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之义
「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之义
--净土宗学一论题
一、五逆谤法,唯除摄取
犯五逆谤法之极重罪人,弥陀本愿救与不救?
《大经》第十八愿言:「不论何人,只要念佛,必生极乐;唯除五逆谤法。」(取意)
《观经》下品下生言:「五逆恶人,临终念佛,往生极乐;灭除五逆重报。」(取意)
同是五逆,《大经》唯除,《观经》摄取,如是相违,古之大德,会通两经,有十六家;而以净土宗昙鸾、善导两祖之解释,最为有名,以其最为圆满,契理契机故。
1.昙鸾大师单复说
《往生论注》上卷末〈八番问答〉第二、三问答(论注要义六五页)言:
问曰:「《无量寿经》言:『愿往生者,皆得往生;唯除五逆诽谤正法。』《观无量寿经》言:『作五逆十恶,具诸不善,亦得往生。』此二经云何会?」
答曰:「一经以具二种重罪:一者五逆,二者诽谤正法。以此二种罪故,所以不得往生。一经但言作十恶五逆等罪,不言诽谤正法;以不谤正法故,是故得生。」
问曰:「假使一人具五逆罪,而不诽谤正法,经许得生;复有一人,但诽谤正法,而无五逆诸罪,愿往生者,得生与否?」
答曰:「但令诽谤正法,虽更无余罪,必不得生。何以言之?经言:五逆罪人,堕阿鼻大地狱中,具受一劫重罪。诽谤正法人,堕阿鼻大地狱中,此劫若尽,复转至他方阿鼻大地狱中。如是展转,经百千阿鼻大地狱,佛不记得出时节;以诽谤正法罪极重故。又正法者,即是佛法。此愚痴人,既生诽谤,安有愿生佛土之理!假使但贪彼土安乐,而愿生者,亦如求非水之冰,无烟之火,岂有得理。」
昙鸾大师认为《大经》本愿所抑止者,具造「五逆」与「谤法」两罪(复罪);而《观经》所摄取者,仅为「五逆」一罪(单罪),而无谤法,以无谤法故,尚有佛缘,能入救度之道,回心念佛,即得往生。若具犯「五逆」与「谤法」复罪者,不得往生,何以故?有二,一者谤法之罪远比五逆深重,二者谤法即是诽谤佛法,现前既已诽谤佛法,不信佛说,则无愿生之心,故谤法之人,不得往生。
以上所言「谤法不生」,有二因:一者罪重,二者无愿生之理。然主要在于「无愿生之理」,若回心愿生,亦得往生。
2.善导大师未造已造说
《观经疏》〈散善义〉「逆谤除取问答」(善导大师全集三○五、三○六页)言:
问曰:如四十八愿中,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不得往生。今此《观经》下品下生中,简谤法,摄五逆者,有何意也?
