  缘之用及强盛之用也。能缘者,简色法也,色法有强盛之用
  而无能缘之用故也。强盛者,简八识之心王心所也,彼虽有
  能缘用,然是任运起者,其用不强,故亦非能熏也;以此故
  知,惟七转识及其心所,可为能熏耳。所谓要有增减者,盖
  熏也者即使其增长之谓也。能熏也者,即能使其自身之力用
  增长是也。故知凡可为能熏者,必是尚未达于究极之时,尚
  有可以使其增长之余地,故为能熏。如已达于究极,则增无
  可增,即非能熏矣。故圆满之佛果,非是能熏,盖佛之诸识
  圆满究极,已达至善之域,增无可增故也。所谓要与所熏和
  合而转者,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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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己身之第八识同时同处不相离之谓也;此所以简于他身及
  自身他剎那之现行也,以彼不能同时同处不相离故也。观以
  上之四义,即知可得称为能熏者,除第八识及其心所外,即
  是在因位之同一有情同一剎那之前七识心心所之现行是矣。
  此七转识心心所之现行,必于现行之同一剎那时熏其第八本
  识,使成种子;亦即可谓此七转识心心所,能于每次现行之
  时,熏第八识更增加其有能再生起与此相同之现行之势力是
  也。以是义故,修善久者起善益易,行恶久者起恶益易,即
  此故也。复次,现行熏种子,其所熏成者,必是自类之种子
  ,而非别类之种子。善心心所之现行,必熏成善心心所之种
  子;不善心心所之现行,必熏成不善心心所之种子;有覆无
  记心心所之现行,必熏成有覆无记之心心所之种子;有漏心
  心所之现行,必熏成有漏心心所之种子﹔无漏心心所之现行
  ,必熏成无漏心心所之种子,总而言之,诸心心所,各自熏
  成各自之种子而已。复次。今再言何识能为转识之所熏,夫
  能为转识之所熏者。唯局于第八识而已。所以者何﹖盖可为
  所熏者,必须具有四义,四义不具,则非所熏;惟第八识具
  此四义,故第八识独为所熏也。四义者何﹖一者坚住性,二
  者无记性,三者可熏性,四者和合性。坚住性者,始终一类
  相续不断之谓也。转识常有转易,有转易故,何能持种﹖不
  能持种,何能受熏﹖故七转识非是所熏。惟第八识,无始以
  来,至于佛果,一类相续,无有转易,故能持种,能持种故
  ,故能受熏,故第八识可为所熏。无记性者,非善非恶之谓
  也。性若善恶,即有违顺,有违顺故,何能受熏﹖如胜香臭
  不受他熏。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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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转识(未那虽无记,然与四惑相应,乃是有覆,故仍不能
  受熏也)及佛果之善净识,于善恶性皆有所属,惟第八识无
  覆无记,故惟此识可为所熏。可熏性者,此有二义:一者自
  在,二者非坚密。自在者,如心所依心王而起,故心所非自
  在法,是故第八相应之遍行五心所非是所熏。非坚密者,无
  为之法,其体常住,以常住故,名为坚密。坚密之法,何能
  受熏﹖惟第八识之心王,不随他起故是自在,且又念念生灭
  故非常住,非常住故名非坚密;具此二种,故能受熏,能受
  熏故,故是所熏。和合性者,与能熏法和合而转之谓也。他
  身之第八识及自身中之他剎那之第八识,皆不能与能熏之识
  和合而转﹔惟自身之同剎那(同者,谓与前七同也)之第八
  识,则能与能熏转识和合而转,故惟自身之同剎那之第八识
  方是所熏。总上四义,故知所熏之识,惟在同一有情与前七
  转识之同剎那之第八识而已。复次,今更明种子之义盖有六
  焉。六义者何﹖一剎那灭,二果具有,三恒随转,四性决定
  ,五待众缘,六引自果。剎那灭者,纔生即灭之谓也。若非
  纔生即灭,则是无有转变;无有转变,则无有作用;无有作
  用,则不能取与果;不能取与果,则非种子矣。果俱有者,
  果者现行之谓也;谓种子与现行同一剎那和合具有也。夫论
  种生种自类相生前后相续虽亦是异时因果,然若论种之生现
  ,则不如是,前剎那之种子,于后剎那必无生现之功能。何
