粱武帝时代的神灭不灭之诤
粱武帝时代的神灭不灭之诤
陈 兵
南朝萧梁之世,武帚萧衍(四六四—五四九年)极度崇佛,佛寺僧尼遍于国中,仅都城建康(今南京)即有佛寺五百余所,僧尼十余万人,“天下户口几亡其半”。这种局面,自然难免激起反佛思潮的抗击。以刚直不阿、好危言高论讽刺时政的尚书左丞范缜(约四五O—五一五年),大胆站出来反潮流,撰‘神灭论’,自设问答,对汉魏以来中国佛教徒所宣扬的神不灭论进行了尖锐的批判。
范缜驳斥神不灭论的意图,在论中有坦直的表白:他是从维护世俗政治和传统伦理观念的立场,看到“浮屠害政,桑门蠹俗一,佛教盛传对世俗政治和人心民俗带来危害,认为人们信佛后会“竭财以赴僧,破产而趋佛,而不恤亲戚,不怜穷匮者”,并且会纷纷出家,“家家弃其亲爱,人人绝其嗣续”,破坏现实的封建社会秩序。因此想力陈时弊,摧毁在他看来为佛教信仰建立基础的人死神不灭论,以阻碍佛教之传扬,尽到谏主矫俗的责任。
范缜破神不灭,力论人死神灭,主要是从唯物论着眼,强调形体为精神的物质基础,其析理之清晰、思想之彻底二局出他以前的神灭论者·一筹,被认为达到了神灭论的最高水平。其论点大致有六:
一、“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一针对神不灭论者割裂形神联系,以神为离形自在的形神二元论,范缜从形神二兀论着眼,强调形神二者相即不离,“形神不二一,“名殊而体一”,不可分割,是一个东西。既然形神相即,当然是形存神存、形谢神灭了。
二、形质神用,犹如刃之与利。针对神不灭论者强调神为生命主导、生因,忽视精神对形体依赖性的漏洞,范缜提出形为神之质(物质实体、物质基础)神为形之用(作用、功能)。他不取以往双方立论所常用的薪火之喻,另设刃(刀)与利(锋利)之喻,说明形质神用。“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形体之物质基础一旦不存,凭何能有精神的作用?
三、人有异木之质。针对若形神是一则草木上石亦应有知觉的诘难,范缜指出,人的形质有其特殊性,与草木的形质不同,草木无人的特殊形质,故无知,人有特殊形质,故有其特殊作用——神、知觉。人若死亡,形质发生变化,非同生时,便应无知,如同枯木便非荣木。
四、“心为虑本”。范缜进一步阐明人能有知觉作用的特殊器质,认为人的神只有一个,一统知觉、思虑,思虑功能乃“心器所主”,心,指五脏中的心脏。从何而知心为虑本:从“心病则思乖”,证明思虑是心的作用。
五、凡圣异器。针对神下灭论者屡引古籍儒书中鬼神、祭祖之言证明形尽神不灭,范缜认为“为之宗庙,以鬼飨之’(‘孝经’),是圣人所设宣扬孝道的软化手段,即使有鬼这种东西,那也是“幽明之别”,不过是人看不见的一种生物罢了,不可能是人死神存,变成了鬼。
对于范缜激烈排佛的神灭之论,笃信佛教的梁武帝作为宣布佛教为国教的封建皇帝,态度可以说相当开明。他阅过范缜所上‘神灭论’后,写了‘答臣下神灭论’,示王公大臣和名僧六十二人,表示下赞同范缜之说,列举儒书中有关祭祀鬼神之言,从儒家的立场,判范缜“违经背亲,言语可息”,命臣下就神灭论进行辩论,辩论“应设宾主,标其宗旨,辩其短长”,充分说理,以理服人,并以儒书常理辩析,不引佛言祖语压人。当时信佛的大臣文士中,有曹思文、萧琛、庾黔娄等,撰文批驳范缜‘神灭论’。
曹思文,官任尚书论功郎,他先撰‘难神灭论’,举两条论点驳难范缜:一、驳范“形神相即’之论说:“形非即神也,神非即形也,是合而为用者也,而合非即矣。生则合而为用,死则形留而神逝。一谓形神不是相即关系,而是合作关系,神自有其实体,故不因形坏而消灭,他举史书所载春秋未赵简子因病五日不知人事,说神游天宫之事,若形神相即,则应形体有病,神亦有病,何以赵简子形病而神并未病,能独游于上帚之所?二、儒书教人祭祀鬼神,如‘孝经’说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大,宗祖文王以配上帝,若后稷、文王身死神灭,祭祀配天,岂非圣人欺人欺天了?“礼记、乐记”云:“乐以迎来,衰以送往”。人若人死神灭,白白哀乐,迎谁送谁?圣人难道会以欺妄之辞设教诲人吗?