答曰:此义仰就抑止门中解。如四十八愿中,除谤法、五逆者,然此之二业,其障极重,众生若造,直入阿鼻,历劫周慞,无由可出。但如来恐其造斯二过,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摄也。又下品下生中,取五逆、除谤法者,其五逆已作,不可舍令流转,还发大悲,摄取往生。然谤法之罪未为,又止言:「若起谤法,即不得生」,此就未造业而解也;若造,还摄得生。虽得生彼,华合径于多劫。此等罪人,在华内时,有三种障:一者不得见佛及诸圣众。二者不得听闻正法。三者不得历事供养。除此以外,更无诸苦。《经》云:「犹如比丘,入三禅之乐」也。应知。虽在华中多劫不开,可不胜阿鼻地狱之中,长时永劫受诸苦痛也。此义就抑止门解竟。
善导大师此文之义有四:
一、摄取门:第十八愿所言之「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等二十八字,属于「摄取门」。
二、抑止门:「唯除五逆,诽谤正法」八字,属于「抑止门」。
三、未造抑止,防造重罪故:之所以抑止五逆谤法,乃因此二罪,一切罪中至极重罪,众生若造,直堕阿鼻地狱,受无量苦,多劫之间,不能出离,是故弥陀为防众生造此两罪,方便抑止,巧言不得往生,此约「未造抑止」。
四、已造摄取,大悲普救故:然弥陀本意,为救十方众生,不论有罪无罪;说「唯除」者,一为警诫之,二为使其回心。是故若造此重罪,亦不忍见其流转,而令其回心念佛以救度之;犹如下下品之机,已造五逆,不忍见其流转,令其回心念佛而摄取,此约「已造摄取」。第十八愿之唯除谤法,因其尚未犯故,深诫而抑止,若造亦必使其回心而救度之。
可知:唯除者,乃为抑止;抑止者,乃为摄取。非真除,非永除。或摄取或抑止,两门皆显弥陀度生之悲愿。
3.已回心未回心说
前所言昙鸾大师认为「五逆得生,谤法不生」。此乃就未回心而言,若回心则虽谤法,亦得往生。故《论注》下卷〈观察体相章〉「口业功德释」之文(论注九七页)言:
众生以憍慢故,诽谤正法,毁訾贤圣,捐庳尊长(尊者君父师也,长者有德之人,乃兄党也)。如是人应受拔舌苦、瘖哑苦、言教不行苦、无名闻苦。如是等种种诸苦众生,闻阿弥陀如来至德名号,说法音声,如上种种口业系缚,皆得解脱。入如来家,毕竟得平等口业。
此说则昙鸾、善导,思想一致。善导大师于《观经疏》〈玄义分〉「四不受化」(善导大师全集三一页)之文言:
谤法与无信,八难及非人,斯等不受。
斯乃朽林顽石,不可有生润之期。此等众生,必无受化之义。
此是解释谤法之人,未回心之间,非受化之机,不得往生;若能回心,则任何大罪,皆得往生。如《法事赞》「逆谤往生」(善导大师全集三八三页)言:
以佛愿力:五逆十恶,罪灭得生;谤法阐提,回心皆往。
《般舟赞》(善导大师全集五八九、五四七页)言:
谤法阐提行十恶,回心念佛罪皆除。
利剑即是弥陀号,一声称念罪皆除。
4.逆谤回心得生之经证
《观佛经》言:
诸凡夫及四部弟子,谤方等经,作五逆罪。如是等人,若能至心,一日一夜,系念在前,观佛如来,一相好者,诸恶罪障,皆悉尽灭。
《六波罗蜜经》言:
或复有情,造诸恶业,四重八重,五无间罪,谤方等经,一阐提等,种种重罪,使得消灭,速疾解脱,顿悟涅槃,而为彼说,诸陀罗尼藏。
《印光大师文钞》言:
若先曾谤法,后知改悔,则得往生。譬如病愈,即是好人;归降,即是顺民也。若谓谤法之人,后纵改悔,亦不得生,便完全失却修持准绳。
5.极恶念佛,变瓦成金
所谓「五逆、谤法、阐提,回心皆往」,此三种机,乃难化三机,难治三病。如《涅槃经》言:
世有三人,其病难治:一谤大乘,二五逆罪,三一阐提。如是三病,世中极重,悉非声闻、缘觉、菩萨之所能治。