  以故﹖盖己灭之法必无作用故也。恒随转者,长时一类相续
  不断之谓也。现行之法,转易间断,故非种子。故知种子必
  恒随转,不遇对治,则剎那剎那相续不断,永无尽时也。(
  此显种子自类相生也。此简色法及前七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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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彼三受转变缘境易脱故)性决定者,善法所熏成之种子,
  必生善现行﹔恶法所熏成之种子,必生恶现行;无记法所熏
  成之种子,必生无记现行之谓也。本有之种子,亦复如是,
  善等上种子,必生善等之现行。种子与现行,必为同性,决
  定不乱者也。待众缘者,种子必待众缘和合方生现行之谓也
  。众缘也者,所以简外道一因也;待也者,所以简小乘缘恒
  非无也。引自果者,谓色心等果各别引生也。色法种子,必
  生色法现行;善色法之种子,必生善色法之现行;心法种子
  ,必生心法现行;善心法之种子,必生善心法之现行。现行
  既不同,种子亦各别,各引其果,毫不杂乱,是名引自果。
  非谓如外道所立之自在天等一因能生一切众果,亦非如小乘
  所立善色法之种子能生善心法之果,乃至恶心法之种子能生
  恶色法之果也。以上即种子之六义也,此之六义,若阙其一
  ,即非种子矣。若夫此六义之次第者,先剎那灭乃至引自果
  ,即其次第是也。此之种子,惟第八识能持之,前七识皆不
  能持也;前七识之一切种子,入第八识中,即为第八识之相
  分,第八识之见分缘之,第八识之自证分证自证分证之,而
  第八识之持种成矣。
  相等四分
  于心心所,若细分别,应有四分。所谓四分者何也﹖谓
  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也。相谓相状也;所缘为义
  ,纵缘于心以心为相。亦唯所缘,何以故﹖相分之心不能缘
  故。色尘青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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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相状,声尘有执受非执受等相状,香尘有香臭等相状,味
  尘有甘辛等相状,触尘有坚湿等相状,法尘随则有色心等相
  状,第七识缘第八见分带我法之相状,第八识缘种子五根器
  界则各带其相状也。( 带者,演秘云:带有二义﹕一带者挟
  带,亲附之义,能缘亲附所缘之境而不相离,名为挟带,犹
  世间言身带刀剑。二带者似也,能缘有似本质之相,相即相
  分,心质相离,名为带似,犹世间言面带火色。今第七识是
  似带之带,第八识是挟带之带,第七是带质境,第八是性境
  也。) 见谓见照也,能缘为义。心性明了,能照前境,名之
  为见。(论云﹕此了别用见分所摄)自证者,缘自用故,名
  谓自证;即指见分以为自用,以见分即是第三分之缘外之用
  故。此自证分,亦名自体分,对余三分以名自体。证自证者
  ,第三体用,名为自证,此第四分能证知彼,是故名为证自
  证分也。第二分唯缘弟一,第三能缘第二第四,第四唯缘第
  三。此中有所量、能量、量果义别;如以尺丈量于物时,物
  为所量,尺为能量,解数之智名为量果。心等量境,类亦应
  然。果是何义﹖是满因义﹔譬如有人以丈尺量绢等时,绢等
  为所量,丈尺为能量,人则是量果也。丈尺虽能量绢等物,
  然其所量之能成者,赖有人能证知故也;若非有人为之证知
  者,丈尺能量绢等,所量有何用乎﹖丈尺能量绢等之时,人
  能证知丈尺分齐,故能所量义能成立。若无丈尺,人岂得知
  绢等分齐﹖若无绢等,人又何用丈尺等为﹖若无其人,谁知
  丈尺能量绢等﹖三分妙理,亦复如是。相分为所量,见分为
  能量,见分能量相分之时,此中必有能证知者,量知之义由
  此成立。若无见分,心岂得知色等境界﹖若无相分,心纵起