范缜览曹思文的文章后,撰‘答曹舍人书’反驳说:若如曹言,形神合则有用,那自然是不合便无作用了,这适成神灭之根据,不能作神不灭之理由。至如赵简子、秦穆公神游天上,既然说在天宫耳厅钧天之乐,口尝百味,显然还是有身体的,其神若能独存,要身体作何用?若说形神相即应形病则神病,那么形神非相即关系,则应形病神不病了,而现实却是伤之则感痛、恼之则生忧,若神与形无干,还用得着伤痛恼忧吗?若以庄子梦为蝴蝶,证明神可离形独游,则人有梦见作牛作马者,醒后何下见身边有死牛死马?梦,只不过是“神昏于内,妄见异物”罢了,岂能当作事实;至于儒书先圣祭祀鬼神之教,旨在顺着黎民百姓的信仰,利用神道设教,以宣扬孝道,未必在说明人死神不灭。子路问事鬼神,孔子答:“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子贡问死而有知,孔子答:“吾欲言死而有知,则孝子轻生以殉死;吾欲言死而无知,则不孝之子弃而下葬”。(‘说苑·辨物篇’)可见孔子是从伦理软化的角度对待鬼神问题,唯重人事的。
曹思文见信后,撰‘重难神下灭论’,就四个问题反驳范缜:一、范言形神合而有用,应离则无用,这不能作为神灭之据。曹思文原文说形神本为二物,合以为用,无理由断言离则无用。如范缜所举形神如蛩驱(古书中所说北方两种互相帮助而生存的走兽)之喻,蛩非驱,驱非蛩,斩驱而蛩不死,灭蛩而驱不亡。二、若以刃利喻形神,“今刃之于利,是一物之两名耳。然一物两名者,故舍刃则无利也一,而形神是两物之结合,“二物之合用者,故形亡则神逝也一。三、范缜引证延陵窆子之言:“骨肉复归于土,,而魂气无不之也。一释为形消于下,神灭于上,而范又说形神是一体,“今形灭于此,即应神灭于形中,何得云形消于下,神灭于上,而云无不之乎?”四、范缜说周公以后稷配天、文王配帚而祖,有如商汤放桀、武王伐纣,是权假设教,以救时弊:然有虞氏王天下时,淳风未殄,时非权假,若说是借神道设软,岂不是诬蔑圣人欺天罔帝吗?
范缜的内弟萧琛(四七八—五三O年)也撰有‘难神灭论’反驳范缜。他的主要论点是神与形异、不得共体的形神二元论。认为形体下过是精神的住宅而已,形神不是一个东西,如人做梦时,形体无知,而精神独自漫游,“形静神驰”,说明精神能离开肉体而独自发生作用。他就范缜以刃利之喻说明形神关系而反驳说:
“夫刃之有利,砥砺之功,故能水截蛟螭,陆斩兕虎。若穷利尽用,必摧其锋锷,化成钝刃。如此,则利灭而刃存,即是神亡而形在,何云舍利无刃、名殊而体一邪?刃利既不俱灭,形神则不共亡。”
以利灭而刃存,反证形灭而神不灭。他又反驳范缜“形病则思乖一之言,说若神以形为体,应体全神全,体伤神伤,然而,人有被断手足、伤肌肤的,其识虑却并不因此错乱。如孙膑受刖刑失去脚,兵略却愈明:肤浮被截腕失臂,而儒道方谧。这是“神与形离,形伤神不害之切证也”。对范缜凡圣之别在于形体有异之说,他驳难道:若形神为一,非宿世前因,则圣应生圣,贤应生贤,勇怯愚智,悉应肖其父母,然事实并非如此。如大舜和项羽都是重瞳子,形貌相类,而品格并下同。若女娲蛇身,息陶马口,有类虫畜之体了,何以贤明过人?就像马,毛色相同者甚多,而其中不无驽骏之分;人们的形貌相类,精神则千差万别。由此可知,形神为二,圣人之精神,也可寄居予凡人的躯体。
在驳难范缜的诸人中,大文学家沈约(四四——五一三年),最称渊通佛典。他撰‘难范缜神灭论’,主要驳范缜的刃利之喻,谓刀是全体之称,而利则为一处之用,刀与利并非相同,神与形不是一物。还说:
“又,昔日之刀,今铸为剑,剑利即是刀利,而刀形非剑形。于利之用弗改,而质之形已栘,与夫前生为甲,后生为丙,天人之道或异,往识之神犹传。与夫剑之为刀,刀之为剑,有何异哉!又,一刀之质分为二刀,形已分矣,而各有其利:今取一牛之身而剖之为两,则饮?之生即谢,任重之用不分,又何得以刀之为利,譬形之与神邪!”
