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林与书院的组织形式——一个比较研究
禅林与书院的组织形式——一个比较研究
丁 钢
宋明理学教育的产生与形成与佛教教育思想有着很大的关系。尽管这种联系大多并非是直接的,但这恰好说明,理学教育思想的产生与形成是儒佛两家思想长期渗透、融合的结果。这种现象同样表现在教育制度上的相互渗透,在魏晋南北朝是如此,在宋以后更是如此。这时期集中体现在禅林讲学制度对书院教育制度的渗透。在此,以书院的兴建及其管理体制设立这两个方面与佛教的关系来作一些比较。
首先,从书院兴建人手。这包括三方面问题,即兴建的原因、院址的选择和书院的建筑与佛教的关系如何。
一、书院兴建的原因。北宋初书院出现是由于官学凋弊,学士失学所致。然而草创阶段还未有完备的书院体制。南宋时期,以白鹿洞书院与岳麓书院为代表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书院制度,从办学宗旨、培养目傈、教学内容与方式,以及教师的选聘、学生条件、经费来源、组织管理,都有明确的规定。这种书院制度的完备,一方面是由于反对科举的结果,宋代教育在复兴之后,基本以预备科举为其目的。作为科举,读书的目的就在于猎取功名,自然就不及学术研究与自由讲学。于是学校形同虚设,学子“视痒序如传舍,目师儒如路人’。明儒黄宗义所谓:“其所谓学校者,科举嚣争,富贵熏心,亦遂以朝廷之势力一变其本领,而士之有才能学术者,且往往自拔于草野之间,于学校初无与也,究竟养土一事亦失之矣,于是学校变而为书院。”此虽然就明一代而言,实也极符宋时情形。当时如朱熹、陆九渊等人对科举的腐败非常不满,陆氏以为:“今也以此相尚,使汨没于此而不能自拔,则终日从事者虽曰读圣贤之书,而要其志之所向,则有与圣贤相背而驰者矣。’朱熹在《白鹿洞赋》中说:“曰明诚其两进,抑敬义其偕立。允莘挚之所怀,谨巷颜之悠挚。彼青紫之劳势,亦何心于俯拾!’要求学子向颜渊学习,居陋思进,于青紫之冠不屑一顾。另方面,宋代理学勃兴,为了大力传播理学,各派大师都积极创办书院,来阐明自己的学术宗旨,通过讲学活动以扩大其社会影响,培养学派的传播者与继承人。
以上两方面构成了宋代书院兴建与发展的社会基础及教育内容。除此之外,隋唐以来佛教势力的极大扩张,也是刺激书院勃兴的重要原因。
如陈舜俞认为政府过崇佛教,“为之华馆宇以居之,为之制衣服以文之,为之设表著以耸之,为之立师长以主之,为之复赋役以安之,……奈何天下不胥而为夷也。’这已危及儒学发展,故为儒学固其壁垒而创建书院,发扬儒学。朱熹则上奏折明确表示:“考此山(庐山)老佛之祠,盖以百数,兵乱之余,次第兴葺,鲜不复其旧者,独此儒倌莽为荆榛,虽本军已有军学,足以养士,然此洞之兴,远自前代,累世相传,眷顾光宠,德意深远,理不可废。况境内观寺钟鼓相闻。殄弃彝伦,谈空说幻,未有厌其多者,而先王礼乐之官,所以化民成俗之本者,乃反寂寥稀阔”,又曰:“今佛老之宫遍满天下,大都至逾千计,小邑亦成或不下数十,而公私增益。其势未已。至于学校则一郡;巴,仅一置焉,而附郭之县或不复有,盛衰多寡之相绝,至于如此。则邪正利害之际,亦已明矣。’在此他不满于政府宗佛抑儒忽视书院的做法,但也证明正是佛教寺院的大力发展,刺激了当时儒士们振兴儒学、以与佛学抗衡的激情,鉴于官学的衰败,寄重望于书院的兴盛。