  用,将何用之﹖若无自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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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见分能缘相分﹖,是故定须立此第三分也。复次,见分但
  能外缘相分,而不能证知自体,其能证知见分体者,盖即自
  证分是也,有此自证分,而后见分之果成矣。夫见分之果,
  尚须自证分成之,则自证分之果,见分绝不能成之矣,自证
  分亦绝不能自成之矣。是故若无第四分者,第三能量应无量
  果,岂非大过乎﹖(是故必须更立证自证分也。第二分缘相
  分时,以第三分为量果,而自为能量;第三分缘见分时,以
  第四分为量果,而自为能量﹔第三分缘第四分时,以谁为量
  果﹖此义应思,盖即以所缘之第四为量果也;第四分缘第三
  分时,亦即以所缘之第三分为量果。以后二分功能同故,所
  以不必更立第五分也。此四分者,是就识之义用而分,非是
  体名;若欲强指其体者,惟自证分可称用中之体。( 心之体
  相,微细难知,但可以作用显示之耳,所以四分皆是心用。
  若欲于此四分用中又判体用者,则第三自证分可当用中之体
  也。)此四分中,前二是外,后二是内。(相分似外故云外
  ,见分缘外故云外,非谓其体是外也;后二分均缘内,故均
  曰内也。问曰:自证分亦缘见分,何以不随见分云外耶﹖答
  曰:自证分虽缘见分。然外相较远,故不云外耶﹗)初唯所
  缘,后三通二,第二分通现等三量,第三第四皆现量摄。(
  自证分及证自证分皆唯是现量;见分之量,则随识不同,盖
  五八识之一一见分一向皆是现量,第七识之见分则一向是非
  量,第六识之见分则通于三量;若夫相分,则既非缘虑之法
  ,故非三量所摄。相应心所之四分,唯此可知。)
  三性三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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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性者﹕一遍计所执性,二依他起性,三圆成实性,是
  也。遍计所执性者,即无始以来所妄执之心外实我实法是也
  ;依他起性者,即依他众缘而起之色心诸法是也;圆成实性
  者,即依他起法之实体是也 (此即真如也)。三无性者:一
  相无性,二生无性,一胜义无性,是也。相无性者,遍计所
  执体相郡无,故名相无性也;生无性者,依他起法,由众缘
  生,非自然生,故名生无性也;胜义无性者,圆成实性,真
  空无相 (无世俗相,并无胜义相)。故名胜义无性也 (就体
  而言,故曰无相耳,非就用言也。胜义之上无相,故曰胜义
  无性也。性相之为名言一也)。以上乃大概之说也,今更详
  言之。遍计所执性者:一能遍计,二所遍计,三遍计所执性
  。遍计者,周遍计度之谓也。能迷之心,于非我非法之依他
  起性上周遍计度,执为是我是法,此执以为是之迷心,即是
  能遍计也。迷心所对之境 (即非我非法之境,亦即依他起之
  境),即是所偏计也。此境本来非我非法,而迷心对之妄起
  我法之执,于是迷心之前遂乃妄现我法之相,此相惟迷心 (
  又曰迷情) 之前有之耳,非真有者也;此迷心之前所妄现之
  我法之相,名为当情现相,即是遍计所执性也。就此能遍计
  之体言之,安慧、护法立义各异。安慧则谓有漏八识皆通三
  性,皆是有执,前五及第八皆有法执,第七则有我执,第六
  则我法二执皆有,是故八识悉皆有执;既皆有执,故即皆是
  能遍计也,此安慧之说也。护法则谓前五及第八皆无有执,
  第六第七则皆通于我法二执,惟与我法二执相应之六七二识
  ,可名为能遍计,其它则非能遍计也,此护法之说也。盖在
  安慧则谓一切有漏心皆有虚妄分别,故前五及第八亦有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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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之计度分别,所以皆是能遍计也。而在护法,则谓凡可称
  为能遍计心者,必须要有计度分别及心所之慧与相应之无明
  三者具足,乃能遍计,否则不能遍计,故此唯在六七二识而
  已。以上二说,应以护法为正义也。约遍计言有四句分别:
