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藏大师的“经论相资”关系
吉藏大师的“经论相资”关系
明经论相资者,是说明经与论之间相互为能与所的关系,二者互为能所,各自独立,又二者相互交络,互相统一,能中有所,所中有能,能所互涉,名为经论相资。以此说明经与论是不可分开的,但又有各自的宗旨不同。用经论相资的关系阐明佛教权实二智,以二智去领略佛法的二谛义,众生若能悟二谛,则知一切法皆平等,真俗不二。若能悟佛法二谛,二而不二,不二而二,真即是俗,俗即是真者,则众生无有虚妄分别,平等一如。此时众生即能以烦恼为菩提,以生死为涅槃,远离二边分别,出离生死轮回,同入如来沙婆若海。
经论相次是表明经论的能所,“能所”二字是佛教解释佛经义理的常用词,是分别主观与客观的关联词义。“能”是表示主观,为能动义,是主动词;“所”是表示客观,为被动义,是属于宾语。因此能所是分辨主观与客观世界的最好代词表示。二者之间的相互资助的关系,说明一切法是由因缘所成,世间没有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既然是因缘所合,那必有因缘谢灭之时,所以说诸法的自性是毕竟空寂不可得,真如实相是绝能所的平等理性。
言经论“具有能所”者,佛经具有“能所”二义,经是佛说,佛是能说经的人。佛能说经者是因为佛有如实智和方便智,简称权实二智,佛以二智能说一切经,故“经以二智为能说”。佛说一切经,但其教义不出真俗二谛,此二谛教法为佛所说,故“经以二谛为所说”。菩萨造论也是如此,因为菩萨是大智慧之人,能深解佛经,获得权实二慧,菩萨以此二慧能造论解释佛经,故“论以二慧为能说”。菩萨所造一切论,皆因二慧,一切言教是以二慧所造,故“论以言教为所说”。所以说经与论各有所能,能所不同。
经:能————二智————二谛————所
论:能————二慧————言教————所
权实二智和权实二慧有何区别?如果从总相看,权实二慧就是权实二智,智慧同体并没有差别。但若约因果而言,有浅深不同。在因地菩萨的智慧称为二慧,在佛果的智慧称为二智。因为“慧”是悟解义,“智”有决断义,慧浅智深。如《大智度论》云:“般若不属佛亦不属二乘,但属菩萨。”即是说在菩萨名道慧,道种慧,在佛名一切智,一切种智。今以四义明其不同:一者十度不同,第六名般若,翻为慧,第十名禅那,译为智;二者空有不同,照空明慧,鉴有为智;三者因果差别,因名般若,果变名萨波若。萨波若者名一切智,则知波若为慧。因此果名一切智,因但名为慧。则于因果优劣不同;四者凡圣有异,般若者一切众生名此为慧,慧名即通,凡圣并有。禅那为智,有通达决了之义,唯圣者乃有。
“次明经论能所绞络”者,所谓“能所交络”者,就是能所互相涉入,能中有所,所中有能,能所互涉,名为绞络。又以能为所,以所为能,能所之相转化。因为能所是因缘,因能有所,对所说能,能所是因缘相待而有。既是因缘所生之法,即是无自性,亦是假名有。无有自性的假名法,即是空法。因此以能所之义说明经论皆是方便法门,不可迷执。四句者,一者经能为论所,二者论所为经能,三者经所为论能,四者论能为经所。现对四句分别加以解释:
1、以经为论所者:即是说佛能说经,经为菩萨所悟。经能者,是说佛能说经,是因为佛有权实二智,佛以权实二智为众生说法,为凡夫以权智(方便智)说世俗谛,为圣者以真实智说真谛(第一义谛)。佛的这种甚深智慧,通过对佛经的学习,被菩萨所领悟。如此看来,经能(佛智)在论主菩萨来看就是所悟(论所)。如果经的“能”为论的“所”,那自然论的“所”也就是经的“能”。所以经论能所是相互涉入,相互绞络。本文引用《法华经》来证明菩萨所悟为佛智。“今昔两教”者,今教指《法华》教,昔教指《法华》以前所说的大小乘教,如《华严》、《般若》等。因为菩萨有二种,一是直往菩萨,这种人是利根,一开始就发菩提心学大乘,即《华严》大会;二是回小向大之钝根人,先学小乘,根机渐熟,至今《法华》会上说一乘教,令小乘人回小向大,成为菩萨,悟入佛智。如《法华·涌出品》所云:“是诸众生,始见我身,闻我所说,即便信受,入如来慧。”意思是说:是诸众生开始见到我的化身,听了我所说的教法,就能够相信接受,并入佛智慧。这即说明过去的“华严”会上为利根之人,直接得到了佛的智慧。《法华》又云:以前学习小乘教的人,我现在也能令他们听到此法华经以后,入于佛慧。这是说能使改信小乘为大乘的人获得佛的智慧。所以两种菩萨佛皆以今昔两教,皆令悟入佛慧,证明佛慧为菩萨所悟,即是“经能为论所”。
2、次明“经所为论能”者:是说佛所说的经能为菩萨所领悟而发生二慧。菩萨有此二慧,能释佛经,因此论能是二谛所在,二谛是能生,二慧是所生,所以经所为论能。
3、次明“论能为经所”者,是说菩萨能够释经,是因为有二慧,而此二慧是二谛所生,经所为论能与论能为经所是相互涉入的。因为同是一种二谛,在经是所,为佛所说;在论为能,能生菩萨二慧。这说明能所无有实性,皆是随缘转变,若就圆融理论讲,能即是所,所即是能。若就二慧而言,在论为能,菩萨由二慧能造论释经,在经为所,是佛经二谛所生,所以论能为经所。
4、次明“论所为经能”者,是说菩萨所造之论能申佛之二谛,此论所为经能与经能为论所是相在交涉。即经能是佛智,为论所悟,亦是佛智。但在佛为经能,在论为论所。而今言论主造论能释佛之二谛,为经能者,本来二谛是经所,二智是经能。因为一者佛说的经是二谛,此二谛能生菩萨二慧,从能生而言为经能。二者二谛由佛智而说,在佛存之于心名智,说之于口为论。若解二谛经教,即悟佛之智慧,故此谛智不二,二谛即是二智,故言论所为经能。
经能——如来二智——为论主所悟——论所
能资 所资
经所——佛说二谛——生论主二慧——论能
论能——论主二慧——由佛经所生——经所
能申 所申
论所——论主言教——能申佛二谛——经能
前面所言四句为经论能所关系,所谓经论相资者,是说经能资助于论,论能资助于经。因为佛有权实二智,能随顺众生根机设立真俗二谛教,而菩萨学此经教,发生二慧,方能造论。唯有经才能有论,所以说“经资于论”。对经来说经能(二智),经所(二谛)并是能资。在论而言无论论能(二慧)论所(言教)并是所资。但又佛经二智高深难解,只有菩萨造论,申明经教二谛,名为能申,论能申经,即是“论资于经”。所以对论而言,无论论能论所皆为能申,对经而言,无论经能经所皆是所申,这就是经论相互资助。所谓“会四句为二句”者,先合经能经所为能资,论能论所为所资,为能所一句;次合论所论所为能申,经能经所为所申,为能所一句。
能资——经能、经所——论能、论所——所资
能 所
能申——论能、论所——经能、经所——所申
(作者,中国佛学院 理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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