另外,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组织的创建,不得不有所借鉴。然而,从魏罟南北朝始,名土与名僧的交往论道就曾十分普遍。到唐及宋前期,文人寄寓寺院也是常事。如岳麓书院在正式创办之前,便是由佛教僧侣主持办学的。南宋欧阳守道在其所作《赠了敬序》中说:“往年余长岳麓,山中碑十余,寻其差古者,其一李北海开元中为僧寺撰,其一记国初建书院志撰者名。碑言书院乃寺地,有二僧,一名智璇,一名某,念唐末五季湖南偏僻,风化陵夷,习俗暴恶,思见儒者之道,乃割地建屋;以居士类,凡所营度,多出其乎。时经籍缺少,又遣其徒市之京师,而负之归。士得屋以居,得书以读。其后版图入职方,而书院因袭增拓至今。”这里明确说明岳麓前身作为学校的雏形,出自僧人之手。当时文人“得屋以居,得书以读’而寄寓寺院,岳麓书院是在此基础上“因袭增拓’而成。儒佛关系如此密切,儒士又长期受佛教浸染,因此在创建书院之时,能吸取禅林的经验是十分自然的。况且当时的禅林无论就其体制或讲学等等方面都很完善,足以为书院所借鉴。可以说,书院的兴建也是儒佛长期影响和融洽的产物,这不仅促进了文化教育、学术思想的繁荣,也促进了书院的发展。
二、书院院址的选择。书院兴建,多择山林胜地,其义趣所旨与佛教亦有些关联。佛教教育重视禅定,因此佛教徒往往选择山林名胜之地建立精舍丛林,作为修禅和讲授佛学的处所,以便清静潜修。俗有称“天下名山僧占多”,便为此故。严耕望先生在其《唐人多读书山寺》一文中认为:“名山古刹既富藏山,又得随僧斋餐,此予贫士读书以极大方便。当然政府不重教育,惟以贡献招揽人才,故土子只得因寺院之便,聚读山林,蔚为时风,致名山巨刹,隐然为教育中心之所在。五代书院制度。盖亦萌于此欤。—⑤又说:“唐代佛教承南北朝之盛况继续发展,臻于鼎盛,此亦助长读书山林之风尚:…:寒士出身既惟有动习诗赋以取进土科第,而贫无特营山居之资,势必借寓书院静境以为习业之所。……由此言之,宋代书院制度,不但其性质由唐代士子读书山林寺院之风尚演进而来,即“书院’之名称,亦由此种风尚所形成,宋人承之而大其规制,以为群居讲习之所耳。’观上所言,书院制度倒也不必全由读书山林寺院之风而演来;但唐代士人读书山林,求其清静潜修却是事实,这种风气多少对书院兴建有所影响。
宋代书院为了反对科举,提倡为教育而教育,要求“潜思进学。’书院环境适宜优美宁静,以陶冶性情。所以在受佛教禅林建设的启示下,宋代书院大多择名胜之区,山林僻静之地,以制造一个页好的读书环境,潜心学习的氛围,如白鹿洞书院在江西庐山五老峰下,岳麓书院在湖南善化县西岳麓山下,石鼓书院在湖南衡阳县石鼓山回雁峰下,嵩阳县院在河南登封县太室山(嵩山)下,茅山书院在江宁府三茅山后。于此,”叫人均有所记述,朱熹在《衡州石鼓书院记》中述道:“子惟前代庠序之教不修,士病无所于学,往往择胜地立精舍以为群居讲习之所,而为政者乃或就而褒美之若此山,若岳麓、若白鹿洞之类。”吕祖谦《白鹿洞书院记》曰:“儒生往往依山林,即闲旷以讲授,大师多至数十百人。嵩阳、岳麓、唯阳及是洞为尤著。’朱熹于此更是身体力行。他于一一七O年,在距福建建阳县约十二公里处建寒泉精舍。一 一八三年,在武夷山风景区建立武夷精舍。这些精舍在《朱子语类》中称为书院。以上事实说明,宋代书院院址的选择多少是受佛教禅林影响的。
三、书院建筑结构。这方面与佛教的禅林建制亦有关系。