  一者遍而非计,谓诸无漏识及有漏识中之诸善识﹔二者计而
  非遍,谓有漏之第七识﹔三者亦偏亦计,谓有漏之第六识。
  四者非遍非计,谓有漏之前五识及有漏之第八识;此亦护法
  之说也。由是言之,故知第六识正是能遍计,第七识但是能
  遍计之类而已。所遍计者,难陀则谓实我实法乃无体之法,
  此无体之实我实法,即所遍计,亦即遍计所执性。盖难陀之
  义,谓所遍计即是遍计所执性,曾无二者之分者也。而在护
  法,则以依他有体法属于所遍计;又真如既是依他起法之体
  ,故展转言,真如亦是所遍计也。以上二说,应以护法之说
  为正义也。遍计所执性者,安慧之说,则谓由自证分所现之
  相见二分是遍计所执性。护法之说,则谓相见二分从缘生故
  是依他起,非是遍计所执性,但此二分之上当情所现之实我
  实法之相,此则是遍计所执性也,此护法之说也。以上二说
  ,亦应以护法为正义也。依他起性者,色心诸法,皆依众缘
  而生,故名依他起性。众缘者,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
  增上缘是也。心法依四缘生,色法依二缘生。四缘者,即上
  所言之四缘也﹔二缘者,即因缘与增上缘也。如此依缘而生
  者,亦必依缘而灭,所谓缘聚则生缘离则灭是也。缘聚则生
  缘离则灭,是谓依缘生灭;既是依缘生灭,则非实生实灭也
  明矣;既非实生实灭,则非固然常住也明矣;故知依他起法
  盖如幻假有者
  354页
  也。依他起性,可分为二:一者净分依他,二者染分依他。
  染分依他者,即有漏因缘所生之心王、心所、色法、不相应
  行法(即百法中之九十四法)是也,亦即所谓有漏有为是也
  。净分依他者,即无漏有为之诸法是也。然净分依他,若约
  漏无漏门言之,则亦应属于圆成实性,故知正属依他起性者
  惟染分依他而已。圆成实性者,即依他起性之实体,即一切
  诸法之本体是也,亦即所谓真如者是也,亦即所谓无为法者
  是也。此有圆满、成就、真实之三义。圆满者,谓其遍一切
  处,此所以简于自相也;成就者,谓其离于生灭,此所以简
  于共相也;真实者,谓其非是虚谬,此所以简于小乘之虚空
  及外道之我等也。又就此圆成实言之,有常无常门及漏无漏
  门之分别。就常无常门言,则不变常住者为圆成实,生灭无
  常者为依他起﹔就漏无漏门言,则无漏有为为圆成实,其诸
  一切属于有漏者则皆为依他起。但无漏有为之所以称为圆实
  者,以其体非染污离于颠倒,故称真实;以其究竟断染,故
  称成就﹔以其遍断诸染、遍缘诸境、遍缘真如,故称圆满。
  以有此三义故,所以亦得称为圆成实性焉。以上所言之遍等
  三性,遍计所执性,唯是妄情上之所现者,理上实无有此,
  故名为情有理无之法。依他起性,如幻假有,众缘所成,其
  体不空。圆成实性,真实如常,其性凝然,非是假法,亦非
  无法。(假法者,如瓶衣等是也。无法者,如龟毛兔角等是
  也。)此依圆二性,乃圣智之境界,非妄情之境界,故名为
  理有情无之法焉。至于依他起性与圆成实性之关系,则不即
  不离者也。何以故﹖依他起性者,乃缘起之诸法,此缘起之
  诸法,皆不能离于真如而独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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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如即圆成实性);盖圆成实性,乃依他起性之体,而依
  他起性,乃圆成实性之用,用不离体,故是不离也。又圆成
  实性则凝然常住,而依他起性则生灭无常,二者不同,故又
  不即也。复次,无漏智证依圆二性之时,必先证圆成实而后
  方能证依他起。证圆成实性之智名根本智,证依他起之智名
  后得智。但凡夫缘依他起时,则以有我法二执为障故,不能
  如实而知,必二空观智现前之时,始能如实证知也。复次,
  若以百法配此三性者,则六无为法是圆成实,其余九十四法
  悉是依他起。但无为法有识变无为及法性无为之分焉;识变
  无为,亦是依他起﹔法性无为,则是圆成实也。遍计所执性
  ,则无有别法,只是妄执所起之妄相而已。复次,若就凡夫
  之迷执观百法,则百法皆遍计所执性也;若就圣人之圣智观
  百法,则百法皆依圆二性也。以上乃三性之言也。三无性者