此难化三机,难治三病,若归命弥陀,念佛愿生,则隬陀大悲,不忍见舍,以其本愿力,摄得往生。
法照大师亦于《五会赞》言:
不简破戒罪根深
但使回心多念佛
能令瓦砾变成金
源信上人亦言:
极重恶人,无他方便;
唯称弥陀,得生极乐。
诗偈五首:
若人多造罪,应堕地狱中;
才称弥陀名,猛火为清凉。
莫疑宿业重,十念功德轻;
万年有闇室,日照当时明。
阿弥陀佛愿无边,普摄凡愚顿且圆;
恶逆回心才十念,火车化作紫金莲。
愚人无愧造多恶,临死能称彼佛名;
三圣忽然随念至,慰言罪灭我来迎。
四十八愿度众生,逆恶归心也来迎;
非是混滥无简择,怜彼是佛尚未成。
6.摄抑二门,悲智双运
如是,《大经》唯除,示抑止意,《观经》救度,示摄取意,此谓「摄抑二门」;未造抑止,已造摄取,摄抑是弥陀度生(第十八愿)之二种方法。
又,第十八愿之因愿有方便抑止,即「唯除逆谤」之文;而下品下生之果上亦有方便抑止,即「花合十二大劫」之文。弥陀悲智双运,既要恶人回心,又不纵容犯罪,故摄取中有抑止,抑止中有摄取。
如斯层层方便,皆显弥陀,摄抑二门,悲智双运;十方众生,不论善恶轻重,皆在弥陀本愿大网之中无一遗漏,但能回心,愿生称名,无一不生。
使沉者浮,堕者升;逆者不逆,谤者不谤;改恶向善,弃邪归正;断惑证真,入圣得果,正是佛教目的,也是佛心大慈大悲、拔苦与乐之所在。而这即是南无阿弥陀佛之本愿,若一经犯逆犯谤,即永弃不救,或无力救度,则佛心佛力,尚未圆满。
重罪消灭,逆谤得生,正显弥陀,佛心佛力,圆满不缺,彻底无遗。
善之与恶,苦乐在心;升之与沉,净秽由佛;佛愿叵测,佛力绝思。
五逆犹坐金刚台,明破闇时,何闇留室;
十念亦升上品莲,风拂云时,何云滞天。
二、总括唯除,大意有四
1.彰抑止摄取 2.明众生根机 3.显无一遗漏 4.劝戒恶行善
1.彰抑止摄取
昙鸾大师就单复解释:逆罪得生,谤法不生,一罪重故,二无愿生之理故;若能回心,亦得往生。
善导大师就已造未造、摄抑二门解释:逆谤罪极,抑止未造,摄取已造。显明「唯除」者,但在于抑止,非真除。
故知:抑止正意,在于摄取。为救度一切善恶众生,弥陀悲智双运,以「唯除」调熟逆谤之机,令知逆谤罪极,使深生忏悔,回心念佛蒙救度。
亦知:抑止与摄取,互有关系:
抑止是摄取之作用,为全部摄取,巧言抑止;
摄取依抑止之功能,使逆谤深悔,终被摄取。
抑止门者:未造之罪,小罪亦诫,抑止而言唯除;切莫妄为慎三业。
摄取门者:已造之罪,逆谤亦灭,摄取而言皆往;应当称名而忏悔。
法然上人言(法然上人全集二八四、二九五页):
十方之中愿西方者:十恶五逆之众生往生之处故也。
诸佛之中归弥陀者:乃至三念五念弥陀自来迎故也。
若人造五逆,得闻六字名,火车自然去,莲台即来迎;
若有重业障,无生净土因,乘弥陀愿力,得生极乐国。
2.明众生根机
抑止之文,亦在彰显「十方众生」之属性。
愿文虽说「十方众生」,未详凡圣善恶,因有「唯除逆谤」之言,故知「十方众生」之中,以「凡夫为本」(圣凡相对)。凡夫造罪,需要被救;圣人不造罪,不需被救。故善导大师《观经疏》〈玄义分〉(善导大师全集四四页)言:
定为凡夫,不为圣人。
凡夫之中,有大小善恶多种,而以「恶人为先」(善恶相对)。善人尚有得度机缘,唯有极恶无他方便,若不蒙救度,将直堕阿鼻。《观经疏》〈玄义分〉(善导大师全集三八页)言:
诸佛大悲于苦者,心偏愍念常没众生,是以劝归净土。
亦如溺水之人,急须偏救;岸上之者,何用济为。
可知:十方众生,凡夫为本,恶人为先。
余是凡夫,被业所牵,难免造恶,为恶而苦;今见此文,
如睹故亲,倍觉亲切,感动涕零。狱火可出,成佛可期。
亦知:诸佛之中,唯有弥陀,大慈大悲,拔苦与乐,救度恶机;
如我愚恶,若无本愿,何法可修?必堕无间,求出何期?