禅林也称丛林,通常指禅宗寺院而言,但后世教、律各宗也有仿禅林制度而称丛林的。最初创制于唐贞元、元和年间江西奉新百丈山怀海。丛林意义,取喻草木之不乱生乱长。以示其有规矩法度。禅林建筑,最始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百丈怀海不立佛殿,唯建法堂。《传灯录·百丈章禅门规式》云:“不立佛殿,唯树法堂者,表佛租亲嘱受当代之尊也。—百丈之后,又有树佛殿于禅林。如宋慧洪《信州天宁寺记》说:“入门,层阁相望而起,登普光明殿(佛殿),头其西则有云会堂(禅堂,即僧堂),以容四海之来者。为法宝藏一轮藏殿)以大轮载而旋转之,以广摄异根也。顾其东则有香积厨(厨房),以办伊蒲塞馔。为职事堂(库房)以料理出纳。特建善法堂一法堂一于中央以演法,开毗耶丈室(方丈)以授道。’可见宋时禅林殿堂已成规制。法堂即讲堂,为演说佛法之处,是仅次于佛殿的主要建筑。始建于医道安,县翼在上明东寺所造,一般位于佛殿后。唐百丈不立佛殿,唯树法堂,故尤为重视。方丈室一住持所居之室)通常同处法堂内。禅堂,古称僧堂或云堂,为僧众自习群居之处所。古时僧堂兼食堂,僧众就堂而食。后世才于禅堂外另设斋堂。明徐一夔《灵谷寺碑》道:“以禅与食,不同混一也,故食堂附于库院。’于是禅堂在西,厨房并设于东,遂为禅林定式。后世又常设藏经阁于法堂后。
禅林殿堂建筑呈以下图式:
厨库 浴室
法堂 佛殿 山门
僧堂 西净
法堂为讲学中心,僧堂则为学僧自习斋舍。佛殿则安佛菩萨像以供礼禅祈祷。另设转轮藏殴或藏经楼,便于僧众平时习读之用。在佛殿或法堂两侧,常分建祖师堂一西侧)以奉达摩、百丈或当寺开山租师;伽蓝殴(东侧)以供守护伽蓝一寺庙一土地之神像,故又称土地堂。这样,佛教丛林也隐括有讲学、供祀、藏书三方面功用。这种规制、建筑对书院的创建顿有影响。
北宋书院一般都只有讲堂数间,斋舍数十间、生徒百数人。建筑规模较小不很完备。据史料记载,当时的岳麓书院初创时也仅有讲堂五间,斋舍五十二间。至咸平二年(999),潭州太守李允则重加扩建,有了一定的发展。北宋王禹称《潭州岳麓山书院记》云:“公一李允则一询问黄发,尽获故书,诱导青矜,肯构旧址。外敞门屋,中开讲堂,揭以书楼,序以客次。塑先师十哲之像,画七十二贤,华衮珠旒,缝掖章甫,毕按旧制,俨然如生。请辟水田,供春秋之释典;秦颁文疏,备生徒之肄业。’说明李允则的扩建发展使书院颇具规模,形成了基本规制。
从书院建筑来看,李允则扩建时“中开讲堂’,这确定了讲堂在书院的中心地位。并正式建立了藏书楼,基本上安置于讲堂之后的中轴线上,其为书院唯一楼阁建筑。又设置“孔殿”(或称“孔子堂”),“塑先师十哲之像,昼七十二贤’,为以后“诸贤祠’、“崇道祠’、二(君子堂’所沿袭,成为颇具规模的书院祭祀设置。张拭(岳麓书院记》记邵颖重建之事曰:“大抵悉还旧观。肖阙里先圣像于殿中,列绘七十子,而加藏书于堂之北。’以后朱熹也曾有所兴复扩建,但据《朱子年谱考异》卷四第七页注:“未有改建之议’。可见李允则的扩建基本成为定制,以后只是在这基础上的扩充而已。
岳麓书院建筑旧制盖呈以下图式:
斋舍
藏书楼 讲堂 大门
斋舍
讲堂作为教学活动的中心,设在书院的中心部份,这在以后基本如此。藏书楼在讲堂之后。斋舍则是学生自习场所,也是学生住宿、生活区域。礼殿等祭祀场所虽没明确标位,但据记载,朱熹重建后,“书院前有宣圣殿五间,……殿后堂室(讲堂)二层……。’元延佑元年二三一四年)善化主簿潘必大重修书院,更撤而新。“前礼殿,旁四斋,左诸贤祠,右百泉轩,后讲堂,堂之后阁曰耸经。’由此推论,礼殿可能在讲堂之前,正恰构成讲堂的中心地位。