  :一相无性,二生无性,三胜义无性是也。相无姓者,遍计
  所执,体性都无,以此义故,立相无性。生无性者,依他起
  性,依缘而生,非自然生,以此义故,立生无性。胜义无性
  者,胜者殊胜,义者境也,殊胜之境,即是真如;此之真如
  ,非我非法,远离名言,无有众相,以此义故,立胜义无性
  焉。然此三无性中,惟相无性是就遍计所执体性都无而言,
  则所谓无性云者即空之谓矣。至于生无性及胜义无性。则依
  圆二性体非空无。是则无性之言非空之谓,不得与前同日而
  语矣。复次,三无性言,非了义教,佛以密意,说诸法空。
  因众生闻鹿苑教执着诸法以为实有,故佛说此以除彼执,非
  谓依圆二性其体都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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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乘五位
  如是所成唯识相性,谁于几位,如何悟入﹖谓其大乘二
  种种性,各于五位,渐次悟入。何谓大乘一种种性﹖一本性
  住种性,二习所成种性。所谓本性住种性者,谓无始来依附
  本识。法尔所得无漏法因。云何之人名为具本性人﹖谓即外
  凡人是也;外凡人者,谓虽具此性而尚未发坚固大菩提心,
  故名外凡位也。所谓习所成种性者,谓闻法界等流法已闻所
  成等熏习所成。云何之人名为具习性人﹖谓即内凡人是也;
  内凡人者,此即初住位人也。约初入劫,故名为内凡也。入
  劫云者,谓闻法后修行十千劫方入初住,乃入三僧祇之初首
  ,是名入劫也。云何五位﹖所谓一资粮位,二加行位,三见
  道位,四修习位,五究竟位是也。云何渐次悟入﹖所谓于识
  相性,资粮位中能深信解;至加行位,能渐伏除所取能取,
  引发真见;至见道位,如实通达;修习位中,如所见理数数
  修习伏断余障﹔至究竟位,出障圆明,尽未来际化有情类,
  复令悟入唯识相性;此则名为渐次悟入。此即名为大乘五位
  也。
  一、资粮位
  云何名为资粮位耶﹖资谓资益,粮谓津粮﹔从此积集福
  智津粮,资益己身,远趣大果,故名
  357页
  资粮也。云何又名为顺解脱分﹖为有情故勤求究竟大解脱果
  ,由此亦名顺解脱分。资粮是自利之名,顺分乃利他之号也
  。此资粮位当修何行﹖谓修大乘顺解脱分。从何至何是资粮
  位﹖谓从发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顺决择识,齐此皆是资粮
  位摄。此资粮位有几行位﹖所谓有三十心,即十住、十行、
  十回向是也。此位由何于唯识义能深信解﹖谓要因于四种胜
  力,即内因力、善友力、作意力、资粮力是也。何者为内因
  力﹖谓大乘多闻熏习相续。何者为善友力﹖谓逢事诸佛出现
  于世。何者为作意力﹖谓一向决定胜解是名作意力。何者为
  资粮力﹖谓由上三力积集无间,是名资粮力也。此位伏除何
  障染法﹖谓少能伏除能所取现。何故少能不能多也﹖以多住
  外门修菩萨行,所以少能。云何名外门耶﹖谓散心名外也。
  论云:于二取随眠犹未能伏灭,故知唯能伏于二取现行而已
  。若尔,华严何说十住菩萨能现八相﹖答曰:既云多住外门
  ,可见亦有能入定者,非谓皆住散心,故不相违也。福智资
  粮者,于六度中,前五是福第六是智也。
  二、加行位
  云何名为加行位耶﹖加功用行名为加行﹔近见道故,立
  加行名。此又云何名为顺决择分﹖以求见道故,名顺决择分
  ﹔见道之智名为决择也。此加行位行业云何﹖谓修大乘顺决
  择分,即是行业。加行位中所修何法﹖谓有四位:四能发、
  四所发、四能观、四所观。何者四位耶﹖谓暖、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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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忍、世第一法。何者是四能发耶﹖谓明得定、明增定、印
  顺定、无间定。何者是四所发耶﹖谓下四寻恩、上四寻思、
  下四如实智、上四如实智。何者是四所观耶﹖谓名空、义空
  、名义自性空、名义差别空。何者是四能观耶﹖谓即前之四