一方面以刀可铸为剑而其利之用不改,比喻轮回转世,形体虽异而神识不灭。一方面又说一刀分为二刀而利之用街有,一半截为两半则生命活动结束,谓以刀利喻形神关系比喻不当。又说:若形即是神,则神亡之时,形亦应顿亡,而眼见有知之神虽亡,无知之形犹在。说明“神本非形,形本非神”,沈约还撰有“六道相续作佛义’、‘佛知不异众生知义’等,说众生之知(能知之性)与佛之知不异,而且知性相续不灭,所以生生世世修链,陶练之功渐积至极,便能成佛。若无明为因,则所识转暗,至于六道。
范缜在佛教贵为国教的梁武帚朝,不随大流,不顾个人安危,不受高官利诱,勇敢地挺身而出,宣明自己与众不同的主张,攻击被多数人深深信仰的佛教,这种精神、骨气,的确是难能可贵、令人钦佩的。他驳斥神不灭论,较前人彻底深刻,深化了人类对自身的认识,在思想史上自应有其重要地位。然而,他的排佛激论,在现实中是失败了,他并没有说服谁接受他的思想而放弃佛教信仰,佛教也并未因他大挖其理论墙脚而垮台,反而是更加繁盛。这恐怕不能仅从社会的宗教需要着眼去考虑其原因,而应对范缜的神灭论作严肃客观的审察,看到其理论缺陷。应该承认,范缜并未能摧毁佛教的理论基石,其思想方法、论证逻辑均不无漏洞,不足以说服佛教徒。何况范缜批判的,只是被尚未参透印度佛学神髓的中国佛教徒以魏晋玄学思想曲解的、未必完全符合佛家轮回观的神不灭论,并非印度佛教轮回说的本面。范缜看来没读过多少佛书,他对佛法的理解甚为肤浅。当然,反驳范缜的佛教徒们,以中国式的神不灭论反驳神灭论,亦难免理论破绽,大概也未能说服范缜,曹思文给梁武帝的奏章中便承认自己“无以折其锋锐”,辩不倒范缜,这场论战,虽然深化了关于形神关系等问题的认识,但论战双方可以说是各执一端,互有得失。范缜既未能取胜,他的论敌们也很难说得胜凯旋。对双方理论上的得失,这里不妨略作总结。
一、形神相即与形神为二。形神关系,乃双方争论的焦点,各自立论的前提。针对佛教徒们以形神为二的论点,范缜首先强调形神相即,一体不二,这显然是符合辩证法的,即从佛家的缘起法则来看,也应予肯定。‘阿含经’中即以三捆芦苇互相支撑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余二即倒,喻名色(包括形)与识(当于神)的关系。按此,应说形依神存、神依形存,形神二者不可分离,这很容易从经验事实中取得论据。而神不灭论者们都以形神为二的二元论为立足点,强调神可离形而独存,忽视了精神对形体的依赖性,这从根本上便违背了佛法的基本原理缘起法则,必然难以提供可靠的经验事实论据。曹思文和萧琛都以做梦和神游为神可离形独存的论据,范缜则以做梦、神游皆自感有形体来反驳。何况认做梦为灵魂离体漫游,是未了解做梦原理的原始人的误解,难以被有理智的人所接受。
形神相即,若仅理解为互相依存的集合关系,无疑是正确的。而范缜却从此向前多走了一步,将形神相即解释为形与神是一个东西,神等于形,这就抹煞了形与神的区别,忽视了神的特性,势必难以回答诸般诘难,对此,清人黄宗羲曾予以指责。
形神相即,只是缘起法则的一个方面,仅据此不足以全面认识复杂的生命现象,佛家并不据此得出形尽神灭的结论。缘起法则的另一面,是一切现象必生灭相续、因果相续,绝不会戛然灭尽。按此,形神二者,皆无断灭之理。二者在生前从来都是结合在一起,都是念念生灭、新新相续,这种进程若能因形体之衰谢而突然中断,岂非是生灭相续,因果相续的普遍规律不起作用了?佛学依此理,说死后非断,五蕴(形神)仍会相续而生,以别种方式继续其进程。范缜断言人死神灭,根本错误便是违背了生灭相续、因果相续的规律。而对这一点,神不灭论者们并未明确指出。