昙鸾大师言:「唯除五逆谤正法,故我顶礼愿往生」。(赞阿弥陀佛偈)
3.显无一遗漏
举下摄上,举恶摄善,十方众生,无一遗漏。
不论何人,皆得往生,以此启发,众生信心。
可知:抑止门唯置第十八愿者,意在显明「佛愍恶机」之大悲,同时显示本愿所被之普遍性与决定性,无一遗漏,无一不生,以此启发一切人「信心决定」、「往生决定」之信心。
善导《法事赞》「逆谤往生」(善导大师全集三八三页)言:
以佛愿力:五逆十恶,罪灭得生;谤法阐提,回心皆往。
善导《般舟赞》(善导大师全集五八九、五四七页)言:
谤法阐提行十恶,回心念佛罪皆除。
利剑即是弥陀号,一声称念罪皆除。
善导《观念法门》「造罪回心」之文(善导大师全集三六○页):
一切造罪凡夫,但回心念阿弥陀佛,愿生净土,上尽百年,下至七日、一日、十声、三声、一声等,命欲终时,佛与圣众,自来迎接,即得往生。
善导《观经疏》「不问罪福」之文(善导大师全集二五○页):
一切凡夫,不问罪福多少,时节久近,但能上尽百年,下至一日七日,
一心专念,弥陀名号,定得往生,必无疑也!
善导《往生礼赞》「念佛必生」之文(善导大师全集五四○页):
若有众生,称念阿弥陀佛,若七日及一日,下至十声,乃至一声一念等,必得往生。
善导《观念法门》「何况圣人」之文(善导大师全集三六○页):
一切罪恶凡夫,尚蒙罪灭,证得往生,何况圣人愿生而不得去也!
善导《法事赞》「善恶皆生」之文(善导大师全集三八三页):
人天善恶,皆得往生;到彼无殊,齐同不退。
莲池《弥陀疏钞》言:
恶人念佛,尚得往生,何况恶未必如善和;
畜牲念佛,尚得往生,何况灵而号为人类。
4.劝戒恶行善
诸佛出世,皆劝「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本愿亦言「唯除逆谤」,《大经》下卷更扩充「唯除逆谤」之意,而广说「五善五恶」之劝诫。
可知:弥陀深欲念佛之人,「敦伦尽分,闭邪存诚,奉公守法,为世良民」,如「宗风二,俗谛处世之道」。
譬如抑止「杀父杀母」,即是劝勉孝顺,而「孝为百行之基」,百般伦理,一切善行,由孝而起,所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佛喜正与善,而怜邪与恶;如父母对子女,虽一视平等,然特怜残障之儿。
弥陀亦然,喜人行善,不喜人行恶;虽善恶皆度,然见善人则喜,见恶人则悲。
是故,应成善人,而一生念佛。
法然上人法语(法然上人全集二八五、五九四、五九五页):
信「罪虽十恶五逆亦得往生」,而不犯小罪;罪人尚生,何况善人。
信「行虽一念十念尚且不空」,而应无间修;一念尚生,何况多念。
佛虽不舍恶人,然好造恶业者,非佛弟子。
如父母于一切子女,悉皆平等慈爱,而子女之中,有善有恶;虽平等慈爱,然于行恶之子,则怒目杖责以诫之。
闻佛之慈悲广大,而欲造罪者,亦漏于佛之慈悲也。
若知恶人亦不舍之本愿,则于佛之知见,愈觉自己之可悲、可耻。
若谓有父母之慈悲,而于父母之前行恶者,父母欢喜乎?虽不舍而叹,虽哀愍而憎,佛亦如是。
(摘自〈第十八愿之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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