  寻思、四如实智是也。依何位入何定,发何智观何法耶﹖谓
  初依暖位,入明得定,发下寻思,创观所取名义自性差别皆
  自心变,皆假施设,实不可得。次依顶位,入明增定,发上
  寻思,重观所取名等四法实不可得,唯自心变。次依忍位,
  入印顺定,发下如实智,印前所取四法是空,顺后能取之识
  亦是其空;印前顺后,名印顺定,所谓顺后能取亦空者,既
  无实境离能取识,宁有实识离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立故;
  又此忍者,有下中上之别,下忍印无所取,中忍印无能取。
  次依世第一位,入无间定,发上如实智,印二取空,伏除二
  障俱生分别。初位所以名之为暖者,以此初获道火前相,故
  名为暖。明得定者,以此初获慧日前相,所以名之为明得定
  。其第二位名为顶者。寻思位极,故立顶名。明增定者,明
  相转增,名明增定。何以顶位重观四法者,以初伏难,所以
  重观。其第三位名为忍者,忍境识空,故名为忍﹔忍者,印
  也,顺也。印顺定者,印前印后,故名印顺。四如实智者,
  以能如实遍知此四离识及识非有,故名此为四如实智。其第
  四位世第一名者,有漏位极,名世第一。无间定者,从此无
  间必入见道,所以名此为无间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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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见道位
  见道位者,谓无漏智体会真如,初照理故,故名见道。
  此之见道有二差别,谓真见道及相见道。真相见道复有差别
  ,所谓若以一心为真见道,则三心应为相见道﹔若以三心为
  真见道,则十六心应为相见道。云何一心真见道耶﹖谓根本
  智实证二空真理,实断分别烦恼所知二障,虽多剎那事方究
  竟,然而不妨总说一心。何为三心相见道耶﹖谓一、内遣有
  情假缘智,二、内遣诸法假缘智﹔三、遍遣一切有情诸法假
  缘智。所以名此为相见道者,真见道不别缘,此则别缘,所
  以名此为相见道也。何为三心真见道耶﹖谓即前之三心,今
  更说之为真见道耳。所以者何﹖以相见道则缘四谛,今此三
  心尚不缘四谛,所以亦得名之为真见道也。何为十六心名相
  见道耶﹖谓苦集灭道四谛之下各有四心,故成十六也。四心
  者何﹖谓苦法智忍、苦法智、苦类智忍、苦类智,余之三谛
  准此而说。此十六心复有差别,谓此十六心有二种差别,有
  起能所取十六心者,有起上下谛境十六心者,是为差别也。
  何为能取所取十六心耶﹖谓法智法忍缘于真如(此真如者,
  是智所取),类忍类智缘智见分(此见分者,是前能取真如
  之智也),是名能取所取十六心也。何为上下谛境十六心耶
  ﹖谓法智法忍缘下界如,类忍类智缘上界如,是名上下谛境
  十六心也。问曰:二种十六,皆小乘法,菩萨何故亦彼耶﹖
  答曰:为降伏二乘故,成遍知故。问曰:此通达位分齐云何
  ﹖答曰: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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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地中每地有三,谓入、住、出,此通达位常其初地入心也
  ,住、出二心,则属修习位也。问曰:何故见道偏时促也﹖
  答曰﹕明来暗谢,智起惑亡,一念尚无,何怪时促。问曰:
  既然一念,何当入心﹖答曰:约相见道多时排布事方究竟,
  说当入心;若真见道,岂属三际耶﹖
  四、修习位(附五究竟位)
  修习位者,修谓修理,习谓习学,谓修习此有为无为功
  德法故,名修习位。此修习位差别之相大分有二:初十地因
  ,后转依果。十地因者,十地皆具加行无间解脱胜进四道之
  因。十地名者,一极喜地、二离垢地、三发光地、四焰慧地
  、五难胜地、六现前地、七远行地、八不动地、九善慧地、
  十法云地是也。初地何义名为极喜﹖谓初获圣性,具证二空
  ,能益自他,生大喜故,名极喜地。此极喜地修何行耶﹖谓
  施行三﹕财施、无畏施、法施是也。此初地者断何障愚﹖谓
  断异生性障及执着我法愚、恶趣杂染愚。初极喜地所证者何