二、形为神质与神为生本。形神二者,谁重谁轻?孰为主孰为客?双方各执一端。神不灭论者依佛教“心为法本一的思想,强调神的神妙、主导作用,以神为生命之本,反对把它等同于低级的物质现象,这无疑是正确的。其所举形病神不病的论据,较范缜“心病则思乖”之说,要显得有力。形病而知痛苦忧恼,正说明精神并未跟着形体一起出毛病。但神不灭论者们将精神孤立,忽视形体对精神的制约作用和精神发生的生理机制,未免片面。范缜正是从他们所忽视的地方着眼,强调形为神之质,并说明精神是人特殊器质的作用,“心为虑本一,对启发人科学地认识自身的生理机制,确有贡献。然范缜在论证形为神质时,又犯了简单化的、机械唯物论的错误,如说凡圣之别在其形质之异等,难免被对方击破。而且,即便形为神质,也不见得能证明形谢神灭。物质形态有肉眼可见的,有不可见的,范缜也承认有“幽明之别”——有人肉眼不见的另一种生物意义上的鬼,那么有何理由断然否定有不可见的特殊形质,如佛家所言微细四大,作为相续而生的神识所依之体质呢?
至于范缜用以说明形质神用的刃利之喻,实在算不上高明。任何譬喻严格而言都可以说是蹩脚的,前人和佛书中以薪火喻形神关系,结果神灭论者和神不灭论者都可以此喻说明其论点:用简单的、低级的、死气沉沉的、冶冰冰的刀刃与锋利,来比喻复杂的、高级的、生气勃勃的人类生命活动,较薪火之喻,更为蹩脚。这在逻辑学上,是以非同类的东西作类比推理,依因明学,则是“同喻依二正面论据)不能成立。就算能成立,依逻辑学,也只能得出盖然性的结论。因此,论敌们得以作多种反驳,甚至用刃利之喻说明轮回转世,范缜对此根本无法反驳。
三、鬼神之说与神道设教。佛教徒们遵照梁武帝的诏示,辩论中不引证佛典之言,只依双方共认的道理推论,当时社会中读书人共奉为圣典的儒书之言,是佛教徒们最有力的论据,佛教徒庾黔娄反驳范缜,只引儒书中有关鬼神祭祖的言论七条,其他人也无不引证此类言论,范缜仅认此等言论为先王古圣假神道设教以宣扬孝道的愚民手段,既不符合事实,亦难摘掉对手们给他扣上的“诬谤圣贤一的帽子。
五、佛教的社会软化作用。对佛教这样一个内涵极为丰厚、已在中国流传了数百年,根深难动的社会软化体系、文化体系,若不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估,是难以服人的。范缜反佛的出发点,是看到佛教盛传的某些流弊,便全面否定,力图消灭,这无疑是偏激的、片面的。萧琛即就范缜所举佛教流弊辩解说:“佛之立教,本以好生恶杀、修善务施,修善以忠信为上,务施以周给为美”,这是佛教的本义。至于俗人为贪求福报,竭材以施佛斋僧而不顾亲戚贫病,那是“体佛未深,解法不妙”,不是佛教的过错,而恰好是佛法本义尚未能深入人心所致。何况诸家之说,谁无流弊?先秦六家,各有所失,抓住一些流弊而“罪我如来,贬兹正觉,一,无异“忿风涛而毁舟楫”。佛家的智慧为本、慈悲为怀,提倡五戒十善、布施利人、普度众生等主要精神,生死轮回、因果报应说劝善止恶、平衡社会心理的积极作用,是一般稍为了解佛教的人都共认的,而范缜竟全然否定,自下免暴露出其思想方法之偏激,难于被世人赞同。至于范缜自己所宣扬的神灭论、无因论所可能发生的放纵人欲、助长恶行的负面软化作用,他显然未尝深虑。范缜大概没有想过:人死永灭,善恶无报,尽情享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纵欲主义者、恶人、罪犯们共许的人生观、生死观。一个负有社会软化职责的人臣士子,不考虑自己立言的负面教化效果,岂不是最大的失职?
原载《内明》第268期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