从李允则的扩建看,这时书院的建筑群落结构,本身已标志书院讲学、藏书、供祀三个组成部份的规制已基本形成。因此我们可以说书院的讲学、藏书、供祀为三大事业的重要特色在北宋已经出现,由于岳麓书院出现得较早,故为以后其它书院所仿效,尤其在南宋得以成为书院的主要待徽。
比较佛教寺院与儒家书院建筑结构,其来源都是来自中国传统的院落布局,中乡的宫殿也是这种布局,如有正殿、后殿、两侧为配殿等。中国佛教的寺院与印度不同,就在于它采用了中国式的宫殿结构,但从近源上说,书院的建筑则更多地是受佛教禅林的影响与启示。禅林内讲学、藏书及宗教活动于一院,还包括衣食住行等等。从其性质上看,既是一座宗教庙宇,又是一所佛教学校,它的建筑结构正是这样设立的。书院的建筑类型与以往的学校是不同的,但与佛教禅林相比较,却十分相似,这就绝非偶然了。由此,可以设想从书院建筑特点上反映出的讲学、藏书、供祀的书院基本规制也许与禅林制度亦有一定的联系,这点也是值得研究的。
现在,我们再来考察一下寺院与书院在管理体制上的关系。
中国自魏晋以降,各地纷纷建立寺庙,僧侣猛增。一般较大的寺院都具有集徒讲学、传经授道的佛教学校性质,多则拥有学侣二三千人。为了便于管理,建立一定的丛林制度。以前寺院的最高管理阶层为三纲;即上座、寺主、维那。上座一般以年德俱高者,由朝廷任命,处众僧之上,位居寺主、维那之上。寺主,主管一寺事务。维那一或称都维那一,管理僧众庶务,位处上座、寺主之下。
——末江西百丈怀海禅师整肃规制,建立“清规’,号为“百丈清规三至此后,禅宗寺院职位繁多,于寺院的管理上有了详尽的分工。有了长老、首座、殿主、藏主、庄主、典座、维那、监院、侍者等等名目。北宋宗啧的《龟镜文》(《禅林备用清规》卷七称为《百丈龟镜》)对各职事有个简略的概括。兹录如下:
“丛林之设要之本为众僧,是以开示众僧故有长老,表仪众僧故有首座,荷负众僧故有监院,调和众僧故有维那,供养众僧故有典座,为众僧作务故有直岁,为众僧出纳故有库头,为众僧主典翰墨故有书状,为众僧守护圣教故有藏主,为众僧迎待故有知客,为众僧召请故有侍者,为众僧看守衣钵故有寮主,为众僧供侍汤药故有堂主,为众僧洗濯故有浴主,为众僧御寒故有炭头,为众僧乞丐故有街坊化主,为众僧执劳故有园头、磨头、庄主,为众僧涤除故有净头,为众僧给侍故有净人。—
宋以来这些制度十分通行,少有更改。至元顺帚元统三年二三一二五)年,为了统一规制,朝廷命江西百丈山住持德辉取前诸规约本子重辑定本,并由金陵大龙翔集庆寺持大诉等校正,成《敕修百丈清规》,成为自明迄今的通行本。其在住持(即长老,也称方丈)之下,将所有职事分为东西两序。东序管司总务,重要职事为监院一或监寺,即古之寺主,俗称当家一,副寺(即知库或库头,管出纳)、维那(主掌僧众威仪进退纲纪)、悦众一其职数人以辅维那一、侍者(分工多人,专为住持服务)、庄主(管理寺院领地)等。西序管司教务,则为首座(即古之上座,表仪众僧等,分西堂,后堂首座)、书记(即书状,执掌文书),知藏一即藏主,掌佛教经籍)、知客(又名典客、典宾、负责接待外来宾客),知殴(管佛殿法堂的香灯及其它)等等。除此西序职事外,还有专职一务者,如饭头、火头、水头、碗头、钟头、鼓头、门头、园头、浴头一知浴)、塔头、柴头、磨头、炭头、炉头、锅头、桶头、灯头、巡山等等极为复杂。从总务、教务乃至衣、食、住、行都有管理规制,非常完备。这种如此完善的管理体制对书院组织的形成,自然提供了再好不过的参考。
从书院组织产生与发展来看,其初也是十分简单的。掌教者集教务、管理于一身,除个别书院在生徒挑选几名高足作些助理性事务外,一般无别的管理人员。但在其发展中受禅林制度的影响,有了相当的发展。如其山长,堂长,直学之职称,与最初佛教的上座、寺主、维那亦相当。如果以《百丈清规》对照一下清初康熙年间所修的《白鹿洞志》卷十三职事》条例,可以看出两者实际上十分相似。