  ﹖谓遍行真如。(以上初地)二地何义名为离垢﹖以此地能
  具净尸罗,远离能起微细毁犯烦恼垢故,故名离垢。此离垢
  地修何行耶﹖谓戒行三: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是
  也。此离垢地断何障愚﹖谓断邪行障及微细误犯愚、种种业
  趣愚。此离垢地所证者何﹖谓最胜真如。(以上二地)三地
  何义名为发光﹖以此地能成就胜定大法总持,能发无边妙慧
  光故,故名发光。此发光地修何行耶﹖谓忍行三:耐冤害忍
  、安受苦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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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谛察法忍是也。此发光地断何障愚﹖谓断闇钝障及欲贪愚、
  闻持陀罗尼愚。此发光地所证者何﹖谓胜流真如。(以上二
  地)四地何义名为焰慧﹖以此地能安住最胜菩提分法,烧烦
  恼薪,慧焰增故,故名焰慧。此焰慧地修何行耶﹖谓三精进
  :披甲精进、摄善精进、饶益精进是也。此焰慧地断何障愚
  ﹖谓断微细烦恼现行障及等至爱愚、法爱愚。此焰慧地所证
  者何﹖谓摄受真如。(以上四地)五地何义名为难胜﹖真俗
  两智行相互违,而此地能合令相应,极难胜故,故名难胜。
  此难胜地修何行耶﹖谓三静虑:安住静虑、引发静虑、办事
  静虑是也。此难胜地断何障愚﹖谓断二乘般涅盘障及纯作意
  背生死愚、向涅盘愚。此难胜地所证者何﹖谓无别真如。(
  以上五地)六地何义名为现前﹖以此地能住缘起智,引无分
  别最胜般若令现前故,故名现前。此现前地修何行耶﹖谓般
  若三:生空般若、法空般若、俱空般若是也。此现前地断何
  障愚﹖谓断麤现行障及观察流转愚、相多现行愚。此现前地
  所证者何﹖谓染净真如。(以上六地)七地何义名为远行﹖
  以此地能至无相住功用后边,出过世间二乘道故,故名远行
  。此远行地修何行耶﹖谓方便二:回向善巧方便、拔济善巧
  方便是也。此远行地断何障愚﹖谓断微细现行障及微细现行
  愚、纯作意求无相愚。此远行地所证者何﹖谓无染净真如。
  (以上七地)八地何义名为不动﹖以此地能无分别智任运相
  续,相用烦恼不能动故,故名不动。此不动地修何行耶﹖谓
  修愿二﹕求菩提愿、利乐有情愿是也。此不动地断何障愚﹖
  谓断无相中作加行障及无相作功用愚、相自在愚。此不动地
  所证者何﹖谓不增减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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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八地)九地何义名为善慧﹖以此地能成就微妙四无
  碍解,能遍十方善说法故,故名善慧。此善慧地修何行耶﹖
  谓修力二:思择力、修习力是也。此善慧地断何障愚﹖谓断
  利他门中不欲行障及辩慧陀罗尼自在愚、辩才自在愚。此善
  慧地所证者何﹖谓智自在所依真如。(以上九地)十地何义
  名为法云﹖以此地能大法智云含众德水蔽如空麤重充满法身
  故,故名法云。此法云地修何行耶﹖谓修智二﹕爱用法乐智
  、成熟有情智是也。此法云地断何障愚﹖谓断诸法中未得自
  在障及大神通愚、悟入微细秘密愚。此法云地所证者何﹖谓
  业自在所依真如。 (以上十地)问曰:何名等觉位﹖答曰:
  十地满心金刚喻定现在前时,名等觉位。问曰:此金刚心断
  何障愚﹖答曰:此无间道,断微细所知烦恼障及于境微细着
  愚、极微细碍愚﹔齐此名因修道后边。问曰:何名妙觉位﹖
  答曰:前念金刚心时,名无间道,断尽一切微细障愚;至第
  二念弃舍四事,名解脱道,证莲华相好功德,获三种身,所
  谓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变化身是也;此名妙觉,齐此名
  为果究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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