一、主洞一其他书院也有称山长、院长、教授等):“聘海内名儒,崇正学黜异端,道高德厚、明体达用者主之。’或由地方官充任。“无则不妨暂缺。—主持书院一切事务。
按:这类似禅林主持,主管僧众,持法教示。住持一般由推选或官聘德耸齿高者担任。
二、副讲:“主批阅文字,辨析疑义,”“聘本省通五经,笃行谊者为之。”
三、堂长:“主督视课业勤惰’,“诱掖调和院中学徒。”“由主洞、副讲择学徒中之优者为之,不称职则更易。’
按:此两职中,堂长一职在宋、清两代有所不同。清为学生班长,由诸生轮选。宋则或为一院之主,或为洞主之下。故宋代堂长更似禅林维那,主调和学徒,维那又称悦众,即是此故。至于副讲之职,近似西序首座,其由德业兼修者担任,除表率众学僧外,还“分座说法,开凿后昆’,督生课业,故其职似介乎于副讲,堂长之间。
四、管干、副管干:“专管洞内一切收支、出纳、米盐琐碎、修整部置诸务,即于洞中择有才而诚实者为之,不称职更易。’
按:此职似禅林东序监院等各知事之职,负责院内总务。
五、典谒:“专管接待宾客及四方来学者,”“择洞中言貌娴雅者充之,按季更易。”
按:此兴知客职事相同。
六、经长:经义斋五经各设一经长。
按:这与西序首座分西堂、后堂亦近似。
七、学长:治事斋七事各设一学长。七事包括礼、乐、射、书、数、历、律。
按:这与禅林教参学者参加告香普说仪式、懂礼乐仪规的“参头和尚’相似。《百丈清规》卷二:“每夏前告香,所归堂推参头一人。’卷五:“推熟于丛林能事者一人为参头。’
八、引赞:“主谒圣引礼。’择“声音洪亮,进退疾徐中节者’充之。
按:佛教讲经、受戒,诵经及法会道场等一切宗教仪式中都要举唱梵尺,以止息喧乱便利法事进行。赞哏有人专职,有时亦可由听众任之。另梵瞋也指歌赞专职之人,为讲经法会成员之一。书院引赞与其很相似。
九、伙夫。
十、采樵。
十一、门斗:司启闭、洒扫、每夜提铃巡守轮值。
按:其三职与禅林饭头、菜头、火头、柴头、门头等相同。
比较禅林与书院的管理制度,可以看出两者非常相似,书院在管理制度上受佛教禅林的影响十分明显。
但组察之,两者亦有所不同。其一,禅林的组织机构相当细致烦琐,完备而嫌繁杂。书院的组织机构则简单得多,管理人员很少,显得比较精练。其二,禅林管理人员大多是专职,分工极细。书院管理人员专职的只有主洞(山长)与副讲二人,其余都由学徒中骨干担任,而工作人员则全部由学生充任。并且这些职务规定“不称职更易’,或“按季更易’,采取学生轮流执职,显出其精干高效的管理恃色、在这种组织管理下,完成讲学、藏书、供祀三大事业,还培养出大批人才,这是禅林所不可比拟的。另外,由于寺院经济的膨胀发展,拥有大量的田产,需要管理、劳作。故一般禅院初学僧侣常务劳作,并兼任一些杂务。这是中国寺院的一大特色,如后世所谓“农禅并重’制度首源于此。这对书院的影响,则表现为由学生担任杂务劳作,学劳并作的做法出现。这在以往任何官学或私学中都是不见记载的,为书院的特色之一。其受禅林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摘自《内明》第2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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